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证人保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记忆,刑事案件,目击证人,司法活动
证人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赵苑位[1](2019)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独立性与真实性保障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记忆功能在生活中游刃有余,但若置身刑事案件中,由于案件裁决依仗精准与细节方能定夺,需要事无巨细地斟酌事件始末,而这又依赖于证人的指认来加持和佐证,但是证人证词的独立性和正确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与污染。本文首先以司法心理学为范式作为切入点对此进行介评,说明证人证词的双重性质;在此前提下,对影响证人证词独立性、正确性的污染因素进行了简要说明,从而对症下药,找出到底是司法活动中哪些环节造成了证人指认的偏差;展开横向比较,介绍了域外关于专家证人制度、自由心证制度、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与法理以从中获得启示;阐述构想,寻找对症下药的良方,我国诉讼建立在职权主义的基础之上,被告处于较弱势地位,因而,为被告合法利益考虑,确保证人证词最大化的独立性与真实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2期)
赵中华[2](2019)在《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完善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对提高侦查阶段证人作证率,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侦查实践中,证人权利保障的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证人不敢作证、证人证言失真,从而造成侦查僵局、酿成冤假错案的情况依然严峻。将证人各项权利保障的对策和建议融入到具体的侦查行为中,是完善证人权利保障机制行之有效的办法。本文以侦查实践为切入点,对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域外经验,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进行论述,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叁部分。引言部分以目前侦查阶段证人不愿作证现象引出证人权利保障不力,提出从侦查实践角度完善证人权利保障机制,进而引出正文。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围绕侦查阶段的证人概述展开,论述了侦查阶段证人概念、证人权利的分类和内容,为全文搭好框架。第二章通过阐述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明确侦查阶段是证人权利保障的关键阶段。第叁章以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域外规定为基础,寻找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优秀做法,为完善保障机制提供借鉴。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全文的重点,将侦查阶段证人的诉讼权利分为证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和证人的特殊诉讼权利两大类分章论述,从证人每一项具体权利出发,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结论部分总结全文,指出研究的不足并对继续完善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提出展望。(本文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期刊2019-06-09)
李倩,洪大伟[3](2019)在《我市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李倩 通讯员 洪大伟)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通过网上网下结合的方式,主动把各级扫黑办举报联络方式推送到群众身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除了传统的来信来电方式,各地高招频出,激发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热(本文来源于《丽水日报》期刊2019-04-12)
卫婷[4](2018)在《论强制证人出庭条件与制裁——基于对刑事被告人对质权保障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证人出庭制度在于保障被追诉人的对质权。强制证人出庭应满足客观通知、主观裁量等方面的要件,其中证人不出庭的正当理由可以借鉴美国判例法中的克劳德福标准。理论上,法院有权对证人采取无次数限制的拘留权,但在立法层面有必要设置上限限制;数次拘留后仍拒绝出庭作证的,其庭前书面证言仅具有有限的证明力。实践中,法院强制证人出庭的拘留措施常被虚置,导致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失灵,难以有效保障被追诉人的对质权,因而有必要进行法教义学上的准确解读。(本文来源于《法大研究生》期刊2018年02期)
曾芬芳[5](2018)在《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一直以来都是法庭审理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案情的查明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只有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庭审的质证程序才得以实质化,证人证言的可靠性也才能得到有效保证,进而实现程序以及实体上的公正性。但是,应该注意到的是,就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这一问题来看,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同样是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一个不可回避的现象,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难、出庭率低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已经成为了司法实践中难以治愈的老大难问题。刑诉法修改之后,有关证人出庭作证的内容得到了较为明显的充实完善,然而该法实施以来,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由此可见,直接影响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状况的出庭作证保障机制恐怕并不完善,仍然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改进。因此,本文基于这一思路,试图就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做系统的分析。首先回顾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的理论基础,进而对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做现实检视,分析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的现状和出庭作证保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然后,介绍域外、港台地区的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分析其中可资借鉴的地方,对我国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的完善给出自己的看法。(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8-12-05)
