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统计和管理水平(论文文献综述)
卢晓春[1](2020)在《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科学决策的“指南针”、检验工作成效的“度量衡”、社会管理的“听诊器”。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是检验统计工作的重要依据,高质量统计数据对政府的决策和管理,保障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本文以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为研究对象,结合统计数据质量所包含内涵,具体包括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可比性等基本特征,简要阐述了建湖县统计数据日益准确可靠、数据从调查到发布时间间隔不断缩短、调查数据日趋精细化和完整化、统计数据逐步实现纵横向可比的现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梳理出政府干预统计数据上报、企业统计数据存在失真情况、数据分析不能体现公众需求、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打架时有发生、数据公布方式与频率无法满足透明公开要求等问题,并运用利益相关者与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剖析,进一步得出指标考核与数据真实性矛盾日益加深、部门统计运行不畅、数据供给与需求失衡、统计执法难度大、基层统计基础薄弱、调查对象统计意识日益弱化等原因。最后,通过理论分析,结合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的特征,提炼出了深化考评体系和部门统计运行改革、拓宽统计数据供给、强化统计执法、健全基层统计保障制度、改善调查对象统计意识等对策,旨在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方面提供参考依据。
蔡舒眉[2](2020)在《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法院审判管理是一个日久弥新的话题,学界主流观点把法院审判管理置于司法行政化这一宏观命题中,而“去行政化”框架下的“去科层管理”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但结合历次司法改革来看,“去行政化”的改革实践呈现出回环往复的特点。尤其是“四五”改革之后,科层管理的现实需要与科层管理合法性丧失之间的矛盾,促使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呈现出“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管了也没有责任”的实践乱象。为此,应突破规范研究范式中把“行政化”、“去行政化”等概念绝对化的分析模式,以实证方法剖析我国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的实践样态和内在机制十分必要。在结构功能主义的研究视角下,我国基层法院嵌入以地方党委为核心的块块系统和上下法院层级的条条系统中,由此导致我国基层法院兼具回应地方治理需求与承接上级法院专业化的双重职能。与此对应,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成为整合微观司法运作、回应法院条块关系、调试法院外部意志的体制性渠道,并由此衍生出规范化和竞争性双重审判管理目标。以类型化视角,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可以分为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化审判管理两种样态。以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核心,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为主体,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与审判绩效管理为内容的信息化审判管理构成了法院审判管理的常规方式。审判流程管理覆盖司法审判全过程,以诉讼程序为依据实现了对审判行为的动态监管。在权力规训与绩效追寻之间,以发改案件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管理呈现出“强警示——弱惩罚”于一体的实践特点。司法绩效同质化扩大了法院评比范围,但在绩效锦标赛中,上下级法院绩效连带,由此衍生出考核指标层层下压、层层加码的实践样态,并最终形塑了基层法院司法绩效唯数据化的特征。信息化审判管理具有提高司法绩效、约束权力、实现同步监督与同质化管理等正向功能,但也存在着数目字管理与司法价值的内在张力、唯数字化司法绩效异化等负面影响。与信息化审判管理相对,科层审判管理作为法院审判管理的传统方式,通过把关程序事项、配置审判资源、分析审判态势、组织疑难案件集体决议以及对个案的审判监督来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为法院一把手,院长、书记一肩挑的职权设置保障了基层法院院长的制度性权威,而实践中职级晋升、岗位调换以及各种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巩固了院长实际领导能力。院长审判管理侧重于全局管理和重点管理,通过继受既有管理制度、转化非正式管理制度、综合素质匹配具体岗位以及岗位动态调整等方式来发挥全局管理的职能。而在与外部机关沟通协调、构建集中讨论机制、用领导权威进行责任豁免以及利用社会权威化解矛盾的过程中,院长实现对特殊案件的重点管理。受制于科层行政化强推的限度,科层柔性监管与普通法官对领导工作的共情构成了法院科层化审判管理的深层运作机制。作为中间管理阶层,庭长以管理的亲历性、权力的弱行政化以及权威的自我生产而呈现出浸入式管理的特点。庭长常态管理的弱行政化表现为去个案化管理、审判绩效柔性监管以及管理公平约束上,而在带头干活的过程中庭长首先需要以身作则的完成本职工作,并在特殊案件上发挥担当精神、补强自身权威。而创造和谐的庭室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案件集中讨论机制也是庭长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在把审判管理类型化为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审判管理的同时,也需要对类型研究方法进行反思。在基层司法实践中,信息化审判管理与科层审判管理并不是相互区隔而是相互协调、相互勾芡并最终形成了一种复合型的管理模式。信息化审判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技术管理,通过技术约束权力、技术释放科层管理、技术的去层级化等方式,信息化审判管理实现了对科层管理的再塑,并最终回应了审判管理规范化的目标。而难以规约的权力缝隙、难以均质化的审判实践、脱域化管理与司法实践的疏离以及唯数据化的倾向构成了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内在缺陷,并产生对科层管理依赖的内在机制。由此,复合型审判管理形成了审判流程管理与院庭长的节点督促督办、审判质量管理与作为评查主体的院庭长以及审判绩效管理与院庭长的绩效督促的互动样态。复合型管理面向下我国法院审判管理的未来走向,应该在肯定法院审判管理重要性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信息审判管理的基础性作用,构建权责一体的科层管理体系,通过复合机制来发挥审判管理的最大效能。
王秋颖[3](2020)在《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政府统计数据的质量是统计中心工作的核心,而政府统计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基础,所以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不仅仅对政府制定宏观发展规划及战略方针产生影响,同时也对政府及其他微观经济主体把握社会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产生影响。统计工作开展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对统计数据的质量的把控,只有高品质的统计数据才能为政府提供精准、科学、高效的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方面对基础数据的收集、统计数据的分析的关注越来越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随之日益突出,人民对政府统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新时代下,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加强和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统计体制”以来,各级统计部门正在深入开展“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改革。在此背景下,本文以Z县为例,对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案例分析、调查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针对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针对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本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重难点、创新点、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理论分析,界定了政府统计数据的概念以及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概念,并分析了应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统计误差理论,为后续各章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介绍了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现状,为找出Z县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统计体制不完善、法治建设缺失、统计方法不够科学、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足等影响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原因。第六部分针对问题及原因,结合Z县实际,提出了深化政府统计法治建设、改革政府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等对策建议;第七部分,对全文进行深入总结。
