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论文-李晓磊

彩礼返还论文-李晓磊

导读:本文包含了彩礼返还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彩礼,同居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婚约,结婚登记,结婚证,借婚姻索取财物,提起诉讼,干涉婚姻自由

彩礼返还论文文献综述

李晓磊[1](2019)在《“天价彩礼”之困》一文中研究指出魏泽鸿花了50万元彩礼,才将王馨娶回家,没过几个月,妻子失踪了。算上其他开销,魏家人为这场婚礼共消耗63万余元。家住甘肃天水清水县的魏泽鸿一家因此陷入贫困。眼看爱人下落不明,人财两空的他先去法院起诉离婚,后又起诉王馨及其父母返还63万余元,并支付(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2-08)

金眉[2](2019)在《论彩礼返还的请求权基础重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彩礼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婚姻博弈形成的规则,自古以来具有聘定的意义,它在传统社会由礼入法,受到国家法的保护。近代以来法律向西学,彩礼退出国家法的体系,但在民间顽强生存。自革命年代以来,彩礼一直受到官方意识形态的批判。但是若将彩礼置于聘娶婚和从夫居的语境,则无疑具有其存在的正当性。现行的彩礼返还规则由于忽视了彩礼的文化意义而导致与历史传统和民间习惯脱节,难以体现公平和服众。我们需要承认彩礼不同于其他普通的金钱和财物的文化意义,在此基础上按照民间习惯,以悔约确立彩礼返还的基本规则,同时增加过错和同居考量,最终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和返还多少。(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5期)

邱朵朵[3](2019)在《未领证育有子女 订婚彩礼返还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生育子女后感情破裂,男方诉讼要求返还彩礼,女方要不要返还?案情吴某某与肖某某于2015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同年3月,双方在吴某某家中举行了订婚仪式,吴某某给肖某某及其父母订婚礼金4.6万元。2017年1月,吴某某(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制报》期刊2019-09-03)

马忆南,庄双澧[4](2019)在《彩礼返还的司法实践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04年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彩礼返还的叁种情形。经过十几年,法院彩礼返还案件的数量和老百姓彩礼数额都已经成倍增长,该司法解释的规定过于概括和笼统,不能适应办案需要,法院在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返还的主体、彩礼返还的类型和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普遍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大量判决已经突破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彩礼返还的叁种情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迫切需要完善彩礼返还法律制度,明确彩礼返还的范围、主体和返还比例的计算方法,并将"共同生活"作为彩礼返还的重要判断标准,取消"生活困难"的表述。(本文来源于《中华女子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马建刚,马领海,赵淑云,尚卿[5](2019)在《法官:彩礼要返还!》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婚后仅叁四天便悔婚,对方索要彩礼却分文不退。近日,一对新婚夫妇对簿公堂。义马市法院审结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依法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及其他财物。2018年5月,新安县25岁的冯某某通过媒人介绍,与义马市年近叁十的女子王某相识。经媒人说合,双方约定(本文来源于《河南法制报》期刊2019-08-07)

梁平妮[6](2019)在《定亲彩礼如何返还 多种因素需要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彩礼,源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定亲财礼、聘礼聘金,可以说是民间初步达成婚姻约定的一种习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观念的变化,彩礼内容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从洋车手表缝纫机,到冰箱彩电洗衣机,再到现在的买车买房送现金,彩礼俨然已(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7-21)

王博,杨小琳,罗芳情,范嘉伟[7](2019)在《高价彩礼返还的司法解决方式探析——基于甘肃省定西市审判实践的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高价彩礼返还纠纷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本课题组以彩礼风俗盛行的甘肃省定西市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研,探究当前基层司法审判实践现实问题。基于附解除条件赠与这一法律定位,就其解除条件之影响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彩礼纠纷司法解决的完善建议,以期能为当前基层彩礼纠纷的司法审判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8期)

甘小刚[8](2019)在《论我国彩礼返还规则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文明历经上下五千多年的历史,地大物博,各地风土人情不尽相同,但在各地的婚礼习俗中,彩礼一直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中国,彩礼深深的根植于乡土文化中,承载着厚重的社会文化底蕴,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彩礼相关的习俗和制度曾一度受到人们的抵制,但是在比较偏远的农村,这一习俗才得到了顽强的延续。近年来随着彩礼价值不断提高,关于彩礼返还相关方面的纠纷愈演愈烈,由此彩礼返还制度的探讨一直存在。可见在未来的彩礼立法完善和普法建设中,建立完善的彩礼返还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篇论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整体上介绍彩礼的内涵,以及做了一些彩礼和婚姻诈骗、买卖婚姻的简单区分;第二部分笔者对抚州市崇仁县的彩礼情况进行一个问卷调查,此次问卷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县域人们对彩礼风俗习惯的一个认识,主要包括彩礼所有权归属、解决彩礼高昂的途径、对于婚姻登记与否效果是否一样以及解决彩礼纠纷的途径,对于这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结合司法解释和其他相关的规定,以及总结实践中司法裁判的特点,分析其存在的矛盾,从而试着找出适合彩礼纠纷审判的特点。第叁部分是根据问卷调查以及大量的司法审判案例的基础上着重分析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的不足和突出的显着问题,特别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分析,该条司法解释规定的过于简单,存在着彩礼返还比例不确定、返还范围不明确、生活困难标准模糊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对彩礼返还规则的完善提出的两方面建议,其一是立法方面,着重要重视指导原则、明确彩礼返还范围和比例以及引进过错原则,从而减少“一刀切”式立法带来的危害;其二是司法实务方面,要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加大运用调解制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判权等角度展开分析。笔者希望通过司法实务与立法方面的完善,从而推动彩礼这种风俗习惯健康的长久发展。(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6-11)

