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广东佛山528000
【摘要】地下空间规划不是独立的规划,它是依附与地面而存在的,是总体规划的一部分。规划通过对地下空间资源梳理和评估,对现有地下空间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评析和总结,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将对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相关话题进行详细阐述。
【关键词】地下空间;规划编制;需求等级;竖向分层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交通压力不断加大,各地城市发展面临用地、交通、资源和环境之间的空前压力,解决这个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地下空间的有效拓展。随着大规模的轨道交通建设投入,以地铁为发展轴的地下空间线性开发结合地铁站为枢纽的综合节点开发,必将带动整个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成。目前,面对市场对轨道站点地区地下空间的开发热情,我们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引导手段和政策依据。迫切需要制定符合城市发展阶段需求的地下空间利用战略方针及应对策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原来以功能型为主,转向改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功能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具有大型化、网络化、集约化、深层化、法制化、超前性等发展趋势。当前,地面规划体系完善,各个层级控制严密。但是地下空间规划体系缺失,除人防规划指导人防地下建设外,其他各个层级的地下规划编制缺失,进而导致实际建设和管理问题突出。地下空间规划作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研究课题,根据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侧重方式方法与宏观策略层面的研究,促进地下空间编制和管理系统形成。
一、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思路分析
1.1重视地下规划体系构建
与国内大多数城市一样,城市需要建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框架体系,通过地下空间规划,轨道沿线的地下空间规划,重点地区的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节点的地下空间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实际地下空间建设的摸索中不断完善。地下空间编制和管理系统。
1.2前瞻性规划并审慎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地下空间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旦开发就具有不可逆的特点。地下空间的开发应该慎重,并需要强有力的控制和统一的规划指导。同时空间发展规划应具有前瞻性,考虑到未来一定时间可能的地下空间发展需求而进行适当的空间预留。
1.3坚持公共利益优先,交通及基础设施优先
地下空间应优先用于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地铁、地下市政管线、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停车设施、地下人行过街等。地下空间规划应考虑在既有政策基础、经济条件、技术水平下的实施性和操作性,考虑空间综合开发分层利用的灵活性。
1.4选取合适时机,有重点突破
选取合适时机,在重点和必要地区进行高品质的地下空间开发。必要地区是指强度饱和无法继续向高度发展或者需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如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等。高品质的地下空间可以提升城市的容量,缓解地面的压力,同时也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的品质。
二、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需求预测
2.1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现状评价和资源评估是地下空间规划的前提,城市资源的多少,分布区域,质量好坏,影响着城市地下空间布局。选取对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容量有影响的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地下空间现状和城市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逐项分析和叠加,对城市地下可利用资源的分布进行综合评价,并计算得出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数量。
2.2资源评估方法—多因子综合叠加法
对地质条件、自然条件、地下空间现状和城市建设情况等方面的因素和因子进行叠加,分析可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分布。分三步:
(1)找出与地下空间资源相关的因子,分析其对地下空间的影响。共计五大类16小类。
(2)对这些因子进行分析,区分慎建,限建以及适建三类空间管制区域,并进一步细分为七种空间类别,便于识别。
慎建区:具有高成本高风险的特点,原则上不允许地下空间开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除外。包括:地质断裂带等灾害性地质构造分布区域、地下水源保护区域、大型生态涵养用地、大型水体、地下已建地下空间区域、地面为高层区域,确有开发必要时,需进行研究。
限建区: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原则上需要论证开发的区域。包括:地面已建低层区域、小型景观绿地、小型水体、历史文化保护区。该类区域的开发,需进行单独论证。
适建区:适合地下空间建设的区域。包括: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更新改造区域、城市小型绿地广场、道路、学校操场。
(3)分类统计,估算总资源量,以及分区资源量。并转换为有效资源量和有效建筑量。
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布局
3.1地下空间发展目标
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扩大城市空间容量,缓解城市用地供需矛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打造紧凑型立体城市、绿色低碳花园城市。
3.2地下空间平面布局
以规划期内的地铁建设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启动源,以城市公共中心、地铁换乘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及大型开放空间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点。
3.3地下交通设施规划
(1)轨道交通:地铁建设时,注重站点与周边项目地下的联合开发,应尽可能同步实施。新建项目和市政浅埋设施时,应在空间上考虑未来地铁建设通道的需求,避免制约地铁的建设。
(2)地下道路:依据干线路网规划通过“地下和半地下化的方式”实现干线路网效能大提升。同时根据城区拥堵分析,进一步单独论证增加地下道路的必要性,缓解城区拥堵。
(3)地下停车设施:鼓励地下公共停车设施的开发,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除完成自身配建停车要求外,适度配建公共停车设施,并予以建设补偿;加强大型地下公共停车设施与城市换乘枢纽的结合;依托有条件的大型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修建;也可利用道路下方未使用的资源进行地下停车库建设;设施的建设上鼓励民间资金投资,市场化经营和交易,给予在土地出让、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地下人行过街:在车流量大、车速快、步行流量大的道路交叉口或路段设置过街设施;中心区、景观要求高的地段、有轨道站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周边,优先考虑地下过街设施等。
(5)地下连通:地下连通设施规划与轨道1、2、3号线站点设置相结合,将规划站点与周边地面用地相连通。特别是在公共设施较为集中的地段,将轨道站点和公共设施用地进行地下连通,保证人流的快速疏散。
(6)其他公共设施:在用地紧张的区域,城市一些公共职能无法落实,可采取地下化的方式实现。适合地下化的公共设施有主要为地下商业设施、文化设施、社区服务等。
四、结语
由于地下空间包含面广,牵涉专业部门多,同时也有许多问题不能深入研究,比如地下水文地质与地下空间开发的关系,地下容积率和地下密度等指标的控制等,还需要实践中不断完善。另外应加快地下空间法制化进程,明晰了地下空间开发的各种政策规章,包括开发有谁主导、产权归属如何、审批、安全、投融资和引入民间资本等;应建立地下空间规划的评估机制,对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以及安全性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这样才能保障地下空间的合理有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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