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本土法律文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吐蕃王朝,民事法律,藏族
本土法律文化论文文献综述
南杰·隆英强[1](2017)在《中国本土民事法律文化:吐蕃王朝时期的民事法律》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古代吐蕃王朝时期法律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吐蕃社会的民事法律有着自身独特的内容。作为维护本民族经济基础和民事权利,为维护一定的所有权制度和可能产生的商品关系、婚姻关系、财产继承关系等领域的法律规定,能够体现出以调整其所有制关系和其所反映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重要内容。主要是由吐蕃王朝社会高层通过赞普诏书和各机关或各级官吏针对吐蕃全局的经济、人身、婚姻、财产领域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处理规则,以及通过藏族古代社会特有的议事会议制度中盟誓后宣布的决定或法规演变而来,另外由地方各级官吏针对各自的统辖区处理大小事务时,征求吐蕃中央君臣意见后制定的各种民事领域的习惯法,还包括诸法合体的各种法典和契约表现出来的内容等,构成了吐蕃王朝时期法律体系中具有藏族本土法文化特色的民事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1期)
颜培源,曾凌,陈宇煌[2](2016)在《法律全球化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全球化是我们必须面对一个客观问题,任何国家的法治构建都离不开自身的传统,我国已拥有几千年法律文化,法律全球化将不可避免同法律本土化产生激烈的碰撞,处理好法律全球化与法律文化本土化的关系对我国法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35期)
孙雅琳[3](2012)在《从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看中国本土法律文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乡土中国保留了较多的传统因素,从纠纷解决方式的多样性便可看出。本文试从中国农村独具特色的司法过程中,理解中国人的思维逻辑,了解中国社会的风气习俗,探究当代中国真实生活中的司法图景,以及其背后蕴藏着的深厚的本土法律文化。(本文来源于《科技致富向导》期刊2012年23期)
韩丽雯[4](2012)在《立足本土传统 彰显文化自觉──读《原理及其意义──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有感》一文中研究指出阅读张中秋先生的《原理及其意义——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颇多感悟,深受启发。张先生立足中国传统文化,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探索中国法律文化的原理和深层意义,并从系统的梳理和研究中探寻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路径,这种坚持以中国为中心、注意西方而不盲从的研究立场是纠正时代之弊的勇敢尝试;张先生着作中字里行间彰显出文化自觉的研究心态,并且清晰地显现出作者在自我超越和反思中走向文化自觉的心路历程。作者的这种反思和超越是克服近百年来文化自卑心态的努力,是超越时代制约和局限的努力,更是一个时代的超越。张先生着作中立足本土文化的研究立场彰显文化自觉的超越,是研究中国问题学者超越自身、时代制约和局限的引领,是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做出的重要贡献。(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1期)
刘碧海[5](2010)在《淮南:挖掘本土法律文化内涵》一文中研究指出"新时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不能停留在单一普及法律条文上,而是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以崇尚法治、追求法治为取向的文化精神和价值理念……"《淮南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中这样写道。事实上,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淮南普法人不再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简单地照本宣科,而是注重把法制与(本文来源于《江淮法治》期刊2010年14期)
蒋丽娜[6](2008)在《中国当代法治建设与本土法律文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法治、构建法治秩序已经成为我们党、政府和全国人民的目标。法治的基本理念是法律在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中享有最高的地位,以法律作为对社会关系基本领域控制和调整的主要手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人权与自由。法治理念是中国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法治在西方国家经历了从起源到完善的过程,要正确认识法治,我们必须从西方的法治出发。本文从法治在西方的起源出发,进而探讨了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发展历程。本文依据历史的发展逻辑,将法治理念在中国的发展分为法制起步、毁灭和由法制走向法治叁个发展过程。在本土法律文化部分,本文其划分为传统法律文化和本土法律文化的近代转型两个部分,系统阐述了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民为本和无讼是求的传统法律文化和法律文化的近代转型。重点探讨了我国本土法律文化对法治建设的影响,指出源于传统法律文化的以人为本、德法共治与和谐社会的思想对我国当今的法治建设起到的促进作用。民主法治不仅是对和谐社会的描述,也是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和价值追求。而法治国家被普遍的理解为以自由、平等、民主等观念为基础,通过对政府等公共权力进行制约,保障人权,以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对社会基本领域控制和调整的主要手段的国家治理状态。在中国,要建设法治国家,我们不仅要关注法律制度建设,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思想文化层面的法律文化建设;不仅要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在更大程度上也要注重对中国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发展与改造,只有如此,中国的法治建设才能取得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早日实现。(本文来源于《江苏大学》期刊2008-09-01)
