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办企业占良田 挨户签字也违法(论文文献综述)
黄润青[1](2020)在《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长期以来,学术界更侧重于集体化时期的乡村被“国家化”的一面,直到1980年代的农村改革之后,相关研究虽再次确立乡村的主体地位,但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和发展策略却被或多或少有所忽略。当以乡村为研究视角时,可以发现国家对乡村的主导并不能完全取代乡村的主体意识,也抹杀不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相反,国家权力的下沉,造就了乡村社会强势的公共权力。山东朱村的半个世纪发展历程和社会变迁表明,乡村社会有其独特的生存规则、价值取向,及其对国家权力的集体应对方式。国家与乡村的“二元对立”的解释模式,一定程度上矮化了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和主体意识。1949年以来,朱村的核心问题是人口增长和人地失衡,朱村要面临其带来的资源短缺、家庭贫困、人际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1960年代朱村的出生率高于全省平均值,人口暴增,加之水利工程占地,使得朱村的人地冲突问题更为严重。人口的增长与家庭的核心化致使家庭的劳动力比重减少,从而使家庭个体的经济收入和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共资源的紧缺与家庭负担的增大,使朱村村民更加依赖于通过国家建构的集体权力。集体对资产、农产品的支配权,成为乡村公共权力的支点和集体行动的基础。一方面,乡村的组织化、单位化,缩小了村民生活、生产的距离,从而给乡村社会留下了自我管理的空间;另一方面,人地关系的失衡、资源的短缺,也迫使朱村不断地在国家经济体制框架内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借以维系生存和寻求发展。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是依靠国家在乡村建立的党政组织基础上实现的。干部是乡村公共权威的直接代表,同时又区别于国家代理人、乡村保护者。干部个人的家庭背景、出身、经历等因素,成为其行为选择的重要原因。朱村在抗战时期即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政权,1949年之后的干部群体基本是革命时期中共党员、干部群体的延续。朱村作为人口众多的主姓村庄,更能体现出国家权力运作和内生的社会关系网络交叠、博弈的复杂性。在乡村与国家博弈和双向渗透的过程中,乡村社会内生的家族、血缘关系对乡村政治产生重要影响,朱村新任干部的血缘关系网络愈加清晰。乡村社会存在多层次、多维度的利益主体,村民以“己”为出发点构建利益共同体和“私人的道德”。“公”与“私”的界限是集体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设、内生性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个体的理性行为选择共同维系着乡村社会秩序。朱村人口众多,其秩序的维系依赖于制度和规则,这既是国家意志在乡村社会的体现,也符合乡村社会生存逻辑。而且,在绝大多数村民不具备向村外发展的能力时,村民维护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必然会对管理者进行监督,相比于国家的权力制约,乡村社会内部的制约往往更具常规和有效。集体化时期分配制度的“平均主义”,并不是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的全部因素,以工分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也不能囊括乡村贫困的原因。集体化时期普遍贫穷的状态使乡村社会依靠生存伦理和互惠原则,并将分配制度推向“平均主义”方向。但是,所谓的“平均主义”是以家庭劳动力再生产作为“道义经济”契约的担保。集体化制度的问题并不在于集体经营效率的低下,而在于人口与制度的悖论使乡村无法突破人地冲突的困局,从而导致“过密化”生产愈发严重。作为生产单位的乡村,是国家计划经济体制内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人多地少的困境,朱村的首要目标是生存,其次是发展。计划经济体制并不能完整覆盖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乡村社会利用其受限的自主权和可掌控的“边缘地带”,围绕着“生存”和“发展”不断努力,其中既包括以“反行为”方式呈现的生产劳动和生活需求,也包括朱村在农业生产规划、劳动力分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集体权利的维护等方面所呈现出的经济理性和自主意识。为解决生产“内卷化”的问题,朱村规划集体副业、林业的生产,鼓励村民从事建筑、运输等工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朱村种植业集体经营的单位面积产出不低于自留地。“集体”并不仅仅是国家权力下延在乡村社会的代表,同时是作为乡村社会利益的角色代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因为土地资源的紧缺,朱村的劳动力逐渐走向市场。与此同时,朱村利用集体化时期的公共积累发展村办企业,农民从“离土不离乡”到“离土又离乡”。公共权力削减,村民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距离拉大,集体行为的逻辑也慢慢失去其根基。转型期内乡村社会的地方性规则和市场化的发展使乡村管理者具备了利益交换的可能。村民选择向外发展,从而在乡村的公共事务上主动退让。乡村社会中既涵盖个人逻辑、集体逻辑和国家逻辑之间的冲突和博弈,也表现出某种程度上的契合和渗透。乡村社会的发展策略,并不限于农民的“反行为”。朱村的历史变迁表明,无论是集体化时期还是改革时期,国家权力不能替代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郭海鞍[2](2017)在《文化引导下的乡村特色风貌营建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伴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我国乡村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有些地区出现了“乡村热”、“田园热”、“民宿热”等现象。乡村问题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大量的国家财政和社会资本进入乡村,各方面的学者、专家和社会人士也都投身到乡村建设当中,在取得了一定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一些乱象也随之而生。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工程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大量的科研课题项目,希望发掘我国田园乡村特色风貌的营造策略。笔者在博士攻读期间,有幸参与其中,并深入广大乡村,实地调研走访了两百多个乡村,发现很多乱象都最终都指向并归结于文化之症结,于是对乡村文化的发展脉络、相关理论和经验进行研究,并通过一些乡村项目的具体实践,尝试提出通过文化引导乡村特色风貌的策略。本文研究基于历史资料、调研情况、理论研究、工程实践、案例分析的方法,提出我国乡村文化发展过程中断裂,造成不同类型的乡村风貌和各种问题,尝试通过优秀乡村文化传承,社区文化营造,乡土文化的现代发展来指导乡村规划、景观设计和建筑设计,并通过具体项目的实践,得到如下结论:1)通过乡村文化的地缘、血缘、业缘和情缘的四缘构建方法,来树立正确的乡村建设价值观,在尊重地缘,重视血缘,发展业缘,营造情缘的基本原则下重新塑造中国的新乡村文化。2)反思过去的乡村规划方法,采取基于推演和容错的“微介入规划”设计策略,不再通过总图和鸟瞰来进行乡村设计,而是通过“介入点”的干预,基于实际的推演,适当的容错,来激发乡村的自我更新与发展。3)结合社区营造的理念,提出对于乡村景观风貌的“景观微治理”策略,这种方法与用力较重的“环境整治”不同,同样强调文化的引导和刺激作用,激发乡村风貌保持活力的持久性。4)建立基于乡土文化现代传承的新乡土建筑设计理念,通过四缘传承、改造更新、环境应对、材料创新、持久相伴等基本原则立场,进行新乡土建筑的创作,或作为微介入规划的介入点,亦或作为乡村风貌的直接呈现,形成有特色的乡村风貌。最后,综合上述内容。尝试建立完整的乡村特色风貌营建策略体系:树立四缘文化价值观——基于文化传承的微介入规划——基于社区文化的景观微治理——基于乡土文化的新乡土建筑设计——基于长久陪伴的推演与容错。
