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类型、特点和预防的探讨

市、县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类型、特点和预防的探讨

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供电分公司陕西宝鸡721004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供电企业的业务不断扩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大。供电企业如何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成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面临的一个重要内容。

关键词:供电企业;风险预防;成因措施等

一、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从客观方面及其社会原因分析

1、由于供电企业属于因其自身特点而自然形成的垄断性行业,因此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必将涉及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极易引发索赔、劳动争议纠纷等涉诉涉法事件。

2、由于公司系统电力设施极为分散,保护难度极大,公司资产必将成为不法侵害的重点对象。窃电和偷盗破环电力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还将严重打破和扰乱电力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3、由于电力行业给公众的印象普遍是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强的单位,因而成为一些人滥用民事权利,恶意索赔的对象。如在建设变电站、供电所、架设电力线路中的土地征用、占用补偿上,一些人想尽办法获取高额补偿,在接受补偿若干年后,仍想尽办法企图再获取补偿;在一些电力事故上,一行人采取制造现场,转嫁责任,内外勾结,甚至采用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扩大损失的手段,通过诉讼向供电企业索取赔偿等行为均时有发生。

4、由于供电企业涉及公共安全并与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紧密相关,尽管供电企业在架设电力线路和安装电力设施时都按国家规定安装了相应的警示标志,但仍有人视而不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从事危险活动,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供电企业就成为了被告,司法部门常常又从保护所谓的“弱势群体”出发,让企业承担偿付责任。

从主观上及自身原因分析

1、产权不明,特别是农村电网改造以后,农村高低压线路及其电力设施无偿划归国家所有;但现在仍然存在着私人、企业和集体投资的线路和设施;国家、集体、个人、家庭用户的产权分界点不明确、不规范,没有以协议方式加以确定。

2、大批的农电工被纳入供电企业管理,但其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滞后。

3、对高压电线维护不力;对低压线路的合同管理和委托维护责任不到位。

4、变电站、变压器、电力线路等供电设施周围存在违章建筑等;未悬挂警示标志,未设置围栏;

5、规章制度不健全,日常管理松散,监督检查不力,考核没有制度化,奖惩不兑现;由于事故责任及其经济赔偿没有与责任人的利害关系直接挂钩并付诸实施,致使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形成自身的压力和自觉的意识;

6、宣传力度不强,全民安全用电意识薄弱。

二、供电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及处理纠纷的热点、难点

1、产权不明形成的难点。产权不明直接涉及责任划分和责任承担。

2、农电工的身份地位及其职责,其所处的环境决定其心理因素,对内唯利是图、区别对待;对外为了街坊关系,恶意串通,不惜损害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

3、工作不细,不负责任。事前没有预防措施,发生事故不注意及时保护现场,及时搜集保全证据,不及时报案,以致丧失了最佳时机,主动变为被动,最后输了官司赔了钱。

4、赔偿额大。由于电力伤害案件往往后果严重,非死即伤,赔偿数额大,调解难度大。

5、政策因素,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上访,吃肥户,花钱买平安。

6、处理相互关系难度大。如,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运行,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必须对妨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一切障碍物进行及时清除。但实施过程中却存在很多困难,如清除电力线路下的林木,必须符合《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林木是违法的,但砍伐审批手续又非常繁杂,这也是供电企业存在法律风险的地方。

三、预防和减少触电案件发生的措施。

1、强化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在构建防范法律风险体系过程中,把强化风险意识放在首位,通过压力的层层传递,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位员工的行动上。通过专门的全员法律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让公司干部员工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

2、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应制定《供电责任管理与考核办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重点》、《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法》等制度,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环节相应的运作流程,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程序,强化企业的执行力,有效地保障公司重大事项的依法有序进行。

3、责任到头,强化企业执行力。企业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部门职责和职工岗位职责,最大限度进行资源配置和资源整合,使每位干部、职工都明白自己该做什么,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切实履行企业依法赋予的义务,依法有效地避免各类事故和纠纷的发生。

4、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加强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招标管理同步。严格实行没有合同就不能结算,严把合同结算付款关;不按招标管理程序进行的合同不结算。全方位地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监控,简化相关程序,提升合同签约率,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实现合同管理标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经办单位及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应当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合同审查会签的质量,保障合同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5、加大对法律风险防范的投入。设立法律事务专职科室,而且在法律工作人员培训加大了力度,每年都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培训,领导对企业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使企业依法维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改进工作的总体思路

为妥善处理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工作思路。

1、建立纠纷案件处理制度。完善和落实由政策法规科统一负责法律事务,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配合的案件处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处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在案件处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从接受送达、案件事实调查、确定代理人、制定处理方案到调解、上诉、执行、总结归档各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案件处理工作做到了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保证案件处理质量打下科学而又坚实的基础。

2、积极应诉,确保案件处理质量。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及时抓住每一次机会,努力调取每一份证据。加强诉前准备工作,深入基层和现场调查、收集保全相关证据,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分析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积极主动地争取省、市公司的领导,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及时真实地向上级各部门反映案情,积极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在庭上拒理力争,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大电力行业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对阻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积极提起诉讼和应诉,科学合理地运用诉讼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改变社会上对供电企业可能造成的误解。

4、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除根据案件情况随时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法律建议外,对于重大案件公司应以公司委办公会的形式集体研讨后作出决定。妥善处理纠纷,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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