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宗族模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潮汕,宗族建构,周光镐,祠堂
宗族模式论文文献综述
周昭根[1](2019)在《潮汕地区宗族建构模式的转变——以泗水周氏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的宗族为了与社会变迁相适应,其建构模式也会发生一些转变。以潮汕地区的泗水周氏宗族为例,明清时期,泗水周氏主要在"士大夫主导"的模式下开展宗族建构活动。步入清朝中晚期,其宗族建构转向了"商人主导"的模式,宗族话语权转移到商人手中,表现出潮汕宗族应对社会变动的自我调适能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理事会主导"的宗族建构模式逐渐成熟,引导了潮汕宗族在组织结构、日常运作等方面的革新,使之更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本文来源于《韩山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叶静怡,韩佳伟[2](2018)在《村庄管理模式、宗族与选举问责》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存在信息不对称、上级政府无法完全监督和约束村干部行为的情况下,村民选举制度是对村干部问责和村务监督的基本保障,由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主事有利于村民对其监督问责和激励提升自治效果。基于民政部2005年"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现状抽样调查"数据的研究支持了上述结论。由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村主任和体现村民选举意愿的"一肩挑"主事的管理模式,显着提高了村民对村干部的问责效果;在宗族文化传统相对较弱的地区,"一肩挑"管理模式对村干部问责的影响最大对村主任主事与村支书主事的影响效果不存在显着性差异。坚持国家提倡的村支书候选人由村民推举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将发挥选举制度对村干部的问责和激励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本文来源于《经济学动态》期刊2018年09期)
李永萍[3](2018)在《联合家庭再生产模式:理解低额彩礼的一种视角——基于粤北宗族性村庄的考察》一文中研究指出家庭是理解彩礼性质和彩礼变迁的重要变量。婚姻偿付理论和婚姻资助理论关于彩礼性质的解释存在形式主义的局限。事实上,彩礼嵌入在特定的家庭再生产模式中,并受到家庭动力学机制的具体规定。华南地区的联合家庭再生产模式是理解当地低额彩礼的结构性原因。这种家庭再生产模式具有低度代际支持、低度代内竞争和低度社区竞争等特点,强调联合家庭整体的文化认同,从而抑制了彩礼上涨的动力,维持了彩礼水平的相对均衡。联合家庭再生产模式具有相对独立性,它有助于抵消婚姻市场失衡导致的婚姻要价效应,进而低成本地实现家庭再生产。(本文来源于《当代青年研究》期刊2018年03期)
赵德利[4](2016)在《论生产队——村镇宗族关系母题模式——中国家族文学母题模式研究之一》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家族文学母题具有丰富蕴藉的叙事功能。20世纪40—80年代,新中国曾经全力推行过土地改革及其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制度。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赵树理《叁里湾》和柳青的《创业史》等作家作品,真实再现了农民"翻身解放"的心理过程,成为合作社——宗族关系文学母题的一种原型模式。张炜的《古船》和朱晓平的《桑树坪纪事》等小说本着审美批判的视角,透视生产队员的日常生活方式,揭示出生产队体制与传统宗法制家族的不变关系,暗喻传承数千年的宗法文化心理对人民公社的走向所形成的阻遏和巨大影响,显示出这种叙事母题丰厚的功能价值。(本文来源于《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5期)
梁洁[5](2014)在《宗族、民间权威与纠纷解决——明代乡村秩序模式的人类学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学者中岛乐章以保留存世的"徽州文书"为史料来源,讨论了明代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机制与秩序运行模式。在宋、元乡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明代早期到后期,在国家行政体制与地方社会结构的双重作用下,徽州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经历了里甲制,耆宿制,老人制,乡约、保甲制等一系列流变或并置的制度体系。探讨明代乡村秩序模式,不能单独从国家行政制度设置角度入手,仍需同时考察传统乡村文化与社会结构,而宗族与民间权威属于人类学研究领域长期关注的对象。本文拟以明代徽州乡村社会纠纷处理机制为切入点,从人类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从而管窥传统汉人乡村社会的权力体系及秩序运行模式。(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1期)