吴记峰[3](2016)在《内生与建构:激活村民自治资源的尝试与悖论 ——以华南云台村村委会下移改革为个案》文中提出我国以建制村为基础的村民自治在经历了30多年的曲折发展之后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进入了发展的瓶颈期。而在建制村以下更基础的社会单元,村民自治则以其内在价值和力量呈现出强劲的生机与活力。处于华南地区的清远市正是基于自然村与村民小组一级自治的传统资源与内在活力启动了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着力通过复归自然村自治传统、连接传统乡村社会自治来激活自治资源。这样的一场改革缘何在属于粤北山区的清远市发生,传统时期的这片乡土曾经内生出怎样的自治形态,这种自治形态又能否在当前这样一个现代国家体系与乡土社会土壤中被真正重构?换言之,政府主导下的激活自治资源的努力能否达到预期改革绩效?本文就是要回归历史最深处、重返社会最基层,以处于改革风口浪尖的云台村为考察基点,通过对传统乡村自治和现代村民自治的对比研究以及对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的参与式观察全面解读现代化进程中以村委会下移激活村民自治资源的尝试与悖论,进而提出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挖掘村民自治资源的有效路径。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是建立在传统社会自治以及当前建制村以下村民自治活力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对传统宗族社会内生的传统乡村自治形态以及现代国家建构下的建制村以下村民自治的对比研究是本研究的基石,而小村落在大变迁面前的反应、小村落对于大改革的回应也是本文研究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参与式研究,笔者努力融入到了云台村这个华南自然村落之中,通过深入挖掘有关传统宗族社会的乡土记忆和文字材料来重现较为真实的传统乡村自治形态,通过全面梳理沧海桑田中吴氏族人的生命轨迹来呈现较为完整的社会变迁过程,通过细致发掘新的历史节点上华南乡村自治实态来考察自治下移改革的社会基础,通过参与观察改革全过程来发掘政府主导的自治复归所面临的现代国家建构与村民自治重构的内在张力,最后在对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形成基本结论的同时探究新时期激活自治资源的有效路径。本文以参与式研究的方法对以激活自治资源为归依的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的改革依据、改革方案、改革土壤、改革过程、改革成效等进行了全景式探究,从而对村民自治三十多年的发展以及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本身进行深入的反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崭新路向。首先,本文还是回到历史深处,在历史场域中探究传统乡村自治的完整形态,从而对传统社会自生自发的自治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参见第二章)。其次,本文将对现代国家建构下的村民自治尤其是建制村以下社会单元的村民自治实态进行深入的挖掘,并与传统社会的宗族村自治进行全面的对比(参见第三章)。也正是现代村民自治与传统乡村自治所面临的社会土壤与社会环境的不同,政府主导的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在掀起了乡村体制变革、导致乡村秩序变换的基础上最终衍化为了草根自治的再度行政化的过程,形成了改革的第一个悖论。让人庆幸的是,当改革的浪潮暂告一个段落,古老的传统村落反倒又自发的找寻着内部的均衡点,自然村的草根自治也再次萌发出新的生机,改革也因此产生了又一个悖论(第四章)。云台村的改革实践表明村民自治重心下移改革终将难达其效,复归传统自治的努力终将难以复归传统。但与此同时要看到的是,传统不可复归并不代表着没有传统自治资源可供挖掘,激活村民自治资源关键要探寻到挖掘传统资源的最佳方式与有效路径,进而探索新时期村民自治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第五章)。
于海燕[4](2016)在《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家谱是一种记录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世系及其成员生平事迹等家族发展史的文献。作为江苏省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的纂修既有明清时期坚实的传统为基础,又有江苏省深厚的文化底蕴为依托,呈现出时代性、地域性和开放性的特点。江苏省,特别是苏南地区,民国时期家谱存量甚为丰富,这其中涉及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地理环境等因素,这些因素从不同层面、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家谱的纂修。也正是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纂修的氛围相对浓厚,编修程序相对完整,体例相对完备。同时,受社会变革的影响,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在内容上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体现在对宗族事务及其管理、教育的发展、女性上谱、经济事务的记载等诸多方面,这些内容以家谱纂修者的微视角展现了民国时期江苏省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见证了我国近代化的进程。由于受时代和纂修者的出发点等因素所限,民国时期江苏毡家谱也有其历史局限性,需要从文化的高度和科学的角度去认真对待。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背景及概况。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纂修的社会环境、经济基础和文化因素分别进行分析。以上海图书馆所编《中国家谱总目》、国家图书馆“中华寻根网”所涉及的江苏省民国时期家谱为主要研究对象,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的数量、纂修次数、版本、区域分布和时段分布等分别进行统计,展现了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纂修的总体情况。第二章研究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的组织与经费保障。对于修谱机构的组织及职能进行研究,对谱局的设立、职责与分工进行详细分析,试图挖掘家谱纂修背后的细节。对于修谱人员的分析,旨在揭示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纂修的人员组成及其修谱者应具备的一些素质要求。之后,对江苏省家谱的编修程序进行分析,如搜集资料、聘请谱师、印刷家谱、领谱散谱,展现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家谱纂修过程。最后,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纂修的经费保障进行分析,试图从经费的筹措方式、支出构成等方面有条理地产生,以期了解与家谱纂修有关的经济问题。第三章是对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的体例研究。民国时期处于一个社会的大变革时期,社会生活也必然因时而变。为了将社会变迁中诸多的新事物、新现象、新观念纳入家谱中,家谱的体例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变化。这部分对诰命、凡例、序跋等进行了重点研究,对家谱中诰命的处理、凡例的变化、序跋的数量、序跋者的身份等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剖析。第四章论述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内容研究。作为本文论述的重点内容之一,该章内容涉及范围较广:家谱中宗族事务及其管理,内容涉及祭祀、丧俗、墓地、家规家法;民国教育的发展及变迁,内容有:重视家族成员教育、开展以家族为中心的教育实践,对传统家族教育的转型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女性上谱部分则对民国时期对女性上谱的规定、民国时期女性上谱的实践进行了深入分析。本章内容还涉及经济史料、民族主义、佛教、医学、体育等等方面。第五章研究了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的纂修理论。首先梳理了民国时期家谱功能的继承与发展。其次,民国时期社会的变革促使一些家谱纂修者对民国以前的家谱进行批判,这是本章的第二部分,分析了民国时期家谱纂修者对欧苏二法的扬弃以及对本家族旧谱的批判。接着,对近代史观引入家谱纂修进行研究。研究表明:进化史观、全球史观、新文明文化史观等都对家谱的纂修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最后,对修谱原则进行了归纳概括,研究发现:民国时期家谱的纂修践行了信实、平等、实用等原则。第六章剖析了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编纂的特点与局限。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具有时代性、地域性和开放性,家谱内容不断拓宽,折射出时代变迁。历史局限体现在内容上,存在滞后观念,书写上有隐恶扬善现象,形式上雷同部分偏多。在此基础上,论文分析了家谱历史局限性存在的原因,如家谱纂修的目的性、修谱过程的主观性、纂修监管的无效性、家谱的沿袭性等等,都影响了家谱纂修的质量。本文的创新在于:这是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昕做的第一次系统和综合性研究。