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99年重大海难一览表(论文文献综述)
翁敏[1](2017)在《晚清华洋船碰纠纷研究》文中认为鸦片战后,作为列强对华侵略先锋的洋船,在不平等条约的庇护下,纷纷驶入中国水域,严重破坏中国的领水主权。随着列强加紧攫夺我国江海航行特权,洋船开始充斥我国的沿海和内水,在此种背景之下,华洋船碰问题初露端倪,并日益成为华洋词讼交涉的焦点之一。至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华洋船碰纠纷愈演愈烈,围绕其引发的损害索赔问题,中外之间进行了长期的交涉和诉讼。在办理船碰交涉与船碰诉讼时,晚清官员往往能据理力争,帮助受害华船索取赔偿,减少碰船损失。此外,在华洋船碰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外籍律师、传统航商组织和清末商会也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但是由于它们自身及时代的原因,限制了其对船碰纠纷处理的参与程度,不利于船碰讼案的解决。为预防和解决华洋船碰纠纷,中外双方在某种程度上进行了互动与合作,通过努力维护中国航道安全、帮助制定江海防碰规章、促成《海船法草案》的出炉等各种途径,避免华洋碰船之案的频繁发生,以期减少因之引起的华洋交涉和诉讼。在此过程中,西方海事规则得以引进中国,对于规范中外行船秩序,有效解决船碰纠纷贡献尤大,更为关键的是,推动了中国近代海商立法的进程。在中外的一致努力下,至清末,船碰纠纷及其诉讼交涉大为减少,取得显着效果。但受特定历史环境的影响,该时期船碰纠纷的处理和解决,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既反映出弱国外交下国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艰难,也体现出晚清中国海事规范与涉外法律的极不完备。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晚清时期华洋船碰纠纷及其诉讼交涉,是近代中国在外交困境下华洋纠纷与华洋词讼交涉的一个断面。所以,加强对其的深入研究,有助于考察近代中外经济交往过程中华洋冲突的历史内涵,并对中国海商法的近代化历程增添新的认识。同时,从中总结历史经验,汲取有益因子,以冀对当下中外海事纠纷的处理和解决有所启迪。
田书冰[2](2017)在《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十年来,长江等内河沿岸地区石油、化工、能源、城镇燃气以及交通等行业发展迅猛,经由水运的石油化工品的种类和数量急剧增加,存在较大的溢油风险隐患。一旦发生溢油污染事故,将可能导致一系列的环境和资源问题,制约当地经济发展。首先,事故会直接危及沿河引用水汲水口和水源保护区,进而危及区域居民的用水安全,引发重大社会事件;其次,泄漏的油品进入水体后,对流域生态环境直接构成威胁;此外,泄漏的油品会引发火灾爆炸,危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较海洋环境而言,内河油品污染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引发的社会关注度更高,对于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以及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更高。溢油事故的发生是很难预测的,当溢油事故发生时,如果能及时赶赴溢油发生的地点并迅速采取有效的防扩散措施,将可以减少溢油污染的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内河溢油应急体系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出符合各地实情的溢油应急库布置方案意义重大。在内河溢油应急库布置的问题上,本文首先对内河溢油水域风险指标进行辨识,建立风险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云模型的内河溢油水域风险评价方法,对其进行定量评价。接着构建基于自适应差分进化算法(Adaptive Differential Evolution,ADE)的效率优化模型,经过计算得出内河溢油应急库的最佳布置方案,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了参考。本文共有5章:第1章绪论,主要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内容。第2章介绍了溢油应急设备库以及对内河溢油应急现状进行分析。第3章详述了内河溢油应急需求水域风险评价体系和效率优化选址模型。第4章以九江辖区溢油应急库选址为例,运用第3章建立的模型,代入相关数据,得到了最佳布置方案。第5章总结全文,点出了本文在研究溢油应急库布置问题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进行展望。
张骥丰[3](2016)在《船舶航次费效分析的方法研究及应用》文中指出随着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不振,航运业进入整体低迷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航运企业对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需求更为迫切。航次是航运企业生产经营的最主要活动过程,对航次的分析研究有助于航运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传统的航次研究更注重预测与规划,力图使用模拟仿真等方法寻找最优的航次作业方式,忽视了对现有航次的分析及评价。而通过对现有航次进行横、纵向对比分析,往往更容易发现航次经营的特点与不足。本文将费用-效能分析引入航次研究,提出了基于对比评价的航次费效分析方法。从费用、效能、费效对比等多个层面建立健全了航次费效分析的方法与模型,并将其应用于目标企业的航次作业优化。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如下:(1)以目标船舶为例,对航次经营模式进行较为完整的研究。首先,分析了航次经营系统的组成要素与特点;其次,从运输船舶共性及目标船舶特性两个角度,研究了航次作业的基本流程及时长划分;最后,以目标航运企业为对象,给出了航次经营所涉及的直接、间接费用结构。(2)围绕航次费效分析的费用部分展开研究。结合船舶航次作业特点,借助作业成本法(ABC)“航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的理念,通过确立作业中心、设置分配动因、计算作业费用的方式,建立了作业驱动的航次费用分摊与计算模型,并将其应用于目标船舶单航次费用计算之中。(3)围绕航次费效分析的效能部分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应用层次分析法(AHP),关注船舶动力装置节能减排以及机械设备可靠性,引入EEOI、经济航速、可靠性等指标,建立了船舶航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了效能评估计算模型,并进行了实船航次效能评估工作。(4)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改进模糊综合评价法的航次费效对比计算模型。模型将传统模糊综合评价的max-min算子改进为加权平均算子,使用模糊互补判断矩阵作为单因素评价矩阵,使评价结果更为科学合理。(5)应用上述模型,完成了目标船舶费效对比分析。进行了相同任务新旧船舶费效对比、相同船舶不同时段费效对比、相同船舶不同航速费效对比。结合对比分析结果,对目标企业及船舶作业提出了优化建议。
刘振[4](2016)在《黄渤海区大风浪条件下船舶风险评估系统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各种灾害性天气频发,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高气象敏感度的航运业其安全运营受到影响,发生多起重大海难事故,造成了不小的经济和社会损失。黄海、渤海海域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每年都有因为恶劣天气尤其是大风浪天气造成的船毁人亡的重大海上事故发生,是我国海上事故多发的区域之一。本文通过对近年来黄渤海区大风浪引起的重大海难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结合与多位专家的交流探讨,得到多发事故船舶和应重点关注的船舶类型,确定了重点关注船舶,并分析了重点关注船舶多发事故的可能原因。然后,完成了对黄渤海区重点关注船舶的航行安全调查,内容包括引起黄渤海区大风浪的天气系统,以及大风浪对重点关注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对重点关注船舶的风险等级划分,并根据专家问卷调查的形式得出相应的风险等级标准,以及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对不同风险等级标准的风险隶属度。根据现有的大风浪中航行船舶的危险度估算模型,结合重点关注船舶的实际,完成了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的风险评估模型的确立。依托天津北方海洋气象预报中心的中小尺度风浪数值预报系统,建立了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动态风险预警系统。其中,还检验了系统中风浪数值预报结果的可用性,以及介绍了系统的工作流程模块功能。以实际应用演示,概述了该系统的功能,证明了系统海区和航线的风险预评估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有效指导性。该系统可动态、直观、有效地给出重点关注船舶在航行海区未来风险状况,可作为行之有效的船舶气象安全保障辅助决策产品供航运安全管理部门和海事安全管理部门使用,对减少黄渤海海区在大风浪条件下发生重大海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航运企业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曲亚囡[5](2014)在《IMO审核机制下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国际海事公约的基本问题出发,探讨国际海事公约在我国立法转化的理论基础,在借鉴外国履约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履约立法存在的问题、立法建议和机制完善。