必需设备原理论文-李垚葳

必需设备原理论文-李垚葳

导读:本文包含了必需设备原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必需设备原理,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滥用

必需设备原理论文文献综述

李垚葳[1](2010)在《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经济源于知识的创新、传播及运用,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相应地,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的关注,而反垄断法领域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日益受到重视。面对知识经济时代以科技为主导且变化迅速的市场,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应具有相当高的技术性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而这无疑是反垄断法执法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所必须面对的迫切议题。必需设备原理起源于美国,发展于欧盟竞争法实践,特别是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在当代,知识产权被各国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成为企业夺取竞争优势的制高点。知识产权是一种合理垄断,但是滥用这种垄断就会受到规制,必需设备原理即针对不合理的滥用行为之一——拒绝许可进行规制,在特定情形下,强制拒绝许可人开放其所掌控的必需设备,维护市场竞争。在我国,《反垄断法》将“滥用知识产权的限制竞争行为”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领域,但并没有规定必需设备原理的内容,所以本文结合国外经验并进行相应论证,提出我国应引入必需设备原理,从而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建立与国际相接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必需设备原理,对该原理在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对必需设备原理相关概念进行理解,同时通过对比的方式对必需设备原理的起源与发展进行了梳理与考证,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章主要探讨必需设备原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对其与知识产权滥用的关系进行了理解,分析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论证了必需设备原理对知识产权的适用性。第叁章以具体案例为背景,对必需设备原理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包括相关市场的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知识产权领域适用必需设备原理的要件以及谨慎适用必需设备原理问题。第四章主要探讨必需设备原理与中国反垄断法实践,对必需设备原理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引入与应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讨论了该原理引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必要性、适用标准及相关问题,最后对在我国的《反垄断法》框架下如何引入该原理以及如何完善反垄断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0-04-20)

唐茂军[2](2009)在《拒绝接入知识产权与必需设备原理——兼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上,统一是主要方面,对立是次要方面。一般情况下,反垄断法并不干预权利人如何去行使其知识产权,但是如果其滥用垄断权利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就会进入反垄断法的视野。必需设备原理是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一种新的有效工具,它是一个重要的指南和原则,指导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并在司法裁决中得到反映。欧盟的实践不仅证明了必需设备原理的重要价值,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本文来源于《专利法研究(2008)》期刊2009-10-01)

唐茂军[3](2009)在《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必需设备原理(Essential Facilities Doctrine)是美国和欧盟在反托拉斯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全新的理论。该理论最初主要应用于网络型基础设施领域,如铁路、港口、机场、电信网络、输电网络等,对打破自然垄断、推动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提高经济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引入了该原理,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最近二十年来,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被各国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成为企业夺取竞争优势的制高点。但是,随着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垄断力滥用问题也日益增多,严重限制了市场的创新与竞争活力,损害了消费者福利。知识产权滥用行为逐渐进入反垄断法的规制领域。与此同时,美国、欧盟的反托拉斯当局与法院创造性地将必需设备原理引入知识产权领域,解决了传统反托拉斯法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不足。尽管如此,学界仍有不少人对必需设备原理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表示质疑,而实践中各国的态度也不尽相同。中国目前不仅面临如何有效运用反垄断法来规制自然垄断企业滥用其支配地位的问题,而且还面临着跨国知识产权巨头在国内滥用其优势地位的问题。许多案例已经说明中国目前在规制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反垄断力滥用方面面临严峻挑战。虽然我国的《反垄断法》已经实施,并将“滥用知识产权的限制竞争行为”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领域,但是该法并没有规定必需设备原理的内容,这样,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规制知识产权巨头滥用支配地位实施各种限制竞争行为方面将遇到很多困难。总之,我国引入必需设备原理,对于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建立与国际相接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既是非常紧迫又是非常有意义的。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给我们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和大量有价值的经验。如果我国采纳了必需设备原理,其影响将是非常深远的,其必将为我国规制跨国企业滥用知识产权优势提供有力的武器。国内法学界对必需设备原理的研究也就是近几年才开始的,目前研究该理论的学者很少,研究成果也不多,且主要处于理论介绍层面。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该原理在实践应用中的系列具体热点问题以及如何在中国引入实施该原理进行了较为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本文以必需设备原理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引入与应用为研究视角,较为详细地论证了该原理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依据及应用操作,并对将该原理引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必需设备原理,对该原理在理论与实务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第二章主要对必需设备原理与知识产权滥用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论证了必需设备原理对知识产权的适用性。第叁章对必需设备原理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讨论,包括相关市场的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强制接入知识产权的标准以及谨慎适用必需设备原理问题。第四章对必需设备原理在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引入与应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讨论了该原理引入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必要性、适用标准及相关问题,最后对该原理如何引入我国的《反垄断法》框架,以及反垄断法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9-04-16)

徐士英[4](2008)在《“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中应用之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必需设备原理"的提出和应用与各国反垄断法有关企业滥用必需设备的优势限制竞争行为直接相关,市场竞争中拥有必需设备的企业在有充分可能提供设备的条件下仍拒绝给竞争企业提供该设备时,就可能符合了法律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条件。欧盟、美国等国家反垄断法实施中关于"必需设备理论"的讨论及其变化,以及在该原理实施中的经验对我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在即,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08年01期)

必需设备原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上,统一是主要方面,对立是次要方面。一般情况下,反垄断法并不干预权利人如何去行使其知识产权,但是如果其滥用垄断权利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就会进入反垄断法的视野。必需设备原理是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一种新的有效工具,它是一个重要的指南和原则,指导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并在司法裁决中得到反映。欧盟的实践不仅证明了必需设备原理的重要价值,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必需设备原理论文参考文献

[1].李垚葳.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应用[D].华东政法大学.2010

[2].唐茂军.拒绝接入知识产权与必需设备原理——兼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C].专利法研究(2008).2009

[3].唐茂军.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应用[D].华东政法大学.2009

[4].徐士英.“必需设备原理”在反垄断法中应用之评析[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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