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适用性论文-李佳镁

司法适用性论文-李佳镁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适用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子数据证据,“两高一部”规定

司法适用性论文文献综述

李佳镁[1](2017)在《浅谈“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证据规定司法适用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证据规定尚有不足之处,局部条款与《刑事诉讼法》侦查程序规范不相适应,对侦查与取证程序限制性规定不够明确;对取证主体的规定未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容易造成与相关制度的冲突。应在《刑事诉讼法》框架内研究制定细化的执行文件,从实际出发完善电子数据证据规定。(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35期)

赵玥[2](2014)在《“常回家看看”条款在司法适用性方面之检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出当今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使老年人的诉求变得有法可依。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条款概念界定的模糊、监管与取证的困难和法院裁决与执行的随意导致司法判决和执行的困惑。国外在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上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后续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急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明确立法深意。(本文来源于《贵州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5期)

熊洁[3](2011)在《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动态取证司法适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是一种查证率极低的高技术犯罪,因其危害的严重性成为世界各国重点打击的对象,存在于所有惩治计算机犯罪的刑事立法之中。动态电子证据的取证将成为有力的司法武器,本文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对动态取证进行探讨,以期设计出合法有效的动态取证系统。(本文来源于《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1期)

陈文光[4](2008)在《宪法司法适用性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政制度的设计从最初非可诉性到当今的司法适用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也是人权宪政理论的本质要求。宪法司法适用对于树立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司法惯例,严重弱削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政价值效益停留在纯理论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我国宪法司法适用所面临的严峻挑战。(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4期)

李茂久,任忠臣[5](2008)在《刑法视域下民族习惯法司法适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发挥其特有的社会调节作用。但在刑法视域下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排斥习惯法以及成为理论共识,造成习惯法处于被压制地位。本文通过构建习惯法的理论基础来探讨习惯法在刑法视域下司法适用性相关的问题以及应有的司法态度。(本文来源于《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李茂久[6](2008)在《刑法视域下民族习惯法司法适用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习惯法作为一类社会规范,发挥其特有的社会调节作用。但在刑法视域下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排斥习惯法以及成为理论共识,造成习惯法处于被压制地位。本文通过构建习惯法的理论基础来探讨习惯法在刑法视域下司法适用性相关的问题以及应有的司法态度。(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1辑)》期刊2008-01-01)

赵小龙[7](2006)在《试论宪法的司法适用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但是现实中我国宪法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使宪法在司法中得以应用,成为当今各国宪法的一种共同选择,然而我国宪法由于各种原因现在还处于一种适用的困境。借鉴各国成功的实践,在我国建立宪法法院违宪审查和普通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适用宪法并行的二元司宪机制将成为我国宪法适用的必然选择。(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4-01)

张颖,刘继宏[8](2004)在《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宪法的司法适用性趋势及其必然性。(一)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是宪法发展趋势之一据统计,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由普通法院或宪法法院适用宪法的体制。从“二战”以后的宪政实践看,这类体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二)司法机关适用宪法的必然性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本文来源于《检察实践》期刊2004年05期)

邓世豹[9](2003)在《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司法适用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基本权利与宪法权利基本同义 ,基本权利的司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价值和关键所在。公民基本权利反映的是公民与国家或国家权力的关系。公民基本权利的性质决定公民基本权利适用的特征 ,私法领域并不宜直接适用公民宪法权利规范 ,刑事审判更不适用宪法权利规范。针对国家立法对基本权利的侵害 ,可直接适用宪法权利规范 ;针对其他公权力对基本权利的侵害 ,则可在穷尽其他救济之后适用宪法权利规范。当前 ,我国法院适用宪法权利的领域是有限的 ,通过司法解释适用宪法权利的方式是欠妥的。实现基本权利的司法适用 ,需要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一些内容作出修改。(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03年01期)

王学栋,冯俊海[10](2002)在《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相关司法解释评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目前至少有四个司法解释涉及宪法的司法适用问题 ,其中 ,195 5年司法解释并没有排除宪法在诉讼中适用的可能性 ;1986年司法解释排除了宪法在诉讼中适用与引用的可能性 ,是违宪的 ,应予以废除 ;1988年司法解释与 2 0 0 1年司法解释以特有的方式确认了宪法的司法适用 ,成为我国宪法司法适用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需要宪法解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2年06期)

司法适用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常回家看看"入法,折射出当今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使老年人的诉求变得有法可依。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条款概念界定的模糊、监管与取证的困难和法院裁决与执行的随意导致司法判决和执行的困惑。国外在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上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后续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急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强化政府职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明确立法深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适用性论文参考文献

[1].李佳镁.浅谈“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证据规定司法适用性[J].法制博览.2017

[2].赵玥.“常回家看看”条款在司法适用性方面之检讨[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2014

[3].熊洁.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动态取证司法适用性研究[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4].陈文光.宪法司法适用性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

[5].李茂久,任忠臣.刑法视域下民族习惯法司法适用性研究[J].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08

[6].李茂久.刑法视域下民族习惯法司法适用性研究[C].当代法学论坛(2008年第1辑).2008

[7].赵小龙.试论宪法的司法适用性[D].中国政法大学.2006

[8].张颖,刘继宏.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探讨[J].检察实践.2004

[9].邓世豹.论公民基本权利的司法适用性[J].法学评论.2003

[10].王学栋,冯俊海.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相关司法解释评析[J].河北法学.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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