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渔业健康发展撑起保护伞

为渔业健康发展撑起保护伞

一、撑起渔业健康发展的保护伞(论文文献综述)

乔德华[1](2021)在《农业风险管理及农业保险制度研究——以甘肃省为例》文中指出农业承受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压力,农业保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稳压器"和"保护伞",加强农业风险管理,强化农业保险制度,对保障农产品供给意义重大。文章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农业风险管理、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采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专题访谈等方法,对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指出目前存在的七个主要问题,从优化农业保险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实施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灾害预警及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保险基金制度、合理拓宽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及相关技术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赵祺[2](2021)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包容性增长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张丽硕[3](2021)在《胶东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及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陈邦国[4](2021)在《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自政府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数量与质量均实现了快速发展。2020年2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对农业保险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可以看到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我国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作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户生产提供风险保障、提升农产品生产安全、助力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据统计,我国中部六省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2007年10.68亿元上升到2019年的155.54亿元。同期的中部六省的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也从2007年的11011亿元上涨至2019年的31898亿元,实现接近三倍的高速增长。中部六省地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农林牧渔业产值的同步高速增长,令人思考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否对农业产出的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如果存在这种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是通过怎样的途径去影响农业产出水平的?在我国现行的农业保险制度条件下,研究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作用方式与途径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的考虑,文章主要探究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中部六省地区农业产出水平影响。在数据层面,选取安徽、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各地市级的农业经济数据,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法和理论分析法进行研究。本文首先确定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之后对以往的中外文献进行梳理,做出国内外文献的综合评述。之后分析了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农业产出水平的途径。之后的实证部分首先对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农业产出水平作出合理的相关假设,再从农业保险密度和农业保险赔付程度两个视角切入并且分别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方法和面板分位数回归方法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影响效果,通过以上两种实证方法最后均得到了相类似的结论。最后,针对前一部分的实证结果作出研究结论,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结果显示:在2007年至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期间内,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不论是农业保险密度还是农业保险赔付水平的提升都对农业产出水平的提高具有显着性。同时,农业生产水平与农业保险的促进作用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此外,目前农业保险保障和赔付水平并不高,这在农业产出水平较低地区表现的较为明显。保险公司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对受灾的投保人进行赔偿,对于受灾农户及时恢复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这一功能目前还有所欠缺,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曾若妤[5](2021)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2020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全面胜利,实现了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的战略目标,农村贫困治理的中心产生转变,进入到相对贫困治理阶段,迈入了后扶贫时代,需从科学的角度治理农民贫困问题。而农村金融力量可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胜利成果,顺利衔接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因此,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也是让广大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城乡二元化结构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也更加薄弱。实践中,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也陷入了困境:农村普惠金融的相关立法位阶较低,多为行政法规或是部门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对滞后;法律体系较为混乱,缺乏法律统一的指导;农村普惠金融机构的法律界定还十分模糊,导致其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性不高,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种类单一;农村地区征信不健全,支付环境落后,法律监管缺位。这些法律制度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普惠金融的持续性发展,而完善的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体系,是保护农村金融抵御市场风险的护身符。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需对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高度重视,否则,将为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埋下隐患,存在再度返贫的风险,不利于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纵观国内外文献,主要从金融学、经济学等学科出发研究农村地区发展普惠金融的界定及影响,关于数字化时代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研究,也更多地是从理论层面研究对于农村减缓贫困、农民增收的影响因子分析,缺乏从法学角度探讨农村普惠金融数字化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基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农村普惠金融的实践发展以及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其面临的法律困境着手,提出相对应的法律制度完善对策,这也是为农村普惠金融构建可持续发展法治道路,切实保护农户等弱势群体金融权利。首先阐述农村普惠金融的内涵及其发展现状,农村普惠金融是一项惠民的金融工程,通过金融政策增加广大贫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其次从经济学的金融深化、市场竞争理论,以及法学的实质正义、金融发展权理论深入论证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体系构建的必要性。接下来,运用实证分析,考察大北农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实践,并梳理农村普惠金融现有的政策法规,按整体框架、金融机构扶持性法规、基本制度相关规范和配套保障法律制度四个方面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同时,介绍域外四个国家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实践,通过比较分析法得出相关经验借鉴。最后,提出法律制度完善的对策,首先确立立法基本原则,即金融公平原则以及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倾斜保护原则,这是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体系的特殊所在,需要将弱势群体的金融权利放在首位,保障社会各个阶层的金融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并健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进行农村金融市场专门立法,并构建多层次金融机构法律主体,建立以商业性金融为主,合作性金融为基础,政策性金融在其中辅助的支农金融组织分工协作体系,从协调规划农村金融机构激励与约束制度、完善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强化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以及推动农业保险业发展四个方面健全农村普惠金融基本制度,运用大数据加快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支付结算体系,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完善农村普惠金融相关配套保障措施。

