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赔偿请求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律师,人权保障,和解
赔偿请求人论文文献综述
张佰发[1](2018)在《中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实证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司法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请求人或其家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遭受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等权利侵害的救济。作为弱势一方,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的权利救济程度既是人权司法保障的具体体现,也是衡量国家推进法治、提升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本文通过对346份国家赔偿决定书进行梳理,尝试描摹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的现状,分析其呈现出来的问题,以及未来完善的可能方向。全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共分叁部分。第一部分对刑事司法赔偿决定书的收集情况与研究的预设前提作了说明。346份样本文书涵盖了我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12年到2017年的刑事司法赔偿案件,且从整体上看,存在东部省份地区刑事司法赔偿案件多于西部省份的分布规律。此外,为了保证文章研究结论的科学性、真实性,文章要有两个前提假设:一是要假设在上传刑事司法赔偿文书时北大法宝网站没有进行个别文书的筛选或者人为的改动;二是要假设研究的样本文书内容没有受到相关案外人的人为因素影响。第二部分从权利救济主体、内容、方式和权利主张失败情形四个层面展开分析,试图描摹出请求人权利救济的整体概貌。首先,在实践中对法律知识和救济程序疏于了解的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独自主张国家赔偿并获得充分救济的可能性较低,而知悉法律知识和程序的律师在刑事赔偿过程中对于帮助请求人选择正确的救济路径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现状,一方面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限;另一方面,其适用的程度又是较低的,其相对于人身自由赔偿金仍存在较大差距。再次,实践中请求人权利救济的方式是多元的,除诉讼外,和解等其它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也应运而生。最后,对请求人权利救济失败情形的分析更加清晰的展示了请求人权利救济现状的全貌。第叁部分对我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提出方向性建议。第一,逐步消除影响律师参与刑事司法赔偿的因素,加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比例。第二,鼓励并从制度上支持、规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尝试构建同一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精神损害赔偿额确定规则。基于实践中赔偿义务机关做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与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之间的百分比大概在一个区间内上下浮动,这就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度提供了一个标准,即用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额乘以预先确定的百分比。第叁,保证协商和解制度的有效实施。既要请求人转变思想积极为实现权利救济而“斗争”,亦要赔偿义务机关改变工作作风、积极听取请求人的诉求。第四,提升请求人适用法律的能力是确保其获得充分救济的关键。(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8-03-12)
周斌[2](2017)在《最大限度保护赔偿请求人申诉权》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颁布《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提出国家赔偿监督概念。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就该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及亮点进行了解读。规则缺失问题突出据了解,1994年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进行监督的程序(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7-04-21)
李敏[3](2015)在《赔偿请求人代理律师:这或许是法治进程中最理想的结果》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2月2日,沈阳北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辽宁省公安厅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一案在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赔偿委员会主任委员陶凯元大法官与审判员胡仕浩、陈现杰、代理审判员何君、徐超组成的合议庭在法庭上对本案进行了公开质证,并当庭审结,当场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由辽宁(本文来源于《中国审判》期刊2015年24期)
周斌[4](2014)在《选择最利于赔偿请求人方式解纷》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法院办理国家赔偿案件,要充分听取法律援助人员的意见;决定书、判决书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载明法律援助机构名称、法律援助人员姓名以及所属单位情况等……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4-01-27)
安健飞[5](2013)在《论刑事赔偿请求人的举证责任——以国家赔偿责任的公法定位为研究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举证责任之分配系立法者为防范司法过程中事实无法查明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的归责原则、立法意图等对该风险在诉讼主体之间所进行的一种预分配。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举证责任之分配通常表现为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对举证责任在诉讼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而进行的酌定处理。由于举证责任之所在,亦为败诉风险之所在,因而举证责任之分配不仅对诉讼当事人而言利害攸关,而且也直接关系着相关法律的立法意图以及目的等能否得以实现。(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05期)
金晶[6](2011)在《贵州推进国家赔偿工作科学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金 晶)8月1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交流审判工作新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的国家赔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努力推(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8-21)
林文家[7](2011)在《申请国家赔偿举行听证》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林文家) 不久前,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学教授、律师等组成听证小组,在市检察院就刘某申请国家赔偿案件举行听证会。这是我市首例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听证会,也是修改后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开展国家赔偿案件的(本文来源于《湄洲日报》期刊2011-06-21)
[8](2011)在《使赔偿请求人及时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就《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答问》一文中研究指出问:取消确认程序是国家赔偿法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本司法解释针对此项修改作了哪些规定答:针对国家赔偿法的此项修改,本司法解释首先删除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程序的暂行规定》中有(本文来源于《司法业务文选》期刊2011年14期)
[9](2011)在《使赔偿请求人及时获得赔偿》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为此回答了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制定本司法解释的背景。 答:2010年4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3-22)
[10](2011)在《及时有力地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一文中研究指出为正确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颁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为此回答了的提问。 两方面加大受害人保护力度(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1-03-18)
赔偿请求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颁布《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提出国家赔偿监督概念。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就该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及亮点进行了解读。规则缺失问题突出据了解,1994年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进行监督的程序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赔偿请求人论文参考文献
[1].张佰发.中国刑事司法赔偿请求人权利救济实证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
[2].周斌.最大限度保护赔偿请求人申诉权[N].法制日报.2017
[3].李敏.赔偿请求人代理律师:这或许是法治进程中最理想的结果[J].中国审判.2015
[4].周斌.选择最利于赔偿请求人方式解纷[N].法制日报.2014
[5].安健飞.论刑事赔偿请求人的举证责任——以国家赔偿责任的公法定位为研究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3
[6].金晶.贵州推进国家赔偿工作科学发展[N].人民法院报.2011
[7].林文家.申请国家赔偿举行听证[N].湄洲日报.2011
[8]..使赔偿请求人及时获得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负责人就《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答问[J].司法业务文选.2011
[9]..使赔偿请求人及时获得赔偿[N].人民法院报.2011
[10]..及时有力地保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N].人民法院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