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量刑程序模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死刑案件,定罪程序,审判程序,重大性
量刑程序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孟军[1](2019)在《量刑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死刑案件量刑程序:转型、模式及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是刑罚种类中最严厉的刑罚,自古至今受到各个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源于各国法律文化传统及现实国情的差别,各国对保留还是废除死刑,并未形成一致意见,但在死刑严格限制适用方面却能达成共识。对于保留死刑的国家,一定时期内法律规定的死刑犯罪种类和构罪标准难以改变,通过正当的诉讼程序慎重适用死刑则成为减少和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途径,同时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死刑案件中的错案。审判程序是死刑案件诉讼程序的决(本文来源于《京师法学》期刊2019年00期)
孟军[2](2019)在《量刑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死刑案件量刑程序:转型、模式及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我国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基于死刑的严厉性、重大性和不可逆转性,死刑案件量刑程序改革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控制死刑适用的关键性、死刑量刑结果的重要性以及量刑程序公正的高要求均构成了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独立化的根基。与相对独立量刑程序模式相比,独立量刑程序模式更能保证死刑案件裁决结果的准确性,凸显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的价值。死刑案件独立量刑程序模式改革以完善的量刑证据规则和全面的量刑信息来源为基础。(本文来源于《山东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7期)
李梦晴[3](2019)在《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中独立量刑程序模式之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2010年颁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标志着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我国的确立,强调了量刑程序的重要性。然而在解决不认罪案件问题上,只有将量刑和定罪程序分离开来,才能确保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效实施其无罪辩护权,法官作出更公正的判决。(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06期)
陈卫东,程雷,Feng,Shize[4](2013)在《隔离式量刑程序实验研究报告——以芜湖模式为样本的分析(英文)》一文中研究指出量刑规范化是中国刑事审判量刑程序改革的重要问题。根据量刑程序改革试点所获得的材料,运用严格科学的经典实验法,通过综合比对与配对比对测试隔离式量刑程序的实施效果,发现隔离式量刑程序具有可行性。它不仅有助于显着提高量刑过程的透明度,更利于增加法官获取、采纳量刑信息的数量与比率。虽然程序参与主体对隔离式量刑程序的满意程度没有达到预想高度,但一审量刑程序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优。同时,隔离式量刑程序有助于合议庭功能的实质化,可被视为未来深化庭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但调查结果也发现,实验过程中律师作用的发挥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Social Sciences in China》期刊2013年02期)
王晓伟[5](2013)在《论我国量刑程序模式的困境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前体制下,我国确立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赋予了控辩双方较为充分的程序参与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反映了我们已经从以定罪问题作为审判的中心问题的诉讼模式向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并重的诉讼模式转变,这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大进步。但是,这并没有直接解决我们在量刑程序中所存在的一切问题。比如,我国现行的量刑程序模式中量刑裁判的社会公信力不高,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制约性不足等等。笔者认为,当前改革者在量刑改革中所作出的努力,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量刑标准的具体化问题,并未有效改变现行的量刑决策过程,更无法保证法官不再滥用自由裁量权。因此,尽管我国的量刑程序改革取得了一些进步,尽管一些法律理论界与实务界也都对此做出过论述,但我国的量刑程序改革依然任重而道远,依然需要各界为此做出进一步的努力。所以,笔者撰写了此文,以期为中国的司法改革略尽绵薄之力。本文论述了我国的量刑程序模式的困境与出路,全文共分为叁章:第一章,论述了我国量刑程序模式的现状与问题。在本章中,笔者论述了我国量刑程序模式的现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9月13日发布了《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还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量刑意见》),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一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但这种模式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第二章,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的量刑程序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分析了其对我国量刑程序改革的启示,取他山之石,攻本山之玉。第叁章,针对我国量刑程序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革措施与制度,力求为解决问题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13-02-20)
