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学术自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学术自治,科层制,大学治理结构
学术自治论文文献综述
阎梦娇[1](2019)在《大学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冲突与平衡——基于中国大学治理结构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将大学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置于大学治理结构视角下理解,两者的关系代表着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运作。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平衡共存是现代大学运行的准则。在中国大学治理结构中,资源依赖、制度嵌套下政府对大学的"单向性"主导强化了科层制,功能替代、利益追逐下学术组织对行政级别的"依附式"关系弱化了学术自治。超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冲突对立,实现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良性互动,可从四个方面尝试解决:采用竞争性资源配置方式;行政权力法治化;学术自治在基层学术组织的制度化、程序化;决策权力结构中充分体现教授治校。(本文来源于《高教探索》期刊2019年08期)
张磊[2](2018)在《从冲突到平衡:高职院校“去行政化”与学术自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学术自治是现代大学的生命之魂,高职院校要实现学术自治就必须"去行政化"。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作为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的两种主要权力形式,在权力主体、价值追求、决策方式上存在着矛盾冲突。高职院校应从优化内、外部制度环境入手,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以平衡二者的关系。(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顾丽娜,刘家骥,蔡继红[3](2018)在《研究生导师遴选体系构建与实践——天津大学基于学术自治的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研究生导师制确立后,遴选导师的权力逐渐从中央下放至高校,形成了行政逻辑主导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在遴选实践中逐步产生了系列问题。天津大学在高校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学术自治理念和基本框架基础上,切实开展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改革:导师遴选回归学术自治,学院自主设置导师岗位;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转变,导师选拔竞争上岗;打破导师资格僵化标准,设置独立导师、正副导师、导师团队叁种上岗形式。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深化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经验。(本文来源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2018年06期)
李诗婷[4](2018)在《中央集权里的学术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特色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央集权和学术自治的博弈,在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中走向统一。其特色可以归纳为:"学部控制"里的"讲座自主""大学制约"里的"学部自制""学区协调"下的"大学自治"和"中央集权"里的"学术自由"。从"历史发展""权力层级""对立统一"叁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中央集权为学术自治提供了实际的保障。(本文来源于《文化创新比较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孙娜[5](2017)在《高校学术自治视角下的“教授治校”内涵及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教授治校作为现代大学治理变革模式越来越受到高教研究者的关注。文章通过追溯教授治校的历史演变进程,以学术自治角度解读其理念内涵,并试图通过分析高校在教授治校管理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找出解决的对策。(本文来源于《时代农机》期刊2017年11期)
杨靖[6](2016)在《学术自治中民主与权威的融合》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主"确实是一个很吸引人的词汇,似乎也符合我们社会主义的要求,但民主有其特定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倘使我们不能很好的认识"民主"的真意,不能深刻的理解民主思想的渊源而盲目照搬"民主"二字,必造成教育上的灾难。本文试图从杜威民主概念产生的历史渊源出发,分析"民主"的真意,并进一步探讨将其运用到高等教育的学术自治中应注意的问题,从而使得民主不至于被误解或误用,而能够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本文来源于《中华少年》期刊2016年26期)
石磊[7](2016)在《《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的理解与参照——高等学校在学术自治范围内有依法制定学术评价标准职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指导案例39号《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该指导案例,现对该指导案例的推选经过、裁判要点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推选过程及指导意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经过初审,同意推荐该案例。行政庭经审查认为,本案例涉及高校办学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理解,特别对如何界定独立学院与其挂名高校诉讼主体资格、如何(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案例)》期刊2016年20期)
宋秋蓉[8](2016)在《“威权”推进学术自治与民主治校——大学教育家朱九思的办学逻辑》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学教育家朱九思的办学逻辑,表现为学术自治和民主治校的办学理念和实践,包括争取办学自主权、倡导学术自由、奉行"教授治校"、去除"官本位"和建议培养学生自治能力等。资深革命家的地位、校长书记一身二任的机遇、治校之"严"的办学特征和说一不二的办学魄力,赋予朱九思以推进其办学逻辑的"威权"。坦荡和从谏如流的胸襟,独到且富有远见的见解,高瞻远瞩的国际眼光,实事求是的精神特质,敢为天下之先的个人禀赋和"引擎"式的卓越领导才能,是朱九思践行其办学逻辑的教育家特质。(本文来源于《山东高等教育》期刊2016年06期)
郑磊[9](2016)在《论学术自治尊让原则的具体化——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9号之展开》一文中研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9号确立了高校学位授予细则及学位授予行为司法审查的"学术自治尊让原则"。这一司法尊让原则的生成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认识上的持续演化过程。学位授予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高校学位授予细则学术自治尊让时,应当对其形式上是否位于"学术自治范围内"和内容上是否属于"学术水平标准"进行具体审查。前述"两步审查法"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有助于法院正确参照指导案例39号。(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3期)
张朝玉,苏曌[10](2016)在《中国高校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内部矛盾及协调治理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矛盾在不同国家与文化中的表现既有相同点也不同点,其矛盾根源于韦伯官僚制理论,两者矛盾冲突的历史表现形式包括四种类型。目前我国学术自治与科层制协调治理的实现路径应以未来为导向、理性和法制为基础、负面清单管理为突破口、激活基层学术组织为动力,不断调整、优化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关系。(本文来源于《现代教育管理》期刊2016年05期)
学术自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学术自治是现代大学的生命之魂,高职院校要实现学术自治就必须"去行政化"。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作为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的两种主要权力形式,在权力主体、价值追求、决策方式上存在着矛盾冲突。高职院校应从优化内、外部制度环境入手,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以平衡二者的关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学术自治论文参考文献
[1].阎梦娇.大学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冲突与平衡——基于中国大学治理结构的分析[J].高教探索.2019
[2].张磊.从冲突到平衡:高职院校“去行政化”与学术自治研究[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8
[3].顾丽娜,刘家骥,蔡继红.研究生导师遴选体系构建与实践——天津大学基于学术自治的改革[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
[4].李诗婷.中央集权里的学术自治——法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特色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8
[5].孙娜.高校学术自治视角下的“教授治校”内涵及实现路径[J].时代农机.2017
[6].杨靖.学术自治中民主与权威的融合[J].中华少年.2016
[7].石磊.《何小强诉华中科技大学拒绝授予学位案》的理解与参照——高等学校在学术自治范围内有依法制定学术评价标准职权[J].人民司法(案例).2016
[8].宋秋蓉.“威权”推进学术自治与民主治校——大学教育家朱九思的办学逻辑[J].山东高等教育.2016
[9].郑磊.论学术自治尊让原则的具体化——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9号之展开[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10].张朝玉,苏曌.中国高校学术自治与科层制的内部矛盾及协调治理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