崔仕绣[4](2020)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文中指出定罪与量刑的重要性无分轩轾。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量刑结果与量刑程序的适正直接反映刑事审判质量和刑罚目的之实现情况,乃为规范司法量刑活动的必然要求和健全公正、高效廉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应有之义。着眼于我国长期存在的量刑失衡和量刑歧异现象,在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力关切的基础上,地方法院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探索和果敢试错,最终与中央层面宏观政策形成耦合,一场“由下至上、由点及面、有浅入深、由外到内”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得以在全国范围内统筹部署并逐层推进。历经十余年砥砺前行,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攻坚克难,在确立科学的量刑方法和量刑步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增强量刑实践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缩减量刑差异以及提升裁判质量和司法权威等方面效果卓着。然而,在肯定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本土经验”的基础上,还需正视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存在的诸多障碍。除了长期盘踞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对法官量刑实践的影响外,冗杂细密的量刑规则不免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缺乏专职化改革统领机构同样导致以量刑规则和具体情节设置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缺乏持续性和周期性,加之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和量刑程序改革的不尽完备,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仍需克服障碍、踵事增华。本文立足于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脉络梳理与经验总结,在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所涉之论理支撑的论析基础上,围绕我国量刑规范改革的现存障碍,结合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的可取经验,有针对性地展开指导观念、实体和程序侧面的完善举措之探讨,旨在促进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行稳致远、进而有为。全文除导论、结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概述,乃是对本文论述对象的明确。首先对量刑内涵、量刑规范化的产生背景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实际蕴含加以剖析,进而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终而对各阶段改革经验加以凝练。量刑是法官在规范指引下,秉持法律理性与朴素良知,对具体个案和行为人的逻辑论证动态过程。鉴于日益显着的量刑偏差、滞后的“估堆式”量刑方法以及民众对公正、透明量刑程序的强烈期盼,量刑规范化命题得以孕育和发展。随后,旨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量刑程序、促进量刑公正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始得部署,并历经了探索试错、局部试点、全面推行和深入推进四个阶段,不仅使“地方法院的微观规范量刑探索”与“中央司法改革的宏观制度决策”形成“共振”,确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还初步形成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了理论与实践层面有关量刑规范化与刑罚裁量权、量刑统一化与刑罚个别化等辩证统一关系的理解。第二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探讨,乃是本文研究的论理支撑。首先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秉持之刑罚理论的探讨。在刑罚价值方面,不仅需要对刑罚可能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过度或错误发动而折损公民权利等负价值进行控制,还要对刑罚保护公民自由、国家秩序和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正价值加以弘扬。此外,法官基于何种刑罚目的进行裁量,是实现量刑公允、降低量刑歧异的重要前提,因此还需要明确刑罚之目的。在阐明报应理论、预防理论和综合理论的差异和不足后,并合主义刑罚目的之妥适与必要得以明确。在罪刑均衡理论的立法、司法实现方面,要始终坚持罪质与刑质、罪量与刑量、罪度与刑度之均衡,并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量刑方法与步骤的科学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刑罚理论之探讨进而衍生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和理念反思,前者包括对无根据量刑偏差的消除、规范化量刑思维的培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以及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完善,后者则包含体现改革基本价值的公正理念、调和各方诉求的和谐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的效率理念和凸显实质正义的人权理念。第三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乃是研究主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包括指导理念、领导机制、规则建制和程序延伸层面所面临的改革阻碍。首先是指导观念层面,当前我国刑事司法过于强调“惩前”而忽略“警后”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难以调动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更有碍于人权保障目的之实现。其次是领导机制层面,仅依靠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实难应对具有极高时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的量刑规范化改革重任,亦不利于量刑实证调研的持续性推进。再次是规则建制层面,随着《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不免使法官“迷失”于细密化的量刑规则之中,加之量刑规范间存在的多义性冲突,同样令法官疲于计算各罪量刑起点和各个情节对基准刑的增减幅度。最后是程序延伸层面,畸高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不仅引发控方“胜诉结局”的价值倾向和裁判权向检察机关让渡的担忧,还可能导致量刑辩护的乏力甚至无效;量刑听证制度尚在规范依据、实施模式和理论支撑等方面存在不足;用语刁钻或解释片面的量刑裁判说理,徒增民众理解量刑结果之难度,无益于息诉服判;当前指导性案例制度援引效果不佳,同样引发理论与实务界关于构建量刑判例制度的思考。第四章是有关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指导观念的探讨,乃是对研究主体指导观念层面障碍之破除。该部分首先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演进脉络加以梳理和介评,进而探索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路径。相比之下,美国量刑改革指导理念经历了“直觉驱动”下的“康复矫治主义”刑罚观向“规则武断”下的“机械主义”刑罚观之过渡,最终形成参考性量刑指南体制下的“衡平主义”刑罚观,突出对量刑规范的简化和对法官量刑酌处权的保护;英国则是在普遍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形成允许量刑结果“偶然偏离”的量化量刑格局;德国采用“幅的理论”以消解个案中罪责补偿和特殊预防的矛盾冲突,并以此建立“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日本量刑改革以行情约束模式为征表,要求法官依据司法经验和司法判决形成的量刑准则,并作出不超越相对确定的刑罚裁量幅度的判罚。鉴于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发展沿革,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应舍弃纯粹报应主义和纯粹功利主义的本身弱点,形成“报应为主、预防为辅”的刑罚目的观。其中,在凸显报应为主的实质正义要求之余,还需兼顾特殊预防为辅的刑罚个别化要求,而基于对我国刑法第61条量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考量,纯粹的一般预防目的除了存在超过报应限度的可能外,并不能在量刑阶段予以体现。第五章是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实体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实体层面障碍之破除。在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的可取经验充分论析基础上,从我国专职化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和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等方面,论述了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实体侧面的完善举措。一方面,英美两国专职委员会在员额配置、机构组成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优势显着,既可在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量刑数据的基础上,预估犯罪趋势并适时调整量刑政策,又能确保稳定的财政支持和量刑改革学理研讨的充分开展。另一方面,德国虽无专职量改机构,但却通过构建完备的量刑法律框架,引导法官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化上诉法院量刑审查,来实现量刑均衡目的。因此,基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司法机关的特殊性质,我国有必要设置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专职机构,以便于制定和修改量刑指导意见、整合量刑数据并进行实证研究、获取稳定经费保障和开展周期性量刑培训等。此外,在员额构成上除了要包含卓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还应聘请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深法学专家和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最后,在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层面,不仅要立足时效性与可适性对量刑规则进行完善,突出其与量刑法律基本原理、量刑规律的契合,还要着眼于司法效率的提高,对量刑规则进行适度简化,突出量刑规范化统领机构的规则解释功能,防止细密化、机械化的量刑规则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第六章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程序层面障碍之破除。首先展开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进程中程序侧面合理经验的介评与论述,进而依次从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量刑说理的渐次升级、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和其他方面,分步展开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具体措施。域外国家和地区的量刑程序改革经验显示,美国的量刑听证程序和量刑数据系统,不仅为法官提供全面获取量刑信息的便捷途径,更符合信息搜集和刑期预判之要求。而英美德三国对量刑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的重视,无不体现出程序侧面防止法官恣意行使裁量权之努力。