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公民主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商业主权,公民主权,公共讨论,制度化信任
公民主权论文文献综述
魏田[1](2019)在《商业主权下社会化媒体与公民的言论、信任与隐私——评《探寻网络法的政治经济起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互联网社会化媒体~①背景下,资本力量对公共领域的侵蚀和对私人空间的渗透应引起重视,其潜藏在社会化媒体的"暗面",主导了Web1.0至3.0的架构变迁。网络空间中的公共讨论、信任脆弱以及隐私异化等一系列问题,都旨在提醒公众社会化媒体的架构发展需时刻警惕资本运作的力量。这实质上触及了互联网规制的深层问题:互联网规则的主导权应由谁掌握?在"代码即法律"的线上商业主权世界中,公民能实现独立自主、参与规则的制定吗?传统的思路指向尽可能地实现线上公民主权,但这实质上忽视了互联网长期发展形成的客户与商家的稳定角色结构。未来的互联网权力资源分配,可能仍需依靠商业主体与公民在互动实践中达成利益共识,规制者得据此共识不断完善相关规则。(本文来源于《中财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许章润[2](2014)在《政治立法的主权言说论纲:一个主要基于公民社会和公共空间的观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立足百年中国语境,遵循历史主义理路,以1911年以来的历次制宪活动为基本素材,以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文本,旨在解说宪法之为一种政治立法的主权蕴含,而以人民主权、国家主权和历史文化主权概予分梳。同时,检讨社会的政治组织化与政治社会背景,强调其于宪法政治的意义。在此,自由和文化的统一性,人民与国家的同一性,不仅讲述了自由公民的自我政治立法;而且,是一种关于中国文明建设宪政秩序和现代优良政体的主体性言说,申明的是"现代中国"的主体性和主题性。(本文来源于《中国法律评论》期刊2014年01期)
王菲易[3](2013)在《大国治理中的公民角色:现代民主中“半主权的人民”》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拟从概述民主的内涵出发,阐释从小国治理到大国治理的演变在政体形态上表现为民主政体的确立,说明宪政民主的本质——我们对民主可以期待什么和不必期待什么,分析在宪政民主的框架下公民身份的内涵之意——公民服从的义务。在大国治理的框架下,以个人自由为价值内核,公民角色经由了从古代到现代的变迁:从全职公民到兼职公民的转变。厘清民主的内涵、辨明公民的角色对于理解和把握当代宪政民主框架中的政治冷漠、消极自由现象有着现实的意义。消极自由亦是一种公民权,现实的、切实可行的民主须承认民众的局限性,同时对民众保留持久的关怀。(本文来源于《天府新论》期刊2013年06期)
翟志勇[4](2013)在《人民主权是一种法权结构与公民行动》一文中研究指出革命意味着人民的出场,而立宪则意味着人民的隐退,由此决定建国这一历程是人民主权这一动力机制与宪政这一秩序机制的奇妙结合。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展现出并进一步强化了两种不同的革命、立宪与建国传统,从而揭示出两种传统背后隐含的人民主权的不同观念结构,具体表现在人民的实体说和拟制说、人民主权的公意基础和同意基础以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叁组对比关系中。两种不同的人民主权的历史传统和观念结构,展现出完全不同的政法蕴涵,并最终表明人民主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结构与公民行动。(本文来源于《学术月刊》期刊2013年10期)
高敬文,节大磊[5](2013)在《海外公民的保护、主权和不干涉内政》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冷战结束以来,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有两个因素可以解释这种变化:一是经济全球化和相互依赖;二是苏联解体和东西方对抗结束以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介入他国内部事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些国家要么正(本文来源于《国际政治研究》期刊2013年02期)
魏银[6](2013)在《从主权在民到公民权利——浅析卢梭社会契约理论及其困境》一文中研究指出以自然法为社会契约前提,人民在公共意志基础上把所有权利和权力让渡出来缔结契约形成主权体,人民作为主权者制定法律,并将部分权力委托给政府来执行法律或公意,最终结束自然的自由进入社会的自由,是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观点。自然人的前提假设受备受功利主义挑战,绝对的主权理论和抽象的人民主权学说具有激进性质,无法落实到政治实际操作。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要走出困境应该具体落实到公民权利的保护之上。(本文来源于《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3年06期)
陈炳辉[7](2013)在《人民主权与公民参与——卢梭的公民参与理论及其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卢梭构想的人民主权的政治体系是其公民参与理论的基础,人民主权的理念要求公民的政治参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则体现了人民主权。公民参与是卢梭民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卢梭推崇公民参与,但并非完全的直接民主论者,并非主张由公民参与决定所有公共事务的直接民主制,而是强调体现人民主权的重要的公共事务由公民参与来决定。卢梭认为参与政治决定中的公民既有私人性又有公共性,他承认公民参与时偏私的现实性、正当性,却更强调公民参与时的公共精神、道德人格,体现了对公民参与中的私人性和公共性的辩证的理解。(本文来源于《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3期)
