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验论文-肖波

司法实验论文-肖波

导读:本文包含了司法实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创新实验,广东深圳,知识产权,特区建设,陪审员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机构,中国法院,审判方式,我国法院

司法实验论文文献综述

肖波[1](2019)在《广东深圳 建设司法改革创新实验区》一文中研究指出深圳是一座因创新而生的城市。40年前蛇口的一声炮响,拉开了深圳改革开放的序幕。从南中国的一个小渔村,一跃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深圳迅速崛起的关键在于持续不断地创新。近年来,作为特区建设的参与者和亲历者,深圳法院将城市的创新基因融入血液,用创新的手段破解建设中(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0-01)

翟华云,刘亚伟[2](2019)在《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司法是进行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设置专门环境法庭,这一外生事件为准自然实验提供了研究场景。本文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6—2016年共4 340个观测值为研究样本,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方法(PSMDID)检验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环境治理影响的异质性及其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环境司法专门化能够有效地促进该地区企业进行环境治理,而且企业是通过扩大整体资本投资的方式进行环境治理,但是企业环境治理投资抑制了生产性资本投向。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首先,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其次,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所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然后,与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前相比,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能更加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最后,地区环境规制与环境司法专门化之间起到相互补充作用,在环境规制强度低的地区,环境法庭的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因此,各地法院应加强专门环境法庭的设立,积极推进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叁合一"的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环境司法审判程序,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除此之外,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合理的资本投向,以确保企业环境治理的同时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期刊2019年06期)

郭颖华[3](2019)在《精品课程《职业礼仪(司法服务)》教学实验报告》一文中研究指出礼仪课程在中职学校广泛开设,但由于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局限性,礼仪课程内容被学生吸收内化并用之日常生活的程度较低。要加强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深入教学实验,通过单组、等组和轮组实验,尝试多种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进行比对,摸索适合中职生的课堂教学策略。(本文来源于《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期刊2019年09期)

何挺[4](2018)在《司法改革试点再认识:与实验研究方法的比较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试点对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具有独特的功能。近年来司法改革试点进入"活跃期",呈现出从自发分散试点到整体规划授权试点的变化。试点与社会科学实验都建立在实证经验的基础之上,共享"改变带来效果"的基本逻辑,通过适用于多数对象实现可重复性,并都具有将局部结论外推到更大范围的强烈倾向。但试点并不仅仅是实验研究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之间存在显着差异:试点内容的整体复合性明显有别于实验研究内容的单一性,试点难以达到实验的严格规范要求,试点还具有实验所不具备的功能等。应当借鉴实验研究方法,理性对待试点的验证功能,全面认识试点的其他功能,建立试点的实证数据基础与开展第叁方循证评估,并从多方面改进试点的具体操作。(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学》期刊2018年04期)

陈贤凯[5](2018)在《驰名商标淡化的科学测度——调查实验在司法中的运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是一种国际趋势。我国司法也早已接纳淡化理论。但是,法院往往在缺乏详细论证的情况下即认定淡化发生,由此可能不恰当地扩大了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调查实验是测度消费者心理认知,证明驰名商标被淡化的一种重要方式。常见的淡化实验包括联想实验、品牌典型性实验、品牌特征实验和品牌价值实验。这几种实验模式都存在一定缺陷,因此调查专家在司法认定规则和实验技术上谋求改进,以保证淡化调查的可信性。淡化调查不是完美的,但它是对商标权利边界作出科学界定的一种努力。(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18年02期)