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正文包括6章。第1章是国际海事公约与IMO履约审核机制。研究分析了国际海事公约的历史与发展趋势、IMO公约的基础与分类以及相关术语,同时介绍了IMO履约审核机制的内容和对IMO成员国的立法要求,提出IMO履约审核机制下我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2章是IMO审核机制下中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的现状分析。研究分析IMO公约在中国的立法转化体系、转化方式、局限性与典型IMO公约在中国履约立法的现状,提出我国立法实践与IMO审核标准之间的差距。第3章是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之基本理论。通过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在各国立法转化的前提,提出我国对公法性的国际海事公约立法转化的前提是纳入,阐述在我国建立“自执行条约”和“非自执行条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对国际海事公约与我国国内法关系的分析,提出处理二者的冲突关系应当区分公约对我国生效前和生效后的不同情况进行立法协调。第4章是国际海事公约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现状与评价。通过分析采用“纳入”方式的国家和采用“转化”方式的国家履约立法现状,对各国履约立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可供我国借鉴之处。第5章是国际海事公约在我国立法转化的不足与完善。通过前文对我国履约现状的分析,提出我国履约立法存在立法理念滞后、法律规范缺失以及履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从宪法、宪法性法律、海事立法以及部颁规范性文件的角度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从文件化、信息化和制度化的角度构建中国履约立法机制。
冯有良[6](2013)在《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测度与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然资源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最基本要素。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始终离不开自然资源。随着人类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正逐渐加深。从古到今,自然资源开发经历了从单一地上到地上地下兼顾,从单一陆地到陆地海洋兼顾的进程。广袤无垠的海洋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海洋生物、海洋油气、海洋矿产等自然资源。20世纪809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率先制定了海洋开发战略,随后日本、英国、俄罗斯等国也先后制定了海洋开发战略。我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制定《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提出把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作为我国发展海洋事业的指导思想。海洋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海洋资源开发不同于陆地资源开发,除了技术、经济、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海洋灾害是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不可忽略的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海洋灾害是制约近海海洋资源开发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鉴于此,在研究过程中立足于系统工程论、灾害学、可持续发展理论、协同学、海洋资源开发理论、海洋工程的理论与方法做了如下研究工作:(1)在明确研究背景与目的,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准确界定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灾害管理的研究边界,阐述本课题研究的整体思路,述评本研究所涉及的主要海洋灾害的测度方法。界定海洋资源开发相关概念,对海洋资源的构成,我国近海海洋资源的分布进行阐述;分析研究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灾害管理的相关基础理论,对比测度海洋灾害的理论与方法。(2)针对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不同类型海洋灾害发生的时间、空间、方位等特征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其发生的时空分布规律。着重分析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致灾机理,介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现状,对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致灾机理进行剖析;理论联系实际,从海洋灾害影响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程度和导致灾害发生两个层面进行分析。(3)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测度体系构建作为论文研究的核心部分。在定性剖析近海致灾因子作用机理的基础上,考虑致灾因子影响海洋资源开发的特点,构建致灾因子的定量测度模型。然后在定性剖析近海主要海洋灾害致灾作用机理的基础上,考虑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海域利用类型、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的15个指标,构建海洋灾害定性测度体系。统计分析收集到的我国近海海域海况数据资料和相关文献,根据要测度的各个致灾因子形成不同的样本,根据海洋灾害对海洋资源开发的影响程度设定阈值,运用建立的定量测度模型对我国近海的主要致灾因子按照不同重现期从不同的空间、方位进行测度,最终得到致灾因子的定量测度结果。运用综合评价方法确定定性测度指标体系中的各个指标的权重系数,经过专家打分确定各个指标的数值,把计算出的定量测度结果带入定性测度指标体系,最终得到定性测度结果。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定量测度结果反映的是海洋灾害的破坏强度;把定量结果带入定性测度指标体系,经过专家打分确定的是海洋灾害影响海洋资源开发的致灾概率。经过定量计算和定性分析后基本得出特定海域海洋灾害影响海洋资源开发的情况。(4)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国际经验总结。借鉴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发达国家在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灾害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着重参考以上各国在海洋灾害御灾管理组织、御灾管理运行机制、御灾管理法律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先进做法,总结发达国家在海洋灾害管理和海洋资源开发方面的共同特点。(5)保障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御灾管理实现路径。在以上各个部分研究结果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海洋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确定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思路,提出优化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机制的建议,从海洋灾害日常管理、海洋灾害监测预报、海洋灾害事中控制和海洋灾害后恢复重建四个方面确定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的实现路径。御灾管理涵盖主要海洋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预防与应急准备工作、监测与预警工作、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实现路径综合考虑灾害应急机制、灾害预防机制、灾害预警机制、御灾反应机制和灾害控制机制,从全灾种、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全人员和全社会的角度寻求保障我国海洋资源开发的可行路径。
