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证据论文-周祺,张照余

电子文件证据论文-周祺,张照余

导读:本文包含了电子文件证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电子证据,法律价值,数据凭证,互联网法院

电子文件证据论文文献综述

周祺,张照余[1](2019)在《关于电子文件法律证据价值可行性的研究——以互联网法院的实践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子信息时代的法律证据不再局限于传统载体信息。随着近年来数字签名、时间戳以及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成熟,推动电子数据成为法律凭证已成为必要之举。文章以互联网法院电子数据取证的实践为例,结合国内外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分别从法学界与档案学界的角度出发,阐释了电子数据在现有的立法、取证流程以及长期保存叁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档案部门应采取打通与司法部门的电子证据传输通道、在信息全生命周期中实施数据保全、规划公证数据流转与保存责任等策略,以保证电子凭证的真实有效。(本文来源于《档案与建设》期刊2019年05期)

许晓彤,肖秋会[2](2019)在《电子文件与证据法学中相关概念的比较及其演化脉络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形成技术、载体介质、表现形式等方面入手,对电子文件与视听资料、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数字证据、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学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系统辨析。进而对档案学与证据法学中对应概念的演化脉络进行对照研究与规律总结,发现概念演化中的技术元素逐渐突出,概念间联系紧密并不断融合与分化。(本文来源于《档案学通讯》期刊2019年02期)

蒋喜明[3](2019)在《社交媒体电子文件证据性研究的司法考量》一文中研究指出社交媒体电子文件的证据性研究是一个有研究价值的新问题,正在成为电子文件研究新热点。新环境下社交媒体电子文件不等于证据、不再是当然证据、不再是唯一证据。相关研究既要有实践视角,也需要研究实际问题,更需要基于法制观念、法治理念、法制思维的司法考量。(本文来源于《档案管理》期刊2019年02期)

谢丽,范冠艳[4](2019)在《电子文件与电子证据领域中的真实性概念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以我国法律条款对真实性的定义和要求为依托,分析其与国内文件档案界对真实性一词理解的异同,同时与加拿大做相关的比较。研究发现,我国文件档案界对真实性的使用既和我国法律中的证据条款不同,又和加拿大证据法中的"真实性(Authenticity)"一词相异。研究发现,概念严谨性的不足和体系的缺乏是我国法律界和文件档案界都面临的一个问题,现有的证据条款对真实性判定的要求严格但对判定的具体途径却叁缄其口。研究认为,文件档案界应在完善自身概念体系的基础上加入电子证据真实性概念及其判定途径的讨论,以自身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促进电子证据立法的系统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本文来源于《浙江档案》期刊2019年01期)

王燃[5](2018)在《电子文件管理与证据法规则的契合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成文法及司法实践中已形成以"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为框架的电子文件证据规则。然而,当前证据学与电子文件领域存在着较大的专业隔阂。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可用性"四性,并不能简单等同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四性,可信电子文件的四性整体接近于电子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对电子文件作为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尚关注不多。对此,电子文件管理制度可在其本身理论及特征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吸收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明力等理念和规则。(本文来源于《档案学通讯》期刊2018年05期)

朱亚峰,薛四新,王改娇[6](2018)在《法律视角下凭证性电子文件证据能力研究综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具有凭证价值和属性的电子文件即为电子证据。从法律视角看,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依赖于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四个阶段中所具有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文章从电子证据的概念及法律地位、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电子证据的适用规则、电子证据的立法等方面分析了电子文件凭证属性的特征和研究现状,提出电子证据的真实、完整和有效性需要技术、法律和制度的多重保障。(本文来源于《山西档案》期刊2018年03期)

祁天娇[7](2018)在《基于电子文件管理视角的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互联网环境中的电子文件作为公众在网络空间中行为的原始记录,可以成为公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但其证据资格与证明力的保障需要依托有效的电子证据保全。论文立足电子文件管理视角,对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开展跨学科研究,辨析从电子文件到电子证据的概念变化,指出在互联网环境中应该借鉴电子文件管理的前端控制与全程管理理念,突破现有电子证据单一要素保全的局限,开展对互联网环境中电子证据的预先保全与实时保全。(本文来源于《档案与建设》期刊2018年03期)

肖秋会,段斌斌[8](2018)在《我国电子文件证据地位及效力立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子文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即为电子证据。我国《电子签名法》及叁大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电子证据的地位和证明效力,但是,由于电子文件对载体及数字环境的依赖性以及传统证据法的局限性等因素,在立法上确认和保障电子文件的证据地位及证据效力还面临不少问题。为此,本文从保障电子文件的法律凭证性提出了如下建议: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加强对电子文件证据地位和证据效力的认定、制定专门的电子证据法、完善档案法的相关规定、推广使用可信任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单行条例。(本文来源于《图书情报知识》期刊2018年01期)

李侃[9](2017)在《证据法语境下电子文件的凭证性保障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证据法角度讲,电子文件的凭证性保障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国家立法对电子文件凭证(证据)资格的认可;二是司法实践中将电子文件认定为证据,即满足证据可采性的条件。新修订的叁大诉讼法已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的诉讼证据之一,从法律层面认可了电子文件的证据资格。笔者认为,实践中电子文件凭证性的认定和保全应以提前介入的"档案化"管理为前提,只有满足可靠性、完整性条件的电子文件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本文来源于《机电兵船档案》期刊2017年02期)

山石英[10](2016)在《谈谈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效力》一文中研究指出电子文件的广泛应用,使纸质文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然而在法律证据效力上电子文件始终无法代替纸质文件。在当今许多国家的法律条文和司法案件中,电子文件证据效力遭遇了诸多的质疑。因此,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效力成为档案界和法律界的共同议题。保证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效力就自然而然成为电子文件发展的生命线,是关键点。本文在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一课题进行了梳理和进一步深入研究。一、电子文件法律证据效力普遍缺失的(本文来源于《兰台世界》期刊2016年S1期)

电子文件证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从形成技术、载体介质、表现形式等方面入手,对电子文件与视听资料、计算机证据、电子证据、数字证据、电子数据等证据法学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系统辨析。进而对档案学与证据法学中对应概念的演化脉络进行对照研究与规律总结,发现概念演化中的技术元素逐渐突出,概念间联系紧密并不断融合与分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电子文件证据论文参考文献

[1].周祺,张照余.关于电子文件法律证据价值可行性的研究——以互联网法院的实践为例[J].档案与建设.2019

[2].许晓彤,肖秋会.电子文件与证据法学中相关概念的比较及其演化脉络分析[J].档案学通讯.2019

[3].蒋喜明.社交媒体电子文件证据性研究的司法考量[J].档案管理.2019

[4].谢丽,范冠艳.电子文件与电子证据领域中的真实性概念分析[J].浙江档案.2019

[5].王燃.电子文件管理与证据法规则的契合研究[J].档案学通讯.2018

[6].朱亚峰,薛四新,王改娇.法律视角下凭证性电子文件证据能力研究综述[J].山西档案.2018

[7].祁天娇.基于电子文件管理视角的互联网电子证据保全研究[J].档案与建设.2018

[8].肖秋会,段斌斌.我国电子文件证据地位及效力立法研究[J].图书情报知识.2018

[9].李侃.证据法语境下电子文件的凭证性保障探析[J].机电兵船档案.2017

[10].山石英.谈谈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效力[J].兰台世界.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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