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通则论文-郄迪弘

税法通则论文-郄迪弘

导读:本文包含了税法通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国税法,通则立法,构想应用

税法通则论文文献综述

郄迪弘[1](2016)在《中国税法通则立法的问题与构想应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法通则制定是一项基础法律工程,维持着在通则体系之上衍生出一切法律的正常运行并提供理论依据,通则为万法之本。完善税法通则才能更加全面保障公民利益,协助社会良好运行。但是在通则立法与法律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通则立法制度本身还需要完善。基于此,本文将探讨中国税法通则立法问题与构想应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9期)

王文婷[2](2015)在《《税法通则》对我国税法规范生成完善的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实视界、理想视界、规则视界是税法规范生成必须历经的阶段,也是相互衔接的阶段。基于对《税法通则》地位的认识,从现实视界、理想视界、规则视界的视角提出对构建税法规范生成相关规范的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5年S1期)

李莉[3](2009)在《制定我国税法通则若干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税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地位的提升以及依法治税理念的普及和深入,人们对税收法制体系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亟需制定一部税法通则,规定有关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税收守法以及税收法律监督的具有共通性的基本问题,用来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各单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提升税收法律体系的整体效力级次,从而实现税收民主化和依法治税的目标。在制定税法通则的问题上,我国税收界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将税法通则列入了五年立法计划,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中再次强调了加快税法通则的立法进程,力求通过这一法律的建立,弥补我国税收立法空白,完善税法结构体系,进一步规范各项税收活动,更好地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笔者认为,在分析世界范围内税法体系的构建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税法通则为核心建立、健全我国的税法体系是我国的最优选择。本文主要就我国税法通则的立法问题探讨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引言部分阐述了税法通则的立法背景和我国税法通则的研究历程;第一章就制定税法通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阐述:第二章就税法通则的名称、定位、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协调等学术界争议较多的论题进行了分析;第叁章就税法通则应确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了讨论,笔者认为税法通则必须确立税收法定主义原则、财政收入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并就相关税收原则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阐述:第四章分析了影响税法通则目标模式选择的因素,阐述了我国选择权利与效率并重模式的原因和理由;第五章通过对国际上税法通则的立法模式进行比较,笔者认为我国宜采用“较发达式”的立法模式;结语部分提出了笔者对提高我国税法通则立法效率的几点建议。(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09-06-30)

段浩[4](2008)在《刍议《税法通则》中地方税权的科学定位与合理划分》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通过对地方税权的学理分析,提出了关于地方税权的定位和征收管理,需要从《税法通则》的高度予以进一步界定和法律调整的观点和建议,以完善《税法通则》的内容和体系。(本文来源于《长治学院学报》期刊2008年01期)

刘剑文,汤洁茵[5](2007)在《试析《德国税法通则》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借鉴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收基本法(或税法通则)》的制定是关系到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新整合与完善,关系到纳税人权利保护与国家征税权实现的平衡,关系到最终实现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的税收法治建设的基础环节。在制定税法通则的过程中,对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必须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加以平衡协调。为积极推进该浩大的税收立法工程,对外国先进的立法经验应当有所借鉴和吸收。《德国税法通则》(Abgabenordnunp)自1919年公布实施以来,几经修改,已经形成了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的税收基本大法,对我国税法通则的制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此,特对《德国税法通则》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加以评介,以为我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制定之借鉴。(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07年04期)

施正文[6](2007)在《论税法通则的立法架构》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法通则的立法架构是在法律定位与制度设计之间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体系和结构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我国应当按照“通则法”定位的要求,借鉴国外税法通则立法架构的通行做法,突出科学性、体系性和综合性,将税法通则的立法架构确立为“总则—纳税义务—税收征纳的一般规则—税收确定—税收征收—税收执行—税收争讼—法律责任—附则”。(本文来源于《税务研究》期刊2007年01期)

李世星,王瑞强[7](2007)在《论我国《税法通则》的制定与税法体系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制定《税法通则》以完善我国的税法体系,促进依法治税的早日实现并配合和谐社会的构建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本文提出了《税法通则》的基本结构以及完善税法体系的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7年01期)

黄桂祥[8](2006)在《对税法通则立法的几点认识》一文中研究指出税法通则应从法的高度界定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权限,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保护和调动各级政府治税理财和各方协税护税积极性。(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2006年11期)

施正文[9](2006)在《中国税法通则立法的问题与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税法通则的基本定位应当是调整税收活动中的基本问题、共同问题和综合问题的通则性立法,主要规定税收征纳过程中的实体基本制度和程序基本制度,是税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是规模适度、体系科学、赋有现代法治理念的现代税收通则法。在立法时,应当侧重从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的角度,重点处理好与宪法、财政法、立法法、行政程序法、税收征管法、民法的关系。在搭建立法架构时,应当以“总则——纳税义务——税收征纳的一般规则——税收确定——税收征收——税收执行——税收争讼——法律责任——附则”为立法主线。(本文来源于《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06年05期)

施正文[10](2006)在《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公共财政、依法治税和税制改革的发展,制定一部规范税收基本问题的税法通则已提上国家立法议程,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税法通则立法是一项税收法治建设的系统工程,需要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但笔者认为首要的问题是(本文来源于《涉外税务》期刊2006年04期)

税法通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实视界、理想视界、规则视界是税法规范生成必须历经的阶段,也是相互衔接的阶段。基于对《税法通则》地位的认识,从现实视界、理想视界、规则视界的视角提出对构建税法规范生成相关规范的完善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税法通则论文参考文献

[1].郄迪弘.中国税法通则立法的问题与构想应用[J].法制博览.2016

[2].王文婷.《税法通则》对我国税法规范生成完善的意义[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

[3].李莉.制定我国税法通则若干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09

[4].段浩.刍议《税法通则》中地方税权的科学定位与合理划分[J].长治学院学报.2008

[5].刘剑文,汤洁茵.试析《德国税法通则》对我国当前立法的借鉴意义[J].河北法学.2007

[6].施正文.论税法通则的立法架构[J].税务研究.2007

[7].李世星,王瑞强.论我国《税法通则》的制定与税法体系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07

[8].黄桂祥.对税法通则立法的几点认识[J].涉外税务.2006

[9].施正文.中国税法通则立法的问题与构想[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6

[10].施正文.关于税法通则的定位[J].涉外税务.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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