这种系统和综合性研究体现在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研究的角度上。从文献学角度看,本文对江苏省内民国时期部分家谱进行了整理和研究,对家谱的特点、生产方式、家谱的贡献和局限进行研究。从史学角度看,本文解读了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展现民国时期江苏省的社会生活面貌,以小见大,以微知着,是近代社会变迁的缩影。从文化角度看,由江苏省所特有的自然条件、深厚的文化底蕴所孕育的家谱文化,兼具时代性、区域性和开放性的特点,体现了家谱文化的多样性。为了将以上内容尽可能全面地得以呈现,本文从社会史的角度,运用历史学、社会学、统计学、比较学等研究方法,透视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的纂修动机、纂修机构、纂修过程,以及所编纂家谱的体例、内容、理论、特点和局限等方面,力图全面、客观地对民国时期江苏省家谱进行分析,试图把握民国这一历史时期内家谱的发展脉络、发展状态和发展规律,以期对当代家谱纂修提供借鉴,使家谱这种古老的文献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吕豪迈[5](2016)在《人性视阈下新世纪乡土小说的乡村权力书写》文中研究指明乡村权力书写是新世纪以来乡土小说中的重要内容。位于乡村权力核心地位的“村长”(村支书、村主任)是作家着力塑造的人物形象;乡村权力的博弈和追逐是乡村权力叙事的兴奋点;在小说描绘的乡村政治图景里,饱含着作家对乡村政治建设的关注和反思。综上,可以说,乡村权力人物、乡村权力镜像、乡村政治文化反思建构了新世纪以来乡土小说中的乡村权力书写。本文试图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对乡村权力的掌控者、追逐者和受治者在权力面前所表现出的人性进行深层挖掘,从而阐述权力与人性互为影响的关系。本文突破以往只重视“权力对人性的异化”,而忽视“人性对权力的影响”,只重视“有权者的人性异化”,而忽视对“受治者人性”研究的拘囿,为乡村权力书写的评论提供更为广阔的思路和话语空间。有助于对“文学即人学”的进一步认识,更加明确“从人性深处流出来的情思才是好的文学”,从而立足人性、观察人性、表现人性、思考人性。本文除绪论和结语外,主要部分共四章。绪论简要概述了乡村权力书写研究的意义、乡村权力书写的研究现状和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第一章,主要概述了乡村权力书写的文化探因和新世纪乡土小说乡村权力书写的特点。随着时代环境的变迁,文学书写的关注点各有侧重。新世纪乡土小说的乡村权力书写着重于对乡村权力者的形象塑造、对乡村权力博弈与追逐的叙事、对权力与性关系的描述、对政治文化的反思。第二章,主要是通过对位于乡村权力核心地位的村长形象的剖析,阐述权力作用下的人性异化和人性影响下的权力体现。本章对新世纪以来乡土小说中塑造的村长形象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并指出各类村长的“人性”特色。其中对“神化型”村长的人生轨迹及其走向反面的原因探析,具有一定的文学史价值和现实警示意义。第三章,主要是通过对乡村权力运作及乡村权力博弈中呈现出的种种形态的剖析,阐述权力拥有者、权力追逐者和权力受治者在权力驱使和笼罩下的人性表现及其文化根源。第四章,主要是通过文本的细读和研究,发现当代乡土作家在作品中所表现出的对乡村变革中的乡村权力和人性变异的忧思,结合本文二、三章的论述,彰显乡村道德秩序重构与民主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语部分对新世纪乡土小说乡村权力书写的实绩和不足进行了概述;强调了乡村权力书写和乡村权力书写研究的意义;指出新农村建设为乡土小说权力书写的新变提供了良好机遇。
崔腾飞[6](2015)在《农民“争利”的日常逻辑:乡村土地纠纷的过程叙事 ——以S市三村为例》文中提出本文以晋东南的S市的三个村子为例,以村庄里的土地使用纠纷为研究背景,以土地使用纠纷中的主体为事件线索,展示和呈现了农民在土地使用纠纷过程中的“争利”逻辑。通过研究发现,近年来农村土地纠纷事件不断增多,严重影响着乡村社会的正常秩序,为什么土地纠纷事件如此之多。通过实地研究,笔者发现村庄土地使用过程中牵涉的主要有国家、地方政府、私有商人、乡村干部和农民等多个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利益交织在一起难以分离。其中最核心的利益主体就是农民,农民是各主体交织的网络的中心。追溯土地纠纷发生的根源,除了国家制度范畴的权属模糊,还有农民对土地使用规则的理解或日常逻辑。带着这些疑问,本文以叙事的手法对三个村庄之中的土地纠纷事件进行了研究,以讲故事的形式再现了村庄之中的土地纠纷。分别从国家与社会的意识对立、制度与实践的身份认定、契约与人情的“交易”规则、关系与竞争的精英“锻造”、秩序与规则中的“灰社会”五条路径对村庄中的土地使用纠纷事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在三村土地纠纷叙事研究基础上,我们对土地使用纠纷过程中的主体农民的日常逻辑进行了再次审视,发现农民的意识世界和国家的政策规范之间有着巨大的差距,即土地使用纠纷问题之中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意识断裂,国家和农民对村庄之中土地使用的理解方式出现了不一致。农民的日常逻辑就隐含在理解方式的分歧的三个维度中:首先:文本到实践的转变;国家秉持着村庄土地集体所有的观念,农民则将自己的对土地的使用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土地成为农民不可分割的基本生产资料;其次,身份界定维度;国家制度向度坚持村民身份的获得需要相应的户籍做保证,农民对村民身份的判定标准则依据自己在村庄中的日常生活,也可以称之为实践,村庄对村民身份的判断标准徘徊在制度与实践之间,很难形成一个统一的标准;(3)社会交换维度;在土地“交易”中,国家法律规则保护的是正式的契约,而村庄之中土地的“交易”形式依靠的是熟人间的信任,或者是夹杂着人情的半契约化的约定,一旦出现土地纠纷则很难理清。土地纠纷事件在国家与农民这种理解方式分歧基础上展现出了农民独特的逻辑形式,在此基础上农民也有着自己“争利”的一套方式,本研究对农民“争利”的日常逻辑主要从两条路径来阐释:首先,按照关系的路径,乡村社会在进行着精英的“锻造”,最后形成了同根系的马铃薯式的关系格局,彼此之间圈子分明且互有联系,并成为土地纠纷中农民“争利”的重要力量;其次,按照秩序的路径,乡村“灰社会”不断地扰乱这乡村社会的固有秩序,这股力量也不断的渗入到土地利益的争夺之中,农民为了土地利益会对“灰社会”采取了一套自己独有的应对策略。我们对土地纠纷事件的深层原因进一步挖掘发现,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意识断裂实则是文本与实践的巨大鸿沟所导致。国家文本的规则并不一定就是乡村实践的规则,从文本到实践需要长时间的磨合。在乡村的土地使用纠纷中,要想知道文本和实践鸿沟的距离,不仅仅需要我们熟知国家的相关法规,也需要我们知道在土地纠纷过程中农民“争利”日常逻辑,农民的日常逻辑在村庄种演绎出很多丰富多彩的小故事,这在乡村社会的实践场域中呈碎片化状态,主要表现为:(1)日常占据,农民认为自己已经长时间的使用土地,这种土地使用习惯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被打破;(2)劳动结果,土地属于自己辛苦劳动的结果,是农民多年经营的对象,面对土地使用纠纷,农民通过自己的勤奋来论证自己的土地利益的合法性;(3)历史还原,农民通过自己对土地使用的记忆来扞卫自己对该地块的利益,通过土地使用记忆来呈现土地权属的历史状态,为当下土地纠纷提供很好证据;(4)关系生存,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够完善,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生产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农民自己的生活权利成为了扞卫自己的利益有力‘武器’。综上所述,农民的思维逻辑带有严重的小农思维,然而实实在在在农民日常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乡村社会的日常秩序主导思维。
