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立法主义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四关,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重庆市,立法项目,法规草案,渝中,地方性法规
立法主义论文文献综述
颜若雯,刘思明[1](2019)在《把好“四关” 抓实弘德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召开《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专家论证会。会上,专家学者们不仅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实际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法规草案初稿进行了充分论证,还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当前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短板”“瓶颈”问题。“科技(本文来源于《重庆日报》期刊2019-11-30)
冯桂[2](2019)在《印度电商立法:架构庞大,保护主义明显》一文中研究指出在2018年中国正式通过首部电商法后,电商新市场印度也开始针对本国电商市场筹备电商规范法案。基于印度人口和市场前景的巨大体量,其在电商领域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世界电商巨头和主要贸易伙伴的密切关注。当前,印度已经成为我国许多电商和IT企业最为重要的海外市场之一。笔者根据2018年7月印度政府发布的国家电子商务政策草案和其他相关文件,对即将露出真容的印度电商法(本文来源于《世界知识》期刊2019年21期)
王春梅,马倩丽[3](2019)在《限制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律和国际条约都规定了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权利,但在保障基本人权的前提下适度限制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却是反恐斗争的内在要求。"敌人刑法"理论、限权与正义理论和权利位阶理论,都为限制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权利提供了理论依据。限制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权利要坚持保障基本人权、限制和保障适度平衡、正当程序等立法原则,在立法中切实尊重并保障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人权、构建恐怖主义犯罪特别诉讼程序、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制度。(本文来源于《警学研究》期刊2019年05期)
冯志顺,黄家彬[4](2019)在《我国海上反恐怖主义犯罪程序立法的不足和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海上恐怖主义犯罪是指一定海事范围内的具有明显政治目的、针对过往船只或是固定平台及其上的人员使用暴力手段,制造社会恐慌的恐怖主义犯罪行为。因其出现的时间较短,我国的海上反恐立法也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刑事规制体系。对于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在程序法方面存在执法部门之间协作不够顺畅、缺少海上反恐的特别诉讼程序、国际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应当从程序法方面完善我国海上反恐怖主义犯罪的立法,以形成系统的刑事法律体系,建立刑事特别程序,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协调顺畅的海上反恐机制。(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9期)
冯志顺,黄家彬[5](2019)在《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实体立法的不足及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因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出现的时间较短,我国的海上反恐立法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刑事规制体系。对于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当前我国实体法方面仍存在罪名认定不清、相关法律规范不协调甚至空白的问题,缺乏对此类犯罪的上游犯罪的系统性规定以及对海上恐怖主义犯罪特殊性的认识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认为实体法方面应该通过刑法修正案的方式增补,修改新的罪名规定以填补法律空白,包括对上游罪名的调整,从而形成体系化法律规制,并且注意突出此类犯罪的特殊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9年09期)
严立[6](2019)在《论作为民法典立法目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流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某些价值观念能够在民法典的具体条文中得到贯彻。本文分析了核心价值观所具有的规范含义,并比较了其中的价值观念与民法基本原则,二者在措辞上相近但内涵未必一致。需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其他被认为无法具体化为民法典条文的价值观念,是否可以经由目的解释引入民法的实施过程中。经过此二层面的论证,可使作为立法目的的核心价值观复归,从而与第一条中的其他内容处于相同的地位。惟其如此始得保持民法典体系的融贯。(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19年05期)
王怡[7](2019)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入法——一个立法学的分析框架》一文中研究指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是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立法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要完成此项任务,立法者需从立法理论中寻求指导,从以往的立法实践中汲取经验。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是一切立法活动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入法入规也应以此为基准。作为整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含着叁个不同层面的价值观要求,不同层面的价值观进入权利义务性规范和影响个体行为的方式应当有所差异,并借助不同的立法技术予以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重点领域往往也是立法难点所在,为确保所立之法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目的,立法者应灵活运用"宜粗不宜细"的立法策略,借助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之间的街接转换,推动"立法修法规划"中部署的各项任务稳步落实。(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09期)
穆丽霞,安海燕[8](2019)在《风险社会理论视野下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是基于极端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利用暴力和恐吓的手段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以实现民族独立、民族自治等目标的犯罪。我国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借鉴风险社会理论,呈现出以预防为导向的立法趋势,对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惩治具有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从严从重处罚的特征。借鉴域外的相关刑事立法经验,我国应理性把握刑法前置化标准,建构严密的刑事法网体系,坚持混合式立法模式,强化国内法与国际公约关于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内容的衔接。(本文来源于《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付婧[9](2019)在《从司法宪制主义到立法者的法理学——一个对传统宪法审查理论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建立在"法律""政治"二分基础之上的传统法律/司法宪政主义的宪法实施模式,逐渐遭遇英美法律世界反对司法审查的批判,宪法学者多强调"宪法(释义)学理纪律的强化",以各种原则、理念、学说、技术来限制和回应司法权力的扩张。但具有包容和化解一般性法律分歧、论辩和法律权威之间紧张功能的立法活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先于司法审查的问题,只有多数立法模式的成功运转才能减低后续宪法审查面临的反民主诘难。同时宪法审查也不仅仅是宪法对立法的审查,也意味着对议会民主政治的纠偏。因此需要建立一种与宪法审查制度相呼应的民主立法理论,从而打破"立法黑匣子"问题,重新恢复立法的尊严。(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4期)
何鹏[10](2019)在《知识产权立法的法理解释——从功利主义到实用主义》一文中研究指出功利主义法学的"效用"概念以及建立在其上的"惩罚和奖励机制"、目的法学的"二元目的论"和利益法学的"利益衡量"命题,分别从不同侧面解释了近现代以来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实用主义则吸收了以上叁种学说的核心命题,考虑法律在社会运行中的实际效果,其秉持的最重要的考量标准是"法律能否解决实际问题"。它继承了功利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强调效用的真理观,吸收了目的法学通过目的指引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立场,也体现了利益法学所强调的"利益衡量"。与功利主义法学的"效用激励"、目的法学的"目的牵引"和利益法学的"利益衡量"等命题相比,实用主义所强调的"实用选择"是一种随时代发展、操作性更强的多元选择策略。(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发展》期刊2019年04期)
立法主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2018年中国正式通过首部电商法后,电商新市场印度也开始针对本国电商市场筹备电商规范法案。基于印度人口和市场前景的巨大体量,其在电商领域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世界电商巨头和主要贸易伙伴的密切关注。当前,印度已经成为我国许多电商和IT企业最为重要的海外市场之一。笔者根据2018年7月印度政府发布的国家电子商务政策草案和其他相关文件,对即将露出真容的印度电商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立法主义论文参考文献
[1].颜若雯,刘思明.把好“四关”抓实弘德立法[N].重庆日报.2019
[2].冯桂.印度电商立法:架构庞大,保护主义明显[J].世界知识.2019
[3].王春梅,马倩丽.限制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J].警学研究.2019
[4].冯志顺,黄家彬.我国海上反恐怖主义犯罪程序立法的不足和完善[J].法制博览.2019
[5].冯志顺,黄家彬.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实体立法的不足及建议[J].法制与经济.2019
[6].严立.论作为民法典立法目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J].时代法学.2019
[7].王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入法——一个立法学的分析框架[J].法学.2019
[8].穆丽霞,安海燕.风险社会理论视野下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9].付婧.从司法宪制主义到立法者的法理学——一个对传统宪法审查理论的反思[J].政法论坛.2019
[10].何鹏.知识产权立法的法理解释——从功利主义到实用主义[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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