杨海涛[7](2013)在《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船舶国籍登记既是我国海事行政机关担负的一项重要的海事行政管理职能,也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重要的船舶登记管理方式。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对船舶国籍登记的各项要求与相关监管都很严格,这虽有利于维护我国航运市场的稳定,但也导致了大量中资远洋轮出籍海外而严重削弱我国的国际航运实力与国际航运地位的问题。曾经面临类似问题的挪威、丹麦等传统海运强国通过建立、实施兼具严格型与灵活性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而有效解决了前述问题。有鉴于此,我国已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建立起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试点,准备今后在全国范围内适时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但相关研究还较为薄弱,国内在此方面的立法也属空白,为此本文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以求探索出符合我国航运发展实情与需要的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基本立法与司法制度,从而为今后相关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论文包括引言、正文与结论三大部分。引言主要就论文的研究范畴与价值、相关研究状况、研究方法以及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作简要介绍。正文按照从总到分、由外到内、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顺序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是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概述,通过厘清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为后文的深入剖析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是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相关船舶国籍登记制度进行全面和系统的比较分析,由此揭示出该法律制度的优势与缺陷;第三章是对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行全面地比较分析,以此为我国今后建立、实施该法律制度提供重要的制度参考;第四章是从多个角度对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第五章是从多方面来论证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可行性;第六章是结合我国海运的发展情况与我国的法律环境,提出今后构建我国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与司法建议,重点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提出详细的立法建议。最后,本论文的结论部分在对全文加以概括、整合的基础上,系统归纳了本论文的主要观点。
陈金平[8](2012)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做为海事法中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海事法中独树一帜并且经久不衰,显示出该制度具有特殊功能及重大意义。各国海事法及相关国际公约中并没有明确的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含义。我国虽然在《海商法》第十一章专章规定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海商法中特有的法律制度,但是也没有明确其具体含义。综合其主要内容和学者主要观点,一般将其定义为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海损事故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责任主体对海事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依法申请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法律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是法律赋予责任主体的一种法定特权。本文拟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含义,性质及重大意义入手,结合现行国际公约以及各主要航运国国内法的规定,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实体内容和程序内容展开较为详尽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加以研究。本文采用历史比较研究,案例分析和利益平衡的研究方法,写作目的在于:(一)在对涉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国际公约及各主要航运国国内法介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澄清该制度的真实含义,明析其具体性质;(二)对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的责任主体进行研究,理清各责任主体的关系,并进一步界定船舶所有人的概念,明确港口经营人和责任保险人的主体资格问题;(三)现行我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有关于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规定,而对于具体的设立程序且没有细化规定,导致实践中适用困境,问题辈出。通过比较研究各国实践做法,借鉴其可取之处上,使我国的做法更具有操作性。本文共分前言、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共有四章:第一部分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概述,在该部分中,主要想分析了该制度的含义及其性质,进一步明晰其特点;并结合最新的国际立法及相关国内立法动态,做比较分析,以期了解该制度的发展趋势。第二部分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实体内容的比较分析,本部分打算具体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责任主体、范围以及行使条件三个方面来阐述,主要研究探讨责任主体中无船承运人及船舶管理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并认为无船承运人在一般情形下不具有资格条件。第三部分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程序内容的比较分析,在本部分内容中首先介绍分析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有关国际公约的一般程序性规定;其次比较两大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立法结构;最后针对具体责任限制程序进行分析。第四部分为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本部分首先对我国目前有关立法阐述,接着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分析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与国际公约以及外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不同之处即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特点;最后针对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
张华勤[9](2012)在《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三峡船闸是全国最大的船闸,三峡大坝蓄水构建后,三峡坝区的通航条件、通航设施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长江航运的快速发展,三峡通航的安全、快速、畅通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无论是从三峡枢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看,还是从未来三峡库区所面临的水上交通日益繁忙形势,以及社会与公众不断增强的环境意识和安全意识的角度来看,深入开展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全面提高三峡船闸通航安全风险预测、应急反应和风险预警能力,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工作论文研究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系统关键技术,这对提高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警能力,缩短应急反应时间,提高船闸安全应急救助的成功率,提高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和搜救指挥效率,降低三峡船闸安全应急搜救成本和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三峡船闸的安全畅通,充分发挥三峡工程的航运效益,促进长江航运事业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目前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现状,以及三峡船闸通航安全管理现状,根据资料得出三峡船闸(包括引航道水域)中存在的风险源,涉及船舶、船闸设施、自然环境条件等多个方面,按照上述风险源存在场所的不同,将它们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对三峡船闸安全事故风险成因进行分析,建立了三峡船闸安全事故致灾机理模型。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模型的构建主要采用了主流的风险评价技术中的层次分析法,该方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在权重确定中有广泛应用。根据建立的模型得出事故风险排序为:船舶事故风险>船闸事故风险>安全与应急管理风险>航道事故风险,前三项事故风险种类应该得到特别关注。在对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研究的,主要的研究内容是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预案应如何编制,主要研究了反应预案的组织体系的构成单位、反应预案体系的四个实体模块、反应预案体系的指挥构架、反应预案体系的文件构成、反应预案体系的适用范围,并分析了如何对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进行编制。
