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概念初探

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概念初探

(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41)

摘要:军民融合示创新范区建设是个具有高度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借鉴科技创新孵化器的思想,通过统筹搭建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对接国家和军队武器装备发展需求,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军民融合的风险和成本,提高成功率,构建可借鉴可移植的发展模式。军民融合的创新孵化平台一般由融合群体和社会要素组成。具有整合与共享的统一、服务与投资的统一、军事与效益的统一等特征。创新孵化平台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循市场机制的基本机制,也要受到政府的规制,最终实现产品服务的孵化和发展模式的复制。

关键词: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

前言

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很多发达国家先后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随着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迅猛发展,军民融合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新的拓展和提升。近年来,我国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并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体系。从军民融合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论述,为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格局指明了方向。

2018年3月2日,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成为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试验田"。“试验田”能不能做好,需要处理好军队、政府和企业三者的关系,实现“军队有需求,政府有要求,企业有诉求”的均衡博弈状态。但由于我国国防军工行业,一直秉持传统行业化发展体制,很多领域游离于地方政府管理之外,各地政府对行业发展缺乏管理经验和行政手段。虽然在“民参军”大潮下,民用领域当中很多高科技的企业可以为国防军工领域提供很多高新技术以及有关的产品。但是长期以来,如受保密等因素限制,军民之间尚未完全建立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军方对市场准入机制统筹不够,市场竞争环境不够完善;民企也不能正确认识军品特殊性,进而影响到了军民融合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更需要地方政府探索组建相关创新孵化平台,通过协调地方国企、高等院校、民营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对接国家和军队武器装备发展需求,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支持,进而降低军民融合的风险和成本,提高成功率,摸索相关经验,构建可借鉴可移植的发展模式。

1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的内涵

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指由市、区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研究院所、投资机构以及其它社会团体独资或合资兴办的,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基础设施等的共享方式,以融合群体为对象,为其提供系统的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和市场推广等方面多渠道的咨询、培训和支持,以降低军民融合风险和成本,提高成功率,为社会提供构建可借鉴可移植的发展模式的服务机构。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不只是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融资平台,也包括技术承接和产业发展平台。

2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的特征和性质

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的特征是:(1)整合与共享的统一。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采用了多种内外相结合的机制,联合起了参与过程中的各种主体,因而能够让融合群体在平台当中获得创新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进而能够让产业出现共性突破并对关键技术进行强度更大的攻关,参与者都可以通过产业化获得的收益。(2)服务与投资的统一。所谓服务是指创新孵化平台都以服务企业军民融合为己任,它们产生与发展的根基都在于它们提供的服务。所谓投资是指创新孵化平台发展到相对成熟阶段以后,孵化服务功能必须得到延伸,或者说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孵化投资就成为孵化服务的必然衍生物,是孵化服务的自然延伸。(3)军事与效益的统一。一般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可以提供军用、民用以及军民两用的三类产品或服务。技术和产品创新的军事性也确定了平台当中必须要拥有军事性这一特性,所以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在具有一般的创新孵化平台所具有的特性的同时,也必须有着十分高的秩序性和规制化。军事性确定了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孵化平台当中政府的规制作用远远和平常的民用市场政府规制不同。所谓效益是指一般的创新孵化平台,经过一定阶段的运行之后,达到相应的规模,产生投资的经济溢出效应。

3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的结构

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由融合群体和社会要素组成。融合群体可能是民用企业和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出产的技术产品的需求来自军用和民用部门。社会的要素则包含了基础设施,外部资源以及服务组织等。政府的规制在平台的每个组成元素之间都有所涉及,能够确保不同的元素在有效的竞争下能够进行高效率的创新。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尤其是很多外部资源和军事需求等元素,并非局限于某一空间、产权、规模等属性范围。。

4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的运行机制

创新孵化平台运行参与主体包括:规制平台、供给方、需求方(包括国防和民用)。规制平台的主体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产品供给方是为需求方提供创新成果、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的融合群体;需求方是承担国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等任务的军方和国防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不论在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构建阶段,还是在其运行过程中,政府的规制都是有边界的,“看得见的手”——政府规制是“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的一种有效补充。规制平台的职能是对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规制、提供规制信息、接受供求信息。随后在军民融合孵化平台逐渐的发展成熟后,政府可以逐步减少其税收优惠以及财政的补贴,通过规模效益扩大最终实现产品服务的孵化和发展模式的复制。

结束语:

军民融合示创新范区是国家发展战略体系的重要载体,将成为具有中国特色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对地方经济发展和优势工业领域的形成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军民融合工作是高度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广泛领域诸多行业。在推进过程中探索借鉴科技创新孵化器的思想,以创新孵化平台为抓手,实现产品服务的孵化和发展模式的复制,最终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参考文献:

[1]房银海,王磊,&谭清美.(2017).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运行机制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江苏省为例.情报杂志(12),198-206.

[2]周宾.(2015).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能力影响因素分析与提升对策.科技进步与对策(11),87-93.

[3]张朝凡.(2017).推进军民融合工作运行机制的信息服务平台研究.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12).

[4]乔玉婷,鲍庆龙,&李志远.(2016).新常态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研究——以湖南省为例.科技进步与对策,33(9),103-107.

[5]李响,郑绍钰,&谷鑫.(2016).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创新网络知识流动研究.经济论坛(10),85-87.

[6]袁晓军,&李娟.(2014).基于系统仿真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发展机制研究.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4(1),33-38.

[7]谭清美,王斌&王子龙等.(2014).军民融合产业创新平台及其运行机制研究.现代经济探讨,(10):62-64.

[8]季会现.(2017).打造军民融合高端创新型孵化器.人民论坛,(18):43.

标签:;  ;  ;  

军民融合创新孵化平台概念初探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