莫非[6](2021)在《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状况与对策建议 ——一种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体现的压舱石作用毋庸置疑。各地政府在推动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注重因地制宜和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农业发展新路。近年来,江苏省X县也在结合自身实际,多维度、多举措地努力推进农业的高质量发展。2016年,该县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以强化农业转型升级的进程。自该项农业奖补政策实施以来,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取得的成绩是显然的,但与此同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结合相关理论,从具体问题入手,分析个中原因,提出优化政策执行实效的对策建议,十分必要。本文以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为研究对象,依据公共产品理论和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理论,通过详尽的实地调研分析,对该政策实施以来的状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基础上,客观地分析了个中所存在的问题,继而探究了各自的成因,并提出了改进的对策建议。论文共分六个章节加以布展。分别是绪论、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现状、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完善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执行的对策以及结论。通过作者的初步调研认为,2016-2018年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优化了农业区域布局,培植了发展亮点,壮大了新产业、新业态,打造了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提高了全县农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但另一方面,在三年的执行中也存在政策部分条款存在缺陷、申报材料信息错位、虚假申报蒙混过关、政策宣传和沟通不到位、政策资金紧张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从政策本身、执行机构、目标群体、政策环境等四个角度进行了剖析,主要原因是存在懒政思想、信息把握不实、人情思想、责任心不强、缺少流程规范化文件、人员配备不足、不重视宣传、缺少反馈程序、执行时间较短、重农轻商、财政薄弱等。最后,本文从加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提升执行机构的执行能力、强化与目标群体的协调沟通、创造政策执行的优良环境等四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使该项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更加贴合当地的实际需要,尤其是在具体操作上更加合理可行,从而助推当地的农业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高小明[7](2020)在《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论与实践逻辑》文中认为"十三五"收官的最后三年,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刻把握该项工作的理论逻辑要分析其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准确理解其实践逻辑要从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社会治理法治化发力。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制度建设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路径。

林全德,刘锋[8](2020)在《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家政策导向、福建省独特的地理气候条件催生的农业风险保障需求,使得福建省发展气象指数保险蕴藏着广阔的市场空间。作为福建省最早开展气象指数保险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险福建省分公司2016年以来,先后试点了种植业气象指数、养殖业气象指数、林木火灾(施救费用)指数、农业巨灾指数等险种,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经营中也面临着亏损面较大、展业遭遇瓶颈等现实问题。为此,地方政府应助推扩大承保面并及时兑现保费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加强与政府、经办保险机构的联系以及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从长远看,应加强水产养殖业指数保险项目开发,推进地方特色种植业指数保险产品开发的深度和广度。

