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贿赂案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监察体制,贿赂犯罪,侦查,留置权
贿赂案件论文文献综述
谢小剑[1](2019)在《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办需求与程序供给——兼论监察调查程序的改革思路》一文中研究指出贿赂犯罪案件查办严重依赖口供,办案模式无法"由证到供"转型,且被调查人妨碍诉讼的风险极高、后果极其严重,需要相对较长时间控制被调查人。然而,刑事诉讼程序存在立案条件高、侦查手段有限、讯问程序限制多、妨碍诉讼预防难等程序供给不足的问题。实践中出现了初查询问被调查人获取口供的"证人模式"、与纪委"联合办案模式"以及"指定监视居住模式"。这些模式虽然满足了贿赂犯罪的查办需求,但正当性有所欠缺,可能诱发滥权。事实上,犯罪控制理论、程序分化理论,以及打击腐败的客观形势都决定了应当建立对贿赂犯罪的特殊调查程序。监察法通过留置制度、违法犯罪调查一元化、禁止律师介入,满足了办案需要,但在程序设计上溢出了办案需要,改革应当针对贿赂犯罪设置特殊程序的需要为度,包括限制留置适用、规范讯问时间、完善强制措施以及技术侦查措施、保障有限的律师帮助权。(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5期)
邵晓航,郑俊[2](2019)在《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应关注的几个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监察对象范围扩展、办案要求提高等新情况下,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在调查、审理贪污贿赂案件时,笔者认为需要关注涉罪案件追诉时效、重视收集主体身份材料、注意区分公务与集体事务、全面收集从重情节证据等问题。关注涉罪案件追诉时效(本文来源于《中国纪检监察报》期刊2019-09-04)
张申杰[3](2019)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理解与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审查模式,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推广。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在审查判断的过程中也有所区别。贿赂犯罪案件证据具有较强的秘密性、隐蔽性,"一对一"性较为突出,以及对主观性证据较为依赖等特点。在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发挥两类证据之间优势互补的特点,及时调整证据审查方向,进而激活并有效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7卷 总第7卷)》期刊2019-07-01)
张申杰[4](2019)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证据审查模式,近年来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得到推广。客观性证据与主观性证据有着本质不同,因此在审查判断的过程中也有所区别。贿赂犯罪案件证据具有较强的秘密性、隐蔽性,"一对一"性较为突出,以及对主观性证据较为依赖等特点。在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发挥两类证据之间的优势互补,及时调整证据审查方向,进而激活并有效运用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9年11期)
孙曜欣[5](2019)在《贪污贿赂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对贪污贿赂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价值的理解,对与该项制度相关现行法律规范的适用作出概括,进而提出从明确从宽范围、细化量刑规则、建立纠错机制等方面完善贪污贿赂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本文来源于《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孙晓玉[6](2019)在《贪污贿赂犯罪定罪数额的“冷思考”——对《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继《刑法修正案(九)》之后出台,内容上逐步完善明确,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重要改革和一大进步。本文在该解释实施近2年后以定罪数额为出发点,对贪污贿赂犯罪定罪数额从立法价值、立法功能和法律体系自洽性叁方面进行理论考察,同时通过问卷调查和裁判文书统计,归纳分析定罪数额实践运行情况,以理论反思和实践反馈为据,提出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可能进路。(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李艳[7](2019)在《德宏州 建立双向查处机制严查贿赂案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通讯员 李艳)“瑞丽木材商人文得柱,2015年至2018年在瑞丽市经营木材生意过程中,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涉嫌犯行贿罪,经瑞丽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4月30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9-05-14)
殷欢[8](2019)在《我国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缺席审判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十八大以来,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建设己逐渐提上法制建设日程。我国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既是出于现实的迫切需要,也是刑事诉讼立法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追回机制接轨的重大举措。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对席的审判方式,即法院在控辩双方均出庭的前提下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但当被告人故意使自己处于无法出庭的状态而导致诉讼程序无法进行时,可以启动缺席审判程序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近些年来随着贪腐高官潜逃境外,被告人缺席庭审的情形越来越严重,使得众多案件暂先中止审理,然后由司法机关境外追回被告人,但此时又面临一个法律障碍一一缺少一份合法生效判决书,这样最终造成不良循环,浪费司法资源。如今我国的反腐败工作也进入深水区,实践上特别需要该制度促进司法工作深入开展,理论上也有学者多年不断分析和探讨,形成坚实的理论基础,因此,我国已经具备确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条件,并可以将该制度更好的应用于贪污贿赂案件以解决国际追逃追赃过程中的难题。文章借此最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初落地之际,以修正案对缺席审判的规定为思考对象,对这一制度进行详尽的梳理与分析。本文共分为叁个部分:第一章分析我国贪污贿赂刑事案件中适用缺席审判的具体内容,涉及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条件、司法文书送达方式、被告人权利保障方式以及救济途径这几方面,文章依托法条对这些规定逐一分析与阐述。第二章是基于对刑事缺席审判的分析,发现其在实际运行中可能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适用范围、证明标准、域外送达、庭审程序、被告人权利保障以及法律救济等问题还需进一步细化。第叁章主要是学习一些优秀的国外立法规定,并结合我国当前相关部门法律的规定,对第二章的问题提出一些改进意见,以期更好地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2018)关于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工作的推进,实现我国的司法文明。(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9-05-01)
崔笑天,陈岩鹏[9](2019)在《达安基因“带金销售”陷阱 贿赂医生案件频出,研发投入降超二成》一文中研究指出3月30日,老牌基因公司达安基因(002030.SZ)披露了年报。从年报可以看出,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8亿元,同比下降4.1%。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41.6%,较上年降低1.5%,净利率为5.9%,基本维持上年水平。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来源于《华夏时报》期刊2019-04-15)
陈历文[10](2019)在《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是否正当且其限度何在,是在应用它之前所必须回答的问题。基于词源学的分析,正当性包含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含义。从目的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的关系出发,可知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构建因具有必要性和效益性而具有合理性。从法律位阶的关系考量,并结合宪法的比例原则,可知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因没有违背《宪法》对权利保障的要求而具有合法性,因而是正当的。不过,结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宪法》对权利保障的要求,应从适用的案由、主体、程序和救济方式等方面予以限制。(本文来源于《四川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贿赂案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监察对象范围扩展、办案要求提高等新情况下,为实现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在调查、审理贪污贿赂案件时,笔者认为需要关注涉罪案件追诉时效、重视收集主体身份材料、注意区分公务与集体事务、全面收集从重情节证据等问题。关注涉罪案件追诉时效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贿赂案件论文参考文献
[1].谢小剑.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办需求与程序供给——兼论监察调查程序的改革思路[J].政法论坛.2019
[2].邵晓航,郑俊.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应关注的几个问题[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
[3].张申杰.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理解与运用[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7卷总第7卷).2019
[4].张申杰.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在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适用[J].中国检察官.2019
[5].孙曜欣.贪污贿赂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析[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6].孙晓玉.贪污贿赂犯罪定罪数额的“冷思考”——对《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7].李艳.德宏州建立双向查处机制严查贿赂案件[N].云南法制报.2019
[8].殷欢.我国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缺席审判制度研究[D].甘肃政法学院.2019
[9].崔笑天,陈岩鹏.达安基因“带金销售”陷阱贿赂医生案件频出,研发投入降超二成[N].华夏时报.2019
[10].陈历文.贪污贿赂案件缺席审判程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