刘锐[7](2015)在《义利合一:土地、财产与治理 ——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认为本研究沿着“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路,探讨宅基地制度变迁的机制、问题与方向。宅基地制度是复合的而不是单一的,既包括土地宪法制度,也括土地管理制度,还包括宅基地治理制度。宅基地制度变迁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宅基地使用制度,二是政府征地制度。宅基地制度变迁既要遵循宪法制度,又要与宅基地的利用现实相适应。集体化时期我国建立起宅基地制度,“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宅基地自主治理的公平与效率。改革开放以来土地管理权力的上移,及人身自由限制的逐步被解除,使宅基地利用与农民家计变迁建立联系。我们依据宅基地财产属性的强弱,将中国农村分为一般农村及沿海发达和城郊农村。一般农村的宅基地财产属性弱,具有较强生产生活功能,性质更接近农用地。城市经济的拉力有限,大部分农民难以顺利进城,宅基地的季节性闲置成为常态。从宅基地保障农民家庭的生活稳定,保障经济转型的社会稳定角度看,当前的宅基地利用实现了制度效率。如果治理主体因地制宜地制定规划,既保证居住点在耕作半径范围,又能建设完善的公共生活设施,然后要求农民建新必须退出老宅基地,时间的推移会带来宅基地的低成本退出。问题是宅基地治理制度变迁,尤其是税费改革及乡村体制改革,使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动力被削弱。沿海发达和城郊农村宅基地财产属性强,宅基地使用制度的实践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基层组织利用土地管理体制漏洞谋取地利,二是老宅基地不退出带来新增宅基地的供应不足。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和加强政府监管是个治理问题,可逐步完善解决,如何提高老村宅基地利用效率是问题的根本。相较于政府和市场解决的强负外部性,集体主导的“部分更新”式宅基地治理,交易成本较低,改善了居住环境,有较高的推广价值。中央主导的宅基地制度变迁,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实现农民宅基地财产权,针对的是一般农村及沿海发达和城郊农村的乡村规划难实施、违建房治理效果差,带来的宅基地流转频繁纠纷增多的问题;二是实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制度,针对的是地方政府难以有效约束,土地非农化的速度过快,带来的耕地资源迅速减少的问题。宅基地价格的上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城市经济的发展带来特定位置的土地升值:二是国家为保护耕地采取偏紧的建设用供给政策。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农村占全国农村的95%,改革征地制度推动宅基地入市,只会使5%的沿海发达和城郊村农民获利,会影响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整体的社会公平。而依照物权法原则推动的宅基地确权,不仅不利于提高宅基地居住效率,而且与宅基地使用制度冲突,与现行的土地宪法秩序相冲突。宅基地制度各个目标本应是统筹平衡的,现在耕地保护的战略地位被不断拔高,就会出现因噎废食、顾此失彼的土地管理问题。中央在建立城乡一体的指标化土地管理制度后,一方面严格限制土地非农化的规模以保护耕地资源,一方面又允许地方通过增减挂钩或地票获取指标,由此带来城乡土地利用变迁特点及问题被误判,宅基地使用制度的运作空间受挤压的问题。宅基地治理制度的瓦解,土地管理制度的僭越,及地权制度的操之过急,与两类农村的宅基地问题不相契合,带来宅基地制度变迁的实践困境。我国的土地宪法秩序没有调整,社会没有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我们应立足宅基地制度的“义利合一”原则,面向现实、有主有次、循序渐进的变迁宅基地制度。
汪恭礼,宛树林[8](2014)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与思考》文中提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以耕地保护和集约用地为目标,以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土地有偿使用为核心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本文在宣城市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提出加快征地制度等农村土地系列制度改革,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促进城乡土地要素合理流动和布局优化,着力破解城乡土地二元结构,推动城乡共同繁荣和统筹发展。
李利宏[9](2014)在《煤矿产权结构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基于山西五村的调查》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和利用对实现社会良好治理至关重要。山西是中国煤炭储量较为丰富的地区,资源优势作为一把“双刃剑”,既为山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又形成地质灾害、生态破坏、贫富分化加大、社会矛盾加剧等资源诅咒。以往政府和学者主要关注煤炭资源开发中的经济效益、资源利用、生产安全和利益分配等问题,而较为忽视煤炭开采的负外部性造成的资源型村庄农民负担的加重和村庄治理危机的加剧。我们急需研究资源型村庄这种独特的治理景观,以提高对政治社会风险的预见性。论文采取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以产权政治学为视角,运用实证研究与横向比较、类型分析的方法,从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个体产权这三种煤矿产权结构出发,对山西五个典型的资源型村庄治理过程及其绩效进行分析。本研究的时段是从1990年代中期村办集体煤矿改制以来一直到现在。1990年代中期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关节点,当时乡镇企业大范围改制,村办集体煤矿同样如此,出现了村办煤矿集体经营与个人承包并重的产权结构,也出现了私人买断煤矿的个体产权结构。论文研究五个资源型村庄在煤矿产权变革进程中因其不同的产权关系和产权结构导致的不同发展道路,旨在揭示产权变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及导致的农民利益的变化。全文除导论与结论外,共分三章,按照煤矿产权结构(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个体产权)对资源型村庄治理的影响来架构全篇。第一章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国有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村企关系模式与村庄治理关系密切。当保护型村治精英以集体利益为重,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与国有煤矿进行有理有据的谈判,且村庄能够为煤矿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时,就能促使国有煤矿与村庄建立合作共赢关系,并依托国有煤矿为村庄发展提供恰当的支持,促进村庄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全方位发展;当存在谋利型村治精英时,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激励、监督国有煤矿负责人,这种村治精英就会与谋利型的国有煤矿负责人合谋,侵害村民权益,进而引发村民上访,最终使村庄陷入治理困境。第二章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分析集体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在煤矿产权制度变迁的宏观背景下,决定村庄集体产权结构发挥效用的关键在于保护型村治精英主导与村民民主参与的互动。反之,如果村治精英沦为谋利型村治精英,村庄公共权力成为其谋利手段,村民民主参与又流于形式,将会导致集体产权无法发挥效用,进而损害村民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村庄陷于混乱的无发展局面;第三章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分析个体产权与村庄治理的关联。研究发现,与国有产权和集体产权结构相比,个体产权的煤矿一般不利于村庄治理,因为其占有和使用权的私有性质决定了煤矿主会占有煤矿生产的全部收益,对村庄公共产品的提供来源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强烈与否而非制度约束。这种模式下的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煤矿主暴富和村民贫困的巨大反差虽然不会引发村民强烈不满,但它会加剧村庄阶层分化、降低村庄凝聚力、增加村民集体行动的难度,使村庄治理遭遇严重挑战。当然,如果企业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更多的公共产品时,可以延缓村庄的衰败。在上述研究基础上,论文提出如下结论:一是产权结构同村庄治理具有比较密切的内在关系,但是产权结构不是决定治理模式与治理绩效的根本因素。资源型村庄的治理状态和治理绩效是多种变量交互作用的结果,产权结构不可能单方面发挥作用,甚至不可能直接发挥作用,而是通过国家意志力(制度、政策、权力)、经营者的价值偏好和地方本土性社会资源等发挥作用;二是产权结构有效发挥作用是村庄善治的基础;三是与国有产权和个体产权相比,集体产权结构更有利于村庄治理。