陶莎莎[10](2011)在《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外交和国际关系中,国家利益是最核心的概念,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被认为是任何国家外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的国家利益不断向外扩展,海外利益在中国国家利益结构中的地位呈上升趋势。在中国的海外利益中,绝大部分涉及普通公民在国外的切身利益与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中国外交工作的基本职责所在。近年来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的安全问题日益复杂和严峻,保障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成为维护中国国家利益和中国海外利益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中国外交面临的一项重要研究议题。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状况的密切关注与重视反映出中国外交政策从国家中心主义到关注公民个人权益的战略转变,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与世界人本化的进步潮流相契合,是中国外交、内政与国际环境、国际体系之间良性互动的结果。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国际上保护海外公民的相关理论与主要做法并对其进行评价,以为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相关理论和实践提供借鉴意义。第二部分开始切入论文的写作主题。对海外中国公民相关概念和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相关概念作出界定。第三部分,主要从国际关系和中国外交的角度,对晚清时期、民国、新中国至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进行了梳理,并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第四部分对当前中国政府的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提出了对策建议,使对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保护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的总体外交战略与国家发展大局。论文第一章通过对海外利益中公民安全保护的相关理论与实践的阐述,从国际法、国际关系、中国外交等多维视角出发,结合国际体系的社会建构作用、国家定位和国际关系中的权力因素、国家利益观念的认知变化等,最终尝试为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问题提供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第二章首先从公民和中国公民的概念入手,引出对海外中国公民的界定。通过仔细区分华侨、华人等易混淆的相关概念来加深对海外中国公民这一概念的理解。其次,为了更好的突出对中国公民进行安全保护的重要性,文章一方面从国家利益的概念,国家利益的产生、发展和变化,国家利益的层次构成和国家利益的性质四个方面进行论述,进而引申出海外中国公民在中国海外利益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总结海外中国公民面临的主要安全风险来源和安全风险变化,再次突出对海外公民进行安全保护的现实紧迫性与必要性,并最终归纳出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概念。第三四章从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实行安全保护政策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方面进一步论证第二章的理论框架。主要梳理了晚清、民国、新中国至改革开放以来的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重点梳理了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至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保护政策。通过描述不同时期中国政府对海外中国公民实行安全保护的时代背景与特点,总结其中的外交思想、相关机制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以为当前中国政府的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提出可供参考的建议。论文第五章论述了中国政府当前对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现状与特点,通过总结出国内外对中国政府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的评价,最终尝试为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保护政策提供一些对策建议。
二、1999年重大海难一览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99年重大海难一览表(论文提纲范文)
(1)晚清华洋船碰纠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晚清华洋船碰问题的由来 |
第一节 近代中外海上交通方式的变革 |
第二节 列强对江海航行特权的攫夺 |
第三节 洋船不守约章与违章驾驶 |
第四节 中外行船观念的近代差异 |
第二章 处理船碰纠纷的相关法规和机构 |
第一节 船碰案件的司法管辖问题 |
第二节 船碰纠纷的处理法规 |
第三节 船碰纠纷的处理机构 |
第三章 船碰纠纷的诉讼与交涉 |
第一节 船碰纠纷诉讼 |
第二节 船碰纠纷交涉 |
第三节 船碰纠纷的混合处理——诉讼与交涉并存 |
第四节 船碰诉讼与交涉之差异 |
第四章 防范船碰纠纷的应对举措 |
第一节 竭力维护中国航道安全 |
第二节 接受和适应西方避碰规章 |
第三节 规范立法:《海船法草案》的问世 |
第五章 晚清华洋船碰纠纷之评析 |
第一节 船碰纠纷的类型与特点探析 |
第二节 船碰纠纷的处理成效及不足 |
第三节 船碰纠纷的历史影响和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硕士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2)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课题来源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第2章 溢油应急设备库介绍及内河溢油应急分析 |
2.1 溢油应急设备库 |
2.1.1 溢油应急设备库分类 |
2.1.2 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标准 |
2.2 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内河布置规划 |
2.2.1 规划介绍 |
2.2.2 规划分析 |
2.3 内河溢油应急分析 |
2.3.1 油品运输现状 |
2.3.2 溢油事故污染量预测 |
2.3.3 船舶溢油事故发生概率预测 |
2.3.4 船舶溢油事故风险评价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模型的建立 |
3.1 内河水域溢油风险识别及评价 |
3.1.1 内河水域溢油风险因子识别 |
3.1.2 风险评价方法分析 |
3.1.3 基于云模型的内河水域溢油风险评价方法 |
3.2 常用选址方法及模型分析 |
3.2.1 常见选址模型介绍分析 |
3.2.2 常见选址模型与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适应性分析 |
3.3 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模型 |
3.3.1 问题描述 |
3.3.2 模型假设 |
3.3.3 模型建立 |
3.4 基于ADE算法的p-中值选址模型求解方法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九江辖区溢油应急库布置研究 |
4.1 九江港分析介绍 |
4.1.1 港区概况分析 |
4.1.2 航道概况分析 |
4.1.3 九江辖区交通流分析 |
4.1.4 主要环境敏感资源分析 |
4.2 备选站点初选 |
4.2.1 初选原则 |
4.2.2 设备库备选站点的初选 |
4.3 基于云模型的内河水域溢油风险评价 |
4.3.1 标准云模型描述 |
4.3.2 评价指标云化 |
4.3.3 评价指标云计算 |
4.3.4 评价结果 |
4.4 内河溢油应急库选址模型求解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研究结论及成果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研项目 |
附录 A:内河水域溢油风险因素权重调查表 |
(3)船舶航次费效分析的方法研究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航次分析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费效分析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论文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1 论文研究目标与技术路线 |
1.4.2 论文结构框架与主要内容 |
第2章 航次运输要素及分析 |
2.1 船舶航次运输系统 |
2.1.1 航运企业 |
2.1.2 运输船舶 |
2.1.3 港口与航道 |
2.1.4 船员 |
2.2 航次作业流程及时长划分 |
2.2.1 航次作业过程 |
2.2.2 航次时长划分 |