此外,日本裁判员制度、被害人参与制度和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也展现出提升量刑合理性、社会认同度和民众司法参与度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在优化量刑建议制度方面,要尤其注意建立量刑信息的遴选机制、促进控辩双方的量刑参与、强化检方量刑建议的说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以及创新量刑建议考评机制;在量刑裁判说理方面,既要注意实质内核的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注重对量刑步骤的载明、相关情节的辨别和不同量刑情节作用力的述明,还要注意形式肌底的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经过法官精炼、简洁的裁判说理,让社会公众从简练的说理论证中体会各量刑情节和幅度的动态调节过程;在量刑听证程序的模式创制方面,应正视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源差异,设计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量刑听证程序;在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方面,应深刻认识到科技革新助力于司法实践的不可逆转趋势,把握法院信息化建设和人工智能重大战略机遇,同时防范功能定位和技术迟滞等风险,合理运用智能化资讯科技辅助法官量刑。最后在量刑程序改革的其他方面,不仅要在量刑参与层面不断完善被害人参与制度,规范其参与量刑之形式和提出意见之内容,还要在可操作性层面探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构建可能,根据各地区、各审级刑事审判需要,整理刑事判例的量刑部分,给予法官从事类案裁判的参考和指引,完善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扩大社会参与量刑实践的参与度,提高量刑辩护的有效性。
云丽[5](2020)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结题报告编号:JKY10057时间:2018年11月——2019年12月1.选题的意义、价值和理论支持1.1选题的理论意义当前,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经济不断进步发展,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对统计需求日益加大。对统计数据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同时,国际组织和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
张伟[6](2020)在《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阐述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其中包括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和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这为新时代社会组织的发展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在此背景下,社会体育领域的治理问题也被提到了重要的日程上来。当前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实践表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需要社会体育组织参与,同时,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也是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的需要。从当前社会现实来看,社会体育公共治理的工作任务是复杂艰巨和困难重重的,在积极推进创新社会体育治理实践的初始阶段,迫切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解决问题能用专业方法、拥有专业发展理念的社会体育组织来承接政府转移的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这类组织就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专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因而,专业管理能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成为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重要目标。依据创新社会体育治理的目的和要求,从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现状来看,当前存在两个具体问题,一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急需构建;二是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本文以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德尔菲法、问卷调查与数理统计法,构建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据指标体系对SH市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进行了尝试性评价和分析,找出其发展面临的问题,探索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的提升路径。通过研究,形成的主要结论有以下七点:第一,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由2个一级能力指标: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5个二级能力指标:获得外部认可能力,信誉维系能力,政策建设能力,标准化和专业化体育服务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13个三级能力指标:组织宣传能力较强,能获得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组织社会评价良好能获得社会认可和支持,有危机处理能力能够进行危机公关,具备协调群众能力、群众诉求能得到满足,参与公共体育政策建设的能力,分析研判政策准确并能充分贯彻,专业场地设施设备,优质管理人力资源,优秀服务人力资源,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开通服务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能对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处理等指标构成;第二,SH市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普遍存在标准化、专业化服务能力不足;多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参与社会体育治理的项目和内容不多;各区协会普遍信息技术运用能力严重不足,信息服务平台运行不佳;多数区协会参与公共体育政策建设能力不足;协会受传统管理体制影响明显;协会工作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数量不足;指导员管理松散,流失率高;指导服务不够规范;指导员专业水平偏低;社区社会体育指导站缺乏经费保障;第三,协会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七个方面:协会人员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传统管理体制惯性导致协会工作行政干扰较多;基础服务性质难以承接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社会服务方式难以达到服务标准;自主参与形式达不到服务条件;健身指导不能完全实现健康目标;政府培育扶持不足不利于组织转型发展。第四,健身群众期望社会体育服务组织提供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同时还希望有更多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和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以及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等;第五,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需要进行四个方面的转型发展。服务性质由基础服务向专业服务转变,服务方式由社会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服务形式由自主参与向岗位参与转变,服务内容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第六,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有三个方面。一是基础能力建设;二是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建设;三是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建设。第七,政府培育保障有三点要求。正确审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价值地位;改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生存的政策环境;培养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独立的造血功能。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第一,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依据自身优势和抓住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机遇,尽快实现转型发展,达到参与社会体育治理的能力要求;第二,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吸收借鉴先进组织的发展经验,增强组织活力,依据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内容,加强公共治理能力建设,特别是提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并细化到优秀服务人力资源等多个子能力的提升上来;第三,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要加大与政府和社会的合作力度,积极拓宽合作路径,采用科学合理的合作办法,争取获得更多的政府购买和社会支持,共同治理社会体育,为全民健身目标的实现提供更佳的服务;第四,政府要重视与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在公共体育领域的合作,加大对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扶持与帮助,加大培育力度,尽快实现社会体育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徐雨俊[7](2019)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思考》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行业发展进程有序推进,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于各行各业发展也带来了诸多的挑战,如何进行战略调整,不断提升行业发展综合竞争实力,成为各级相关部门研究的重点。借助统计数据,深入开展数据分析,并总结相关的规律,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发展动能,才能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更大的效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应当高度重视,本文对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义进行了简要概述,着重探讨了目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具体的优化措施,以供参考。