古玉敏[6](2018)在《浅析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案件事实的查明,犯罪人的定罪量刑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证人出庭作证的作用,就必须有相关的保障制度,但我国的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文章阐述了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现状及原因,分析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我国刑事证人出庭作证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9期)
于子洋[7](2018)在《民商事域外取证中证人权益保障研究——以“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对外贸易纠纷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与沿线国家民商事交往更加密切,跨国民商事诉讼纠纷数量也逐年增长,其中域外取证是国际诉讼中关键的一环。由于各国所奉行的域外取证制度存在差异,取证时常会发生冲突,进而影响证人的权益保障。在详细阐述部分国家取证制度所存在的差异以及对证人权益保障领域的影响的基础上,从完善国内立法和加强国际间司法协助方面对证人权益保护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对外经贸》期刊2018年08期)
王贤德,安凯[8](2018)在《侦查阶段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障——以20起虚假证人证言引发的错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证人证言作为有人的思维参与而产生的具有主观性的证据,具有不同于实物证据的特点,其真实性可能因多种因素而改变。本文通过对冤假错案的分析,根据来源将影响证言真实性的因素分为证人自身的影响、警方行为产生的影响、犯罪嫌疑人行为产生的影响。询问证人作为获取证人证言的主要手段,极易受到影响而改变。因此,需要通过规范取证行为、提供权利救济以及加强证据审查来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本文来源于《中国检察官》期刊2018年12期)
赵静静[9](2017)在《行刑衔接中证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制——以食品药品领域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行刑衔接中的证人指证面临着指证难的问题,证人长期遭受着健康权、安全权、财产权的侵害,证人权益保障得不到切实实现。本文通过建立完善检察监督中的证人保护机制、构建有效的证人保护程序,包括证人保护范围、时间、措施的多样性,切实保障证人的人权,促进行刑衔接案件的顺利进行,推进行刑衔接制度的健康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29期)
张碧琴[10](2017)在《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亲属证人人权保障——以《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为研究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亲属证人从狭义上理解为与被追诉人有法定亲属关系的证人,属于特殊证人,他们应当成为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对象。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了被告人相关亲属的免于强制出庭作证权,但是不完善的制度设计在实践中容易导致亲属证人的人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域外亲属证人的特免权和我国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规定较为完善,对我国现有亲属证人的权利完善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我国应当树立证人人权保障的观念,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亲属证人的拒证特权。(本文来源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7年01期)
证人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完善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对提高侦查阶段证人作证率,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侦查实践中,证人权利保障的环节出现问题导致证人不敢作证、证人证言失真,从而造成侦查僵局、酿成冤假错案的情况依然严峻。将证人各项权利保障的对策和建议融入到具体的侦查行为中,是完善证人权利保障机制行之有效的办法。本文以侦查实践为切入点,对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域外经验,权利保障机制的完善进行论述,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叁部分。引言部分以目前侦查阶段证人不愿作证现象引出证人权利保障不力,提出从侦查实践角度完善证人权利保障机制,进而引出正文。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围绕侦查阶段的证人概述展开,论述了侦查阶段证人概念、证人权利的分类和内容,为全文搭好框架。第二章通过阐述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的现状,明确侦查阶段是证人权利保障的关键阶段。第叁章以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域外规定为基础,寻找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的优秀做法,为完善保障机制提供借鉴。第四章和第五章是全文的重点,将侦查阶段证人的诉讼权利分为证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和证人的特殊诉讼权利两大类分章论述,从证人每一项具体权利出发,完善相应的保障机制。结论部分总结全文,指出研究的不足并对继续完善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提出展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证人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赵苑位.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独立性与真实性保障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9
[2].赵中华.侦查阶段证人权利保障机制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
[3].李倩,洪大伟.我市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N].丽水日报.2019
[4].卫婷.论强制证人出庭条件与制裁——基于对刑事被告人对质权保障的分析[J].法大研究生.2018
[5].曾芬芳.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机制研究[D].华侨大学.2018
[6].古玉敏.浅析刑事证人出庭作证的保障制度[J].法制与经济.2018
[7].于子洋.民商事域外取证中证人权益保障研究——以“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对外贸易纠纷为视角[J].对外经贸.2018
[8].王贤德,安凯.侦查阶段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保障——以20起虚假证人证言引发的错案为例[J].中国检察官.2018
[9].赵静静.行刑衔接中证人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制——以食品药品领域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7
[10].张碧琴.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亲属证人人权保障——以《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为研究视角[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