2.3 船舶运输费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作业成本法的船舶航次费用计算与分摊方法建模 |
3.1 作业成本法 |
3.1.1 作业成本法要素 |
3.1.2 基本原理与流程 |
3.2 航次运输费用核算方法建模 |
3.2.1 确定作业中心与动因选择 |
3.2.2 计算模型设计 |
3.3 航次运输费用实船算例 |
3.3.1 船舶航次基本数据 |
3.3.2 作业中心费用归集 |
3.3.3 作业动因确认 |
3.3.4 航次费用归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AHP的航次效能评估体系构建及评估方法建模 |
4.1 层次分析法(AHP)计算模型 |
4.2 航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与原则 |
4.2.2 营运工作指标 |
4.2.3 可靠性指标 |
4.2.4 节能减排指标 |
4.2.5 总指标体系 |
4.3 航次效能评估方法建模 |
4.3.1 建立判断矩阵 |
4.3.2 层次单排序 |
4.3.3 层次总排序 |
4.3.4 指标值量化与计算方法 |
4.4 实船评估算例 |
4.4.1 目标选取与数据计算 |
4.4.2 无量纲化处理 |
4.4.3 效能值的计算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航次费效分析方法及优化实例 |
5.1 航次费效分析的改进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5.2 基于航次实例的费效分析方法 |
5.3 航次费效对比分析 |
5.3.1 相同任务模式下新旧船舶费效对比 |
5.3.2 相同船舶不同时段费效对比 |
5.3.3 相同船舶不同航速费效对比 |
5.3.4 基于多航次对比的优化建议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
6.1 总结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附表A 3号船主要设备表 |
(4)黄渤海区大风浪条件下船舶风险评估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海事气象保障服务现状 |
1.2.2 国内海事气象保障服务现状 |
1.2.3 中小尺度风浪数值预报模式在海事气象保障中的应用 |
1.3 本文的主要工作 |
第2章 黄渤海区大风浪条件下应重点关注船舶的确立 |
2.1 黄渤海区近年来大风浪造成的船舶事故统计 |
2.2 黄渤海区大风浪条件下应重点关注的船舶 |
第3章 黄渤海区重点关注船舶航行安全调查 |
3.1 黄渤海区航行环境调查 |
3.1.1 引起黄渤海区大风浪的主要天气系统 |
3.1.2 大风浪对重点关注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 |
3.2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的风险分析 |
3.2.1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风险等级划分 |
3.2.2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风险等级标准的确定 |
3.2.3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对不同风险等级标准的隶属度 |
第4章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风险评估模型及系统实现 |
4.1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风险评估模型确立 |
4.1.1 大风浪中航行船舶风险估算模型简介 |
4.1.2 大风浪条件下重点关注船舶风险评估模型 |
4.2 中小尺度风浪数值预报支持系统 |
4.2.1 风场数值预报及可用性分析 |
4.2.2 浪场数值预报及可用性分析 |
4.2.3 风浪信息动态显示 |
4.3 系统工作流程 |
4.3.1 数据采集模块 |
4.3.2 中央处理模块 |
4.3.3 动态显示模块 |
4.4 系统实现的主要功能 |
4.4.1 船舶海区风险预评估 |
4.4.2 航线风险预评估 |
第5章 大风浪条件下船舶风险评估系统实例分析 |
5.1 大风浪条件下船舶航行风险预评估系统功能概述 |
5.2 大风浪条件下船舶海区风险分布预评估 |
5.3 大风浪条件下船舶航线风险预评估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简介 |
(5)IMO审核机制下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研究背景 |
2. 选题意义 |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4. 研究内容 |
5. 研究方法 |
6. 本文有关用语的解释 |
第1章 国际海事公约与IMO履约审核机制 |
1.1 国际海事公约概述 |
1.1.1 国际海事公约的历史与发展 |
1.1.2 与国际海事公约有关的基本概念 |
1.1.3 IMO 公约的基础与分类 |
1.2 IMO履约审核机制概述 |
1.2.1 IMO履约审核机制介绍 |
1.2.2 IMO履约审核机制的内容 |
1.2.3 IMO履约审核机制对IMO成员国的立法要求 |
1.3 IMO履约审核机制对中国海事履约立法旳影响 |
第2章 IMO审核机制下中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的现状 |
2.1 中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之体系 |
2.2 中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之途径 |
2.2.1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直接适用时的立法转化 |
2.2.2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间接适用时的立法转化 |
2.3 中国海事履约立法转化之局限性 |
2.3.1 国际海事公约的特殊性 |
2.3.2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的局限性 |
2.4 典型IMO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之现状 |
2.4.1 SOLAS公约在中国的履约现状 |
2.4.2 MARPOL公约在中国的履约现状 |
2.4.3 STCW公约在中国的履约现状 |
2.5 中国海事履约立法实践与IMO审核标准之间的差距 |
第3章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之基本理论 |
3.1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的前提 |
3.1.1 国际法上的“接受”与国内法上的“接受” |
3.1.2 国际海事公约的转化与纳入 |
3.1.3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的接受方式 |
3.1.4 “自执行条约”与“非自执行条约”制度的建立 |
3.2 国际海事公约与国内法的关系 |
3.2.1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统一性之争 |
3.2.2 其他国家立法关于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界定 |
3.2.3 国际海事公约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法律位阶 |
3.3 国际海事公约与我国国内法的冲突 |
3.3.1 国际海事公约与国内法冲突的表现形式 |
3.3.2 国际海事公约与国内立法产生冲突的必然性 |
3.3.3 国际海事公约与国内法冲突的立法协调 |
第4章 国际海事公约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的现状与评价 |
4.1 采用“纳入”方式的国家海事履约立法现状 |
4.1.1 美国 |
4.1.2 日本 |
4.1.3 荷兰 |
4.1.4 俄罗斯 |
4.2 采用“转化”方式的国家和地区海事履约立法现状 |
4.2.1 英国 |
4.2.2 澳大利亚 |
4.2.3 新加坡 |
4.2.4 韩国 |
4.2.5 香港特别行政区 |
4.3 各国海事履约立法的综合评价 |
4.3.1 在宪法上对条约适用作原则性规定 |
4.3.2 在海事法上明确国际海事公约适用的基本问题 |
4.3.3 在下位法和海事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
4.4 各国海事履约立法对我国的借鉴 |
4.4.1 系统化的海事法律文件 |
4.4.2 完善的海事履约信息系统 |
4.4.3 严谨透明的立法程序 |
4.4.4 引入“直接援引机制” |
第5章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的不足与完善 |
5.1 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履约立法存在的问题 |
5.1.1 国际海事公约在我国转化与适用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支持 |
5.1.2 我国海事立法理念缺乏前瞻性、履约立法效率低、层级低 |
5.1.3 我国海事立法系统缺乏体系化的机制与制度 |
5.2 中国履行国际海事公约之立法建议 |
5.2.1 在宪法层面对国际条约的适用作原则性的规定 |
5.2.2 在宪法性法律层面对国际条约的适用作出规定 |
5.2.3 在海事法律层面明确国际海事公约的适用规范 |
5.2.4 在部颁规范性文件层面明确海事履约立法的大体框架 |
5.3 构建完善的海事履约立法机制 |
5.3.1 建立文件化的海事履约体系 |
5.3.2 建立一体化的海事履约信息系统 |
5.3.3 建立制度化的海事履约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公法性IMO公约一览表(现行有效) |
附录2 对中国生效的IMO公约一览表(现行有效)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6)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测度与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综述 |
1.2.2 海洋灾害测度综述 |