姜琳[9](2020)在《地方立法特色性研究》文中提出自1979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国的立法体制和格局就开启了崭新的篇章,我国成为了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的立法体制国家;1986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确定了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2015年我国《立法法》所做的一项重要修改就是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立法权,并于2018年将这一重大修改正式写入宪法,标志着我国的根本大法和基本法都成为了保证地方立法权的法律依据。国家对地方在立法上的进一步放权是因为地方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地方立法在整个立法体系中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突出。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突出地方特色的地方立法应当是具有创新性、地方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同时在我国地方享有的是有限立法权的制度下,突出地方特色应在遵循“不抵触”原则与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所构成的界限之内。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我国表现为行政区域间的某些硬性边界被打破,不同地方因拥有共同问题或追求相同利益而通过更密切的立法协作来促进彼此间的互利共赢,此时应明确协作立法并不意味着对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淡化或否定,而恰恰是地方立法特色性竞合的表现,因此并不会因协作立法而影响地方立法特色性的彰显。正是因为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立法的优劣将会从本质上影响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依据本地方实际进行特色性立法对地方立法发挥其重要作用而言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而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性作为确保地方立法质量的必要因素之一,也自然成为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原则和目标。但是目前我国的地方立法尚未达到较高的水平,地方立法的特色性并未得到充分的显现。通过对山东省省级地方性法规,尤其是与环境资源保护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和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很多行政区域的立法还存在重复上位法的条款较多、过于追求形式的完整而淡化了实际立法需求、可操作性不强等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的表现,而究其根源则可认为其与地方立法主体对不抵触原则的理解失当、不积极履行立法职责、包括相当一部分立法工作者和一般公众在内的主体对地方立法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地方发展的趋同性日益增强等不无关系。虽然不能武断地认为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必然会导致某种不利后果,但其有很大可能会影响地方立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地方立法的进步,并进而影响我国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山东省省级地方性法规所反映出的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的问题是我国地方立法现状的真实写照。若想解决这一问题,应做到在内容上立足地方实际,以地方问题为导向,突出立法针对性;在程序上将突出地方特色作为一项准则贯穿于从地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确定直至立法后评估等每一环节,包括对整个立法过程的监督;在立法主体上注重对公民参与立法的落实和扩展,通过与立法专家库制度的有机结合以及对立法主体责任追究制度的明确,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队伍。通过上述举措,以期在地方立法项目立项、立法制度设计、立法语言等方面达到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标准。

张延曼[10](2020)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取得了显着进展,但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显着。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发达城市和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乡村带动力度发挥不足、带动意愿不强、带动机制不健全,致使当前城乡发展依然存在较大差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本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城乡发展新动力、新方向、新模式。在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对城乡关系进行历史性、全面性梳理,并站在全局性、战略性高度,提出了推动中国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随着2019年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2019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并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等举措的陆续实施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正越来越多地在制度层面上得到保障与支撑。新时代中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通过对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深刻挖掘,有助于更好地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好地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而更好地助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在补齐农村发展短板的基础上,破解城乡二元经济社会格局、释放乡村活力的迫切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围绕对城乡差距现状的揭示,以及对差距形成因素的深层次剖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城乡之间、城乡各要素之间、城乡居民之间的各种协调、统筹、融合发展关系;对当前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存在的如城乡要素自由流动机制不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不合理、城乡要素配置以及治理结构不均衡、城乡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等等一系列制度问题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思考:对于拥有几千年城乡渊源的文明古国而言,对于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中国来说,如何能够在理论研究基础上加快实践创新的制度调整,找出一条有效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径。本文共有六章。第一章绪论部分。重点描述研究的时代背景和政策背景,挖掘研究的理论意义并阐明实践价值,对国内外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研究进行综述,并说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同时对创新之处以及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一是对相关概念的梳理,按照历史逻辑对城乡关系、城乡二元结构、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以及城乡融合概念进行界定;其二阐述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的理论奠基:从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思想,列宁关于城乡发展制度的思想,毛泽东对城乡发展制度的探索,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其三是对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这部分主要为论文提供理论支撑。第三章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整个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的城乡分割制度体系,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的城乡历经曲折发展进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新时代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的逐渐形成。这部分主要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制度发展历史进行梳理。第四章当前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具体从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的外在表现、当前城乡发展制度体系的不尽完善,以及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深层次原因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剖析。这部分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城乡发展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第五章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这里针对前一章提到的现实问题,指出中国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必然性。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这部分主要阐述在新时代中国发展中构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必然选择。第六章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首先,强调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及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这部分首先从宏观上对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进行把握,而后分别从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三个角度,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该如何完善。

二、撑起渔业健康发展的保护伞(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撑起渔业健康发展的保护伞(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风险管理及农业保险制度研究——以甘肃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农业风险管理
    (一)农业风险来源及主要农业风险
        1. 生产风险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农业风险。
        2. 市场风险是我国农业重要风险之一,其重要性在不断增强。
    (二)农业风险特征及农业风险影响
        1. 不利于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2. 阻碍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3. 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农业风险管理策略
        1. 事后风险应对的明显缺点。
        2. 事前风险管理的显着优点。
二、农业保险制度
    (一)国外农业保险制度概况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简史
    (三)健全农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
    (四)农业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五)我国农业保险的制度内涵
    (六)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发展特点
    (七)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及发展目标
三、甘肃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取得新成效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效果得到全面提升
四、甘肃省农业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相关行业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地区之间、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发展不平衡
    (四)部分地区农业保险实施效果不够理想
    (五)市州及县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压力较大
    (六)保险公司对农业保险业务技术创新不够
    (七)政府对农业保险监管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还需加强
五、甘肃省农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农业保险政策措施
    (二)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实施体系建设
    (三)加强农业灾害预警及防控体系建设
    (四)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保险基金制度
    (五)合理拓宽扶贫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六)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及相关技术研究
    (七)完善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

