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例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营商环境,拿茶,电子信息,深层次合作,专利管理,在城市里,中韩,宣传营销,日资企业,生活水平
环境例外论文文献综述
赵荣昌[1](2019)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都很好,成都也不例外》一文中研究指出“成都之行,给我们留下了很多美好的记忆,期待明年的聚会。”8月22日,为期两天的中韩日叁国委员(议员)围棋交流活动闭幕式前,作为明年活动的“东道主”,日本众议院议员、前首相菅直人接受了专访。“中、日、韩叁国地理相近、文化互融相通。拿茶文化来说(本文来源于《成都日报》期刊2019-08-23)
贾林[2](2019)在《浅析国际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例外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基本义务条款与例外抗辩条款往往共存于国际投资条约中,前者为保障跨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定基础,而后者则为特定情形下东道国运用管制权预留了空间。就例外条款而言,根本安全例外、一般例外、具体例外是最主要的叁种类别。就条约中的根本安全例外而言,东道国是否享有确定例外范围的自我裁量权,取决于对条约持限缩解释抑或扩张解释。就一般例外条款而言,其存在不同的解释路径,仲裁庭应采取利益平衡的视角进行恰当解释。就具体例外而言,环境与人权近年来备受仲裁实践的关注,而拒绝授惠条款为仲裁庭的属物管辖权确定了边界,不排除措施条款则给东道国援引责任豁免提供了理由。在国际投资法律与实践中,东道国应充分把握并综合运用各类例外条款,投资者则应进一步限定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这对于当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兼具资本输出与资本输入国身份的中国尤其具有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9年02期)
侯深[3](2019)在《“例外的”自然——论中美比较环境史研究的重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比较环境史,特别是中美之间比较环境史研究的可能性与重要性值得探讨。这是因为环境视角对于比较史学具有特别的意义,它不仅可以扩展比较史研究的广度,挖掘其深度,将人类文明的观念同生命之网的演化连接起来,而且还可以引领我们超越任何一种类型的民族中心主义与更为广泛的人类物种主义。就此而言,中美两国比较环境史研究是可能的,也是有意义的。中美两国的自然环境具有很大的共性,这为比较环境史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此种研究将可能在叁个层面上做出重要的贡献:其一,它将挑战关于两国环境经历的某些刻板僵化的认识;其二,它将质疑对时间尺度的传统诠释,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所有人类社会彼此纠缠的历史轨迹;其叁,它还将启发我们对资本主义同自然关系的独特性做出新的思考。(本文来源于《学术研究》期刊2019年02期)
王婷婷[4](2018)在《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肥了美企,瘦了环境》一文中研究指出前不久,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结束了长达13个月的贸易谈判,终于在截止日前达成了新版北美自由贸易协定USMCA(美墨加叁国协议)。据外媒报道,美国在谈判中明显占优势,特朗普倾向于双边而非多边协议,加大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的压力。因此,当墨西哥签署修订后(本文来源于《中国石化报》期刊2018-11-16)
祁天娇[5](2018)在《数字环境下美国版权法对图书馆例外保护的变革——第108条修订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版权法第108条是专门对图书馆等公共机构复制、传播、提供资源利用服务等进行例外保护的法律,但在数字环境中出现了明显的不适用性。美国版权局最新公布的第108条修订案征求意见稿,集成了过去10年美国图书馆领域对数字版权问题的研究成果与应对方案。第108条的修订过程与结果反映了数字环境下图书馆例外保护面临的变革,提供了美国版权立法领域给出的解决方案,为我国未来关于数字环境下图书馆版权例外保护的立法修订提供了借鉴。(本文来源于《图书馆学研究》期刊2018年15期)
孜里米拉·艾尼瓦尔[6](2018)在《数字技术环境下美国图书馆着作权例外示范条款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图书馆着作权例外条款是实现图书馆公共职能的法律保障,是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的具体体现。我国现行的《着作权法》为图书馆只规定了"保存"例外,对"替换"例外、数字文献传递、馆际互借等使用作品的行为并没有规定着作权例外,导致很难满足图书馆在数字环境下开展其业务的实际需求。美国《版权法》正在修订关于图书馆着作权例外条款,在其最新的讨论稿中包含的图书馆例外的示范条款为数字环境下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提供了广泛的实际利益。《着作权法》第叁次修订应回应新技术带来的法律风险,同时适当借鉴美国《版权法》最新发展动态来完善我国的图书馆的着作权例外规定,对图书馆界应对数字化技术带来的新挑战具有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黄河科技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郑俊飞[7](2017)在《原则与例外:从环境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说起》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污染责任是否一体适用无过错责任,一直存有争论在司法实践中,举凡大气污染、水污染等污染类型均无一例外地适用无过错责任,而对于噪声、光等污染类型,无过错责任似乎并未得到贯彻。首先,笔者提出问题,即在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无过错责任排除违法性的通说并非都能获得周延解释。