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吴虹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阳550025)
摘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透露“相关部门正在酝酿条件成熟时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有可能女职工从2010年开始,男职工从2015年开始,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每3年延迟1岁,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这一消息被许多媒体报道之后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新闻调查数据表明,九成网友对此表示反对。本文从我国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金支付压力问题、男女职工差别退休年龄的负面影响及推迟退休年龄是否造成就业压力过大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推迟退休年龄的问题进行可行性分析。
关键词:推迟;退休年龄;养老金;就业;可行性
作者简介:吴虹,女,贵州大学经济学院社会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
国家对退休年龄的制定直接关系到养老金的收支情况、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方面,因此合理地确定退休年龄至关重要。我国现行退休年龄仍沿用上世纪50年代职工退休制度的规定,即男职工满60岁,女职工满50岁,女干部满55岁。对提前退休的规定:一是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即病退;二是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的工作,男职工满55周岁,女职工满45周岁,可提前退休。
一般来说,法定退休年龄在确定之后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随着社会经济状况、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做相应的调整。经过5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均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大幅增加(目前人均寿命提高到了72岁),不仅使退休后的老年人平均接受社会抚养的年限提高,加重了社会的负担。且由于健康、教育水平的提高,也让退下来的老年人口成为国家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一、推迟退休年龄——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
1.理论论证:推迟退休年龄是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
理论层面的论证可从工作年限和退休生涯来进行分析。首先,“生命周期假说”指出“一个有代表性的消费者,在任何年龄分配到的用于消费的资源仅依赖于他的毕生资源(劳动收入加继承遗产的现值,如果有继承的话),而与当前得到的收入完全无关。”也就是说,当一个人为追求生命周期内一生效用的最大化时,其消费行为会导致个人收入和储蓄在其一生中呈相一种“驼形分布”,即某人退休前,其收入>消费,余下的收入即形成储蓄;退休后,其收入<消费,短缺的部分则形成“反储蓄”,从而使得历年的储蓄呈先递增后递减分布形态。这种将收入(储蓄部分)在生命余年中匀速消费的模式被称为消费的平滑。
其次,由于经济发展取决于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又取决于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劳动者为达到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要求而必须不断接受教育,由此提高了人均受教育年限,也必然导致实际劳动起始年龄的向后推移,若退休年龄保持不变,劳动者生命周期中的工作年限就会相应缩短,即意味着个人的自我供给(储蓄)减少;另外,生产力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人类医疗卫生服务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使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那么在退休年龄不变的情况下,势必会造成延长退休生涯来增加个人的自我需求即支取的增加的局面形成。此时,将出现工作年限与退休生涯之比(即工作退休比)减小以至于个人自我供给满足不了需求,而陷入晚年收入贫困。因此,推迟退休年龄成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首选方案。
2.实践验证:推迟退休年龄是客观规律的必然结果
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都呈现出后移的趋势,这几乎是一种全球化的潮流。,匈牙利先于1987年修订了其退休养老制度,并通过《退休法》的颁布将退休年龄延长了2~3岁。随后,其他东欧转型国家在面临的GDP日益下降的同时,而养老金支出占GDP比重却逐渐增大的窘境时,也纷纷开始推行推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详见表一)。此外,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在面临养老金支付困境时也都选择了相同的解决方式。
表一部分国家推迟或计划推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方案[1]
国家或地区
1980年法定退休年龄(岁)
2002年法定退休年龄(岁)
目标退休年龄(岁)
改革方式
达目标退休年龄时间(年)
美国
65(1977)
65
67
渐进
2007
日本
60(1959)
60
65
渐进
男:2025
女:2030
韩国
-
60
65
渐进
2033
德国
63(1973)
65
67
渐进
2035
意大利
60(男)、55(女)(1980)
62(男)、57(女)
65(男)、60(女)
2008
英国
65(男)、60(女)(1975)
65(男)、60(女)
65
渐进
2020
捷克共和国
60(男)、53~57(女)(1975)
61(男)、55~59(女)
62(男)、57~61(女)
渐进
2007
澳大利亚
65(男)、60(女)(1947)
65(男)、62.5(女)
65
2013
资料来源:原新,万能.缓解老龄化压力,推迟退休真的有效吗?[J].人口研究,2006,(7):47-48;刘铮,潘锦堂.世界男女退休年龄现状分析比较[J].社会保障制度(人大复印资料),2006,(4):57-66。其中,德国是指民主德国,其法律规定63岁退休需35年保险,65岁退休需15年保险。韩国资料缺失。括号中数值为20世纪80年代相关最新立法颁布年代。
由表一数据可知,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21世纪初期,意大利、捷克、澳大利亚等部分国家已将退休年龄推迟,与此同时,各国几乎都试图通过渐进的方式于21世纪30年代初将退休年龄再推迟2~5岁。由此可见,延迟退休年龄是客观规律的必然选择。