孟欢欢[8](2019)在《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状态与优化发展研究 ——以上海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传统文化复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以及民众体育需求的爆发式、多元化增长,民间传统体育组织作为传统文化传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民众多样需求满足的组织载体,其主体地位作用在提升、发展空间在拓展。但在社会快速转型发展过程中,孕育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成长的土壤发生巨大变化,组织在传承与创新、封闭与开放、依附与独立等不同向度内摇摆,整体生存状况不容乐观。上海是中国最早开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其社团改革也走在发展前沿,它不仅拥有精武体育总会、中华武术会等百年组织,并且拥有“百万娘子军”称号的创新型组织木兰拳协会。以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现状、生存机制、发展局限性、优化措施等作为研究内容,可以为组织主体性功能的发挥、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及政府进行组织培育提供策略方法。本文以传统权威型、魅力权威型、法理权威型三类民间传统体育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以组织社会学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个案研究法、数理统计法等,结合组织系统理论、共生理论、权威理论等,围绕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文化活态传承难、组织管理建设难、外部互动封闭”三个研究问题进行研究。研究得出以下结果:1民间传统体育组织主要分为传统权威型、魅力权威型和法理权威型三类组织,三类组织的生存现状、机制、发局限性及优化措施均不同。2民间传统体育组织发展的关键在于文化活态传承、组织管理建设以及组织外部互动共生。文化传承,主要包括指导者、参与者及传承的过程等要素;组织管理建设,主要包括组织目标确立、领导选择、管理团队建设、结构搭建、活动开展及制度保障等要素;组织的外部互动共生,需要明确组织外部互动共生的主体、共生的机制和共生的保障等要素。3组织总的生存现状。在文化传承方面,人群老龄化、需求低层次化、传承内容碎片化、传承地点广场公园化、传承过程关系一般化。组织建设方面,活动需求以日常指导、培训和展示表演为主,组织结构以基层站点建设方式推进,领导以民主选举为主,管理团队内以普通工作关系的普通信任为主,目标以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为主,对组织激励措施、宣传和制度建设最为不满。外部互动共生中,共生主体较为单一、契约化获取资源不足、共生关系稳定性弱。4三类组织的生存现状。传统型组织的文化传承有深度无广度,指导者和参与者均为中高学历和收入的较年轻中年男性为主,参与积极性、忠诚度、需求层次均最高,更注重技术、原理、文化等全方位传授且对行为道德有较高要求;组织建设目标以会员服务为主,领导源于传统继承等,管理团队是泛血缘情感关系,对等级考评、赛事等最为不满,非正式制度较高发挥作用;外部互动中,最为封闭。魅力型组织的文化传承有广度缺内涵,以中老年、偏低学历收入的退休女性为主,参与积极性、忠诚度、需求层次相对较低,传承内容以技术传承为主,对行为道德要求也最弱;组织建设目标以公益服务为主,领导源于民主选举和传统继承,管理团队是业缘关系,对等级考评等最为不满,正式管理制度为主;外部互动合作,状况一般。法理型组织文化传承的广度和深度兼具,各维度状况均居中;组织建设目标在公共服务和行政服务等方面较高,领导主要是民主选举和政府委派或任命,管理团队是普通工作关系,正式管理制度为主;外部合作中,最为开放,合作主体较多,部分搭建了稳定合作机制。5三类组织的生存机制及发展局限性。传统型组织的生存机制为文化传承的传统化、组织建设的拟宗法化、组织外部互动共生的人情化,发展局限为传承的规模微型化倾向、组织建设的保守性较强、外部互动主体非常单一;魅力型组织的生存机制为文化传承的现代化,组织建设的个人化、外部互动共生契约化,发展局限为文化传承的碎片化倾向、组织可持续性难、组织外部互动主体较为单一且关系稳定性不足;法理型组织的生存机制为文化传承的平台化、组织建设的类科层化、组织外部共生多元化,发展局限在于文化保护的工具性倾向、组织建设的行政化倾向、组织外部共生关系持续性不足。6三类组织生存状况差异的原因在于,组织系统协调程度不同和组织外源保障状况不同。在组织系统协调状况方面,主要由于组织生成动力“文化、生活、制度”的差异、文化传承“传承和创新”程度差异、组织建设“情感化和制度化”程度差异、组织资源来源“单一化和多元化”程度差异、组织对外交流“封闭与开放”程度不同。在外源性保障方面,组织发展面临部门协同力度不同、政府职能转移力度不同、枢纽型组织服务能力不足、政策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使得组织发展体制保障、空间保障、平台保障、制度保障均不足。7组织内部的分类别、分策略优化措施。分类别是指传统型组织需要在文化传承“适度现代化”和组织建设“适度开放化”方面完善;魅力型组织需要在文化传承的“整体性”以及组织建设的“传统化或制度化”方面完善;法理型组织需要在文化传承“传统化”和组织建设“独立性”方面完善。分策略发展是指,在强制性机制下,组织积极响应等级评估、优秀评选、荣誉表彰等要求,积累合法性资本;在模仿机制下,组织可以学习竞争对手、先进组织等的组织建设和外部互动方式等,积累发展经验;在规范性机制下,组织应积极参与枢纽型组织培育,邀请专家领导指导等,依据专业理论指导发展。8组织外部的偏利共生和互利共生策略。对于弱小组织采用偏利共生策略,通过政府的单向扶持以及依托综合型组织平台搭建等获取资源和能量;对于较为强大组织,可采用互利共生策略,通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提供,提供会员服务、公益服务以及进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等策略获取互惠资源。9组织发展的体制、空间、平台和制度保障。部门间进行上下、左右和内外协同,为组织提供体制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职能转移,为组织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枢纽型组织发展实体化,为组织发展提供平台保障;完善税务、财务、人才政策等,为组织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郑青村[9](2020)在《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研究 ——以某有机合成企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对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对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介绍,结合信息化和PDCA循环理论,借鉴和参考了安全管理诊断学,构建了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并将其应用于某有机合成企业。本文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在中小化工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足、安全投入有限、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的前提下,如何规范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并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状态。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对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研究,通过跨学科研究法和探索性研究法提出了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体系、构建了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通过实证研究法对提出的新模式进行验证,最终实现研究目标。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中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基础性和强化性两个部分。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是框架,强化性工作是具体业务内容,基础性工作是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具体业务工作的基础,强化性工作是基础性工作的延伸和进一步拓展。2、信息化管理工具和手段是中小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有效途径。目前市面上开发的安全管理信息化软件系统众多,采用这些信息化工具能够有效规范中小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3、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由两级构成,第一级为企业安全管理总目标,第二级为企业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目标。它们集中反映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重点,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了科学的、明晰的指向。4、本文构建的安全管理改进模式以安全管理目标体系进行目标控制,基于PDCA循环和安全管理诊断学等理论,以信息化管理工具为支撑,分7步实施,循环进行。并将该模式应用于某中小有机合成化工企业,取得了良好效果。
刘爽[10](2019)在《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伴随国家城镇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推进,新时期基层部门统计工作压力和挑战不断增大,为了更好地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开展成效,各地区都是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可以看到基层部门在开展统计工作过程中,会受到制度、人员以及执法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从而不利于统计规范化水平的提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本文对当前基层统计工作开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随后提出了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对策,以期为基层统计工作有序开展方面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方法参考。
二、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统计和管理水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统计和管理水平(论文提纲范文)
