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属地管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客观属地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论文文献综述
宁远哲[1](2017)在《《罗马规约》中客观属地管辖原则的适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罗马规约》,作为国际社会发起成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纲领性文件,国际法学者对一些条款的争议声始终不断,特别是第12条第2款第(1)项的解读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该条款的实质意涵兼采主观和客观两种属地管辖原则,这对于完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法院应当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运用,从而更加符合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宗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9期)
[2](2016)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VS打破属地管辖的壁垒》一文中研究指出凤仙子:需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电商执法实效,而不是纸上谈兵。程曦:有的电商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其平台上电商的第一道监管责任缺位,应该规范起来。八夜冥王:要加强互联网数据的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建设电商监管平台及数据库,规范商业信息披露。(本文来源于《质量与标准化》期刊2016年10期)
赵宇,王戴超[3](2016)在《论国际刑事法院的属地管辖权——以对《罗马规约》第十二条第二款第1项的解释分析为角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刑事法院自建立以来,在惩治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严重危害人类的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法院的运作也面临着与各缔约国以及非缔约国的司法管辖权冲突等问题。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过程充满了曲折,在筹备过程中,被各代表团讨论的最重要的问题即是法院的管辖权性质及范围问题。本文通过对罗马会议上各代表团对《罗马规约》第十二条第二款第1项讨论的分析研究,认为该条款中的"有关行为"应当被解释为"犯罪行为",即当国际刑事法院有管辖权的犯罪行为之全部或部分发生在缔约国领土范围内,国际刑事法院即对此犯罪拥有管辖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20期)
陈珍[4](2016)在《国际刑事法院属地管辖权主客观之争——《罗马规约》第12条“有关行为”之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罗马规约》第12条第2款a项是关于国际刑事法院属地管辖权的具体规定,无论是对缔约国还是非缔约国行使管辖权,其前提均是有关行为在该国境内发生。然而,对于"有关行为"应作何理解,是仅指行为本身,还是除了包括行为本身还包括行为结果,规约并未给出明确的解释与说明,对其理解不同将直接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因而也留下了较大的争议空间。本文拟从术语本身的含义、规约中的其他条文规定、国际刑事法院设立的目标、罗马规约的起草历史并结合国际法院及其他有关国家的实践,对该条文进行分析,以期给出合理的解释。(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6年02期)
薛慧萍[5](2016)在《刑法国际化背景下的属地管辖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化趋势不断加深,刑法的国际化逐步推进世界性法律反应机制的形成,为了应对当今复杂多变的国际化犯罪,减少国际间的刑事管辖权冲突,各国一直在对刑事管辖原则进行探索研究,以便使之不断规范和完善,建立起一个规范的世界刑事管辖秩序。属地管辖原则作为刑事管辖原则中最基本和最首要的原则,在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国际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国际犯罪、跨国犯罪愈演愈烈的情势下,犯罪地不再明确,而且复杂难以界定。因此,属地管辖原则势必要注入新的时代内涵予以适用。本文的内容结构及主要观点如下:第一部分是对刑法国际化的概述。通过对刑法国际化的成因、特征和具体表现的分析,提出在刑法国际化背景下的刑事管辖权作为主权层面的上位概念,应包含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两个下位概念,以及关于刑事管辖原则构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第二部分是在刑法国际化的背景下对属地管辖原则进行详细地阐述。通过对属地管辖原则的主权性质、基础性地位以及适用范围的论述,明确依据遍在说确定犯罪地的方法和犯罪地的具体认定问题。第叁部分是讨论属地管辖相关特殊问题。通过分析属地管辖与他国管辖冲突时的主要情形,提出相关的解决原则和规则,在此基础上,解决网络、船舶和航空器特殊空间中的刑事管辖权问题。(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6-04-15)
宋则[6](2015)在《创新发展必须打破属地管辖体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虽经30多年,但仍然没有触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属地管理这个根本。行政化条条块块的属地管辖、层层审批体制造就了全国大大小小、错综复杂而僵硬的行政边界,已经成为新时期特别是实现十叁五规划各项经济社会目标的最大障碍。 人财物资源配置本应(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15-12-03)
张国[7](2014)在《天津:突破属地管辖,国家赔偿案件 法院不再“自己审自己”》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天津9月22日电(张国)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今天接到了一份向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的申请,这突破了基层法院的属地管辖权,意味着国家赔偿案件不再是“自己审自己”。今年9月1日起,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启动基层人民法院自赔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本文来源于《中国青年报》期刊2014-09-23)
李金健,魏术[8](2013)在《哪里发生纠纷,就在哪里审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指定我市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管辖调整的核心内容以属地管辖为基本原则,哪里发生的纠纷就在哪里审判。 行政案件哪里发生纠纷在哪审 该通知规定:因不动产提(本文来源于《东莞日报》期刊2013-10-31)
刘方[9](2013)在《涉港澳犯罪属地管辖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无论是香港还是澳门,现行的法律都与内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别。特别是香港特区,历史上受英国殖民影响形成了普通法的法律体系,与内地法律制度差别较大。因此,必须按照"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适用原则和参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需要来解决。笔者认为,从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积累许多经验看,我国《刑法》适用中的区际冲突问题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加以解决。(本文来源于《中国司法》期刊2013年08期)
付大学,韩志红[10](2012)在《完善行政执法属地管辖原则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现行规定与问题(一)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中国行政执法以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为一般原则,即违法行为发生在何处,就由当地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中国《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2年07期)
属地管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凤仙子:需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提升电商执法实效,而不是纸上谈兵。程曦:有的电商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其平台上电商的第一道监管责任缺位,应该规范起来。八夜冥王:要加强互联网数据的安全监管,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建设电商监管平台及数据库,规范商业信息披露。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属地管辖论文参考文献
[1].宁远哲.《罗马规约》中客观属地管辖原则的适用分析[J].法制博览.2017
[2]..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VS打破属地管辖的壁垒[J].质量与标准化.2016
[3].赵宇,王戴超.论国际刑事法院的属地管辖权——以对《罗马规约》第十二条第二款第1项的解释分析为角度[J].法制博览.2016
[4].陈珍.国际刑事法院属地管辖权主客观之争——《罗马规约》第12条“有关行为”之辨析[J].研究生法学.2016
[5].薛慧萍.刑法国际化背景下的属地管辖原则[D].四川师范大学.2016
[6].宋则.创新发展必须打破属地管辖体制[N].经济参考报.2015
[7].张国.天津:突破属地管辖,国家赔偿案件法院不再“自己审自己”[N].中国青年报.2014
[8].李金健,魏术.哪里发生纠纷,就在哪里审判[N].东莞日报.2013
[9].刘方.涉港澳犯罪属地管辖问题探讨[J].中国司法.2013
[10].付大学,韩志红.完善行政执法属地管辖原则的探讨[J].法律适用.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