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共警告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共警告行为,行政事实行为,法律原则,法律救济
公共警告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刘文娟[1](2012)在《公共警告行为的法治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风险社会、信息社会、服务政府背景下,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规制手段,公共警告行为已经在我国当下诸多行政管理领域得到运用,尤其是卫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公共警告行为以知情权理论、服务行政理念为理论基础,优于传统行政行为形式而具有可变性、弹性、创造性、引导性等特点,能发挥警示与风险防范、威慑与惩罚的双重功能,使行政管理机关灵活、高效的实现行政目的,因而备受青睐。公共警告行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作出,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而非侧重于处罚效果的实现,手段具有非强制性,不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性质上一般定位为行政事实行为。正因如此,我国现行公共警告行为在实体法规定上、行为程序上、权利救济上都存在制度缺陷。制度规范性的缺失使得公共警告权存在极易被滥用的可能,公民的合法权益面临被行政权侵害的危险。因此,完善公共警告行为的相关制度,使公共警告权在行政法治轨道上正确运行,是一项迫在眉睫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公共警告行为的理论及实践运作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的成熟经验,以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为规制基础,从立法完善、权力控制、程序规范、救济实现等方面探索制度完善的有效路径。(本文来源于《湘潭大学》期刊2012-05-23)
李佳[2](2012)在《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反思——以公共警告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学体系是沿着"具体行政行为→公法、外部法关系、高权、目的性→权利侵害→有法律救济可能"这样一个严密的逻辑而展开的,但是对公共警告这样的新兴的行为形式在传统行为框架下却没有一个健全的控权机制,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却得不到救济。因此,需要认真思考行政法理论之革新以回应社会变迁之需要。(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2年02期)
陶逸[3](2009)在《行政赔偿范围拓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中国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相关部门发布药品不良反应公共警告行为的滞后和缺失,而这种滞后和缺失又造成了更多的受害者。但是,更让人遗憾的是,受害者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体系内无法获得及时而有效的救济,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2003年“龙胆泻肝丸事件”中受害者要求获得行政赔偿遭遇困境。本文从这一问题出发,指出其症结在于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向公众发布药品不良反应警示信息是一种公共警告行为的缺失,并且对该行为缺失所导致相对人权益损害的赔偿没有被纳入现行国家行政赔偿法律体系中,受害者无法据此得到合理的行政赔偿。因此要化解上述困境,就必须从个案出发,分析现实障碍,在学理上进行梳理,在制度上进行型构,从而为实践中切实解决问题提供智识铺垫。基于上述的问题意识,本文从叁个方面展开分析。首先,从学理入手,对公共警告行为的概念、效力、意义以及该行为缺失造成相对人权益损害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其次,从制度入手,依据归责原则,行为种类,权利类型叁个方面分析现行行政赔偿制度的不足之处;其叁,从实践入手,以公共警告行为缺失为对象从原则构建、行为分析、权利阐释叁个维度重新界定我国行政赔偿制度的范围;最后,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将公共警告行为缺失致损纳入我国行政赔偿范围的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华东师范大学》期刊2009-04-01)
钞天真,李志翀[4](2005)在《试论“公共警告”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警告”行为作为现代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我国在实践中也越来越多的采用这种行政方式,但在理论上对于“公共警告”的研究不够,造成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既不利于我国依法行政方针的贯彻实施,也不利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本文从“公共警告”的性质和特点入手,分析和其他行政管理手段的区别,以揭示其特殊的运行方式。(本文来源于《理论界》期刊2005年10期)
公共警告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法学体系是沿着"具体行政行为→公法、外部法关系、高权、目的性→权利侵害→有法律救济可能"这样一个严密的逻辑而展开的,但是对公共警告这样的新兴的行为形式在传统行为框架下却没有一个健全的控权机制,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却得不到救济。因此,需要认真思考行政法理论之革新以回应社会变迁之需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共警告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刘文娟.公共警告行为的法治化研究[D].湘潭大学.2012
[2].李佳.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反思——以公共警告为例[J].求索.2012
[3].陶逸.行政赔偿范围拓展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9
[4].钞天真,李志翀.试论“公共警告”行为[J].理论界.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