(1)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政府统计数据 |
2.统计数据质量 |
(二)理论基础 |
1.利益相关者理论 |
2.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二、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现状 |
(一)统计数据日益准确可靠 |
1.审核体系初步建立 |
2.培训力度逐步加大 |
3.统计规范化分层级推进 |
4.统计执法工作不断深入 |
5.企业统计上报工作逐步推进 |
(二)数据从调查到发布时间间隔不断缩短 |
1.调查模式创新优化数据时效性 |
2.数据上报逐步向信息化过渡 |
(三)调查数据趋于精细化与完整化 |
1.统计产品趋于多元化 |
2.调查数据日臻完整全面 |
(四)统计数据逐步实现纵横向可比 |
1.纵向上调整数据修订企业同期数 |
2.横向上寻求统计指标口径一致 |
3.部门间数据初步实现共享 |
三、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问题 |
1.政府干预统计数据上报 |
2.企业统计数据存在失真情况 |
3.数据分析不能体现公众需求 |
4.统计口径不统一数据打架时有发生 |
5.数据公布方式与频率无法满足公开透明要求 |
(二)产生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原因 |
1.指标考核与数据真实性矛盾日益加深 |
2.部门统计运行不畅 |
3.数据供给与需求失衡 |
4.统计执法难度大 |
5.基层统计基础薄弱 |
6.调查对象统计意识日益弱化 |
四、提升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对策建议 |
(一)改革完善考评体系 |
1.优化目标考核体系 |
2.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 |
(二)深化改革部门统计运行机制 |
1.规范部门统计标准化 |
2.完善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
3.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 |
(三)拓宽统计数据供给方式 |
1.打造“线上”数据发布平台 |
2.开发“线下”统计产品 |
3.推动统计工作透明公开 |
(四)着力加强依法治统力度 |
1.推动统计普法宣传经常化 |
2.引导统计行为规范化 |
3.开展统计执法常态化 |
(五)健全基层统计保障机制 |
1.加快建立统计专业人才队伍 |
2.多渠道保障基层统计经费供给 |
3.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 |
(六)强化调查对象统计意识 |
1.打消调查对象的后顾之忧 |
2.引导调查对象如实上报数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节 本文的研究对象 |
一、审判管理的概念 |
二、嵌入“法院管理”中的“审判管理” |
第二节 为什么研究基层法院审判管理 |
一、为什么研究“审判管理” |
(一)实践中收权与放权的回环往复 |
(二)信息时代技术治理引出的新问题 |
二、为什么研究“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 |
(一)县域结构下基层司法运作的政治生态 |
(二)一线司法的社会生态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 |
(一)“权利——权力”规范研究范式 |
(二)“价值——现实”的研究范式 |
(三)实证研究的范式 |
(四)本文的推进 |
第三节 实践法学的研究径路与材料收集 |
一、本文的研究方法 |
(一)实证研究方法 |
(二)类型化的研究方法 |
(三)结构功能的研究径路 |
二、本文的材料搜集 |
第四节 本文的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基层法院在条块关系中的政治序位 |
第一节 基层法院在县域政权结构中的位置 |
一、党管政法:基层法院与地方党委的关系 |
(一)“党管政法”的历史沿革 |
(二)党管政法的组织渠道 |
二、基层法院与地方人大 |
三、法院嵌入地方政治架构中的正当性探讨 |
(一)历史正当性 |
(二)基层司法的实践需求 |
(三)司法的治理功能 |
第二节 基层法院在法院系统中的序位 |
一、上下级法院关系的历史演变 |
二、当下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
(一)不同级别法院在法院系统中的角色面向 |
(二)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的具体关系样态 |
第二章 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的目标定位 |
第一节 面对复杂司法实践的基层法院审判管理 |
一、基层司法的复杂面向 |
(一)司法人员结构的复杂性 |
(二)诉讼程序纵向分工的复杂性 |
(三)案件体系结构的复杂性 |
二、审判管理的双重目标 |
第二节 司法规范化:审判管理的平面目标 |
一、司法规范化的争鸣与实践 |
(一)理论争鸣:中国特色的司法抑或规范化的司法 |
(二)司法规范化的改革实践 |
二、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目标 |
(一)审判程序上:规范审判流程 |
(二)审判实体:依法公正裁判 |
(三)审判考核:统一绩效考核标准 |
三、规范化目标的动力学:法院系统内自上而下的推动 |
第三节 竞争性目标:法院行动的自主利益 |
一、竞争性面向概述 |
二、积极性竞争 |
(一)法院的审判绩效考核 |
(二)审判质效之外的竞争性指标 |
三、消极性竞争 |
(一)消极性竞争概述 |
(二)消极竞争的实践样态——以立案庭阻挡案件为例 |
第三章 法院审判管理的常规方式:信息化审判管理 |
第一节 信息化审判管理概况 |
一、信息化审判管理产生的背景 |
二、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实践历程 |
三、信息化审判管理的主体:审管办 |
(一)审管办的设置与职能 |
(二)审管办的职能扩张 |
四、信息化审判管理的特征 |
(一)管理方式的发展依托于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 |
(二)指标的精细化 |
(三)信息审判管理内容的同质化 |
(四)审判管理指标调整的机动性 |
第二节 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实践样态 |
一、审判流程管理 |
(一)审判流程监管的概况 |
(二)审判流程监管的实践特点 |
二、审判质量评查 |
(一)错案追究制度的历史沿革 |
(二)发改案件重点评查的实践样态 |
三、审判绩效考核 |
(一)可视化的审判绩效管理 |
(二)上下级法院审判绩效考核的连带与协调 |
第三节 唯数据化——信息化审判管理的问题与限度 |
一、信息化审判管理对传统的革新 |
(一)便捷高效 |
(二)同步监督 |
(三)约束权力 |
(四)同质管理 |
二、司法政绩观下的唯数据论倾向 |
(一)数目字管理与司法价值的内在张力 |
(二)司法政绩观下的唯数目字化倾向 |
第四章 院长审判管理:一把手管理 |
第一节 权力一把手:管理内容和管理能力 |
一、院长、书记一肩挑 |
(一)法院的科层体系 |
(二)党组权力中枢下院长的内外角色 |
二、院长审判管理的内容 |
(一)程序上的管理权限 |
(二)配置审判资源 |
(三)审判态势管理 |
(四)组织疑难案件集体决议 |
(五)审判监督职责 |
三、院长的管理能力 |
(一)职级晋升 |
(二)岗位调换 |
(三)考核、考评机制 |
第二节 全局管理 |
一、制定审判管理制度 |
(一)继受既有管理制度 |
(二)转化非正式管理制度 |
二、分配法院审判资源 |
(一)分人:以综合素质匹配岗位 |
(二)分案:具体考量与把控 |
(三)岗位的动态调整 |
第三节 重点管理——以长期未结案为例 |
一、信息识别与绩效统计下的重点案件 |
(一)信息化管理“析出”重点案件 |
(二)重点管理中的绩效动因 |
二、院长重点管理的实践 |
(一)与外部机关的沟通协调功能 |
(二)构建集中讨论机制 |
(三)领导权威下的责任“豁免” |
(四)作为领导的社会权威 |
第四节 “领导也不容易”——科层管理的柔化与共情 |
一、科层行政化推进的限度 |
(一)司法的实体和程序约束 |
(二)去行政化的改革趋势 |
(三)行政化强行推行的效果 |
二、科层柔化管理与“共情” |
(一)科层柔化管理 |
(二)对领导的体恤与“共情” |
第五章 庭长审判管理:浸入式管理 |
第一节 浸入式审判管理概述 |
一、作为中间管理层的庭长 |
二、浸入式审判管理概述 |
(一)管理行为的亲历性 |
(二)管理权力的弱行政化 |
(三)管理权威的自我生产 |
第二节 庭长管理的弱行政化 |
一、去个案化管理 |
(一)管理权限的去个案化 |
(二)权责一体中的责任下卸 |
二、审判绩效柔性监管 |
(一)作为专业监督主体的审管办 |
(二)审判绩效的院长负责制 |
(三)任务落实的个人化:自己的事 |
(四)庭长监督方式的辅助性 |
三、庭长权威的补强原则:一碗水端平 |
(一)案件分配上的公平 |
(二)人力分配的均衡 |
第三节 带头干活 |
一、做好本职工作 |
二、庭长需要具有担当精神 |
(一)难以均分的棘手案件 |
(二)庭长特殊主义的化解策略 |
(三)庭长化解棘手案件的优势 |
第四节 构建集体主义 |
一、调解庭室氛围 |
二、自己人讨论案件 |
第六章 复合型管理:技术与组织的互动与胶合 |
第一节 信息化对科层管理的再塑 |
一、技术释放科层审判管理职能 |
(一)常态管理的职能定位 |
(二)常态管理下的去行政化改革 |
二、技术约束科层恣意 |
(一)技术的本质:高度规范化的制度 |
(二)信息化限制科层恣意 |
三、信息化对科层管理的去层级化再塑 |
(一)上下级法院审判管理的去层级化 |
(二)院庭长审判管理的去科层化 |
第二节 信息化常态管理的科层依赖 |
一、管理实践中的超技术难题 |
(一)难以规约的权力缝隙 |
(二)难以均质化的审判实践 |
(三)脱域化管理与司法实践的疏离 |
(四)唯数据化信息审判管理的走形 |
二、信息化审判管理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的嵌合状态 |
(一)审判流程管理与院庭长的节点督促督办 |
(二)审判质量评查与作为评查主体的院庭长 |
(三)审判绩效管理与院庭长的绩效督促 |
三、信息化筛选下的科层重点、动态管理 |
(一)重点监管:“留口子”的“四类案件” |
(二)院庭长在重点案件上的动态监管 |
(三)动态监管的扩大化 |
第三节 复合型管理面向下我国审判管理的未来走向 |
一、制度性定位:审判管理的重要性 |
(一)管理之于组织的重要性 |
(二)审判管理之于司法工作的重要性 |
(三)管理之于我国转型时期司法工作的重要性 |
二、审判管理的实践展望 |
(一)继续坚持和完善信息化审判管理的基础性作用 |
(二)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完善科层审判管理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致谢 |
(3)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国内外研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重难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重难点 |
2.文章创新点 |
3.不足之处 |
一、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1.政府统计数据 |
2.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
(二)理论基础 |
1.应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 |
2.全面质量管理理论 |
3.统计误差理论 |
二、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现状 |
(一)Z县统计部门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
1.机构设置 |
2.主要职责 |
(二)Z县统计队伍建设情况和统计流程 |
1.统计队伍建设情况 |
2.统计流程 |
(三)Z县在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方面的已有成绩 |
