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概念论文-朱艺楠

支配概念论文-朱艺楠

导读:本文包含了支配概念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承继共同正犯,因果共犯论,作为的支配犯,不作为的支配犯

支配概念论文文献综述

朱艺楠[1](2017)在《承继共同正犯中间说的肯定说之提倡——引入支配犯与义务犯的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学术界对于承继共同正犯的讨论,聚焦于后行为人是否应对前行为之结果承担责任。但是,多数学者都是直接分析肯定说、否定说、中间说等几种对立观点,进而得出自己的结论。笔者认为,肯定承继共同正犯陷入困境的原因在于依据的共同正犯之处罚根据错误,因此,笔者尝试进行一种全新的论证,即首先追溯到承继共同正犯之处罚根据,对国内及德、日两国的相关观点进行列举和讨论;其次,围绕着笔者所划分的肯定说、否定说、中间说的否定说、中间说的肯定说这四种对立观点,本文提出质疑,并试图阐明在承继共同正犯之处罚根据上舍弃因果共犯论的原因;再次,在舍弃因果共犯论的基础上,从“功能性支配说”出发进一步完善承继共同正犯的处罚根据。具体规则为:引入支配犯与义务犯之概念,采用递进式的判断方法,先判断能否成立作为犯的支配犯;之后再判断能否成立不作为犯的支配犯;最后判断能否成立义务犯,进而用支配理论和违背积极义务作为承继共同正犯的处罚根据。综上,笔者将在具体的犯罪类型中对上述判断方法进行检验,以期为中间说的肯定说提供更为充足的理论根据。(本文来源于《刑事法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占一熙,吴旭娟[2](2018)在《浅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概念融合使用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已深深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服务质效,当下仍彰显其现实重要指导意义。本文着重诠释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概念及异同点,简析了两个指标现实使用存在的必要性及局限性,建议力求两个指标过渡期内应认同衔接融合,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发挥更大作用。(本文来源于《统计科学与实践》期刊2018年05期)