1.2.3 海洋灾害管理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4 研究结构安排 |
1.4.1 研究边界界定 |
1.4.2 研究逻辑框架 |
2 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海洋资源 |
2.1.2 海洋资源开发 |
2.1.3 海洋灾害 |
2.1.4 海洋灾害管理 |
2.2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分布与开发情况 |
2.2.1 海洋资源分类 |
2.2.2 海洋资源分布的一般规律 |
2.2.3 我国近海主要海洋资源分布 |
2.2.4 我国近海主要海洋资源开发情况对比 |
2.3 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原则 |
2.3.1 科学规划开发原则 |
2.3.2 可持续开发原则 |
2.3.3 预防保护原则 |
2.3.4 综合利用原则 |
2.3.5 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 |
2.4 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相关理论 |
2.4.1 自然灾害理论 |
2.4.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3 应急管理理论 |
2.4.4 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论 |
2.4.5 海洋综合管理理论 |
3 我国海洋灾害类型与时空分布规律 |
3.1 海洋灾害概述 |
3.1.1 海洋灾害 |
3.1.2 我国海洋环境概况 |
3.1.3 我国近海海洋灾害分布 |
3.2 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主要灾害类型 |
3.2.1 海洋气象灾害 |
3.2.2 海洋生态灾害 |
3.2.3 海洋地质灾害 |
3.2.4 其他灾害 |
3.3 我国主要海洋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 |
3.3.1 我国海洋灾害特征 |
3.3.2 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规律 |
3.3.3 灾害的其他规律 |
4 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机理分析 |
4.1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主要影响因素 |
4.1.1 技术影响因素 |
4.1.2 管理影响因素 |
4.1.3 灾害影响因素 |
4.1.4 生态影响因素 |
4.1.5 其他影响因素 |
4.2 海洋灾害影响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表现 |
4.2.1 海洋灾害影响正常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 |
4.2.2 海洋灾害造成巨大损失 |
4.3 海洋灾害对海洋资源开发的特殊性影响 |
4.3.1 海洋灾害的不可预测性 |
4.3.2 海洋灾害的地域差异性 |
4.3.3 海洋资源开发的地域差异性 |
5 海洋灾害影响近海海洋资源开发测度体系构建 |
5.1 测度对象选择 |
5.1.1 测度对象的划分 |
5.1.2 选择依据及原则 |
5.2 测度对象数值特征分析 |
5.2.1 测度对象数据来源 |
5.2.2 海洋灾害影响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等级划分 |
5.2.3 生成测度样本的原则 |
5.2.4 生成测度样本的方法选择 |
5.3 海洋灾害致灾机理分析 |
5.3.1 致灾因子 |
5.3.2 孕灾环境 |
5.3.3 承灾体 |
5.3.4 区域御灾能力 |
5.3.5 定性分析体系构建 |
5.4 定量测度模型构建 |
5.4.1 模型的数学来源 |
5.4.2 构建模型需要考虑的因素 |
5.4.3 模型构建 |
6 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测度 |
6.1 实测数据收集 |
6.1.1 数据资料 |
6.1.2 实测数据处理 |
6.2 海上大风致灾因子测度 |
6.2.1 形成测度样本 |
6.2.2 海上大风致灾因子极值测度 |
6.2.3 测度结果分析 |
6.3 灾害性海浪致灾因子测度 |
6.3.1 形成测度样本 |
6.3.2 灾害性海浪致灾因子极值测度 |
6.3.3 测度结果分析 |
6.4 海洋灾害影响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定性分析 |
6.4.1 将定量计算结果带入指标体系计算致灾因子强度 |
6.4.2 确定指标体系权重 |
6.4.3 得到定性分析结果 |
7 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国际经验 |
7.1 美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 |
7.1.1 御灾管理组织 |
7.1.2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 |
7.1.3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特点 |
7.2 英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 |
7.2.1 御灾管理组织 |
7.2.2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 |
7.2.3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特点 |
7.3 日本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 |
7.3.1 御灾管理组织 |
7.3.2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 |
7.3.3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特点 |
7.4 俄罗斯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 |
7.4.1 御灾管理组织 |
7.4.2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 |
7.4.3 御灾管理运行模式特点 |
7.5 国际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7.5.1 发达国家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运行模式共同特点 |
7.5.2 发达国家管理经验给我国的启示 |
8 保障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御灾管理实现路径 |
8.1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原则 |
8.1.1 区域针对性原则 |
8.1.2 规划综合性原则 |
8.1.3 全面参与性原则 |
8.1.4 应对时效性原则 |
8.2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模式优化 |
8.2.1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模式 |
8.2.2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模式优化 |
8.3 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御灾管理路径实现 |
8.3.1 海洋灾害日常防御 |
8.3.2 御灾管理事前预测预报 |
8.3.3 御灾管理事中控制 |
8.3.4 御灾管理事后处置 |
9 结语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创新之处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7)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概述 |
1.1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概念辨析 |
1.1.1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概念 |
1.1.2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严格船舶登记制度辨析 |
1.1.3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开放船舶登记制度辨析 |
1.2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嬗变 |
1.2.1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产生背景 |
1.2.2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 |
1.3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 |
1.3.1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国际法依据 |
1.3.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内国法依据 |
1.4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特点 |
1.4.1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法律性质 |
1.4.2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基本特点 |
第2章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相关登记制度的比较 |
2.1 船舶所有权要求的比较 |
2.1.1 各制度对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要求 |
2.1.2 各制度间船舶所有权要求的比较 |