1.统计质量管理规范化 |
2.规范基层统计管理 |
3.法治建设和法律宣传 |
三、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问题 |
(一)基层数据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
1.统计数据失真 |
2.统计数据不完整 |
(二)基层统计流程不规范 |
1.调查不认真 |
2.上报不及时 |
3.审核不严格 |
(三)部门统计管理存在盲点 |
四、Z县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的成因 |
(一)统计法治建设程度低 |
1.统计法律不完善 |
2.普法宣传程度低 |
3.统计执法力度弱 |
4.统计监督体系不全面 |
(二)统计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
(三)统计工作落实存在不足 |
1.统计资料的收集难度大 |
2.一套表等方法制度落实不到位 |
3.统计指标体系存在弊端 |
4.不同部门数据获取困难 |
(四)基层统计队伍建设不到位 |
1.基层统计队伍力量薄弱 |
2.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
3.统计经费不充足 |
五、加强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对策 |
(一)深化政府统计法治建设 |
1.加强统计立法工作,健全统计法规体系 |
2.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
3.发展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
(二)改革政府统计管理体制 |
1.规范地方统计基础管理制度 |
2.建立健全统计责任体系 |
3.建立完善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 |
4.建立科学考核机制,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
(三)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方法 |
1.规范统计数据采集上报方法 |
2.建立完整基层统计档案 |
3.建立数据评估的开放平台 |
4.创新政府统计工作新手段 |
(四)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管理 |
1.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 |
2.提高地方政府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
3.切实提高地方政府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一)参考书目 |
(二)访谈提纲 |
(三)调查问卷 |
致谢 |
(4)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概述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 |
一、量刑规范化的概念厘定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含剖析 |
第二节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 |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探索试错阶段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局部试点阶段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全面推行阶段 |
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阶段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发展进程的经验总结 |
一、地方试错与学理论证推动改革发展 |
二、分阶段协同推进加快模式聚合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推动量刑制度不断完善 |
第二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论理支撑 |
一、刑罚价值观 |
二、刑罚目的论 |
三、罪刑均衡理论 |
第二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 |
一、消除无根据量刑偏差 |
二、培养规范化量刑思维 |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四、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念 |
一、公正理念突出改革基本价值 |
二、和谐理念调和改革各方诉求 |
三、效率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 |
四、人权理念凸显改革实质正义 |
第三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 |
第一节 指导观念层面:报应刑本位不利于人权保障 |
一、刑罚目的观影响法官量刑 |
二、报应刑本位有碍人权保障 |
第二节 领导机制层面:缺乏专门机构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 |
一、最高法刑三庭统领量刑改革的职能有限 |
二、量刑实证调研缺乏周期性论证 |
三、“中央政策转向”与“地方经验凝练”对接不畅 |
第三节 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 |
一、量刑规则细密化压缩法官裁量空间 |
二、忽视量刑基准的学理价值 |
三、量刑规范适用存在多义性冲突 |
第四节 程序延伸层面:量刑程序改革任重道远 |
一、量刑建议实践效果不佳 |
二、量刑听证制度尚待明晰 |
三、量刑裁判说理流于形式 |
四、量刑判例体制尚待建制 |
第四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指导观念的完善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参考 |
一、美国:“直觉驱动”与“规则武断”的折衷 |
二、英国:“量化量刑格局”的发展成熟 |
三、德国:“幅的理论”与“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促进量刑均衡 |
四、日本:“行情约束模式”和“裁判员制度”降低量刑歧异 |
第二节 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 |
一、并合主义刑罚观之确立:报应为主、特殊预防为辅 |
二、法官量刑裁量权的合理释宽:公正优先、限权为辅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实体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经验参考 |
一、美英:“独立量刑委员会”之效仿 |
二、美国:“合宪性质疑”与“量刑指南强制性降格”之警示 |
三、英国:“适度量化的量刑格局”之提倡 |
四、德国:“无量刑规则”之反观 |
第二节 专职化量刑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 |
一、设置专职化领导机构的必要性 |
二、本土化量刑改革领导机构建构思路 |
第三节 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 |
一、侧重规则时效性与可适性的修改 |
二、规避规则适用的多义性冲突 |
三、规则效力转变构想:“强制性”到“实质参考性” |
第四节 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 |
一、明确逻辑起始:量刑基准之确立原则与原理法则 |
二、明确择定机理:量刑基准之确定方法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程序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程序层面的经验参考 |
一、美国:“量刑前报告”和“量刑听证程序”之比照 |
二、美英德:“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制度之参照 |
三、美日:“量刑数据系统”与“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之补强 |
四、日本:“裁判员制度”与“被害人参与制度”之融合 |
第二节 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 |
一、坚持和优化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意义 |
二、量刑建议的模式确证 |
三、完善量刑建议的形成机制 |
第三节 量刑说理的渐进升级 |
一、量刑裁判说理的法理与社会意义 |
二、实质内核: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的体现 |
三、形式肌底: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的结合 |
第四节 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 |
一、量刑听证的理性界说 |
二、量刑听证的价值分析 |
三、我国量刑听证制度的构建思路 |
第五节 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建制 |
一、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司法实践的时代特性 |
二、建制我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必要性 |
三、人工智能刑事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 |
第六节 完善量刑程序的其他方面 |
一、量刑参与层面:被害人参与制度的完善 |
二、可操作性层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设想 |
三、量刑互动层面: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选题的意义、价值和理论支持 |
1.1 选题的理论意义 |
1.2 选题的实践意义和价值 |
1.3 课题研究的理论支撑 |
1.4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 课题研究的思路、目标和具体内容 |
2.1 课题研究思路 |
2.2 课题研究目标 |
2.3 课题研究内容 |
3. 课题研究成果 |
4. 几点思考 |
(6)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多元共治:创新社会体育治理需要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参与 |
1.1.2 能力建设:社会体育服务组织需要具备专业的公共治理能力 |
1.2 问题的提出 |
1.2.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急需构建 |
1.2.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不足急需提升 |
1.3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对象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资料法 |
1.5.2 访谈法 |
1.5.3 案例分析法 |
1.5.4 德尔菲法 |
1.5.5 问卷调查与数理统计法 |
1.6 研究内容与思路、创新点 |
1.6.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6.2 研究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研究综述 |
2.1.1 社会组织治理相关研究 |
2.1.2 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相关研究 |
