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根本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根本恶,任性,意志,根本自由
根本恶论文文献综述
王晓艳[1](2019)在《康德论人性中的“根本恶”》一文中研究指出善恶是道德哲学的首要关切。在此问题上,康德认为善与恶不能从行为的后果判断,应从行为者的意念和动机出发,根据"准则"断定善恶。善与恶是人性中同时存在的两种可能性,自由的任性既受感性自爱影响,又受道德法则影响,行为的恶劣在于道德法则与感性自爱两种动机的次序颠倒;人类作为理性主体拥有绝对自发的"根本自由",根本恶实质正是人类自由的体现。(本文来源于《文教资料》期刊2019年26期)
姜宇辉[2](2019)在《根本恶,绝对无——列维纳斯与后人类的断裂主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阿伦特的平庸恶概念不仅颠覆了对根本恶的传统思辨,更是尖锐指向了现时代以来的核心困境。鉴于她的判断概念的明显局限性,我们试图转向列维纳斯的时间性理论寻求回应之道。重新发端的当下,全然陌异的未来及其留存的创伤之痕,这一条时间性的脉络既从根本上为绝对分离的哲学原则奠定了前提,更是为重新开启根本恶的视角提供了真正起点。由此,在列维纳斯和晚近后人类思潮的断裂主题之间,亦产生着明显的相通与共鸣。(本文来源于《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3期)
李政[3](2019)在《道德秩序与人类本性——对康德“根本恶”观念的批判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揭示了一种人类特有的超感触本性主导、统摄感触本性的心灵秩序或曰道德秩序。"根本恶"作为深植于人类心灵中的一种向恶的趋向或者说一种"恶的作意",令我们在通过抉意制定活动格准时将感触性动原凌驾于道德法则,由此导致对道德秩序的逆反与颠覆。对治"根本恶"的根本方式是重新恢复道德秩序,即通过心灵的"革命"令道德法则重新主导实践活动。要充分杜绝"根本恶"效用的发生,人类应当脱离一种"伦理的自然状态"而进入"伦理共同体",以期过上真正的"道德生活"。(本文来源于《道德与文明》期刊2019年03期)
杜彧[4](2019)在《电影分析性情境与根本恶》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影艺术自诞生伊始,就被视作是反映人类社会的一种媒介。大众语境中往往有“电影如梦”的表述,这种描述的实质是指出了电影艺术具有对人的意识活动的形式以及对现象进行反映的双重特性。另一方面,恶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种令人厌弃但又挥之不去的现象,始终激发人们对它进行思考;而根本恶则是康德提出的一个有关恶的伦理概念。作为对世界的反映,电影也始终在以自身的形式对恶进行表征。本论文将从弗洛伊德与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入手,并结合媒介学理论,对电影与人的根本恶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一、对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论文整体思路及研究方法,创新点的综述;二、对象征界概念的论述;叁、对电影作为象征界的一种媒介延伸的论述;四、对电影具有一种分析性情境的论述;五、对电影的分析性情境与根本恶之间的关系的论述,并以若干部影片为例进行分析;六、对论文的研究进行总结,概括研究的结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以及对未来可行的拓展研究作的展望。(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迪达尔·巴合达吾列提[5](2018)在《论目的论视阈下康德的“根本恶”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的根本恶概念看似充满矛盾和争议,但并没有像批评者们说的那样背离了他以往的道德哲学,也没有向基督教正统派作出让步和妥协。根本恶表现为对道德次序的颠倒。根本恶的学说并没有否定那些明显违背道德法则的恶行的存在,而是提醒我们,那些可见的恶行固然是道德上恶的,但那些表面上合乎道德的行为,潜藏着人性的脆弱和伪善,更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根本恶通过颠倒道德次序体现人的意志自由,但我们无法探究我们采纳或者不采纳道德准则时的终极主观根据,因为为自由寻找原因是自相矛盾的。道德就其自身来说并不需要宗教,但是人要为自己的义务设想一个终极目的,就要求设定一个道德立法者的理念来确保德福一致的至善的实现。(本文来源于《理论与现代化》期刊2018年06期)
迪达尔·巴合达吾列提[6](2018)在《康德的根本恶与意志自由之间的内在张力》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提出的根本恶以其普遍性和无法根除的特点,显示出某种必然性。这似乎与康德主张的意志自由相违背。根本恶作为一种趋恶的倾向,是对道德次序的颠倒。这种趋恶的倾向是整个人类族群生而具有的,并且无法根除,对人的道德自律造成了巨大的挑战。但从本质上看,趋恶的倾向是人的主观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因此,根本恶与意志自由不仅没有矛盾,反而反映了人在实践中的自主性。对道德次序的颠倒,体现了人的意志自由。(本文来源于《新经济》期刊2018年11期)