吴雪蕊[6](2018)在《司法错误、监督与合作行为的实验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宁愿放过十个有罪的人,也不让一个无辜的人获罪”是一直以来的法律箴言。近年来,聂树斌等案件的发生将司法错误研究推向了一个热点。司法错误更是公共品博弈中人们实施惩罚行为时噪音干扰的一种。本文希望能通过实验经济学方法,研究在不完全信息条件的情况下,两种类型的司法错误如何影响公共物品实验中被试的合作行为和收益以及加入监督后司法错误条件下监督成本对公共物品合作行为的影响。这对政府机关和司法系统的对内管理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同时也可以为企业管理提供新的思路。实验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在合作水平方面,一类司法错误对合作水平的负面影响小于二类司法错误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从被试的收益角度来说,相对于一类司法错误二类司法错误对被试收益的负面影响更大;(2)相对于无监督且有司法错误的实验设置,无论一类还是二类司法错误,监督都促进了合作水平和收益的提高,监督成本越低,提高合作水平或者收益的效果越好;(3)从监督者选择监督对象的角度来说,人们偏好二类司法错误更甚于一类司法错误。验证了“宁愿放过十个有罪的人,也不让一个无辜的人获罪”。(本文来源于《浙江工业大学》期刊2018-01-03)

何祖谋,李小龙[7](2017)在《让“司法阳光”更温暖》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全省内设机构改革试点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立足平潭的独特区位优势,积极探索运行大综合、扁平化、团队式新型审判执行团队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机构“大综合”管理“扁平化”审(执)结各类案件5182件,法官人均结案(本文来源于《福建日报》期刊2017-09-14)

郭宏鹏,黄辉[8](2016)在《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绿色崛起》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首批全境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省份之一,江西被誉为全国“最绿的省份”。为守护这片青山绿水,江西省各级人民法院始终践行“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了一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全力服务江西的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为打造美(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6-10-08)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9](2016)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司法保障探析——基于“小微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浙江台州的样本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是深化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台州作为全国小微金融金改的先行地区之一,多年来始终致力于小微金改创新的探索与实践,成功创建"台州模式",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乱问题并未得到完全缓解。以台州小微金融涉诉纠纷司法处置为切入点,分析小微金融市场自身运行和司法保障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可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本文来源于《上海商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3期)

纳亮,柴楚云[10](2016)在《浅析合作学习在警察类院校散打课教学中的实验研究——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实验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交警专业散打课98名学生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实验研究。通过教学实验结果表明:合作学习与传统教学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方面无差异,但是在散打技术水平的提高方面优于传统教学,在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人际交往等非智力因素方面也同样优于传统教学。(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6年06期)

司法实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环境司法是进行环境保护的必要手段,我国从2002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设置专门环境法庭,这一外生事件为准自然实验提供了研究场景。本文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6—2016年共4 340个观测值为研究样本,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方法(PSMDID)检验环境司法专门化对企业环境治理影响的异质性及其经济后果。研究发现:环境司法专门化能够有效地促进该地区企业进行环境治理,而且企业是通过扩大整体资本投资的方式进行环境治理,但是企业环境治理投资抑制了生产性资本投向。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首先,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其次,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相比,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地区,其所在地区的环境法庭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然后,与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前相比,环保纳入官员考核体系能更加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最后,地区环境规制与环境司法专门化之间起到相互补充作用,在环境规制强度低的地区,环境法庭的设置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因此,各地法院应加强专门环境法庭的设立,积极推进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叁合一"的审理模式,因地制宜地探索环境司法审判程序,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进行环境治理。除此之外,政府应该采用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合理的资本投向,以确保企业环境治理的同时能够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司法实验论文参考文献

[1].肖波.广东深圳建设司法改革创新实验区[N].人民法院报.2019

[2].翟华云,刘亚伟.环境司法专门化促进了企业环境治理吗?——来自专门环境法庭设置的准自然实验[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

[3].郭颖华.精品课程《职业礼仪(司法服务)》教学实验报告[J].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2019

[4].何挺.司法改革试点再认识:与实验研究方法的比较与启示[J].中国法学.2018

[5].陈贤凯.驰名商标淡化的科学测度——调查实验在司法中的运用[J].知识产权.2018

[6].吴雪蕊.司法错误、监督与合作行为的实验研究[D].浙江工业大学.2018

[7].何祖谋,李小龙.让“司法阳光”更温暖[N].福建日报.2017

[8].郭宏鹏,黄辉.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绿色崛起[N].法制日报.2016

[9].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司法保障探析——基于“小微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浙江台州的样本分析[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6

[10].纳亮,柴楚云.浅析合作学习在警察类院校散打课教学中的实验研究——以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例[J].长江丛刊.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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