秦晓敏[10](2014)在《村治精英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X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新时期我们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一个系统而全面的工程,如何使农村得到合理的发展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农村的发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作为农村里的精英,他们对整个农村的发展有着关键的作用。村治精英(本文主要指的是村主任,即村长)是主导农村发展方向的领路人,是村民选举产生的带头人,他们在农村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同时期的村治精英对农村发展所产生的影响确是不同的。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本文对特定的村庄X村进行个案研究,采用深度描述方式对所选村庄进行研究,然后通过对X村前后两个不同的村治精英在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影响进行对比,通过对比研究得出论文的结论,即如何实现村治精英和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本文在充分注重理论分析和实证调研的基础上,对X村的村治精英进行研究,文章内容主要从以下两方面阐述:绪论和正文。绪论主要论述了选题意义、目的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第一章论述了村治精英对农村经济的影响。精英主导下的农村经济发展共赢模式能够使村民受益,精英失职会使农村经济发展陷入困境,村民利益受损:第二章论述了村治精英对农村政治的影响。规范化的村民自治能够实现农村民主政治的良性运转,形式化的村民自治会使农村民主政治缺位运行;第三章阐述了村治精英对农村文化的影响。经济反哺会使农村文化充满生机,管理失范会导致农村文化发展陷入停滞。第四章阐述了村治精英对社会发展。要素联动能够实现农村社会的协调发展,空谈理想则导致农村社会发展失去活力。在此基础上,第五章结论部分得出村治精英如何实现和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措施。
二、村办企业占良田 挨户签字也违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村办企业占良田 挨户签字也违法(论文提纲范文)
(1)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资料概述 |
第一章 朱村早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历史 |
第一节 村落形成与对外联系 |
一、傍水而居的生态地理 |
二、自然灾害与宗族迁居 |
三、经济地理空间 |
四、婚姻圈与社会交往 |
第二节 文化背景与社会变革 |
一、科举传统与文化教育 |
二、中共党组织的建立 |
三、土改与朱村权力结构 |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化与朱村的人口家庭变迁 |
第一节 人地冲突与调整 |
一、人口增长与人地失衡 |
二、计划生育政策及其影响 |
三、人地冲突与人口外迁 |
第二节 人口增长与家庭制度的变迁 |
一、家庭规模变化 |
二、核心家庭趋向 |
三、家庭周期与经济负担 |
第三节 家庭困境及其应对 |
一、合作化前的家庭经济 |
二、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化 |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家庭收入 |
四、灾荒与家庭经济生活 |
小结 |
第三章 集体财产与家庭经济 |
第一节 集体财产与家庭财产 |
一、合作社与生产资料的集体化 |
二、“大跃进”与资产的“再集体化” |
三、核算单位变更与资产下放 |
四、农村改革与资产分配 |
第二节 超支借款与家庭经济 |
一、集体化与超支欠款 |
二、借款与经济依赖 |
三、欠款问题的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国家、乡村与公共权力 |
第一节 组织与管理者 |
一、乡村社会的组织结构 |
二、主要干部的新陈代谢 |
三、家族关系的强化 |
第二节 制度建设与权力制约 |
一、“四清”与财务整顿 |
二、整党与队伍净化 |
三、民主理财与政治、经济路线的监督 |
四、双向表达与“向下”的权力 |
第三节 公共权力与乡村秩序 |
一、“看青”与社会管理空间 |
二、多维利益与“公”“私”界限 |
三、围绕公共食堂的利益冲突 |
小结 |
第五章 经济变迁中的乡村理性 |
第一节 农业种植的有限自主 |
一、生产计划中的国家与乡村 |
二、计划中的“反行为”视角 |
三、种植结构的人为因素 |
第二节 劳动力分配 |
一、合作化与劳动定额 |
二、劳动报酬与“退社”风波 |
三、公社时期的劳动管理 |
四、集体经济与联产承包 |
第三节 劳动力、机械化与集体经营 |
一、集体经营与密集型生产 |
二、六七十年代的机械化发展 |
三、剩余劳动力与副业生产 |
第四节 土地、水利与作为共同体的乡村 |
一、土地登记与地权集中 |
二、水利占地与林业发展 |
三、维权与共同行动 |
小结 |
结语:乡村社会的主体意识 |
一、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 |
二、集体行为的经济理性 |
附录 |
附录一 《庭训琐言》 |
附录二 常胜社部分社员土地股金登记表(1955年) |
附录三 金星社固定财产投资表(1955年) |
附录四 朱村固定财产统计表(1975年) |
附录五 部分朱村人口迁出表(1940-1963年) |
附录六 部分家庭土地、住宅情况表(1952年) |
附录七 部分家庭户口统计表(1958年) |
附录八 阶级家庭阶级成分统计表(1966年) |
附录九 部分家庭土地收入表(1953年) |
附录十 朱村劳动致富登记表(部分)(1983年) |
附录十一 小麦、地瓜劳动定额分类表 |
附录十二 朱村主要粮食作物面积表(集体经营)(1958—1977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文化引导下的乡村特色风貌营建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快速增长的城镇化率与大量消失的乡村 |
1.1.2 乡村风貌发展同质化与城乡建设同质化 |
1.1.3 传统文化危机与全民乡愁意识 |
1.2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和解析 |
1.2.1 本文关键词汇的概念界定 |
1.2.2 本文相关概念解析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及文献综述 |
1.3.1 乡村文化方面的相关研究和论着 |
1.3.2 特色风貌方面的研究和论述 |
1.3.3 乡村营造策略的研究和总结 |
1.3.4 国内外文献综述小结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框架 |
1.5 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5.1 论文创新点 |
1.5.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近现代我国乡村文化与风貌的兴衰历变 |
2.1 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经济发达、文化昌盛 |
2.1.1 1840年前夕中国的经济总量占比世界的三分之一 |
2.1.2 两千年基本稳定的“耕读传家”乡村文化教育观念 |
2.2 清末至建国前中华文明遭受的巨大颠覆与发展博弈 |
2.2.1 西方文化冲击下的洋务运动与“中体西用”(1861-1912) |
2.2.2 民国乡村建设运动与东西方文化救国实践(1912-1937) |
2.2.3 抗战前共产党领导的农民运动和农村文化建设(1921-1937) .. |
2.2.4 持续的战争加剧了农村的贫穷与文化的没落(1937-1949) |
2.3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2.3.1 战后百废待兴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1949-1978) |
2.3.2 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剧增与文化堕距的出现(1978) |
2.3.3 快速统一建设的新农村社区和农民上楼问题(1990) |
2.4 美丽乡村建设与全社会对乡村的热切关注 |
2.4.1 政府主导下的美丽乡村建设 |
2.4.2 艺术家、文学家下乡与实践成果 |
2.4.3 社会学、经济学的乡村关注 |
2.4.4 民间组织与民营机构的全面介入 |
2.4.5 进入乡村的建筑师的研究与实践 |
2.5 小结 |
第3章 乡村风貌的分类与现状调研 |
3.1 调研方法与调研对象的选择 |
3.2 调研乡村风貌的总体情况 |
3.2.1 全国各地乡村风貌建设发展不均衡 |
3.2.2 各个时期建设的乡村呈现出不同的风貌特征 |
3.2.3 受到城市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风貌差别很大 |
3.3 不同风貌特征的乡村面临的主要问题 |
3.3.1 原生态的传统特色风貌乡村 |
3.3.2 旅游发展的特色风貌乡村 |
3.3.3 无明显特色的一般风貌乡村 |
3.3.4 发展中的风貌混杂的乡村 |
3.3.5 统一建设的单一风貌乡村 |
3.4 由于与城市距离不同而产生的乡村风貌问题 |
3.4.1 城边村的主要风貌问题 |
3.4.2 近郊村的主要风貌问题 |
3.4.3 远郊村的主要风貌问题 |
3.5 风貌营建存在的问题剖析 |
3.5.1 各地经济发展失衡导致乡村风貌千差万别 |
3.5.2 乡村文化传承失序导致乡村风貌乱象百出 |
3.5.3 乡村政策管理失准造成乡村发展有失偏颇 |
3.5.4 乡建技术策略失当致使乡村设计不尽人意 |
3.6 小结 |