(4)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
        二、国内文献综述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框架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框架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研究方法
        二、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第二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农业产出水平的相关理论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一、农业保险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三、农业产出水平
    第二节 基本理论
        一、弱质产业扶持理论
        二、福利经济理论
        三、公共物品理论
第三章 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农业产出水平的实践分析
    第一节 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二、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影响农业产出水平的途径
        一、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
        二、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赔付程度
第四章 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影响实证分析
    第一节 相关假设
    第二节 变量选取和计量模型构建
        一、被解释变量
        二、主要解释变量
        三、控制变量
        四、计量模型构建
        五、描述性统计分析
    第三节 固定效应回归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二、固定效应模型回归
    第四节 面板分位数回归分析
        一、分位数回归方法
        二、基于面板数据的分位数回归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第一节 研究结论
    第二节 政策建议
        一、提高中部六省农业保险规模和保障水平
        二、建立中部六省地区统一的巨灾风险分散制度
        三、培养农业保险人才,强化开发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四、完善农业保险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承保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
        五、加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农业生产手段
参考文献
致谢

(5)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2.实践意义
    (三)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1.国内研究现状
        2.国外研究现状
        3.文献评述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1.课题研究的工作量
        2.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
        3.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二、农村普惠金融概念及其发展现状
    (一)农村普惠金融相关概念
        1.普惠金融
        2.农村普惠金融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孕育
        1.传统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陷入困境
        2.数字技术助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背景
        3.普惠金融发展新方向——数字普惠金融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实践
        1.传统金融机构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实践
        2.农村互联网金融机构普惠化发展实践
三、构建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经济学理论
        1.金融深化理论
        2.市场失灵理论
    (二)法学理论
        1.实质正义理论
        2.金融发展权理论
四、中国农村普惠金融的规制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实践案例分析
        1.农业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案例分析——以大北农为例
        2.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实践面临的困境
    (二)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立法现状及规范梳理
        1.普惠金融体系的整体法律框架
        2.农村金融扶持性的法规政策梳理
        3.农村普惠金融基本制度法律规范
        4.农村普惠金融配套保障法律制度梳理
    (三)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问题分析
        1.立法基本原则僵化
        2.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
        3.农村普惠金融基本制度缺失
        4.相关配套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五、国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实践及其经验借鉴
    (一)国外农村普惠金融的服务发展实践
        1.日本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实践
        2.美国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实践
        3.印度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实践
        4.秘鲁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发展实践
    (二)国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实践的经验借鉴
        1.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要立法先行
        2.健全农村普惠金融法律监管机制
        3.农村金融发展应重视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作用
        4.农村普惠金融体系需向多层次和多元化发展
六、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对策
    (一)确立农村普惠金融法律体系基本原则
        1.金融公平原则
        2.农村弱势群体金融权利倾斜保护原则
    (二)健全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
        1.构建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专门立法
        2.构建多层次金融机构法律主体
    (三)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主要制度
        1.协调规划农村金融机构激励与约束制度
        2.完善制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3.强化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
        4.推动农业保险有效发挥扶贫作用
    (四)相关配套保障措施
        1.加快进行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2.完善农村普惠金融支付结算体系
        3.加强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七、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6)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状况与对策建议 ——一种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国外研究综述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2.3 简要评述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3.3 技术路线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现代农业
        2.1.2 财政扶持农业政策
    2.2 理论基础
        2.2.1 公共产品理论
        2.2.2 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第3章 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现状
    3.1 X县农业的基本情况
    3.2 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概述
    3.3 执行操作程序
    3.4 实施完成情况
    3.5 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实施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
        3.5.1 扶持项目获得奖补资金情况
        3.5.2 服务对象获得奖补资金情况
        3.5.3 农林牧渔业获得奖补资金情况
    3.6 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第4章 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4.1.1 政策部分条款适用对象和内容设置不合理
        4.1.2 部分申报材料信息明显错位
        4.1.3 少量虚假申报材料蒙混过关
        4.1.4 群众反映政策宣传不到位和沟通效率不高
        4.1.5 政策资金缺口较大
    4.2 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2.1 政策本身存在缺陷的原因
        4.2.2 执行机构职能缺位的原因
        4.2.3 执行机构和目标群体间缺乏有效沟通的原因
        4.2.4 政策环境产生消极影响的原因
第5章 完善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实施的对策
    5.1 加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5.1.1 政策条款与年度目标考核任务脱钩
        5.1.2 邀请专家参与政策制定
    5.2 提升执行机构的执行能力
        5.2.1 出台政策执行流程规范化文件
        5.2.2 建立处罚机制
        5.2.3 成立临时审核小组
    5.3 强化与目标群体的协调沟通
        5.3.1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发布频次
        5.3.2 优化流程时间节点
        5.3.3 建立健全咨询反馈举报机制
    5.4 创造政策执行的优良环境
        5.4.1 加强学习交流培训
        5.4.2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5.4.3 组织第三方评估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7)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论与实践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论逻辑
    (一)哲学意蕴:否定之否定规律、普遍联系原理
        1.否定之否定规律
        2.普遍联系原理
    (二)指导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
    (三)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二、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践逻辑
    (一)补齐短板:扫黑除恶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打虎拍蝇:扫黑除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依法治国:扫黑除恶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路径
    (一)把握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综合治理:完善制度建设
四、结语