2.2 国外社会体育组织研究综述 |
2.2.1 取得成就及面临的困难 |
2.2.2 社会体育组织的绩效 |
2.2.3 社会体育组织的能力建设 |
2.3 小结 |
3 研究的理论基础、核心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分析 |
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1.1 治理理论 |
3.1.2 公共治理理论 |
3.1.3 创新社会治理 |
3.1.4 新公共服务理论 |
3.1.5 小结 |
3.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3.2.1 社会服务组织 |
3.2.2 社会体育组织 |
3.2.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 |
3.2.4 公共治理能力 |
3.2.5 社会体育公共治理 |
3.3 基础理论分析 |
3.3.1 社会体育公共治理主体关系分析 |
3.3.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在社会体育治理中的作用分析 |
3.3.3 小结 |
4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4.1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
4.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构建 |
4.2.1 工具NVivo概述 |
4.2.2 评价指标构建步骤 |
4.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形成 |
4.3.1 指标内容初步拟定 |
4.3.2 指标筛选流程与方法 |
4.3.3 专家选择与权威程度 |
4.3.4 指标的筛选与修订 |
4.3.5 德尔菲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最终结果 |
4.4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因子分析 |
4.4.1 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维度探索性因子与验证性因子分析 |
4.4.2 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能力维度探索性因子与验证性因子分析 |
4.5 评价指标的考察点、权重及评分办法 |
4.5.1 评价指标的考察点 |
4.5.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权重 |
4.5.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指标的评分办法 |
4.6 评价指标适用性 |
4.7 小结 |
5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以SH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例 |
5.1 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概况 |
5.1.1 协会管理架构 |
5.1.2 协会制度建设 |
5.1.3 协会参与的社会体育管理活动 |
5.1.4 协会参与的公共体育服务工作 |
5.2 SH市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分析 |
5.2.1 公共治理能力整体评价与分析 |
5.2.2 公共治理一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2.3 公共治理二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2.4 公共治理三级能力指标评价与分析 |
5.3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望分析 |
5.3.1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望问卷相关性分析 |
5.3.2 健身群众服务评价与服务期待结果分析 |
5.4 SH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问题诊断 |
5.4.1 协会管理方面 |
5.4.2 服务队伍建设方面 |
5.4.3 指导站点建设方面 |
5.4.4 参与社会体育公共治理能力方面 |
5.5 问题产生原因分析 |
5.5.1 协会人员待遇低难以吸引优秀青年人才 |
5.5.2 传统管理体制惯性导致协会工作行政干扰较多 |
5.5.3 基础服务性质难以承接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 |
5.5.4 社会服务方式难以达到服务标准 |
5.5.5 自主参与形式达不到服务条件 |
5.5.6 健身指导不能完全实现健康目标 |
5.5.7 政府培育扶持不足不利于组织转型发展 |
5.6 小结 |
6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提升路径 |
6.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转型发展 |
6.1.1 服务性质由基础服务向专业服务转变 |
6.1.2 服务方式由社会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变 |
6.1.3 服务形式由自主参与向岗位参与转变 |
6.1.4 服务内容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转变 |
6.2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建设 |
6.2.1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基础能力建设 |
6.2.2 参与社会体育事务管理能力建设 |
6.2.3 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建设 |
6.3 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的政府培育保障 |
6.3.1 正确审视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发展的价值地位 |
6.3.2 改善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生存的政策环境 |
6.3.3 培养社会体育服务组织独立的造血功能 |
6.4 小结 |
7 结论、建议、不足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建议 |
7.3 研究不足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调查问卷 |
附录2 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协调系数计算公式及阈值设定 |
附录3 SH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度一览表 |
附件4 部分资料图片 |
附录5 访谈提纲 |
附录6 科研情况 |
(7)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义探析 |
二、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开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三、加强新时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具体措施 |
(8)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状态与优化发展研究 ——以上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传统文化复兴上升到国家战略 |
1.1.2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是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发展的重要载体 |
1.1.3 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和发展困难 |
1.2 研究问题提出 |
1.2.1 组织文化活态传承难 |
1.2.2 组织管理建设难 |
1.2.3 组织外部互动封闭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4.1 理论框架: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分析维度 |
1.4.2 现状分析: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现实状况 |
1.4.3 典型个案: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机制及局限性—以三个个案为例 |
1.4.4 优化路径:民间传统体育组织未来发展的策略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法 |
1.5.2 访谈法 |
1.5.3 问卷调查法 |
1.5.4 个案研究法 |
1.5.5 数理统计法 |
1.6 研究创新点 |
2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发展的文献综述 |
2.1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研究理论视角综述 |
2.2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概念、分类和功能等综述 |
2.3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状况综述 |
2.4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实践个案研究综述 |
2.5 研究评述 |
3 理论基础 |
3.1 组织社会学的理论谱系 |
3.1.1 组织社会学的溯源及理论视角 |
3.1.2 组织社会学研究视角的应用 |
3.1.3 组织社会学理论谱系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3.2 组织系统理论 |
3.2.1 组织系统理论的溯源和观点 |
3.2.2 组织系统理论在其它研究中的应用 |
3.2.3 组织系统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3.3 共生理论 |
3.3.1 共生理论的溯源及核心观点 |
3.3.2 共生理论在其它研究中的应用 |
3.3.3 共生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3.4 权威理论 |
3.4.1 权威理论的溯源及核心观点 |
3.4.2 权威理论在其它研究中的应用 |
3.4.3 权威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3.5 制度与生活理论 |
3.5.1 制度与生活理论的溯源及核心观点 |
3.5.2 制度与生活理论在其它研究中的应用 |
3.5.3 制度与生活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3.6 文化原生态理论 |
3.6.1 文化原生态理论的提出 |
3.6.2 文化原生态理论的争议和讨论 |
3.6.3 文化原生态理论在本研究中的应用 |
4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概念 |
4.2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分类 |
4.2.1 传统权威型民间传统体育组织 |
4.2.2 个人魅力权威型民间传统体育组织 |
4.2.3 法理权威型民间传统体育组织 |
4.3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特征 |
4.3.1 目的:进行文化传承、推广与发展 |
4.3.2 项目:传统体育项目 |
4.3.3 文化:地域性 |