何菊[6](2013)在《仪式容量:当代宗族裂变的新模式——以云南大理周城白族村段氏宗族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埃文思-普理查德考察了无国家社会的"宗族-政治"裂变模式,莫里斯·弗里德曼分析了有国家社会、复杂文明的"宗族-经济"裂变模式。本文根据云南大理周城白族村段氏宗族的田野材料,运用"仪式容量"这一分析性概念探讨段氏宗族裂变的原因与方式,试图提出一种"宗族-仪式"裂变模式,以补充与延伸已有的研究。(本文来源于《民族研究》期刊2013年02期)
吴秉坤[7](2013)在《合同议约:清代徽州宗族的自我管理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考察清代徽州宗族留存的契约文书资料发现,清代徽州宗族在族内事务的自我管理上,凡涉及宗族全体成员的重大事务,皆通过合同议约的方式形成集体意志,以集体的力量来贯彻执行族内决议,从而实现宗族的自我管理。合同议约是清代徽州宗族自我管理的重要模式。(本文来源于《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1期)
陶伟,程明洋,杨理冬[8](2012)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广州城中村传统宗族文化的重构——从祠堂空间形态到村民的行为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祠堂是中国家族文化的典型代表,对其空间特征与行为模式的研究,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家族文化主导下的建筑空间内涵。在广州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猎德村祠堂属于全拆全建模式的典型,而珠村的祠堂属于保存相对完好的典型,对其二者的对比研究,可以直观地探究祠堂空间特征及其行为模式的变迁,同时也能更好地探查城市化对家族文化的冲击。空间句法作为定量地研究空间内在组织逻辑与其所承载的社会逻辑之关系的理论,不仅可以精确地描述研究对象、发现其空间组织的内在逻辑,而且可以分析及预测建筑的空间使用,为建筑保护、修复与改造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实地测绘、访谈及整理、研究后发现,祠堂的功能性正在逐渐弱化,在全拆全建的模式下尤为明显,传统的宗族文化也正在逐渐重构,祠堂更多地从神圣走向了世俗。在村民居住社区化的情况下,祠堂作为宗族核心的功能进一步被削弱,全拆全建保留了祠堂的式样,但其内在文化却在逐渐消逝,对祠堂的保护应不仅仅停留在单体建筑的样式复原上,更重要的是对村落整体风貌及文化的保护。通过对祠堂单体建筑的研究,不仅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祠堂空间及其文化内涵,更重要的是使我们能够在城市更新时,对村落的保护与更新有更深的体会与理解,同时也使我们对城中村的文化保护与环境更新之间的平衡有更深的思索。(本文来源于《中国地理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学术论文摘要集》期刊2012-10-12)
林双凤[9](2009)在《“蒲公英式生长”的宗族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福建一个汉人家族为研究对象,以历史社会学、社会人类学、口述史为主要研究方法,在村落经济档案基础上,结合当地民间文献,如族谱、契约、文书等文献资料,以及民间流传的家族记忆、传说故事等社会记忆资料,进行深入的田野调查。本文首先以凤岗村落所在的金沙区域社会的发展历程为起点,阐述汉人拓垦金沙区域社会的过程。在金沙区域社会的视野下,将凤岗林氏家族近500年的发展历程置入金沙区域社会的历史发展脉络之中,进而研究凤岗林氏汉人家族。福建如傅衣凌先生所认为的是乡族社会,因此,金沙区域社会同样也是一个典型的乡族社会。在金沙区域社会的视野下,研究凤岗林氏宗族是如何形成的正是本文的研究重点。凤岗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是仙游、永春、南安叁县(市)交接地带的一个山区村落。凤岗林氏宗族自明中后期从一个外来姓氏迁入凤岗,至清后期凤岗成为一个宗族型村落。本文虽以凤岗宗族型社区为着眼点,但并不局限于凤岗村落,而是以凤岗村落为网络结点,通过考察其经济生产、生活、市场、通婚圈、民间信仰、祭祀、风水观念等,并与邻近的村落进行比较,试图在一个更大的区域社会中展示村落的社会变迁,研究宗族型村落如何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宗族所历经的变迁,力图全息化地展示凤岗地域性宗族如何在绵长的历史长河中顽强地生存、发展并壮大下来。