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积极的作为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积极作为,学校生源,校风建设
积极的作为义务论文文献综述
陕声祥,陈淑蓉[1](2016)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萎缩,如何积极作为》一文中研究指出现在农村学校生源萎缩,特别是初中学校跌至低谷。笔者所处的农村乡镇,过去1000多人的初级中学,现在只有五六百人。学生数锐减,学校运转面临一系列困难。任何事都是有利有弊,生源的问题也是这样。既然生源萎缩已经成为农村学校逃不脱的现实问题,我们就要乐观面对,充分挖掘其中的积极因素。具体来说可以实施叁大工程。一、质量提升工程班额小了,更易于因材施教。从小学进入初中,由于课程门类增多,知识难度更大,差生面一下扩大,并且逐年增加。差(本文来源于《教书育人》期刊2016年14期)
李建忠[2](2014)在《印度:改革始于公平》一文中研究指出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入学 印度《儿童免费义务教育权利法》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实行就近入学。为保证实施就近入学,印度严禁各类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和对儿童入学进行筛选。在招收儿童入学时,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任何赞助费,坚决杜绝花钱买学位(本文来源于《中国教育报》期刊2014-09-24)
杨垠红[3](2012)在《论医师对第叁人的积极作为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医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较普通人应负有更多的积极作为义务,医师不仅应对病人尽到适当诊断、治疗、保护等积极作为义务,还应对病人外的第叁人负有一定范围内的积极作为义务,它包括精神病医师对第叁人承担的积极作为义务、传染病医师对第叁人承担的积极作为义务、医师对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承担的积极作为义务和医师就药物或治疗的风险与影响对第叁人承担的积极作为义务。(本文来源于《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期刊2012年05期)
李晓兰,张雯[4](2012)在《教育工作开创“十个率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李晓兰 张雯)从10月17日召开的玉溪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期督查会上了解到,“十一五”以来,我市以改革创新思路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在教育领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标,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创了“十个率先”。(本文来源于《玉溪日报》期刊2012-10-19)
田成刚[5](2006)在《论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的不作为》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的不作为是相对于行政作为而言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它与行政作为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意义。然而在法学界的理论研究以及实务界的审判实践中,对该问题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我们通过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界定、形式、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探讨,力图在界定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涵义的基础上,厘清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深层次认识,最终拓宽对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不作为的救济途径。(本文来源于《探索与争鸣》期刊2006年12期)
王桂萍[6](2004)在《侵占行为是刑法上的不作为而非作为》一文中研究指出界定侵占行为需澄清理论上的误解学术界通常将侵占罪客观方面表述为叁部分内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许多学者将非法占为己有作为侵占行为本体予以阐述,也有的将非法占为己有和拒不退还或者交出作为侵占行为的两个组成部分,并且在论述中都反(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04-05-30)
积极的作为义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义务教育坚持就近入学 印度《儿童免费义务教育权利法》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实行就近入学。为保证实施就近入学,印度严禁各类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赞助费和对儿童入学进行筛选。在招收儿童入学时,学校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家长收取任何赞助费,坚决杜绝花钱买学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积极的作为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陕声祥,陈淑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萎缩,如何积极作为[J].教书育人.2016
[2].李建忠.印度:改革始于公平[N].中国教育报.2014
[3].杨垠红.论医师对第叁人的积极作为义务[J].福建江夏学院学报.2012
[4].李晓兰,张雯.教育工作开创“十个率先”[N].玉溪日报.2012
[5].田成刚.论行政主体积极义务中的不作为[J].探索与争鸣.2006
[6].王桂萍.侵占行为是刑法上的不作为而非作为[N].检察日报.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