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的研究

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的研究

任剑鸿

广州市海珠区房屋测绘中心510000

摘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是城市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提高社会管理质量的关键。我国的城市环境污染治疗设施包括能源供应系统、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环保环卫处理系统、防卫防灾安全系统这六大系统,这六大系统基础设施的发展情况对于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治理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来研究城市环境物探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相关的内容。

关键词: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社会管理;基础设施

引言

城市作为人类生存较大的聚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的净化能力不断下降,部分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也因此面临这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了维护城市环境,我国政府主动担任着城市环境管理的角色,积极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来加强认为的环境污染管控,以保证社会管理的有序性。广州海珠区作为我国经济发达、人口集中的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海珠区政府正在积极的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六大系统,以保证该地区的社会治理的有序进行。

一、广州海珠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现状

2017年的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中,海珠成为一个集各类污染于一身的中度污染城市,污染情况令人瞠目咋舌。经调查,海珠区环境污染主要有白色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食品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等,此外还存在着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等问题,环境污染与社会治理问题表明海珠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六大系统均存在问题,严重影响着海珠区的社会治理。如马涌河,该河是流经海珠的河流,养育着这方水土之上的我们和水系统之内的生物。据调查,2017年前马涌河部分河段出现了大面积的水体污染,水面之上漂浮各类垃圾袋,夏季部分河段发出恶臭,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部分河段还出现黑臭水体(如下图1)。作为海珠的重要河流,马涌河污染问题不禁让人对城市的生活质量担忧。

图1海珠黑臭水体事件

海珠区由于人口较为密集,每天人均生活垃圾生产量高达1.4千克,每年将会产生100万吨的生活垃圾(如下图2),这些垃圾大部分虽然会做无害化处理,还资源化利用化的程度不高,这些来及也是城市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主要对象。并且,海珠区的生活垃圾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快节奏生活方式的转变,正在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无疑给环境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图2海珠生活垃圾遍布图示

二、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及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海珠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问题是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及社会管理的典型代表,这些问题在我国发部分城市都普遍存在。根据海珠区环境污染情况,对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疗设施及其问题总结分析如下:

(一)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模式单一

目前,我国城市环境治理与社会管理主要存在着以下两种模式:(1)环境史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政策模式;(2)环境伦理观背景下的环境治理制度。从这两种模式可以看出城市环境治理与社会管理主要是政策与法律法规主导的模式。在管理形式上,虽然由企业运营,但政府与运营企业之间关系密切,导致环境管理与社会治理模式单一,管理效率低下,大型的环境污染治理运营企业很难在全国各地协调发展,只在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发展较好,其他城市还是以小型环境治理企业为主。

(二)环境污染治理六大系统有待完善

六大系统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基础,现阶段我国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称重六大系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而经济落后地区或城市周边地区的六大环境污染治理系统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导致我国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发现不协调,经济落后地区或城市周边的环境治理效率较低,质量较差。

(三)环境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协调性不高

环境治理与社会管理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当环境治理效果得到提升时,有助于促进社会管理。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环境治理系统与社会管理系统存在协调性不高的问题,环保局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互动工作的形式较少,不利于联合开展社会治理活动。

三、改善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及社会管理的措施

(一)创新环境污染社会治疗模式

当前,我国应该积极的创新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创建多元化的环境治理与社会管理方式。首先,应该充分认识当前各个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问题,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及其环保法,有针对性的下发指导意见。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也要积极的解决环境保护法,自觉的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优化,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效果,配合政府参与社会治理,调动环境污染治理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六大系统建设范围

政府要给环境污染治理小型运营企业提供发展的机会,鼓励小型运营企业在经济落后地区或城市周边地区加强六大系统基础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提高中小城市及其城市周边地区环境治理的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加大中小城市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强化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是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发展的基础,现阶段我国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综合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以保证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公平化、专业化,防止建设资金与管理资金的流失。在管理手段上,要引进先进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效率。

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正如海珠区一样,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问题是我国大部分城市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污染治理能力有限及污染治理模式单一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应该加强各地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六大系统,改善环境污染治理的功能,充分应用化学、生物、物理等多种手段加强和环境污染治理与社会管理,加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的监督,平衡区域之间的发展,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李晓蕾.海珠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的研究[J].海珠环境科学与管理,2015(05):12-15.

[2]吕陪陪,李亮.海珠论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社会管理的研究[J].海珠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11):155.

[3]陈海秋.海珠转型期中国城市环境治理模式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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