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张硕

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张硕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行政诉讼,认定程序违法

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文献综述

张硕[1](2018)在《论行政非法取证行为程序性制裁——兼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一文中研究指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正式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程序性制裁方式是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行政诉讼中推广适用的产物。但在法理层面,这一制度移植可能存在"隐性"缺陷:从制裁的合宪性角度而言,法官排除证据可能会侵犯行政机关的事实认定权;从制裁依据的角度而言,诉讼证据规则不能用以指导行政事实认定;从制裁手段的角度而言,排除证据与行政诉讼固有的"认定程序违法"存在适用冲突;从制裁结果的角度而言,在行政行为作出后排除证据起不到"震慑"作用。所以,不宜在行政诉讼中实行非法证据排除。为惩戒行政违法取证行为,应在行政决定作出前适用排除非法证据的制裁方式;在行政复议阶段,可选择适用排除证据或认定程序违法的制裁方式;在行政诉讼阶段,仅能用程序违法的诉讼法律后果制裁违法取证行为。(本文来源于《河北法学》期刊2018年09期)

段海峰[2](2004)在《试析行政行为中程序性制裁的可行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将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具有许多开创性意义的条文,其中的第78条、第79条在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规定上,设置了程序性的制裁条款,为当前所存在的"程序违法实体制裁"带来新的突破。程序性制裁的引入必将为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体系,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打造责权清晰的法治政府做出重大贡献。(本文来源于《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期刊2004年03期)

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将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具有许多开创性意义的条文,其中的第78条、第79条在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规定上,设置了程序性的制裁条款,为当前所存在的"程序违法实体制裁"带来新的突破。程序性制裁的引入必将为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体系,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打造责权清晰的法治政府做出重大贡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程序性制裁论文参考文献

[1].张硕.论行政非法取证行为程序性制裁——兼评《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3款[J].河北法学.2018

[2].段海峰.试析行政行为中程序性制裁的可行性[J].昭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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