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法论文-黄婕

贸易救济法论文-黄婕

导读:本文包含了贸易救济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同类产品,认定,标准

贸易救济法论文文献综述

黄婕[1](2011)在《贸易救济法下的同类产品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作为叁大贸易补救措施在当代国际贸易中起着平衡贸易的重要作用。而这叁大贸易补救措施都涉及一个核心概念———"同类产品"。同类产品的认定标准与结果关系到一项贸易救济措施是否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与此同时同类产品的概念已在许多国家的国内立法中有规定,但都是非常相似的,迄今为止,各国的法律还没有在操作层面上对同类产品的认定作出明确有效的规定,那么如何认定同类产品呢?这个问题在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争议,这就使得实践中操作具有随意性,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何认定贸易救济法下的同类产品予以阐述。(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1年25期)

熊丽[2](2011)在《论贸易救济法上的“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对"直接竞争产品"的认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正如国际社会对"同类产品"的界定一样。"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是合理认定贸易救济措施和损害的前提,这里总结了几种实际可行的认定标准,围绕对贸易保护方式的合理界定,促进世界贸易的公平发展提出了几点看法。(本文来源于《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12期)

黄文旭[3](2010)在《加拿大贸易救济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公共利益调查是加拿大贸易救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在作出损害终裁后,可基于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发起公共利益调查。加拿大法律没有对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的公共利益作出定义,但规定了在公共利益调查中应考虑的因素,并规定了操作性很强的调查程序。价格问题、竞争问题以及消费者与公共健康问题是加拿大反倾销反补贴公共利益调查中考虑的核心因素。如果我国政府与企业在应对加拿大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时利用好公共利益调查程序,可在损害终裁作出后最大限度地维护我方利益。(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0年01期)

陈力[4](2008)在《美国贸易救济法之非市场经济规则的理论起源》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贸易救济法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是中国出口企业在应诉美国贸易救济调查时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中国在美国贸易救济调查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不仅使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着替代国、一国一税或替代基准等歧视性规则的适用,而且导致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被抹杀。美国学者在不同时期提出的接合理论、经济优势理论以及国家利益理论分别从制度、经济以及国际关系的角度解释并论证了美国与中国等非市场经济国家开展贸易关系并将中国融入以自由贸易(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为基本特征的世界贸易体制的理论依据,并构成美国对中国适用歧视性贸易规则的理论基础。对非市场经济规则理论起源的研究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理解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实质,而且可以为我国政府和企业正确对待中国在美国贸易救济法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并寻求应对策略打开新的思路。(本文来源于《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8年04期)

聂婷妍[5](2007)在《论中国贸易救济法的不足及其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和平与发展的国际背景下,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交往迅速增多,经济依存度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国际竞争的白热化使得贸易摩擦日益加剧。目前各国均普遍利用在WTO协议中具有合法地位的贸易救济措施来应对贸易摩擦,以维护本国的产业和经济安全。由于我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价廉的劳动力,加上制度的缺陷和贸易保护主义的作用,使得我国成为世界贸易救济的“重灾区”,外贸遭受了重大损失,严重阻碍了我国相关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贸易领域的法律制度在短期内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制度的接轨。但值得注意的是,制度形式的接轨与理论甚至信念的接轨是有差距的。为了更好地借鉴他国经验,完善贸易救济制度,对我国贸易救济法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是非常必要的。从比较研究的角度,通过全面了解贸易救济诉讼的环节、明确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培养贸易救济诉讼的人才,以解决我国贸易救济应诉与起诉等实践方面的不足;通过从贸易救济的历史出发,深入考察其概念、性质、体系以解决贸易救济国际法对国内法的约束不到位、制度要件不客观、制度体系不确定等理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贸易救济法的本质特征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我国贸易救济法从理论到实践,都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真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安全阀”。(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07-06-30)

杨向东[6](2007)在《贸易救济法公共利益条款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贸易救济法主旨是消除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贸易救济行为中,为了合法合理的保护国内产业,很多WTO成员方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公共利益条款,补充和监督救济行为。但是由于公共利益概念不确定性,致使主管机关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司法审查对公共利益的监督也极其有限,因此,针对贸易救济法中的公共利益条款,可以通过多边的协调,确立指引成员方调查的原则。(本文来源于《科技与法律》期刊2007年03期)

陈立虎[7](2007)在《当代贸易救济法之中的公听会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方发达国家外贸救济法和WTO法律均设有外贸听证制度,欧盟依救济措施的不同分别设置规则,美国基本上循依行政主体而提出相应的听证规则。WTO法律对于外贸听证没有划一而细微的要求,但它要求为利害关系方提供陈述事实进行辩解的机会(包括听证会和其它形式)。中国虽在外贸救济立法中设有听证条文,但程序缺漏,内容尚不全面,亟需参考发达国家做法和WTO的规则给予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贸易救济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中美轮胎特保案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对"直接竞争产品"的认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正如国际社会对"同类产品"的界定一样。"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是合理认定贸易救济措施和损害的前提,这里总结了几种实际可行的认定标准,围绕对贸易保护方式的合理界定,促进世界贸易的公平发展提出了几点看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贸易救济法论文参考文献

[1].黄婕.贸易救济法下的同类产品的认定[J].学理论.2011

[2].熊丽.论贸易救济法上的“同类产品”和“直接竞争产品”[J].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3].黄文旭.加拿大贸易救济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研究[J].经济法论丛.2010

[4].陈力.美国贸易救济法之非市场经济规则的理论起源[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

[5].聂婷妍.论中国贸易救济法的不足及其完善[D].中南大学.2007

[6].杨向东.贸易救济法公共利益条款探析[J].科技与法律.2007

[7].陈立虎.当代贸易救济法之中的公听会制度研究[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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