2.2 船舶安全性要求的比较 |
2.2.1 各制度对船舶安全性的登记要求 |
2.2.2 各制度间船舶安全性要求的比较 |
2.3 船员配备要求的比较 |
2.3.1 各制度对船员配备的登记要求 |
2.3.2 各制度间船员配备要求的比较 |
2.4 航运公司管理与资本构成要求的比较 |
2.4.1 各制度对航运公司管理与资本构成的要求 |
2.4.2 各制度间航运公司管理与资本构成要求的比较 |
2.5 税费征收的比较 |
2.5.1 各登记制度的税费征收 |
2.5.2 各制度间税费征收的比较 |
2.6 各船舶登记制度利弊的总体比较 |
2.6.1 严格船舶登记制度的利弊 |
2.6.2 开放船舶登记制度的利弊 |
2.6.3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利弊 |
第3章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间的比较 |
3.1 船舶登记机构的比较 |
3.1.1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机构的设置情况 |
3.1.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机构的比较 |
3.2 登记要求的比较 |
3.2.1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船舶的登记要求 |
3.2.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船员配备的要求 |
3.2.3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间登记要求的比较 |
3.3 登记程序的比较 |
3.3.1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登记程序设置 |
3.3.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间登记程序的比较 |
3.4 税费征管的比较 |
3.4.1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税费征管情况 |
3.4.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间税费征管的比较 |
3.5 制度实施效果的比较 |
3.5.1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实施效果比较 |
3.5.2 域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实施效果的法经济学分析 |
第4章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必要性 |
4.1 我国现行严格船舶登记制度对航运发展的制约 |
4.2 域外开放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业的冲击 |
4.2.1 域外开放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业的冲击状况 |
4.2.2 中资船舶大量移籍域外开放船舶登记国的危害 |
4.3 特案免税政策作用的局限性分析 |
4.3.1 特案免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在我国的实施情况 |
4.3.2 特案免税政策实施效果有限的原因分析 |
4.4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我国航运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
第5章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可行性 |
5.1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立法条件 |
5.1.1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立法依据 |
5.1.2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立法基础 |
5.2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与航运发展形势的契合 |
5.3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国家政策支持 |
5.4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港口依托条件 |
5.4.1 上海港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港口条件 |
5.4.2 天津港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港口条件 |
第6章 我国建立实施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建议 |
6.1 制定《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的总体建议 |
6.1.1 《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的立法价值目标 |
6.1.2 《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的框架体系设计 |
6.2 制定《国际船舶登记管理规定》的具体建议 |
6.2.1 第一章《总则》的制定建议 |
6.2.2 第二章《登记管理》的制定建议 |
6.2.3 其他章节的制定建议 |
6.3 完善国际船舶登记相关立法与司法管辖权的建议 |
6.3.1 完善国际船舶登记相关立法的建议 |
6.3.2 完善国际船舶登记相关司法管辖权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基本要素分析 |
(一)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定义界定 |
(二)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性质辨析 |
(三)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积极意义 |
第二节 有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三大国际公约 |
(一) 《1924 年公约》 |
(二) 《1957 年公约》及《1979 年议定书》 |
(三) 《1976 年公约》及《1996 年议定书》 |
第二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几个实体内容分析 |
第一节 实体内容之一——责任主体 |
(一) 责任主体简述 |
(二) 船舶管理人——主体资格具体认定 |
(三) 无船承运人——主体资格具体认定 |
第二节 实体内容之二——行使范围 |
(一) 限制性债权 |
(二) 非限制性债权 |
第三节 实体内容之三——行使条件 |
(一) 一般行使条件 |
(二) 具体主观过错认定 |
第三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程序内容具体分析 |
第一节 国际公约规定及各国实践做法 |
(一) 国际公约规定 |
(二) 各国实践做法 |
(三) 我国相关规定 |
第二节 “大庆轮 245”案对我国责任限制程序的积极探索 |
(一) “大庆轮 245”案案情介绍 |
(二) 法院审理情况 |
(三) 该案的积极意义 |
第四章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具体解析 |
第一节 我国立法现状 |
第二节 存在不足之处 |
(一) 有关责任主体的规定不够完善 |
(二) 有关责任主体的主观过错认定问题规定不够细化 |
(三) 有关责任限制程序的总体规定不够具体完整 |
第三节 具体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措施 |
(一) 明确责任限制制度之本质源泉,协调相应法律适用 |
(二) 确立责任主体之认定标准,理清责任限制权利范围 |
(三) 具体制度完善——统一协调责任限制程序与基金设立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系统关键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船闸通航安全及应急反应救援体系研究 |
1.3.2 风险识别与评估技术的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现状 |
1.3.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与方法研究现状 |
1.3.5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研究现状 |
1.3.6 国内外研究结论及启示 |
1.4 论文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1.4.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2章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现状分析 |
2.1 三峡船闸基本情况 |
2.1.1 三峡船闸的水文情况 |
2.1.2 三峡船闸的气象情况 |
2.1.3 三峡船闸通航现状 |
2.2 三峡船闸水域突发事件现状分析 |
2.2.1 突发事件现状分析 |
2.2.2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分级 |
2.2.3 突发事件的危害分析 |
2.2.4 三峡船闸水域运行管理分析 |
2.2.5 三峡船闸水域的应急管理现状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发生机理研究 |
3.1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分类 |
3.2 三峡船闸通航风险成因分析 |
3.3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致灾机理模型及分析 |
3.4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识别与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2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4.3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模型 |
