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辽宁省台安县恩良医院骨科114100)
【摘要】目的:比较人工关节置换和PFNA内固定治疗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方法:选取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我院收治的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72例进行分析,按照治疗方法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6例,观察组采用PFNA内固定治疗,对照组采用人工关节置换治疗,观察两组临床疗效。结果:观察组治疗优良率为97.2%,对照组为77.8%,观察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人工关节置换术治疗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疗效优于PFNA内固定术。
【关键词】人工关节置换PFNA内固定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疗效
【中图分类号】R68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4)26-0183-01
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骨折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其中股骨粗隆间骨折较为常见。由于老年人身体基础条件较差,因而采用牵引等非手术治疗效果较差,手术治疗主要包括复位内固定治疗和人工关节置换治疗两种,但是临床对两种手术方法治疗的效果报道不一[1]。为了比较人工关节置换和PFNA内固定治疗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我院选取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72例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病例选自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我院收治的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72例,按照治疗方法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各36例,观察组男性16例,女性20例,年龄在60~90岁,平均年龄为(78.27±5.99)岁,AO分型:A1型3例,A2型28例,A3型5例;对照组男性17例,女性19例,年龄在60~88岁,平均年龄为(78.08±5.79)岁,AO分型:A1型4例,A2型26例,A3型6例。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AO分型等一般资料上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两组患者术前均经过CT扫描和皮肤牵引,在患者全身状况许可且最佳的情况下进行手术治疗,麻醉方法采用硬膜外麻醉或全身麻醉。
1.2.1人工关节置换术患者取仰卧位,取髋部从外侧入路,将关节囊切开后取出股骨头,然后将粗隆骨折块复位,固定后扩髓,确定假肢大小后冲洗髓腔,注入骨水泥,植入假体,固定后对关节腔冲洗,然后复位、缝合。
1.2.2PFNA内固定术患者取仰卧位,对骨折端采取闭合复位,在股骨粗隆上方进行纵向切口,充分暴露粗隆顶端,在其内侧凿开,插入导针,在C形臂X线透视下对道真位置进行确定,然后扩髓,在股骨颈下1/3处插入主钉,安装瞄准臂,确定旋转刀长度后,在股骨外侧开口,打开旋转刀片后,在C形臂X线透视下锁定,安装主钉尾帽和远端螺钉,逐层缝合,手术结束。
1.3临床疗效判定采用Harris髋关节功能评分标准对临床疗效进行判定,包括疼痛、功能、畸形和活动度4个项目,总分为100分,优:90~100分,良:80~89分,可:70~79分,差:<70分。
1.4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学数据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治疗优良率为97.2%,对照组为77.8%,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表1两组在临床疗效上的比较[n(%)]
注:*表示与对照组比较P<0.05
3讨论
股骨粗隆间骨折多发生于老年人,由于该部位血运丰富,因而骨折后不容易愈合,如果不及时治疗会导致髋内翻等,严重影响着患者的关节功能。此外,老年患者由于身体状况较差,多存在骨质疏松,治疗时容易发生多种并发症,增加患者治疗的风险性。PNFA内固定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是两种有效的手术治疗方法,其中PNFA内固定术通过将旋转刀片替代传统的螺钉,对周围的骨质起到了一定的填压作用,而且其符合生物力学设计,疗效显著,但是也有研究表明,PNFA内固定术后容易发生术后感染、疼痛等不良事件。人工关节置换术是通过将骨水泥对人工假体和骨之间的空隙进行填充,会增加骨与骨水泥的接触面积,增强其稳定性。相关研究表明,人工关节置换术后患者的髋关节功能恢复较快,减少了患者的卧床时间[2]。目前,临床对PNFA内固定术和人工关节置换术疗效的研究尚没有定论,本研究结果显示,人工关节置换术治疗优良率明显高于PNFA内固定术(97.2%VS77.8%),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这与许战[3]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说明人工关节置换术治疗老年人股骨粗隆间骨折疗效优于PFNA内固定术,能够促进髋关节功能的恢复,安全有效,值得临床推广。
参考文献
[1]董立民.PFNA微创技术治疗老年骨质疏松性股骨粗隆间骨折[J].内蒙古中医药,2014,33(4):29-30.
[2]梁志壮.DHS内固定与PFNA内固定治疗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的疗效对比[J].泰山医学院学报,2013(10):778-779.
[3]许战.人工股骨头置换和DHS内固定治疗高龄患者股骨粗隆问骨折的临床对比分析[J].中国伤残医学,2014,22(7):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