王明明[6](2013)在《量刑程序模式的中国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如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程序模式具有诸多缺陷而不利于实现量刑的程序公正一样,中国目前确立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亦具有较大的局限性,难以确保量刑的程序公正。因此,为了真正实现量刑的程序公正,确立"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是中国量刑制度改革的应然选择。使量刑程序成为一种完全独立的诉讼程序,既符合量刑个别化原则的要求,亦顺应量刑程序独立化的国际趋势,而且有利于真正实现量刑的程序公正。(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王明明[7](2012)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之弊》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量刑程序改革中确立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已经为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所正式确认,但这种模式会产生诸如使辩护方的无罪辩护效果受到不应有的削弱和减损、使控辩双方诉讼力量的不平衡更为加剧、使量刑信息的充分性与可靠性失去保障以及使量刑程序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遭到限制等弊端。(本文来源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期刊2012年06期)
彭林泉[8](2012)在《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后刑诉法增加规定了量刑事实、证据的调查和量刑辩论,肯定和回应了近年来的量刑程序改革。鉴于我国量刑程序改革试点的经验与教训,考虑到不同的案件类型、量刑程序和地区的差异,根据相对合理主义,应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模式,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实行独立的量刑程序,对未成年人案件实行特别的程序。(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12年20期)
陈卫东,程雷[9](2012)在《隔离式量刑程序实验研究报告——以芜湖模式为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量刑规范化是中国刑事审判量刑程序改革的重要问题。根据量刑程序改革试点所获得的材料,运用严格科学的经典实验法,通过综合比对与配对比对测试隔离式量刑程序的实施效果,发现隔离式量刑程序具有可行性。它不仅有助于显着提高量刑过程的透明度,更利于增加法官获取、采纳量刑信息的数量与比率。虽然程序参与主体对隔离式量刑程序的满意程度没有达到预想高度,但一审量刑程序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更优。同时,隔离式量刑程序有助于合议庭功能的实质化,可被视为未来深化庭审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但调查结果也发现,实验过程中律师作用的发挥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期刊2012年09期)
刘少军,张丽丽[10](2012)在《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构建——以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两高叁部于2010年9月13日联合签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在中国确立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并对相关机关的职责、量刑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该意见存在不能有效保障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中被告人的量刑参与权和辩护权的缺陷,从而可能对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造成负面影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在坚持相对独立的量刑模式的前提下,确立"先定罪、后量刑"的两步式庭审程序,并进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构建。(本文来源于《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2年01期)
量刑程序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我国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基于死刑的严厉性、重大性和不可逆转性,死刑案件量刑程序改革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控制死刑适用的关键性、死刑量刑结果的重要性以及量刑程序公正的高要求均构成了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独立化的根基。与相对独立量刑程序模式相比,独立量刑程序模式更能保证死刑案件裁决结果的准确性,凸显死刑案件审判程序的价值。死刑案件独立量刑程序模式改革以完善的量刑证据规则和全面的量刑信息来源为基础。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量刑程序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1].孟军.量刑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死刑案件量刑程序:转型、模式及基础[J].京师法学.2019
[2].孟军.量刑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死刑案件量刑程序:转型、模式及基础[J].山东社会科学.2019
[3].李梦晴.被告人不认罪案件中独立量刑程序模式之构建[J].法制博览.2019
[4].陈卫东,程雷,Feng,Shize.隔离式量刑程序实验研究报告——以芜湖模式为样本的分析(英文)[J].SocialSciencesinChina.2013
[5].王晓伟.论我国量刑程序模式的困境与出路[D].中央民族大学.2013
[6].王明明.量刑程序模式的中国选择[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7].王明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之弊[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2
[8].彭林泉.构建多元化的量刑程序模式[J].人民检察.2012
[9].陈卫东,程雷.隔离式量刑程序实验研究报告——以芜湖模式为样本[J].中国社会科学.2012
[10].刘少军,张丽丽.被告人不认罪案件量刑程序的构建——以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模式为视角[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