二、推迟退休年龄的可行性分析
1.从我国人均寿命周期延长的角度分析
一般来说,退休年龄是随人均寿命的增长而提高的。我国在上世纪50年代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根据当时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为40岁,女性为42.3岁而定的。但是,到2000年中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男性和女性已分别增长到69.0岁和72.4岁,且人均预期寿命的年增长岁数总体上处于上升的态势,预计2010年的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0.0岁。因此,仍然沿用以前的退休年龄显然已不合适。
我国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的发展趋势,既可视为老龄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可视其为提高退休年龄的一个客观基础。事实上,我们不应忽略因人均寿命延长而产生的最大限度发挥老年劳动者的各种优势,而单纯强调其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据有关研究表明,人们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后果产生的某种过度恐惧,部分原因是忽略了人均寿命延长本身的经济价值。就个体而言,附加于人体之中的人力资本存量伴随个人的衰老程度而相应递减,而社会与个人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收期也取决于个人工作寿命的长短。这是由人力资本投资潜力耐久性的重要特点决定的。基于这一认识,人均寿命的延长不但为延迟退休法定年龄提供了生理上继续就业的客观基础。且社会对人均寿命延长本身的经济价值重视,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重视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社会政策的决策基础。因而,它为我国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供了毋庸置疑的可能性。
2.从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的角度分析
因法定退休年龄偏低,我国目前赡养率过高,养老基金入不敷出。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旅游等消费越来越大,其赡养费不仅使家庭保障无力承受,而且也给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原本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各项社会福利政策还处于完善期的“未富先老”的国家增加越来越大的压力(见表二)。故将大批富含人力资源的老年人由单纯的消费人口转变为生产人口,增加老年人个人收入,减少社会福利支出,增加社会养老保险积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人力资源开发工程。
表二1995-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例预测表[2]
年份
1995
2000
2010
2020
2030
2040
2050
老年抚养比
14.79
15.6
17.62
23.77
35.54
42.7
48.49
资料来源:张红“推迟退休年龄对我国未来人口抚养比的影响”,《人口学刊》1999年1期,原载于杜鹏,《中国人口老龄化过程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延长退休年龄可增加养老金的结余
由于我国目前以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为主要特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部分积累制的筹资模式,因此,存在最大的问题是筹资渠道单一、基金收不抵支和空帐运行,历史负债已高达2万亿左右。所以,延迟退休年龄可起到缓解养老基金支付压力,增加结余的作用。这一作用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3]的方式做如下的分析测算得以论证。
建模前提假设条件为:第一,测算的前提:将职工退休年龄延长一、二、??五年;第二,测算的基本假设:在职职工工资平均年增长率为5%,离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机制为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的6%,银行年利率为2.25%,职工退休时平均余命为17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为职工工资的20%,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为个人工资的8%,现行退休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为80%,以后每年下降1%,数学模型为:
养老金积累=按目前退休制度退休享受t年养老金待遇的现值-退休年龄延长j年企业应为其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现值和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现值-按新退休制度后享受的(t-j)年养老金待遇的现值。
用数学公式表示为:S=W×80%×∑tm
=0dm(1+rwr)m-W×20%×∑tm
=0dm(1+wr)m-W×8%×∑tm
=0dm(1+wr)M-W×(80%-j%)×dj(1+wr)j×∑m
=0e-jdm(1+rwr)m
其中:W-职工退休当年工资;rwr-退休率增长率;Wr-职工工资增长率;rr-银行年利率;t-退休职工平均余命;S-养老金积累;j-延长退休的年数,j=1、2......5年;d-贴现率,d=1/(1+rr)
由测算结果推得结论:养老基金结余随退休年龄的逐步推迟而增多。
延长退休年龄年数
人均养老基金结余
一年
0.41W
二年
0.83W
三年
1.26W
四年
1.70W
五年
2.15W
(2)延长退休年龄可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收支预测模型”预测2000-2050年间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的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人数养老保险缴费率为:养老保险缴费率=退休职工赡养率×养老金替代率。全国养老金替代率2000年为80%,若假定以后每年成本降低1%,直至降为58.05%止。
以现行退休制度测算结果为:养老保险缴费率2010年为23.86%,2020年为28.88%,2030年为39.85%,2040年为46.39%,2050高达51.30%,说明养老保险交费率(包括企业、个人)是逐年上升的。因而,按现行退休政策和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其缴费率的增长令企业与个人均难以承担。若将退休年龄逐步提高,缴费率则将有所下降,按男女职工退休年龄延长至65周岁计算,测算结果为:养老保险缴费率2010年为10.23%,2020年12.26%,2030年17.63%,2040年25.70%,2050年27.03%。2050年27.03%的养老保险缴费率仅比现行退休制度下的24.19%略高,所以说,延长退休年龄是降低养老保险缴费率,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的最有效措施。