汤葆青[8](2013)在《论人民主权原则下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论述的主题是人民主权原则下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其中的核心是公民,因为公民是国家的基本组成要素,公民的特征和结合的方式决定了他的人民主权的性质。而对公民的认识又要追溯到对人的认识,而研究人的方法亦即观察、分析和在此基础上对人的本性的假设。卢梭对人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他的早期着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在这部着作中,卢梭通过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的区分来探讨人的本性,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是善的,在自爱心和怜悯心的驱使下,人过着无忧无虑的自然生活,而且他们还有用自然的德行,这一品质是人的美德的来源,人在自然状态下是一个整全的个体。但是,由于人的可完善化能力,人的欲望在理智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提升,这种欲望最终导致了人的虚荣和贪婪。而欲望与理智相互推进和发展的过程又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人对虚荣和贪婪的迷恋和追逐越发强烈,于是人变得自私自利,人们对财富和权势的竞相追求不择手段,最终,社会出现了强弱贫富之分。专制的制度就是建立在其基础上的,这样的制度维持下的社会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卢梭严厉地批判了这种不平等,他认识到人是善良的,他之所以为恶,是由于社会制度造成的。以卢梭的这一思想为基础,他要做的是设计一套政治制度,这种政治制度以政治上人人平等原则代替了人在才智和能力上的不平等,通过保护其中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实现每个人的幸福。这套政治制度通过参与结合的每个人的契约而形成,通过这一契约,每个人享有了公民的身份。卢梭的公民理论继承了他对人的本性的认识,卢梭认为,公民应当是平等、自由而有德行的,他们属于同一个民族,有着共同的文化传统,彼此之间相互了解,和睦共处。这样的公民通过社会契约而结合成一个共同体,即国家,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幸福,国家形成之后,全体参与结合的公民的共同意志就转化为了公意,公意通过制定国家法律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宣告,这些基本权利包括追求自由的权利,享有在自己的风俗习惯下生活的权利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权利等。同时,公意也将公民对国家和其他公民的义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国家的政府的职能是执行国家的法律,将法律转化为现实。当政府行为严重背离了它的职能时,它便失去了其应有本来的性质,这时候人民以集会的方式重新宣布主权者的意志,以宣布政府活动的失效。公民的这种立法行为和对政府执法行为的实质性监督是人民主权的体现。人民主权的本质在于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且由权力而产生的最终利益也理所应当地归属于人民。人民主权实质上就是确立公民在国家政治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总之,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公民和国家在一种良性的互动中,表现为一种积极的存在。公民是国家的个体,国家是公民的全体,公民在国家中找到了自己的传统和道德上的依归,国家则保障了公民的自由,作为一个政治和道德共同体,引导和塑造了它的公民。(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3-03-15)
B.伯纳迪,余君芷[9](2012)在《主权、公民资格、评议:论卢梭思想的一种构成性张力》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权在民"思想处于卢梭思想的中心,它的提出衍生自近代的"主权"概念以及古代的"公民资格"概念这两个久远的源流,卢梭根据前者对后者加以改造,反过来又以后者改造前者。这种作法的代价在于,卢梭继承了"意志"的两个异质的概念,这两个概念从属于两个截然相反的范式,即"君主"与"议会"之中。由此,卢梭的思想便具有了一种构成性的张力,这种张力在卢梭对"评议"概念的使用中显得尤为突出。概念史的这一点将能够解释现代民主的一些困难。(本文来源于《世界哲学》期刊2012年05期)
郝铁川[10](2012)在《尊重、善用公民的反贪权利》一文中研究指出任何反贪专职机构的人员,相对于其监督的众多对象来说,都是“寡不敌众”。因此,必须调动非专职反贪人员反贪的积极性。也就是说,要鼓励社会人士参与反贪行动,通过专职和社会人士的互助互动,力构一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反贪网络。在这方面,香港的廉政公署作了有效(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报》期刊2012-08-30)
公民主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立足百年中国语境,遵循历史主义理路,以1911年以来的历次制宪活动为基本素材,以1947年的《中华民国宪法》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文本,旨在解说宪法之为一种政治立法的主权蕴含,而以人民主权、国家主权和历史文化主权概予分梳。同时,检讨社会的政治组织化与政治社会背景,强调其于宪法政治的意义。在此,自由和文化的统一性,人民与国家的同一性,不仅讲述了自由公民的自我政治立法;而且,是一种关于中国文明建设宪政秩序和现代优良政体的主体性言说,申明的是"现代中国"的主体性和主题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民主权论文参考文献
[1].魏田.商业主权下社会化媒体与公民的言论、信任与隐私——评《探寻网络法的政治经济起源》[J].中财法律评论.2019
[2].许章润.政治立法的主权言说论纲:一个主要基于公民社会和公共空间的观察[J].中国法律评论.2014
[3].王菲易.大国治理中的公民角色:现代民主中“半主权的人民”[J].天府新论.2013
[4].翟志勇.人民主权是一种法权结构与公民行动[J].学术月刊.2013
[5].高敬文,节大磊.海外公民的保护、主权和不干涉内政[J].国际政治研究.2013
[6].魏银.从主权在民到公民权利——浅析卢梭社会契约理论及其困境[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
[7].陈炳辉.人民主权与公民参与——卢梭的公民参与理论及其启示[J].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8].汤葆青.论人民主权原则下的公民与国家的关系[D].西南政法大学.2013
[9].B.伯纳迪,余君芷.主权、公民资格、评议:论卢梭思想的一种构成性张力[J].世界哲学.2012
[10].郝铁川.尊重、善用公民的反贪权利[N].社会科学报.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