第4章 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筑师的乡村风貌营造策略 |
4.1 欧洲建筑大师的乡村建筑实践方法 |
4.1.1 工匠精神:卒姆托(Peter Zumthor)坚持不变的乡村守候 |
4.1.2 有机更新:斯诺兹(Snozzi)30 年在蒙特加拉索(Monte Carasso) |
4.1.3 融入自然:RCR家乡的事务所的自然景观与人文建筑有机融合 |
4.2 日本建筑师的崇尚乡村、敬畏自然的艺术实践 |
4.2.1 敬畏之心:安藤忠雄(Ando)将作品融入乡村自然的土地 |
4.2.2 崇尚乡村:妹岛和世(SANAA)将遗弃的乡村塑为艺术殿堂 |
4.3 我国台湾地区建筑师的社会学乡村实践 |
4.3.1 在“田中央”:黄声远始终不变的宜兰坚守 |
4.3.2 甘当“水牛”:陈永兴俯首耕耘的后壁土沟 |
4.3.3 做“潮间带”:陈育贞一点一滴的社区营造 |
4.4 小结 |
第5章 基于优秀乡村文化传承发展的“四缘”价值观 |
5.1 弘扬和传承优秀的乡村传统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
5.1.1 弘扬传统文化可以提升村民的文化自信和幸福感 |
5.1.2 保护传统文化利于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
5.1.3 维护传统文化能够促进乡村社会村民自治和自立 |
5.1.4 恢复传统文化成为乡村人文生活风貌的重要展现 |
5.2 乡村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构建因缘分析 |
5.2.1 地缘是乡村文化构建的基础 |
5.2.2 血缘是乡村文化构建的纽带 |
5.2.3 业缘是乡村文化构建的导向 |
5.2.4 情缘是乡村文化构建的核心 |
5.3 尊重“四缘”,构建新的乡村文化价值观 |
5.3.1 尊重地缘特点,保持与山水环境和谐的文化观 |
5.3.2 借助血缘关系,恢复一定的伦理家风 |
5.3.3 推动业缘发展,从利益共享到文化共建 |
5.3.4 促进情缘建设,营造和谐的社区文化 |
5.4 小结 |
第6章 基于文化传承的微介入规划及推演容错策略 |
6.1 与乡村文化传承相适应的微介入规划设计方法 |
6.1.1 何谓微介入的规划方法 |
6.1.2 渐进式规划理论与微介入规划方式的异同 |
6.1.3 参与式规划理论与微介入规划方式的关系 |
6.1.4 反规划理论对微介入理念的借鉴关系 |
6.1.5 微介入方式在乡村的适用性 |
6.2 对“介入点”的分析与推演 |
6.2.1 推演的概念 |
6.2.2 推演的作用 |
6.2.3 推演的方法 |
6.3 对结果的容错与校验 |
6.3.1 容错的概念 |
6.3.2 容错的重要性:容错引发文化自觉 |
6.3.3 容错的时效性:从容错到纠错 |
6.4 建立可持续的开放式设计体系 |
6.4.1 开放式设计的重要性 |
6.4.2 建立“微介入、推演、容错、修正”的持续设计体系 |
6.5 昆山市锦溪镇祝家甸村微介入规划的试验和效果分析 |
6.5.1 介入以前:2014 年的祝家甸村 |
6.5.2 开始介入:选择最合适的介入点 |
6.5.3 分析推演:从砖厂到对面的砖窑 |
6.5.4 推演成立:针对介入点实施改造 |
6.5.5 容错机制:允许村民的发挥创造 |
6.5.6 设计不止:楼上到楼下,村口到村里 |
6.6 小结 |
第7章 基于社区文化的景观微治理策略 |
7.1 以村民为主体的景观微治理策略 |
7.1.1 景观微治理概念与环境整治的区别 |
7.1.2 景观微治理与景观先行策略的辨析 |
7.1.3 景观微治理是微介入规划的景观学延伸 |
7.2 景观微治理是基于社区文化的乡村风貌改善策略 |
7.2.1 社区营造与社区文化的形成 |
7.2.2 景观微治理和社区营造的关系 |
7.2.3 日本和我国台湾基于社区文化的乡村景观治理实践 |
7.2.4 景观微治理是一个不断激发创造社区文化的过程 |
7.3 景观微治理的实施步骤 |
7.3.1 环境卫生的清扫和垃圾清理 |
7.3.2 公共空间的景观设计和改造 |
7.3.3 引导村民各家各户景观提升 |
7.4 黄山市歙县瀹川汪村景观微治理的实例分析 |
7.4.1 汪氏通宗、血缘世亲 |
7.4.2 集体参与、家园理清 |
7.4.3 村民振奋、梦想萌生 |
7.4.4 家家动手、户户提升 |
7.4.5 共同创业、文化再兴 |
7.5 小结 |
第8章 基于乡土文化的新乡土建筑设计策略 |
8.1 乡土建筑与新乡土建筑 |
8.1.1 匠人与乡土建筑 |
8.1.2 当代建筑师与新乡土建筑 |
8.1.3 当代新乡土建筑的发展概况 |
8.2 基于乡土文化的“四缘”价值观 |
8.2.1 因循地缘的当代乡土民居 |
8.2.2 尊重血缘的传统民居改造 |
8.2.3 重视业缘的乡村公共建筑 |
8.2.4 促进情缘的交流空间改造 |
8.3 改造更新是创作的基本立场 |
8.3.1 原结构加固 |
8.3.2 新框架支撑 |
8.3.3 安全核植入 |
8.3.4 拆解再构造 |
8.4 环境应对是设计的不变原则 |
8.4.1 形体隐于自然 |
8.4.2 场所融于生活 |
8.4.3 空间谋于发展 |
8.5 材料技艺是发展的努力方向 |
8.5.1 乡土材料技艺的现代化 |
8.5.2 现代材料技术的乡土化 |
8.6 在地陪伴是建造的有效方式 |
8.6.1 乡村建筑师对比“赤脚医生” |
8.6.2 建立有效的乡村建筑师制度 |
8.6.3 乡村建筑师依盼的那份情怀 |
8.7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在研期间调研乡村目录及类型标签 |
附录B 现行法规、中央政策导引关于乡村文化风貌的要求整理 |
附录C 国家第1/2 批历史文化名村的文化四缘构建分析 |
附录D 住建部2015/2016 田园建筑一二等优秀案例情况分析 |
附录E 调研计划大纲(以珠三角调研为例) |
附录F 研究调研乡村调研日志(部分节选) |
附录G 调研报告(以山东邹平地区调研为例) |
附录H 江苏特色田园乡村调查报告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3)内生与建构:激活村民自治资源的尝试与悖论 ——以华南云台村村委会下移改革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二、已有研究与研究述评 |
(一) 内生与自发:传统乡村社会自治 |
(二) 自生与建构:当代农村村民自治 |
(三) 探索与挖掘:村民自治形式创新 |
三、研究视角与论文价值 |
四、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五、研究方法与田野工作 |
六、研究因缘与个案介绍 |
第二章 社会内生性的传统自治:村委会下移的历史依据 |
一、宗族村内生自治 |
(一) 聚族而居 |
(二) 产权私有 |
(三) 内生事务 |
(四) 长老治村 |
(五) 族规规训 |
二、宗族村与社会 |
(一) 乡绅治乡 |
(二) 村间社会 |
(三) 乡村集市 |
(四) 汇织与会 |
三、宗族村与保甲 |
(一) 乡村有保甲 |
(二) 保甲靠宗族 |
四、宗族村与国家 |
(一) 县政补充村治 |
(二) 县政难替村治 |
(三) 县政借助村治 |
五、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建构下的村民自治:村委会下移的社会基础 |
一、自然村自治变迁 |
(一) 土地改革自治受影响 |
(二) 高级社中自治遭挤压 |
(三) 公社制下他治达高峰 |
(四) 改革开放后自治再兴 |
二、自然村内部自治 |
(一) 走向开放 |
(二) 产权公有 |
(三) 事务多元 |
(四) 队委治村 |
(五) 村规式微 |
三、自然村与社会 |
(一) 乡贤不在乡 |
(二) 村间弱社会 |
(三) 乡缺自组织 |
四、自然村与国家 |
(一) 政权下乡 |
(二) 资源进村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草根自治的再度行政化:村委会下移的改革实践 |
一、激活自治资源的村民自治改革 |
(一) 村级组织建设 |
(二) 自治下移改革 |
(三) 农村治理转向 |
(四) 云台改革试验 |
二、基于经验本位的乡土社会反应 |
(一) 县乡干部论改革 |
(二) 基层政府推改革 |
(三) 基层群众看改革 |
三、推动改革实践的乡村建设试验 |
(一) 共建生态新村 |
(二) 创新经营体制 |
(三) 变革产权制度 |
(四) 理顺村级组织 |
四、实现基层重构的村级换届选举 |
(一) 选举委员会选举 |
(二) 村委会候选人选举 |
(三) 村委会换届选举 |
(四) 村级组织选举 |
五、走向悖论的自然村自治行政化 |
(一) 多头领导 |
(二) 权责不清 |
(三) 自治空转 |
六、政府退场后的草根自治形式再生 |
(一) 改革方案不断完善 |
(二) 改革实践归于平静 |
(三) 草根自治重获新生 |
七、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余论:现代国家建构中的村民自治资源挖掘 |
一、现代社会变迁中影响自治的核心变量 |
(一) “自”治是村民自治的最大真谛 |
(二) 自治规模、宗族关联还是利益连接? |
二、现代国家体系下传统自治难以复归 |
(一) 自治的社会土壤 |
(二) 自治的内在动力 |
(三) 自治的主导力量 |
(四) 自治的资源保障 |
(五) 自治的体制空间 |
三、现代国家建构中自治资源挖掘路径 |
(一) 基层组织重构中培育自治 |
(二) 现代国家建构中放活自治 |
(三) 政府行政创新中激活自治 |
(四) 多种形式探索中丰富自治 |
参考文献 |
地方史料 |
学术专着 |
学术论文 |
博士论文 |
附录A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附录B 云台调研日志 |
一、初识龙南(2012.08.26-2013.01.25) |