4.4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风险评价结果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研究 |
5.1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单位构成 |
5.2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体系实体模块构成 |
5.2.1 事故预防体系 |
5.2.2 支持保障体系 |
5.2.3 应急处置体系 |
5.2.4 善后处置体系 |
5.3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预案体系指挥架构 |
5.4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预案文件体系构成 |
5.5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体系的适用范围 |
5.6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的编制 |
5.6.1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编制的过程 |
5.6.2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包括的内容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 |
6.1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总体预案 |
6.1.1 应急预案体系的主要应急任务 |
6.1.2 总体预案的预警和预防机制 |
6.1.3 应急预案体系的应急响应 |
6.1.4 应急预案体系的应急处置 |
6.1.5 应急预案体系的后期处置 |
6.1.6 应急预案体系的应急保障 |
6.2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专项预案 |
6.2.1 三峡船闸闸室船舶事故应急预案 |
6.2.2 三峡船闸引航道内影响船闸通航事故应急预案 |
6.2.3 三峡船闸人字闸门夹船事故应急预案 |
6.2.4 三峡船闸船舶碰撞闸门事故应急预案 |
6.3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说明文件 |
6.4 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预案行动记录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创新 |
7.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0)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难点 |
(一) 创新 |
(二) 难点 |
第一章 海外利益中公民安全保护的理论架构与实践 |
一、国际上保护海外公民的相关理论 |
(一) 海外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 责任主权理论 |
(三) 国际人权保护理论 |
(四) 伤害拟制理论 |
(五) 双重管辖权理论 |
(六) 外国人待遇理论 |
二、效果与相关评价 |
三、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分析框架 |
(一) 国际政治中的社会建构 |
(二) 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因素 |
(三) 相关的战略设计 |
(四) 相关的制度设计 |
四、国际上保护海外公民的主要做法 |
(一) 撤侨行动 |
(二) 领事保护与协助 |
(三) 外交保护、领事保护与人权挂钩 |
(四) 卡尔沃主义 |
(五) 以军事力量作为后盾 |
(六) 领事裁判权或治外法权 |
五、国际上保护海外公民做法的长处与不足 |
第二章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界定 |
一、海外中国公民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海外中国公民的内涵与外延 |
(二) 海外中国公民与中国国家利益 |
(三) 海外中国公民与中国海外利益 |
二、海外中国公民面临的主要风险来源 |
(一) 非传统安全因素的增加 |
(二) 所在国政府治理能力的不足 |
(三) 海外安全防范意识的不足 |
(四) 现实利益与经济冲突 |
三、海外中国公民面临的安全风险的变化 |
(一) 安全风险种类的变化 |
(二) 安全风险地区的变化 |
(三) 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 |
四、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相关界定 |
(一)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对象和内容 |
(二)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法律依据 |
(三)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政治条件 |
(四) 当前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主要类型 |
第三章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历史逻辑 |
一、晚清外交思想的转变与护侨政策(1860-1911) |
(一) 第二次鸦片战争与《蒲安臣条约》 |
(二) 美国排华法案与清政府的交涉 |
(三) 90 年代护侨新政策 |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护侨政策 |
(一) 中华民国初期的护侨政策 |
(二) 护侨亮点:1925 年《斯瓦尔巴德条约》 |
(三) 中华民国后期的护侨政策 |
三、新中国至改革开放前的政策(1949-1978) |
(一) 新中国初期护侨政策(1949-1954) |
(二) 海外华侨双重国籍问题(1954-1966) |
(三) 文革至改革开放前护侨政策(1966-1978)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 |
一、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新发展(1978-1998) |
(一) 20 世纪70 年代末至80 年代中期护侨政策(1978-1984) |
(二) 20 世纪80 年代护侨政策(1984-1989) |
(三) 冷战后初期护侨政策(1989-1998) |
二、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进一步发展(1998-2004) |
(一)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政策 |
(二)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制度建设 |
(三)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实践 |
三、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新阶段(2004 年至今) |
(一)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政策 |
(二)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制度建设 |
(三)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实践 |
第五章 当前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
一、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现状与特点 |
(一) 利用现存的相关国际法和国际条约 |
(二) 积极开展有关的国际合作 |
(三)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的领事保护 |
(四) 海外中国公民安全的外交保护 |
二、国内对中国政府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评价 |
三、国外对中国政府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评价 |
四、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的政策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1999年重大海难一览表(论文参考文献)
- [1]晚清华洋船碰纠纷研究[D]. 翁敏.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6)
- [2]内河溢油应急设备库选址研究[D]. 田书冰. 武汉理工大学, 2017(02)
- [3]船舶航次费效分析的方法研究及应用[D]. 张骥丰. 武汉理工大学, 2016(05)
- [4]黄渤海区大风浪条件下船舶风险评估系统研究[D]. 刘振. 大连海事大学, 2016(07)
- [5]IMO审核机制下国际海事公约在中国立法转化研究[D]. 曲亚囡. 大连海事大学, 2014(03)
- [6]海洋灾害影响我国近海海洋资源开发的测度与管理研究[D]. 冯有良. 中国海洋大学, 2013(01)
- [7]国际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研究[D]. 杨海涛. 大连海事大学, 2013(10)
- [8]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研究[D]. 陈金平. 华东政法大学, 2012(01)
- [9]三峡船闸通航安全应急反应系统关键技术研究[D]. 张华勤. 武汉理工大学, 2012(06)
- [10]海外中国公民安全保护问题研究[D]. 陶莎莎. 中共中央党校, 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