其次,分析其症结与根源。环境侵权案件都存在所谓"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这一前提性条件,对"污染"这个抽象总括性词语进行整体对待,试图从具有不同特质的污染类型中抽象得出统一的普适性规则,是极其不合理的。因此,研究环境侵权归责原则要以科学认知环境问题为基础,包括环境问题的来源、表现、危害及应对措施等。一方面,从剖析"污染"涵义、类型化区分"污染"入手;另一方面,找准价值定位,以利益衡量和矫正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化解环境污染纠纷。最后,指出解决路径。研究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以环境污染的类型化思考为逻辑起点,实质型污染侵权案件均适用无过错责任,拟制型污染侵权案件适用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亦言之,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为例外。(本文来源于《雄安新区建设法治保障——第八届法治河北论坛文集》期刊2017-12-26)
唐思慧[8](2017)在《大数据环境下文本和数据挖掘的版权例外研究——以欧盟《DSM版权指令》提案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大数据时代,文本和数据挖掘技术的广泛应用打破版权法构建的利益平衡机制,给我国着作权法带来了挑战,亟需调整。美国的应对是从默示许可转到无条件例外规则,而欧盟《DSM版权指令》提案以义务式的模式规定了"科学研究领域的文本和数据挖掘"例外规则,对科研促进及对版权保护力度适中,值得借鉴。我国着作权法修改应制定"文本和数据挖掘合理使用规则",严格限制适用条件,重构利益平衡机制。(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7年10期)
马晓青,韦玉成[9](2017)在《论GATT1994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以美国海龟海虾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GATT1994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是WTO调节贸易与环境的主要依据,旨在确保WTO成员国善意行使其权利,确保成员国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是为了保护环境而不是其他目的。本文从GATT1994环境例外条款本身及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解释入手,以美国海龟海虾案为例,探究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问题。(本文来源于《青海环境》期刊2017年02期)
毕苏羽,袁小华[10](2017)在《“文化例外”:述评法国艺术电影生存环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中国电影事业的蓬勃发展,观众的观影需求也在不断细化。作为大众文化中兼具通俗娱乐功能和思想文化内涵双重属性的电影艺术,电影分类管理和艺术电影院线的建立成为近年来电影发展与改革中的重要关注点。直到目前,中国尚不具备建立艺术电影院线的成熟条件。主观上,有待培育的大众观影习惯和适合艺术电影市场生存的审美趣味并非一日之功;客观上,艺术院线需要完善的政策支持和宽松的市场发展空间,目前中(本文来源于《影博·影响(2017年第02期 总第110期)》期刊2017-04-01)
环境例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基本义务条款与例外抗辩条款往往共存于国际投资条约中,前者为保障跨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定基础,而后者则为特定情形下东道国运用管制权预留了空间。就例外条款而言,根本安全例外、一般例外、具体例外是最主要的叁种类别。就条约中的根本安全例外而言,东道国是否享有确定例外范围的自我裁量权,取决于对条约持限缩解释抑或扩张解释。就一般例外条款而言,其存在不同的解释路径,仲裁庭应采取利益平衡的视角进行恰当解释。就具体例外而言,环境与人权近年来备受仲裁实践的关注,而拒绝授惠条款为仲裁庭的属物管辖权确定了边界,不排除措施条款则给东道国援引责任豁免提供了理由。在国际投资法律与实践中,东道国应充分把握并综合运用各类例外条款,投资者则应进一步限定例外条款的适用条件,这对于当下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兼具资本输出与资本输入国身份的中国尤其具有启示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例外论文参考文献
[1].赵荣昌.中国城市营商环境都很好,成都也不例外[N].成都日报.2019
[2].贾林.浅析国际投资条约中的环境例外条款[J].研究生法学.2019
[3].侯深.“例外的”自然——论中美比较环境史研究的重要性[J].学术研究.2019
[4].王婷婷.新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肥了美企,瘦了环境[N].中国石化报.2018
[5].祁天娇.数字环境下美国版权法对图书馆例外保护的变革——第108条修订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与启示[J].图书馆学研究.2018
[6].孜里米拉·艾尼瓦尔.数字技术环境下美国图书馆着作权例外示范条款借鉴[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8
[7].郑俊飞.原则与例外:从环境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说起[C].雄安新区建设法治保障——第八届法治河北论坛文集.2017
[8].唐思慧.大数据环境下文本和数据挖掘的版权例外研究——以欧盟《DSM版权指令》提案为视角[J].知识产权.2017
[9].马晓青,韦玉成.论GATT1994第20条环境例外条款的适用——以美国海龟海虾案为例[J].青海环境.2017
[10].毕苏羽,袁小华.“文化例外”:述评法国艺术电影生存环境[C].影博·影响(2017年第02期总第110期).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