二、邂逅云台(2013.03.05-2013.05.30) |
三、融入云台(2013.05.31-2014.06.12) |
四、重回云台(2014.06.12-2015.11.25) |
致谢 |
(4)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述评 |
三、概念界定及研究范围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五、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纂修背景及其概况 |
第一节 纂修背景 |
一、社会环境 |
二、经济因素 |
三、文化因素 |
第二节 纂修概况 |
第二章 纂修的组织与经费保障 |
第一节 修谱机构的组织及职能 |
一、谱局的设立 |
二、职责与分工 |
第二节 修谱人员 |
一、修谱人员的构成 |
二、修谱者的素质要求 |
第三节 家谱的纂修程序 |
一、立案文卷 |
二、资料搜集 |
三、家谱纂修 |
四、家谱印刷 |
五、领谱散谱 |
第四节 经费保障 |
一、资金筹措 |
二、经费支出 |
第三章 纂修体例研究 |
第一节 体例概说 |
一、民国以前家谱体例的发展演变 |
二、民国时期家谱体例概况 |
第二节 体例上的变化 |
一、凡例 |
二、诰命 |
三、序跋 |
四、图、表的应用 |
第四章 纂修内容研究 |
第一节 家谱中所见宗族事务及其管理 |
一、祭祀 |
二、祠堂 |
三、墓地 |
四、家规家法 |
第二节 家谱中所见民国教育 |
一、传统家族教育转型的动因分析 |
二、家族教育转型的实践 |
第三节 家谱中所见的女性 |
一、民国以前的女性上谱 |
二、民国时期女性上谱的背景、规定及实践 |
第四节 家谱中所见经济史料 |
一、记录区域产业的发展 |
二、揭示民族企业的兴衰 |
三、重视经济单据的留存 |
第五节 家谱中所见其他史料 |
一、民族主义史料 |
二、社会习俗变迁史料 |
三、佛教、医学和体育史料 |
第五章 纂修理论研究 |
第一节 修谱功能之重新审视 |
一、家谱功能的演变 |
二、家谱功能的沿袭 |
三、家谱功能的拓展 |
第二节 对民国以前家谱的批判 |
一、对欧苏二法的扬弃 |
二、对旧谱的批判 |
第三节 近代史观的引入 |
一、进化史观 |
二、全球史观 |
三、新文明文化史观 |
第四节 修谱原则 |
一、信实 |
二、平等 |
三、实用 |
第六章 纂修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特点 |
一、时代性 |
二、地域性 |
三、开放性 |
第二节 局限性 |
一、局限性的体现 |
二、局限性的原因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项目及发表论文目录 |
(5)人性视阈下新世纪乡土小说的乡村权力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新世纪乡土小说与乡村权力书写 |
第一节 新世纪乡土小说乡村权力书写的特点 |
第二节 新世纪乡土小说乡村权力书写的文化探因 |
第三节 人性视阈下的乡村权力书写 |
第二章 乡村权力人物的人性呈现 |
第一节“红色”村长的人性异化 |
第二节“神化”村长的人生探究 |
第三节“魅力”村长的智性 |
第四节 女性村长的仁性 |
第三章 权力博弈中的人性镜像 |
第一节 权力滥用中的人性恶 |
第二节 权力追逐中的人性变异 |
第三节 权力受治者的人性表现 |
第四节 权力阴影下的女性悲歌 |
第四章 乡村政治建设的人性忧思 |
第一节 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富裕之路的文学探寻 |
第二节 新兴资本权力与乡村政治权力的媾合 |
第三节 乡村文明的坚守与乡村道德秩序的重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硕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6)农民“争利”的日常逻辑:乡村土地纠纷的过程叙事 ——以S市三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缘起与意义 |
1.2 研究背景 |
1.3 中心议题与理论基础 |
1.4 关键环节与尝试突破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资料来源 |
1.7 论文撰写时间安排 |
第2章 地区概况及独特性 |
2.1 进入 S 市 |
2.2 三村概况 |
2.2.1 PA 村 |
2.2.2 XS 村 |
2.2.3 MS 村 |
2.2.4 三村地区独特性 |
第3章 实践主体的分化:基于征地纠纷的日常思考 |
3.1 实践主体的登场 |
3.2 征地中非法现象的存在 |
3.3 征地纠纷的日常呈现 |
3.4 实践主体的策略选择 |
3.5 小结与讨论 |
第4章 地权变迁中的农民:乡村场域中的实践主体 |
4.1 地权变迁中的土地使用逻辑 |
4.1.1 制度结构变迁 |
4.1.2 地权变迁中的土地使用 |
4.2 乡村社会实践场 |
4.2.1 乡村实践场域的建构 |
4.2.2 关系结:场域中的实践主体 |
4.2.3 网络:主体间的链接 |
4.3 土地使用纠纷的深层逻辑 |
4.3.1 乡村场域中的土地使用纠纷 |
4.3.2 村民“争利”的日常逻辑 |
4.4 小结 |
第5章 农民日常逻辑的呈现 |
5.1 文本与实践:农民的逻辑“对立” |
5.1.1 地权中集体的逻辑 |
5.1.2 村民的逻辑 |
5.1.3 地权的“公”“私”纷争 |
5.1.4 土地权属之争 |
5.2 村民身份的认定 |
5.2.1 制度与实践:身份的边界 |
5.2.2 村民“身份”的自我认定 |
5.2.3 身份认定之争 |
5.2.4 日常生活中的“村民身份” |
5.3 契约与人情:农民社会交换的规则 |
5.3.1 土地承包的“合同问题” |
5.3.2 “村民协定”的日常形式 |
5.3.3 围绕合同的纠纷——交换规则的混乱 |
5.3.4 合同纠纷:日常生活中的“交易” |
5.4 小结与讨论 |
第6章 农民“争利”的两条路径 |
6.1 关系与竞争:乡村精英的“锻造” |
6.1.1 精英主导的乡村秩序 |
6.1.2 乡村精英的“锻造” |
6.1.3 “角力”事件的还原 |
6.1.4 反租倒包的成败 |
6.2 秩序与规则:乡村“灰社会”的抬头 |
6.2.1 荒地使用的传统规则 |
6.2.2 “灰社会”力量的彰显形式 |
6.2.3 “灰社会”渗透下的乡村秩序 |
6.2.4 纠纷事件中的村里人 |
6.3 小结与讨论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义利合一:土地、财产与治理 ——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宅基地制度变迁的研究 |
1.2.1 宅基地资源的利用:治理的视角 |
1.2.2 宅基地制度变迁:制度均衡的视角 |
1.2.3 宅基地制度是什么:政治-结构的视角 |
1.3 宅基地制度的中观研究 |
1.3.1 研究传统 |
1.3.2 田野与方法 |
1.4 核心概念与篇章安排 |
2 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形成 |
2.1 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
2.1.1 传统地权的结构与变迁 |
2.1.2 宅基地制度的正式形成 |
2.1.3 为什么是集体土地所有制 |
2.2 宅基地治理制度的形成 |
2.2.1 一户一宅的制度 |
2.2.2 农民的集中居住 |
2.3 小结 |
3 弱财产属性与宅基地治理 |
3.1 宅基地制度的变迁及问题 |
3.1.1 小农经济与宅基地利用 |
3.1.2 宅基地的“结合治理” |
3.2 宅基地治理制度的变迁 |
3.2.1 宅基地治理的问题 |
3.2.2 宅基地的“脱嵌治理” |
3.3 宅基地利用问题及治理 |
3.3.1 人口流动与宅基地利用 |
3.3.2 集体主导的宅基地退出 |
3.3.3 宅基地的流转及治理 |
3.4 小结 |
4 强财产属性与宅基地治理 |
4.1 宅基地强财产属性与利用问题 |
4.1.1 宅基地初始取得的市场化 |
4.1.2 宅基地使用制度遭遇挑战 |
4.2 宅基地治理的两类问题 |
4.2.1 老村宅基地无法退出 |
4.2.2 以地为利的治理实践 |
4.3 宅基地治理制度创新 |
4.3.1 政府的规范化管理实践 |
4.3.2 为何会出现宅基地入市 |
4.3.3 高效的宅基地集体治理 |
4.4 小结 |
5 宅基地产权制度变迁实践 |
5.1 宅基地流转现象增多 |
5.1.1 乡村规划实施不力 |
5.1.2 违建房的治理困境 |
5.2 宅基地产权制度变迁 |
5.2.1 宅基地确权的逻辑 |
5.2.2 征地制度改革的是非 |
5.2.3 物权法与宅基地效率 |
5.3 小结 |
6 土地管理制度变迁实践 |
6.1 城乡统一的土地管理 |
6.1.1 城乡建设用地的联动 |
6.1.2 农用地与宅基地的联动 |
6.2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打通 |
6.2.1 增减挂钩政策的性质 |
6.2.2 拆旧建新的政策实践 |
6.3 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完善 |
6.3.1 地票交易价格的本质 |
6.3.2 地票制度的农村实践利弊 |
6.3.3 指标交易政策的反思 |
6.4 小结 |
7 宅基地制度变迁的政治经济学 |
7.1 统筹宅基地制度的目标层次 |
7.2 坚持土地制度的宪法秩序 |
7.3 走向义利合一的宅基地制度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部分科研作品 |
