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涉外经济法律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经济法》,涉外经济,资本项目,审查内容,记忆性,单方面转移,技术进出口,外国投资者,结汇制,外汇收入
涉外经济法律论文文献综述
苏苏[1](2019)在《《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一个“大拼盘”,内容庞杂、考点细碎。虽然采用客观题的方式考查,但分值不低,经常考查一些记忆性知识,因此对考生记忆量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一、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见表1)(二)外商投资项目的(本文来源于《中国会计报》期刊2019-10-25)
刘丽[2](2019)在《民办高校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养》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东道国国家的业务往来频繁,对于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需求增多。教育部和中央政府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将对计划之一的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高到了战略性地位。在该计划的推动下,不少公立高校更是对涉外法律课程给予足够的重视,相比之下,民办高校则稍显动力不足。本文以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对比公立高校,分析民办高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研究,针对民办高校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养现存困境,提出解决策略。(本文来源于《大众投资指南》期刊2019年11期)
王煜佳[3](2019)在《试论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对我国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本文通过选取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中具有代表性的叁个方面,探讨了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我国外商投资、市场竞争和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调整对策,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02期)
陈佳尧[4](2018)在《涉外经济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涉外经济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涉外经济贸易管理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对国家涉外贸易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同时也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重要方式。为了保证涉外贸易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以及涉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外经济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对合同效力的影响研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来源于《经贸实践》期刊2018年06期)
陈远平[5](2016)在《涉外经济管制法律协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目前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涉外经济的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相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政策也在不断增加,在这种背景下,涉外经济管制法律的协调问题也成为关注的热点。本文就对此展开相应的探讨,提出完善涉外经济管制的几点建议。(本文来源于《“决策论坛——地方公共决策镜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期刊2016-12-10)
龚红柳[6](2015)在《新时期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兼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时期下,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已纳入国家战略的视野。具体到涉外经贸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力求准确定位培养目标,客观选择培养模式,多方构建教学模式,以及大力优化国际化的培养环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探索实践显示,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的路径可以是多元化的,只要是基于自身客观实际的理性选择。(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期刊2015年04期)
吕红兵[7](2015)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借力实现涉外法律服务新腾飞》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中国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如何乘此东风,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中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法律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提供了史无前例的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多处、大幅提出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这在党的如此重要的文件中如此提及,充分反映了党对发展律(本文来源于《中国律师》期刊2015年02期)
杨凤宁[8](2014)在《经济全球化视野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经济全球化期待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远远不能满足法律人才的国际化需求,培养厚基础、复合型、实用型、高素质的涉外法律人才成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当务之急。因此,立足于现实,克服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困境,提出合理和科学的对策,以应对日趋增强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态势,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一大课题。(本文来源于《民族教育研究》期刊2014年03期)
龚志军[9](2014)在《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法律适用中的若干疑难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的解决中,存在非婚同居关系本身的定性、非婚同居当事人财产契约的效力以及非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连接点的变迁对法律选择的影响等若干疑难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对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的法律选择具有重大决定意义,另一方面,这些问题本身的准据法选择非常复杂和极具争议。因此,深入研究非婚同居关系本身的法律适用、非婚同居当事人财产契约效力的法律适用和非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连接点变迁后的法律适用等问题颇具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湖南商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2期)
郭曰君,吕铁贞[10](2013)在《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透视》一文中研究指出鸦片战争之后,国内外局势和中外关系发生剧变,中国相沿已久的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被彻底打破,在外来势力的胁迫、参与、干预下,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逐步构建,肇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的和谈,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基本定型,甲午战争之后渐趋成熟,基本内容被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沿袭。在曲折中构建、发展的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烙有鲜明的时代特色,透射出中国社会在近代转型中的无奈与抗争,冲击与反应。(本文来源于《中州学刊》期刊2013年03期)
涉外经济法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与东道国国家的业务往来频繁,对于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需求增多。教育部和中央政府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将对计划之一的涉外经济法律人才的培养提高到了战略性地位。在该计划的推动下,不少公立高校更是对涉外法律课程给予足够的重视,相比之下,民办高校则稍显动力不足。本文以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对比公立高校,分析民办高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可能性与可行性研究,针对民办高校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养现存困境,提出解决策略。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涉外经济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1].苏苏.《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律制度[N].中国会计报.2019
[2].刘丽.民办高校涉外经济法律人才培养[J].大众投资指南.2019
[3].王煜佳.试论经济全球化新形势下我国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9
[4].陈佳尧.涉外经济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分析[J].经贸实践.2018
[5].陈远平.涉外经济管制法律协调问题研究[C].“决策论坛——地方公共决策镜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2016
[6].龚红柳.新时期涉外经贸法律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兼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为例[J].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5
[7].吕红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借力实现涉外法律服务新腾飞[J].中国律师.2015
[8].杨凤宁.经济全球化视野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初探[J].民族教育研究.2014
[9].龚志军.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法律适用中的若干疑难问题[J].湖南商学院学报.2014
[10].郭曰君,吕铁贞.晚清涉外经济法律制度透视[J].中州学刊.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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