由阳[3](2017)在《柄谷行人的社会思想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当代日本最着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柄谷行人试图借助“支配”、“无支配”这对概念重建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理解和批判,进而寻求超越这种社会的可能性。在他看来,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解不能仅仅着眼于资本这一单一维度,还应当注意到现代民族国家对于资本统治的支撑作用。柄谷行人的解释是:资本、国家和民族都是具有经济职能的社会交换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支配社会成员的方式。其中,“资本”主要指交换价值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支配,“国家”主要体现了对社会财富的保障和再分配,“民族”则强调社会成员的互助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维系社会合作的价值与情感。柄谷行人面临的问题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全球霸权,以及发达国家工人由于分享全球经济不平等带来的收益而失去阶级意识的现状。按照他的看法,现代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是货币资本与民族国家联手缔造的支配性社会关系。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是借助民族国家的力量发展科学、教育、金融、军事和公共福利事业,创新产品和生产技术,建构有利于自身的关税和市场体系,为资本在全球市场上赚取超额利润创造了条件。柄谷行人接受了现代经济学家的主张,认为利润只能在不同的价值体系间的交换中产生,而资本-民族-国家叁位一体的支配性社会结构正是造成全球范围内经济发展差异和发达国家政治经济霸权的根本原因。柄谷行人思想的一个重要特色是试图从交换视角说明社会形态,并由此对支配性社会与无支配社会进行区分。在他看来,传统马克思主义者过分执迷于生产所有制问题,忽略了作为交换和支配方式的国家、民族,正因如此,他们既无法完全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的支配性社会结构,也没有最终提供超越这种社会形态的有效策略。柄谷行人相信,同样的困难也出现在他们对原始社会的研究中,因为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大体相似,但从交换视角看,却可以将其区分为游动民社会和定居社会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其中前者是典型的无支配社会,而后者则是一切支配性社会的开端。在柄谷行人看来,这一区分对于重新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思想意义重大。具体来说,在定居社会之前的游动民社会中,社会成员联系不紧密,既不能储备财产也无法建立人身依附关系,其成员之间的交换方式主要是纯粹的赠与和互助,在这种条件下,社会成员间的关系是自由且平等的。在古希腊,为了摆脱雅典母邦中出现的僭主和富人的统治,作为雅典殖民地的伊奥尼亚曾经试图恢复游动民社会的自由和平等,建立由自耕农和自由工商业者联合自治的“无支配”社会。柄谷行人相信,这种无支配社会最终构成了马克思共产主义构想的原型。要言之,伊奥尼亚自然哲学强调物质的自我运动和自由生成,正是上述无支配社会的真实写照。而马克思则通过接受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思想间接继承了伊奥尼亚哲学的社会政治主张,并将其进一步发展为一种深刻的个人观点和主体观点。尽管马克思没有明确提出“无支配”概念,但在柄谷行人看来,后者恰恰构成了马克思社会思想最核心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柄谷行人提出,要超越现代资本主义,实现向无支配社会的复归,必须立足于“游动性”即个体的独立性和自由建立新的社会联合方式,柄谷行人称之为“可能的共产主义”。柄谷行人的《跨越性批判》《世界史的构造》《帝国的构造》等作品都体现了建立自由联合社会的努力。其中,《跨越性批判》充分肯定了在经济层面消灭“货币的王权”的蒲鲁东主义,提出从商品流通领域着手建立自由个人组成的互助同盟。《世界史的构造》则进一步认为,重建无支配社会尚需建立国家间的自愿互助联盟以对抗霸权国家,这也是康德“世界共和国”思想的意图所在。在最新出版《帝国的构造》一书中,柄谷行人又进一步修订了他早先的联合思想。在他看来,帝国虽然也具有扩张领土的倾向,但它同时包含了超越共同体和民族国家的原理。帝国的特征不是侵略性和强制性的,而是一种求同存异、谋求共识、包容兼备的联合体。中国作为“帝国”传统最悠久最连续的国家,其所代表的帝国原理有力地抗衡了美国所代表的“帝国主义”原理。柄谷行人的这些作品呈现出了某种由警惕国家支配到借助政府力量促进“社会联合”的思想转变。显而易见,这场转变所蕴含的诸思想原则对于我们最终认识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复杂性和内在张力将会构成重要的启示。总体上讲,柄谷行人对“无支配”概念的理解,通过肯定马克思与伊奥尼亚社会及其哲学的联系,突显了马克思哲学中的个人观点和主体观点,有助于在当代历史条件下开显马克思哲学变革社会历史的深远意义。同时,这也为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提供了一种非常独特的政治哲学视角。但是必须指出,柄谷行人的思想存在过分重视个人、轻视联合的倾向。他总是更多地从个体交换(拒买)的视角设想对资本主义的抵抗,却没有意识到:在对抗资本这种具有高度组织性的社会力量时个人斗争是相当无力的。与柄谷行人不同,对马克思而言,社会共同生活始终是自由的本质性维度之一。虽然在《帝国的构造》一书中柄谷行人试图对他之前的思想做出某种修订,但这种修订仍然主要针对政治的上层建筑。由于低估了生产观点的理论价值,柄谷行人事实上没有理解马克思从生产视角出发对个人自由和社会联合这两种思想倾向的综合。出于同样的原因,在实践策略上柄谷行人也忽视了对于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系统改造。这些都表明,与马克思相比柄谷行人对“共产主义”的理解仍然非常片面,而这也造成了他无法真正正视苏联、中国等主要社会主义国家提升国内生产力、改善国民福利以及对抗资本主义世界秩序的重要经验。以至他本人主张的“共产主义”“消费者联合运动”,实则只是在重复蒲鲁东对小生产者社会的幻想,既无力抵御现实的跨国金融资本和机器大工业,也无望创造新的技术、知识与生存样式,最终完全不具备任何现实的可操作性。(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7-12-01)

陈挺[4](2014)在《自然支配的扬弃:回到马克思的自然概念——马克思自然概念的主体性逻辑和思想史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马克思自然概念的主体性逻辑,蕴涵了哲学唯物主义的非本体论维度和批判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历史维度。马克思扬弃了自然支配的客体性思维,按照"自然的支配—支配自然—自然的全面复活"的主体性逻辑,科学衡量了社会历史形态划分的主客体形上标准,克服了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自然概念的缺陷,提示了新唯物主义关于人的解放的深层意蕴,在发生学上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本文来源于《理论与改革》期刊2014年06期)

贾沛韬[5](2014)在《作为无支配的第二种消极自由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晚近共和主义学者所着力阐发的"第叁种自由概念"可以恰当地被理解为第二种消极自由概念。这种消极自由概念的恰切含义被阐释为"无支配"或"依赖之缺位",从而在某些重要方面根本地不同于自由主义式的以退守至私人领域为特征的那种被阐释为"无干涉"的消极自由观。它最初源于罗马式传统在自权人与从权人之间所做的根本性区分,从而体现为一种基于主体而得以界定的自由理论,这又在很大程度上与受启发于运动者不受外在障碍地持续其运动状态的那种基于行动自身而界定的自由理论之间不可公度。尽管共和主义式消极自由概念的独特性常常遭受来自各种学术取向的质疑否定或不以为意,尽管政治哲学界对于共和主义自由观的理解往往局限于那种以集体自治为特征的积极政治自由,但前者的独特性和重要性至少在与后者同样的程度上不可替代。同时,由于诞生自同样的古代城邦政治实践,两种共和主义式自由又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正确回应相关学术质疑,尤其是来自自由主义的相关质疑,以及正确处理第二种消极自由与共和主义式积极自由之间的关系,对于恰当地理解几种自由概念而言也都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来源于《伦理学研究》期刊2014年04期)