陈剑[7](2018)在《“根本恶”或“恶魔之恶”——“偷吃禁果”神话寓意的双向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圣经》中的偷吃禁果神话历来存在事实和寓意两个阐释角度以及误用自由意志和正用自由意志两类价值判断。奥古斯丁既推崇保罗的原罪遗传说,将其看作祸延后裔的始祖犯罪,也强调意志堕落说,将其视为多重邪恶意志及罪性生命的象征;康德将"出乎道德"的充分动机视为道德行为之尺度,并推导出有关意志堕落的叁大根本恶。他进而推翻了偷吃禁果的事实性起源,释之为根本恶的逻辑起源。然而,这一寓意释经同时开辟了其反向诠释的空间。相较于始祖出于诱惑或自爱而从清白守法的自由意志中堕落,他们更像是出于道德义务而偷吃禁果,抗击了以自爱动机为行动依据的根本恶,实践了自由意志的第一次正用,并因此从动物变成人;齐泽克同样持自由意志正用的观点。他激活了康德试图回避的第四种根本恶,即只为恶而作恶、将作恶抬升到伦理原则高度的"恶魔之恶",视之为偷吃禁果神话之真谛。(本文来源于《道德与文明》期刊2018年06期)
石敏敏[8](2018)在《论奥古斯丁的“根本恶”观念》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讨论《忏悔录》第二卷的"根本恶"观念,奥古斯丁称之为"为恶而恶"。文章从以下叁方面分析了"根本恶"观念:(1)"根本恶"是与任何具体回报包括财物、名誉和权力无关的恶,是纯粹的恶;(2)"根本恶"虽然存在于个体里面,但个体由于受所谓的道德感约束,因此单个个体通常不会表现出根本恶,共同体(例如朋友的友爱)反而容易造成根本恶的实施;(3)根本恶的本质是"骄傲",而"骄傲"是一种虚假的自由。文章由此指出奥古斯丁所谓的恶的伦理是一种不同于希腊德性论的伦理观念。(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刘悦笛[9](2018)在《儒家何以无“绝对恶”与“根本恶”——中西比较伦理的“消极情性”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儒家为何无有"绝对恶"与"根本恶"?以中西比较伦理的"消极情性"为视角,对于中西方论"恶"进行哲学比较,将给予我们有益的启示。"绝对恶"的出场,证明西方思想有将恶加以"本体化"的倾向,而中国从来没有如此的思想取向。荀子所论之恶,并不是与善绝然相对之恶,善恶几成对称之关联的"二元论"在早期中国思想中并不存在,由奥古斯丁的"恶乃善之匮乏"之观念也不能来返观荀子。荀子从"消极情感"出发,认定情为先欲所困,后又下拉了性,由此以"欲-情"之恶推导出"性恶",但"心善"却"化"性而勉于善。按照康德的"根本恶"观念,善恶的依据并不来自"意志",而在于"意力"的自由选择,"自由意志"却只能向善。比照而言,孔子的"我欲仁"之欲更接近于"意力",孟子的"可欲之谓善"之欲则更切近于"意志"。就思维方式而言,西方探究"恶"之本源与中国的"向善"而生,分别来自于西方"两个世界"观与中国"一个世界"观。由中国看西方伦理的缺憾为:第一,西方持善恶绝对对立的"二元论";第二,西方的恶被本体论化了,成为人性之根。中国思想向阳而西方思想背阴,却把握到了全球人性的一体两面:善的谱系较之恶更为丰富,善有深度而恶则没有,尽管恶自有其广度。(本文来源于《探索与争鸣》期刊2018年09期)
马彪[10](2017)在《根本恶——以康德与马克思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思想家对于圣经中"原罪说"或"根本恶"的理解是不同的。马克思对此所作的诠释,无疑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对他的直接影响密切相关。然而,就其理论渊源而言,康德对马克思的意义尤为巨大。与传统的启示神学不同,康德试图在理性的界限范围内重建道德的宗教或批判神学。遗憾的是,在如何处理弃恶趋善、协调道德自律与上帝恩典之悖论的问题上,康德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康德思想中的这些矛盾,经由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的驳斥之后,为马克思由无神论的视角重新审视整个宗教传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康德和马克思对"原罪"或"根本恶"的解读过程,既是一个由唯心论到唯物论的演化过程,也是一个从有神论到无神论的发展过程。(本文来源于《基督教学术》期刊2017年02期)
根本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阿伦特的平庸恶概念不仅颠覆了对根本恶的传统思辨,更是尖锐指向了现时代以来的核心困境。鉴于她的判断概念的明显局限性,我们试图转向列维纳斯的时间性理论寻求回应之道。重新发端的当下,全然陌异的未来及其留存的创伤之痕,这一条时间性的脉络既从根本上为绝对分离的哲学原则奠定了前提,更是为重新开启根本恶的视角提供了真正起点。由此,在列维纳斯和晚近后人类思潮的断裂主题之间,亦产生着明显的相通与共鸣。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根本恶论文参考文献
[1].王晓艳.康德论人性中的“根本恶”[J].文教资料.2019
[2].姜宇辉.根本恶,绝对无——列维纳斯与后人类的断裂主题[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3].李政.道德秩序与人类本性——对康德“根本恶”观念的批判解读[J].道德与文明.2019
[4].杜彧.电影分析性情境与根本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5].迪达尔·巴合达吾列提.论目的论视阈下康德的“根本恶”概念[J].理论与现代化.2018
[6].迪达尔·巴合达吾列提.康德的根本恶与意志自由之间的内在张力[J].新经济.2018
[7].陈剑.“根本恶”或“恶魔之恶”——“偷吃禁果”神话寓意的双向解读[J].道德与文明.2018
[8].石敏敏.论奥古斯丁的“根本恶”观念[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8
[9].刘悦笛.儒家何以无“绝对恶”与“根本恶”——中西比较伦理的“消极情性”视角[J].探索与争鸣.2018
[10].马彪.根本恶——以康德与马克思为例[J].基督教学术.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