吴湾[9](2019)在《离婚后能否起诉返还彩礼》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例陈某家庭经济困难,经媒人介绍认识王某,因无力支付彩礼,陈某向亲戚借款10万元用于给付王某彩礼款。婚后3个月两人因性格不合,陈某至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陈某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部分彩礼。评析对于陈某在离婚后再次起诉主张返还彩礼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存在2种不同观点:①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陈某应在提出离婚诉讼时一并主张返还彩礼,在判决离婚后陈某与王某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因此不能再向王某(本文来源于《湖南农业》期刊2019年06期)

黄欣兴[10](2019)在《彩礼返还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婚前给付彩礼在我国有着十分深厚的历史传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如今社会现实生活中,彩礼习俗依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广泛存在于中国大地的各个角落里,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理论界普遍认为彩礼是传统文化中需要予以摒弃的糟粕,因此彩礼未能得到我国立法的确认,长期游离于法律规范之外,只是受到道德和风俗习惯的约束。面对数量众多的彩礼返还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婚姻法解释二》)填补了部分法律空白。但是由于该司法解释存在过于笼统抽象等缺陷,致使彩礼返还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然面临诸多困境。本文从尊重风俗习惯的角度出发,以彩礼返还规则为研究对象,梳理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彩礼返还纠纷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正文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彩礼的概念、法律属性进行界定。对彩礼功能也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部分是对彩礼返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通过系列案例,逐一分析在关于彩礼返还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返还权利人和义务人不明确、彩礼返还条件不明确、对彩礼的判定标准模糊、彩礼返还比例不规范、彩礼返还请求权诉讼时效规定不明确、对习惯法重视不足等问题。第叁部分是从域外立法例的视角出发,介绍典型国家或地区关于婚约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求能够从中寻求有益的吸收借鉴。第四部分是对我国彩礼返还制度的完善建议。立足于司法实践中裁判彩礼返还纠纷面临的现实问题,从明确彩礼返还权利人和义务人、明确彩礼返还条件、明确彩礼的界定标准,对彩礼返还比例进行规范,对请求权诉讼时效作出明确规定和注重习惯法的适用六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能够对完善我国彩礼返还制度和更好地解决相关纠纷有所助益。(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9-05-01)

彩礼返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彩礼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婚姻博弈形成的规则,自古以来具有聘定的意义,它在传统社会由礼入法,受到国家法的保护。近代以来法律向西学,彩礼退出国家法的体系,但在民间顽强生存。自革命年代以来,彩礼一直受到官方意识形态的批判。但是若将彩礼置于聘娶婚和从夫居的语境,则无疑具有其存在的正当性。现行的彩礼返还规则由于忽视了彩礼的文化意义而导致与历史传统和民间习惯脱节,难以体现公平和服众。我们需要承认彩礼不同于其他普通的金钱和财物的文化意义,在此基础上按照民间习惯,以悔约确立彩礼返还的基本规则,同时增加过错和同居考量,最终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和返还多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彩礼返还论文参考文献

[1].李晓磊.“天价彩礼”之困[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2].金眉.论彩礼返还的请求权基础重建[J].政法论坛.2019

[3].邱朵朵.未领证育有子女订婚彩礼返还吗?[N].西部法制报.2019

[4].马忆南,庄双澧.彩礼返还的司法实践研究[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9

[5].马建刚,马领海,赵淑云,尚卿.法官:彩礼要返还![N].河南法制报.2019

[6].梁平妮.定亲彩礼如何返还多种因素需要考量[N].法制日报.2019

[7].王博,杨小琳,罗芳情,范嘉伟.高价彩礼返还的司法解决方式探析——基于甘肃省定西市审判实践的实证研究[J].法制博览.2019

[8].甘小刚.论我国彩礼返还规则的完善[D].南昌大学.2019

[9].吴湾.离婚后能否起诉返还彩礼[J].湖南农业.2019

[10].黄欣兴.彩礼返还规则研究[D].南昌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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