(8)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一、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的背景
    (一)政策暖风频吹,发展气象指数保险迎来契机。
    (二)福建省地理气候条件独特,催生指数保险巨大刚需。
二、福建省试点气象指数保险的实践案例
    (一)种植业气象指数保险助推地方脱贫攻坚。
    (二)养殖业气象指数保险破解水产养殖痛点。
    (三)林木火灾(施救费用)指数保险提升林业火灾防御水平。
    (四)农业气象巨灾指数保险精准因应灾后救助。
三、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因应之策
    (一)指数保险经营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建议。
四、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的未来发展取向
    (一)加强水产养殖业指数保险项目开发。
        1. 创新开发赤潮保险产品。
        2. 设计深海定制化保险产品。
    (二)推进地方特色种植业指数保险产品开发的广度和深度。

(9)地方立法特色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地方立法特色性的界定
    (一)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内涵
        1、创新性
        2、地方性
        3、针对性
        4、可行性
    (二)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边界
        1、遵循不抵触原则
        2、排除地方保护主义
    (三)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竞合
二、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法律依据与意义
    (一)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法律依据
    (二)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意义
        1、地方立法特色性的理论意义
        2、地方立法特色性的实践意义
三、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的表现和根源及影响
    (一) 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的表现
        1、存在较多重复性条款
        2、过于追求形式的完整而淡化实际立法需求
        3、可操作性不强
    (二) 地方立法特色性不足的根源
        1、对不抵触原则的理解失当
        2、立法主体不积极履行立法职责
        3、对地方立法的作用认识不足
        4、地方发展的趋同性日益增强
    (三) 地方立法缺乏特色性的影响
        1、影响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能力
        2、阻碍地方立法的进步
        3、影响国家法律的发展和质量提升
四、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标准与实现举措
    (一) 地方立法特色性的标准
        1、立法项目立项的地方特色
        2、制度设计的地方特色
        3、立法语言的地方特色
    (二) 增强地方立法特色性的举措
        1、内容上立足地方实际并突出立法针对性
        2、程序上将突出地方特色贯穿于立法的每一环节
        3、制度上注重立法监督和立法后评估的合理运用
        4、主体上增强公民参与立法与立法专家库的有机结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10)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时代背景
        1.1.2 政策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现实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内研究综述
        1.3.2 国外研究综述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1.5.1 创新之处
        1.5.2 不足之处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2.1.1 城乡关系
        2.1.2 城乡二元结构
        2.1.3 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与城乡融合
    2.2 马克思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奠基
        2.2.1 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发展思想
        2.2.2 列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
        2.2.3 毛泽东对城乡发展的理论探索
        2.2.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发展制度理论
    2.3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理论与实践的反思和借鉴
        2.3.1 空间社会学理论对中国城乡发展的影响
        2.3.2 当代西方城乡融合实践反思与参考借鉴
    2.4 小结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发展的制度变迁历程
    3.1 新中国成立后(1949-1978):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以及固化
        3.1.1 “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国民经济总方针的执行
        3.1.2 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建立推动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形成
        3.1.3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强化加剧了城乡分割体制的固化
    3.2 改革开放后(1978-2012):城乡固化状态在曲折发展中破冰
        3.2.1 家庭承包制的推进与乡镇企业的崛起缓解了城乡关系
        3.2.2 城市及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政策激化了城乡再度分离
        3.2.3 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不断打破城乡二元的固化状态
    3.3 新时代以来(2012-至今):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逐渐形成
        3.3.1 “三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3.3.2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双轨推进
        3.3.3 城乡发展逐步走向全面融合新格局
    3.4 小结
第四章 当前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性短板及原因探析
    4.1 现行制度下城乡发展差距
        4.1.1 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与就业上的差距
        4.1.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管护投入差距
        4.1.3 城乡教育资源投入以及家庭教育的差距
        4.1.4 城乡医疗服务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差距