易中华[7](2008)在《新疆地方立法中的法律文化本土资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势复杂各异,再加上我国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大分散小聚居和远居边疆,这种国情决定了仅靠中央制定法律调整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难以包罗万象、应对万变。因此,地方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显得十分重要。地方立法作为整个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遵循合宪、民主、科学等一般性立法原则外,还要遵循立足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发挥地方立法自主权等特有原则。在人类所创造的各种精神和物质成果之中,法律文化最能集中、突出的反映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因此,地方立法的过程中必须正视该区域的地方法律文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元民族文化交汇、碰撞和交融的地方,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各民族文化在互相渗透、相互交融中发展与变迁,从而造就了新疆法律文化多元一体的特点。新疆历史上多元一体的法律文化对当今新疆的地方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法律文化的概念进行了阐述,并分析了地方立法需要重视本地的法律文化资源的原因;第二部分对历史上新疆法律文化的变迁做出了简要叙述;第叁部分从新疆历史上存在的法律文化现象中归纳出新疆法律文化的本质特征,即多元化和一体化;第四部分分析了新疆多元一体的法律文化对新疆地方立法的影响。(本文来源于《新疆财经大学》期刊2008-06-30)
徐岚,王梅雾[8](2007)在《解读古代行政法之争:历史与本土法律文化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学界对“中国古代有无行政法”争论已久,在判断上有两种相反立论———肯定论和否定论。由于对“行政法”概念的不同理解,双方实际上并非在同一“行政法”意义上争论同一问题。综观争论过程,双方掌握的史料大致相同,结论却截然相反,究其原因,值得反思。长期以来,我国法学研究存在用“西方概念”和“现代观念”分析中国的法制发展历程的倾向,在该问题的争论中尤为突出。因此,有必要回归到历史的角度重新思考问题和对问题的讨论。(本文来源于《湖南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汤唯,郭晓燕[9](2007)在《地方立法中的法律文化本土资源》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法治建设中,国家立法与民间规则构成相辅相成的统一体,地方立法尤其需要吸纳民间规则等法律文化本土资源。本文通过民间规则之特征的比较研究,互动关系之构建的缘由探讨,以及内化融合之路径的制度设计,分析中国地方立法与民间规则的相互关联,以体现本土法律文化的独有价值以及在当代立法、执法、司法中的实际效应。(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07年01期)
黄华均,刘玉屏[10](2006)在《中国幕府之刑名师爷的法治精神——以绍兴本土法律文化为视野》一文中研究指出狭义的绍兴师爷专指刑名师爷,他们是辅佐明清州县官吏从事诉讼活动的“幕后法官”或司法秘书,他们属不在编的地缘性法律职业人群体,按“公式之刑名”依法办事。他们是专业的法律诉讼人才,其注释的律例、汇编的成案中体现了他们崇尚法律权威、弘扬法治传统、实现社会正义的法治精神。他们在统一适用大清律例、维护清朝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方面起了关键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6年01期)
本土法律文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律全球化是我们必须面对一个客观问题,任何国家的法治构建都离不开自身的传统,我国已拥有几千年法律文化,法律全球化将不可避免同法律本土化产生激烈的碰撞,处理好法律全球化与法律文化本土化的关系对我国法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本土法律文化论文参考文献
[1].南杰·隆英强.中国本土民事法律文化:吐蕃王朝时期的民事法律[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7
[2].颜培源,曾凌,陈宇煌.法律全球化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J].法制博览.2016
[3].孙雅琳.从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看中国本土法律文化[J].科技致富向导.2012
[4].韩丽雯.立足本土传统彰显文化自觉──读《原理及其意义──探索中国法律文化之道》有感[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
[5].刘碧海.淮南:挖掘本土法律文化内涵[J].江淮法治.2010
[6].蒋丽娜.中国当代法治建设与本土法律文化[D].江苏大学.2008
[7].易中华.新疆地方立法中的法律文化本土资源[D].新疆财经大学.2008
[8].徐岚,王梅雾.解读古代行政法之争:历史与本土法律文化视角[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7
[9].汤唯,郭晓燕.地方立法中的法律文化本土资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
[10].黄华均,刘玉屏.中国幕府之刑名师爷的法治精神——以绍兴本土法律文化为视野[J].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