也即笔者在对凤岗进行历时性分析的基础上,将凤岗村落的发展置入金沙区域社会的历史发展脉络之中,在区域社会史的视野下,透视并比较凤岗林氏家族与其他家族发展的异同;在这个长的历史时段之中,更具“地点感”、“历史感”地呈现凤岗林氏家族的发展。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理论,指明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文明史的发展进程,特别是作为民族凝聚主体的汉族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发展壮大,从而形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这种宏大的理论基础上,笔者具体而微地研究了凤岗林氏宗族的发展历史,相应地提出了“蒲公英式生长”的宗族模式的理论假设。该理论假设认为,在区域社会视野下凤岗林氏宗族的形成得益于叁大因素:血缘的先天性组织纽带、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以及泛家族主义观念的盛行。所谓“蒲公英式生长”的宗族模式,即以蒲公英的生长来形容之,可将蒲公英的种子视为“泛家族主义观念”,而“土地”与各种“养分”等则是血缘的先天性组织纽带和变动不居的社会环境。而蒲公英成熟后的种子“随风飘落”大概可观之为:宗族成员随着社会时代与宗族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外迁,以至落地生根,重新发育成长,进而融入所迁入的区域社会。(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09-05-20)
赵定东[10](2008)在《“浙江模式”中的宗族情结析论——兼论1978年以来的浙江农村社会变迁》一文中研究指出我曾在一篇文章说,"中国经验"宏观表现形式为四点:利益动机的普遍认可;普世性理论的放弃和灵活的制度创新;注重历史与现实的连接和有机结合和利益分化与整合的同步进行(赵定东, 2007)。其中"注重历史与现实的连接和有机结合"即注重本土文化基础与西学东渐相结合应该说(本文来源于《秩序与进步:浙江乡村社会巨变历程与经验理论研讨会论文集》期刊2008-12-01)
宗族模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存在信息不对称、上级政府无法完全监督和约束村干部行为的情况下,村民选举制度是对村干部问责和村务监督的基本保障,由选举产生的村干部主事有利于村民对其监督问责和激励提升自治效果。基于民政部2005年"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现状抽样调查"数据的研究支持了上述结论。由通过村民选举产生的村主任和体现村民选举意愿的"一肩挑"主事的管理模式,显着提高了村民对村干部的问责效果;在宗族文化传统相对较弱的地区,"一肩挑"管理模式对村干部问责的影响最大对村主任主事与村支书主事的影响效果不存在显着性差异。坚持国家提倡的村支书候选人由村民推举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将发挥选举制度对村干部的问责和激励作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宗族模式论文参考文献
[1].周昭根.潮汕地区宗族建构模式的转变——以泗水周氏为中心[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9
[2].叶静怡,韩佳伟.村庄管理模式、宗族与选举问责[J].经济学动态.2018
[3].李永萍.联合家庭再生产模式:理解低额彩礼的一种视角——基于粤北宗族性村庄的考察[J].当代青年研究.2018
[4].赵德利.论生产队——村镇宗族关系母题模式——中国家族文学母题模式研究之一[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5].梁洁.宗族、民间权威与纠纷解决——明代乡村秩序模式的人类学分析[J].青海社会科学.2014
[6].何菊.仪式容量:当代宗族裂变的新模式——以云南大理周城白族村段氏宗族为例[J].民族研究.2013
[7].吴秉坤.合同议约:清代徽州宗族的自我管理模式[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8].陶伟,程明洋,杨理冬.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广州城中村传统宗族文化的重构——从祠堂空间形态到村民的行为模式[C].中国地理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学术论文摘要集.2012
[9].林双凤.“蒲公英式生长”的宗族模式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10].赵定东.“浙江模式”中的宗族情结析论——兼论1978年以来的浙江农村社会变迁[C].秩序与进步:浙江乡村社会巨变历程与经验理论研讨会论文集.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