    4.2 当前城乡发展的制度体系不尽完善
        4.2.1 城乡人口和土地要素治理体系失衡
        4.2.2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护不统一
        4.2.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机制不健全
        4.2.4 城乡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不够完善
    4.3 城乡发展出现制度性短板的原因分析
        4.3.1 历史上城乡“二元结构”的产生及影响
        4.3.2 理论上对西方城乡发展的认识出现偏差
        4.3.3 实践中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呈复杂性
    4.4 小结
第五章 构建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5.1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5.1.1 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的打通是根本
        5.1.2 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目标
        5.1.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现是途径
        5.1.4 城乡普惠金融服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保障
    5.2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有利于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5.2.1 有利于实现工业现代化在城乡之间的双向突破
        5.2.2 有利于发挥农业现代化促发展的根基保障作用
        5.2.3 有利于利用信息化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新鲜活力
        5.2.4 有利于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高质量发展助力赋能
    5.3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是破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
        5.3.1 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把握城乡融合发展方向
        5.3.2 在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中打破城乡失衡困局
        5.3.3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打造城乡特色融合模式
        5.3.4 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坚持人民群众的共享发展
    5.4 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5.4.1 城乡产业融通发展制度促进发展的平衡化充分化
        5.4.2 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5.4.3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维护社会稳定发展
    5.5 小结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的完善路径
    6.1 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6.1.1 做好“三农”工作推动乡村振兴
        6.1.2 合理利用存量空间搞好城市建设
        6.1.3 发展产业群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6.1.4 满足居民在城乡安居的自由选择
    6.2 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
        6.2.1 加强城乡居民户籍统一管理
        6.2.2 完善城乡人口双向自由流动
        6.2.3 放宽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条件
        6.2.4 构建工商资本持续入乡机制
    6.3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制度
        6.3.1 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平等就业同工同酬
        6.3.2 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6.3.3 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6.3.4 完善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体制机制
    6.4 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6.4.1 构建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
        6.4.2 搭建特色小镇联结城乡发展平台
        6.4.3 创建农业产业园区促进城乡融合
        6.4.4 实现城乡生产与消费多层次对接
    6.5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和致谢

四、撑起渔业健康发展的保护伞(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风险管理及农业保险制度研究——以甘肃省为例[J]. 乔德华. 生产力研究, 2021(11)
  • [2]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包容性增长的影响研究[D]. 赵祺.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1
  • [3]胶东地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效果评价体系及实证研究[D]. 张丽硕. 青岛理工大学, 2021
  • [4]中部六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产出水平的影响研究[D]. 陈邦国. 安徽财经大学, 2021(10)
  • [5]我国农村普惠金融法律制度研究[D]. 曾若妤.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6]X县县级农业奖补政策的实施状况与对策建议 ——一种基于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的分析[D]. 莫非. 扬州大学, 2021(09)
  • [7]新时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理论与实践逻辑[J]. 高小明.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05)
  • [8]福建省气象指数保险发展的实践与探索[J]. 林全德,刘锋. 福建金融, 2020(07)
  • [9]地方立法特色性研究[D]. 姜琳. 山东大学, 2020(10)
  • [10]新时代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研究[D]. 张延曼. 吉林大学, 2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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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渔业健康发展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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