4.3.4 性质: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公益志愿性 |
4.4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理论分析维度搭建 |
4.4.1 组织文化传承的理论分析维度搭建 |
4.4.2 组织管理建设的理论分析维度搭建 |
4.4.3 组织外部互动共生的理论分析维度搭建 |
4.5 本章小结 |
5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现状分析 |
5.1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总体生存现状分析 |
5.1.1 组织文化传承现状 |
5.1.2 组织管理建设现状 |
5.1.3 组织外部互动的现状 |
5.2 三类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现状差异比较 |
5.2.1 三类组织文化传承现状差异比较 |
5.2.2 三类组织管理建设现状差异比较 |
5.2.3 三类组织外部共生现状差异比较 |
5.3 本章小结 |
6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机制及发展局限性——以三个个案为例 |
6.1 传统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及发展局限——以上海鉴泉太极拳社为个案 |
6.1.1 传统权威型组织的发展历程回溯 |
6.1.2 传统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 |
6.1.3 传统权威型组织生存发展的局限性 |
6.2 魅力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及发展局限—以上海木兰拳协会为例 |
6.2.1 魅力权威型组织的成长过程回溯 |
6.2.2 魅力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 |
6.2.3 魅力权威型组织生存发展的局限性 |
6.3 法理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及发展局限——以上海精武体育总会为例 |
6.3.1 法理权威型组织的发展历程回溯 |
6.3.2 法理权威型组织的生存机制 |
6.3.3 法理权威型组织生存发展的局限性 |
6.4 三类组织生存状况不同的原因分析 |
6.4.1 组织系统协调程度不同 |
6.4.2 组织外源保障状况不同 |
6.5 本章小结 |
7 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生存发展的优化策略研究 |
7.1 组织内部优化策略 |
7.1.1 分类别优化 |
7.1.2 分策略优化 |
7.2 组织外部共生的实践策略 |
7.2.1 偏利共生的实践策略 |
7.2.2 互利共生的实践策略 |
7.3 组织生存发展的保障措施 |
7.3.1 体制保障:上下、左右和内外等部门协同 |
7.3.2 空间保障:各级管理部门的服务优化 |
7.3.3 平台保障:枢纽组织发展实体化 |
7.3.4 制度保障:税收、财务和人才制度完善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1:民众问卷 |
附件2:管理者问卷 |
附件3:民众问卷的专家效度问卷 |
附件4:管理者问卷的专家效度问卷 |
附件5:组织管理者访谈提纲 |
附件6:站点指导者访谈提纲 |
附件7:参与者访谈提纲 |
附件8:管理部门管理者访谈提纲 |
附件9:学者访谈提纲 |
附件10:访谈人员的具体情况 |
附件11:民众问卷重测信度 |
附件12:各个组织对外交流合作状况的访谈结果统计 |
学习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9)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研究 ——以某有机合成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概念 |
1.2.1 中小企业 |
1.2.2 安全 |
1.2.3 安全管理 |
1.2.4 安全目标管理 |
1.2.5 安全管理模式 |
1.3 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
1.3.1 安全管理模式的阶段性发展和使用 |
1.3.2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1.3.3 PDCA循环的应用 |
1.3.4 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 |
1.3.5 企业安全管理诊断理论 |
1.3.6 企业安全生产量化管理 |
1.3.7 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
1.3.8 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
1.3.9 现状综述 |
1.4 本文研究目标、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第2章 中小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
2.1 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
2.1.1 成立安全管理组织 |
2.1.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
2.1.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2.1.4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
2.2 企业安全管理的强化性工作 |
2.2.1 安全教育培训 |
2.2.2 生产设备设施管理 |
2.2.3 现场作业管理 |
2.2.4 重大危险源管理 |
2.2.5 职业卫生管理 |
2.2.6 应急管理 |
2.2.7 安全生产信息与事故管理 |
2.2.8 风险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 |
2.2.9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 |
3.1 安全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 |
3.2 安全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必要性 |
3.3 以信息化手段实现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与规范化 |
3.4 现有的安全管理软件系统介绍 |
3.4.1 安全生产标准化软件 |
3.4.2 QHSE管理支撑系统 |
3.4.3 LEAM安全生产管理软件 |
3.4.4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
3.5 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综述及建议 |
3.5.1 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综述 |
3.5.2 安全管理软件系统建议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立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 |
4.1 企业安全管理目标体系 |
4.1.1 安全管理总目标 |
4.1.2 企业安全管理过程控制目标 |
4.1.3 建立安全管理目标体系的意义 |
4.2 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的理论依据 |
4.2.1 PDCA循环 |
4.2.2 安全管理诊断体系 |
4.3 基于目标控制的安全管理改进模式建立 |
4.3.1 基于目标控制的安全管理改进模式机理 |
4.3.2 基于目标控制的安全管理改进模式实施路径 |
4.3.3 基于目标控制的安全管理改进模式的实施保障 |
第5章 某有机合成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应用 |
5.1 某有机合成企业概述 |
5.2 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5.2.1 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
5.2.2 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5.3 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的应用 |
5.3.1 建立认识 |
5.3.2 领导重视 |
5.3.3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
5.3.4 广泛宣传教育,实施全员培训 |
5.3.5 设立管理目标 |
5.3.6 使用信息化管理软件,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 |
5.3.7 分析总结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
5.4 该企业应用安全管理改进模式中存在的难点及解决办法 |
5.5 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模式运行效果 |
5.6 安全管理改进模式持续改进建议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
二、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 对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内涵认知不全面, 没有相应的制度体系进行指导。 |
2. 统计队伍素质和能力偏低, 统计执法不严。 |
三、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对策 |
1. 结合基层实际,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并加强政策宣传, 提高开展合力。 |
2. 加强队伍建设和统计执法监督, 提高创新统计服务水平。 |
四、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高统计和管理水平(论文参考文献)
- [1]建湖县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研究[D]. 卢晓春. 长安大学, 2020(06)
- [2]复合型管理:基层法院审判管理机制的实证研究[D]. 蔡舒眉. 吉林大学, 2020(08)
- [3]地方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问题研究 ——以Z县为例[D]. 王秋颖.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4]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D]. 崔仕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机制研究[A]. 云丽. 全国科研理论学术研究成果汇编(二), 2020
- [6]社会体育服务组织公共治理能力评价与提升研究[D]. 张伟.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7]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思考[J]. 徐雨俊. 纳税, 2019(18)
- [8]城市民间传统体育组织的生存状态与优化发展研究 ——以上海为例[D]. 孟欢欢. 上海体育学院, 2019(01)
- [9]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管理改进研究 ——以某有机合成企业为例[D]. 郑青村. 兰州理工大学, 2020(12)
- [10]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思考[J]. 刘爽. 现代经济信息, 20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