3.从男女职工差别退休年龄的负面影响角度分析
男女职工差别退休年龄不仅有悖于男女平等的宪法精神,也直接影响了女性的就业及其事业的发展,并导致女职工切身利益受损,尤其在养老金的支付额度上明显小于男职工。与男性相比女性提前5年或10年退休,使其在教育培训、职业发展及晋升等方面的机会大幅下降,从而制约了优秀女性人才的选拔。此外,55岁正是许多女性年富力强、义务负担最轻的时候,提前退休既是女性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也体现了在资源占有方面男女职工间事实上的不公平。我国目前实行的退休办法是退休金与工龄挂钩,即退休年龄与领取退休金的金额成反比,所以,女性的提前退休就形成了男女经济上的不平等。特别对学历高的女性来说,受教育年限越长,参加工作的时间相应越短,提前退休制度对其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影响越大。从而极大地损害了女性自身的经济利益。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巨大进步,导致人们观念的变革,女性自主意识的增强,让女性的能力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传统性别角色分工也慢慢的发生了变化。例如: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35岁,提高到现在的73.2岁,比男性高出4岁多;女性知识水平的显著提高,令她们的就业范围不再局限于以体力来衡量人的价值的劳动岗位;已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投身于公共行政管理部门和高科技行业等以智力为基础的工作岗位之中。上述变化向实行了半个世纪多的男女退休年龄不同的退休政策发出了挑战。
4.从我国的就业状况与退休年龄的关系角度分析
事实上,在劳动力市场上,老年人与年轻人的就业岗位间不存在绝对的替代关系。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劳动力市场上,“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而“两难”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资源的需求结构与供给结构的差异,并不是工作岗位不足和过剩。但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劳动力后备资源的技术水平和知识水平普遍很低,就业后工作适应周期较长,导致了无技术的工人、非熟练工人就业较难的状况;而大批有专业特长的专家、职员、技术工人退休后再就业,主要在于他们的经验和技能是许多年轻人短时间内难以替代的。
对技术工种的招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出现大量的岗位空缺。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年龄大的职工提前退休让出的工作岗位,未必有适合的年轻人能顶替,产生了“就业难”与“岗位空缺”并存的尴尬局面的形成;另一方面,提前退休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职工,事实上并不一定真正退出劳动领域。因为年长者有经验、有技能、索取报酬低、无社会保险的缴费责任,促使许多单位更愿意聘用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老年人。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相当一部分失业人员失业的真实原因在于其自身的素质不符合岗位要求。无法填补那些六十岁以上的人腾出的空缺岗位。因此有工作技能的熟练工人(提前退休)不仅不利于年轻人就业而且还可能给国民经济带来消极影响从而加重失业。而若能进行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使他们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既可以增加国民产出,也有助于为年轻人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三、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在条件成熟时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逐步将法定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的措施是可行的。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劳动方式发生了变化,劳动越来越依赖于人们的技术文化素质。尽管十几岁就进入了劳动年龄,但是为了适应劳动方式的转变,人们会选择继续接受教育,这就使得劳动者实际进入劳动领域的下限提高了,那么只有通过相应的提高退休年龄使劳动者工作的年限不至于缩短,从而避免人力资本的浪费。
推迟退休年龄面临的主要障碍是此措施与现在国内就业紧张状况之间的矛盾,尽管不赞成的呼声很高,但推迟退休是必然的趋势。对于推迟退休和就业之间的矛盾,我们应该正确对待因推迟退休年龄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不能过分夸大也不能视而不见,关键是要选取最佳改革时机。渐进实行退休年龄改革,在具体实践上,应该立足国情,因地制宜,多方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循序渐进地调整退休年龄。
参考文献:
[1]邵国栋,朱小玉,刘伟.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延迟退休年龄合理性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7,(6).
[2]杨璟,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必要性分析[J].改革论坛,2008,(2).
[3]雷小峰,唐益军.延长退休年龄完善养老保险——对深化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考[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4).
[4]李娟.我国调整退休年龄研究综述[J].甘肃社会科学,2005,(5).
[5]杨晓娇.中国退休年龄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J].商业环境,2008,(7).
[6]马英,刘新苗.延长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据[J].甘肃农业,2006,(11).
[7]邵国栋,翟晓静.人口老龄化挑战中国现行退休年龄规定[J].未来与发展.2007,(6).
[8]李相敏.养老保险制度中男女差别退休年龄的定量分析[J].统计与决策,2008,(9).
[9]刘铮,潘锦棠.世界各国退休年龄现状分析比较[J].甘肃社会科学,2005,(5).
[10]林宝.中国退休年龄改革的时机和方案选择[J].中国人口科学,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