(9)煤矿产权结构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基于山西五村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一) 选题的缘起 |
(二) 选题的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困惑 |
(一) 产权与治理的相关研究 |
(二) 资源与治理的相关研究 |
(三) 对已有相关研究的评论 |
三、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四、本研究的核心概念 |
(一) 煤矿产权结构 |
(二) 资源型村庄治理 |
五、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一) 研究方法 |
(二) 资料来源 |
(三) 个案简介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 创新之处 |
(二) 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
1.1 村企合作与资源型村庄善治 |
1.1.1 保护型村治精英促进村企合作 |
1.1.2 民主制度确保村庄公共权力规范运行 |
1.1.3 利益共享巩固村企合作 |
1.1.4 村企合作带动资源型村庄善治 |
1.2 村企合谋与资源型村庄失序 |
1.2.1 谋利型村治精英引发村企合谋 |
1.2.2 民主机制缺失加剧村庄公共权力异化 |
1.2.3 国有煤矿负责人的谋利行为加剧村企合谋 |
1.2.4 村企合谋引致资源型村庄失序 |
1.3 国有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的关联 |
1.3.1 互惠共赢是村企合作和村庄善治的基础 |
1.3.2 国有煤矿负责人的价值偏好引发村企合作或合谋 |
1.3.3 保护型村治精英是村企合作和村庄善治的关键 |
1.3.4 村民民主参与是村庄善治的制度保障 |
1.4 小结 |
第二章 集体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
2.1 集体产权发挥效用与资源型村庄全面发展 |
2.1.1 保护型村治精英促发集体产权发挥效用 |
2.1.2 民主参与确保集体产权发挥效用 |
2.1.3 集体经济壮大与村民共同富裕 |
2.1.4 农民合作与村庄凝聚力的提升 |
2.2 集体产权运转失效与资源型村庄衰败 |
2.2.1 谋利型村治精英引致集体产权运转失效 |
2.2.2 围绕公共资源的权力争夺 |
2.2.3 公共财产的个人占有 |
2.2.4 村民无奈下的抗争 |
2.2.5 资源型村庄走向全面的衰败 |
2.3 集体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的关联 |
2.3.1 集体产权发挥效用是资源型村庄善治的核心 |
2.3.2 保护型村治精英是集体产权发挥效用的关键 |
2.3.3 民主机制是集体产权发挥效用的制度保障 |
2.4 小结 |
第三章 个体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
3.1 多方因素促成个体产权 |
3.1.1 国家政策允许 |
3.1.2 政企合谋 |
3.1.3 村治精英默许 |
3.1.4 本地特有市场环境 |
3.2 个体产权引发公共权力的蜕变 |
3.2.1 从“道义本位”到“利益本位” |
3.2.2 民主制度的缺失加剧公共权力的蜕变 |
3.2.3 个体煤矿缺乏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 |
3.3 村庄治理遭遇严重挑战 |
3.3.1 村庄贫富差距悬殊 |
3.3.2 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
3.3.3 农民处于分散的无组织状态 |
3.4 个体产权与资源型村庄治理的关联 |
3.4.1 个体产权容易导致贫富悬殊 |
3.4.2 个体产权容易引发村庄失序 |
3.4.3 企业社会责任有助于延缓村庄衰败 |
3.5 小结 |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 研究结论 |
(一) 多元治理主体的交互作用是产权结构发挥效用的前提 |
(二) 产权结构有效发挥作用是资源型村庄善治的基础 |
(三) 集体产权结构更有利于资源型村庄治理 |
二 政策建议 |
(一) 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共享机制 |
(二) 建立产权结构有效发挥作用的机制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村治精英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X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0.1 选题目的和意义 |
0.2.国内外研究综述 |
0.3 相关概念 |
0.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村治精英对农村经济的影响 |
1.1 精英主导:X村经济发展的共赢模式 |
1.1.1 发挥富人优势,投身农村经济 |
1.1.2 开启村企合作,共铸致富之路 |
1.2 精英失职:X村陷入衰败困境 |
1.2.1 村治精英以权谋私,非法侵占集体资产 |
1.2.3 民众参与渠道不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对农村政治的影响 |
2.1 规范化:X村民主机制的良性运转 |
2.1.1 规范有序的民主选举 |
2.1.2 公开透明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
2.1.3 高效到位的民主管理 |
2.2 形式化:X村民主机制的缺位运行 |
2.2.1 混乱失序的民主选举 |
2.2.2 独断专行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
2.2.3 虚位低效的民主管理 |
第三章 村治精英对农村文化的影响 |
3.1 经济反哺:X村文化建设充满生机 |
3.1.1 加大投入,完善文化设施 |
3.1.2 重视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
3.1.3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
3.2 管理失范:X村文化发展陷入停滞 |
3.2.1 投入不足,发展缺乏动力 |
3.2.2 忽视教育,后备人才贫乏 |
3.2.3 形式单一,服务流于形式 |
第四章 村治精英对农村社会发展的影响 |
4.1 协调发展:X村社会发展要素联动 |
4.1.1 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幸福指数 |
4.1.2 加强农村治安,共建平安村庄 |
4.1.3 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形象 |
4.1.4 完善社会保障,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
4.2 空谈理想:X村社会发展失去活力 |
4.2.1 缺乏有效管护,基础实施老化失修 |
4.2.2 环境污染严重,人居条件恶劣 |
4.2.3 黑恶势力猖獗,村庄管理失范 |
4.2.4 空谈社会理想,农村养老收效甚微 |
第五章 精英主导与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
5.1 精英主导:农村发展的关键因素 |
5.1.1 规范村治精英的选拔机制 |
5.1.2 提升村治精英的整体素质 |
5.2 村民自治:农村发展的制度基础 |
5.2.1 完善村民自治体制 |
5.2.2 提高村民的素质 |
5.3 法制化建设,农村治理的法律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承诺书 |
四、村办企业占良田 挨户签字也违法(论文参考文献)
- [1]鲁东南地区的社会变迁 ——朱村研究(1949-2000)[D]. 黄润青. 山东大学, 2020(09)
- [2]文化引导下的乡村特色风貌营建策略研究[D]. 郭海鞍. 天津大学, 2017(10)
- [3]内生与建构:激活村民自治资源的尝试与悖论 ——以华南云台村村委会下移改革为个案[D]. 吴记峰. 华中师范大学, 2016(06)
- [4]民国时期江苏家谱纂修研究[D]. 于海燕. 扬州大学, 2016(12)
- [5]人性视阈下新世纪乡土小说的乡村权力书写[D]. 吕豪迈. 西北师范大学, 2016(06)
- [6]农民“争利”的日常逻辑:乡村土地纠纷的过程叙事 ——以S市三村为例[D]. 崔腾飞. 吉林大学, 2015(08)
- [7]义利合一:土地、财产与治理 ——农村宅基地制度变迁研究[D]. 刘锐. 华中科技大学, 2015(07)
- [8]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与思考[A]. 汪恭礼,宛树林. 2014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4
- [9]煤矿产权结构与资源型村庄治理 ——基于山西五村的调查[D]. 李利宏. 山西大学, 2014(12)
- [10]村治精英对农村发展的影响 ——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X村为例[D]. 秦晓敏. 山西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