庞金友,刘影硕[6](2012)在《从概念选择到方法解构:佩迪特无支配自由观的逻辑与缺陷》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当代新共和主义的代表人物,佩迪特无意重构一种不同于自由主义的价值目标和理论体系,他的目标是打破自由主义对自由概念的垄断,在共和主义的框架下,以无支配的自由观为核心,围绕自由、法律、公民、参与、身份等重要议题,深度阐释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从概念选择到方法解构,佩迪特的论证存在诸多误读和缺陷。新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为当代政治哲学提供了新的语境和论域。(本文来源于《教学与研究》期刊2012年01期)

于子亮[7](2010)在《物权的支配概念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通常认为物权的支配为无需他人意思协助,直接对物进行管理处分。支配分为事实支配和法律支配两方面。事实支配即对物的占有、使用、事实处分,法律支配则包括法律处分和间接占有。但法律处分的通常情形是处分合同,处分合同需要对方意思的参与,这与支配含义相矛盾;同时,将法律处分作为支配,也势必将债权处分作为一种支配形式,显与债权本质冲突。间接占有也存在同样问题。如此看来,物权支配的概念并不明确,有待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10年08期)

刘保玉[8](2005)在《物权概念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评物权法草案关于物权定义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设计》一文中研究指出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是物权概念中不容偏废的两个要旨。我国物权法草案在物权的定义规定中,不当地回避或者模糊了物权的“排他性”要素,并在与此相关的一些制度设计和条文表述上出现了偏差。在物权法中应当单设一条规定物权的定义,其妥当的表述是:“本法所称物权,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的物并具有排他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此相应,我国物权法在物权变动问题上应采用公示要件主义为原则、公示对抗主义为例外的效力模式,物权的客体问题也应单设条文加以规定。(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05年05期)

杨存富,石德平[9](1997)在《防空概念的改变支配着低空近程防空导弹的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冷战状态的结束和现代局部战争的实践,正促使防空基本概念发生重大的变化。战略分析结果表明,全球性战争的威胁已随冷战的结束和苏联的解体而消失,局部战争已成为对和平的主要威胁。世界局势的演变和现代兵器技术的发展,势必对防空作战的概念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影响到防(本文来源于《中国航天》期刊1997年05期)

左大培[10](1992)在《论可支配量概念对经济分析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可支配量是经济主体真正可以自己决定如何使用的货物量。在货币经济中,可支配量表现为一笔货币额,因而包含着货币价格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可支配量本质上也是一种名义量。但是,可支配量又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名义量不完全相同。通常所说的名义量,只是实(本文来源于《经济研究》期刊1992年12期)

支配概念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已深深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服务质效,当下仍彰显其现实重要指导意义。本文着重诠释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标的概念及异同点,简析了两个指标现实使用存在的必要性及局限性,建议力求两个指标过渡期内应认同衔接融合,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发挥更大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支配概念论文参考文献

[1].朱艺楠.承继共同正犯中间说的肯定说之提倡——引入支配犯与义务犯的概念[J].刑事法评论.2017

[2].占一熙,吴旭娟.浅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概念融合使用意义[J].统计科学与实践.2018

[3].由阳.柄谷行人的社会思想研究[D].吉林大学.2017

[4].陈挺.自然支配的扬弃:回到马克思的自然概念——马克思自然概念的主体性逻辑和思想史意义[J].理论与改革.2014

[5].贾沛韬.作为无支配的第二种消极自由概念[J].伦理学研究.2014

[6].庞金友,刘影硕.从概念选择到方法解构:佩迪特无支配自由观的逻辑与缺陷[J].教学与研究.2012

[7].于子亮.物权的支配概念辨析[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0

[8].刘保玉.物权概念二要旨:对物支配与效力排他——评物权法草案关于物权定义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设计[J].政治与法律.2005

[9].杨存富,石德平.防空概念的改变支配着低空近程防空导弹的发展[J].中国航天.1997

[10].左大培.论可支配量概念对经济分析的意义[J].经济研究.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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