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关系论文-陈继东

事实关系论文-陈继东

导读:本文包含了事实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事实关系,移转,营业转让,规则构建

事实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陈继东[1](2019)在《论营业资产转让中事实关系的移转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关系是营业资产转让中的核心,由于其依附性及价值性虽未被法律所确认,但地位依然重要。从我国商事实践的叁个典型案例来看,事实关系在实践中并未明确约定移转,但却是受让方看中的资产价值核心。事实关系的移转从合同义务上来说是主合同义务,而非附随义务;从区分行为理论看,是分别处分行为,营业转让协议统一的负担行为。借鉴中国澳门地区、日本、德国的制度现状,结合我国实践现状和立法传统,指出事实关系的移转规则应当进行商法上的特殊规制,在尊重商事惯例和当事人约定的前提下,对事实关系的具体客体进行具体移转规定。(本文来源于《河北企业》期刊2019年11期)

马维林[2](2018)在《基于事实、关系、价值叁位一体的历史理解建构——以《发达的古代农业》一课的教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历史理解是全面理解和认识历史的思想方法,是学生历史学科素养的重要内容。历史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历史理解的建构必须从还原历史事实、探究史事关系走向历史价值体悟,建立基于事实、关系、价值叁位一体的历史理解,形成对历史的整体认识。(本文来源于《中小学教材教学》期刊2018年06期)

陈闻高[3](2017)在《案件事实关系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案件是有关诉讼和违法的事件。事实指事情的真实情况。本体论的事实是客观现实的,认识论的事实是观察经验的。在不同认识领域,有各自的待证事实。案件领域的待证事实有法律规范性。证据事实是用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手段,它寄寓在载体材料中,通过信息传递与待证事实建立联系。在证明活动中,需用证据材料去拼接完整的待证事实。案件事实是被法律定义了的规范性事实。在事实圈内,待证事实、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形成交叉关系。通过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由待证事实和证据事实构成事实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具有映射关系。(本文来源于《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1期)

吴永毅[4](2016)在《刑事证据与事实关系辨析——以李久明案事实认定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事实认定是刑事审判的一项重要活动,是适用法律的前提。由待证事实向证据事实的转换依托的则是证据。证据与事实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即证据不是事实,但证据蕴含事实。在刑事诉讼中准确的适用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需要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完善法官的自由心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0期)

周赟[5](2012)在《论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事实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乍看起来,司法过程中的事实在法律面前处于一种完全消极的地位:它必须通过法律的裁剪、规范、加工,才可能进入司法结论。这也正是当前既有相关理论的一般认识。然而,如果深入考察作为司法活动前提的立法之本质就会发现,法律对事实的支配作用其实并不限于"加工",它还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事实的创设过程。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剖析非典型案例的判决过程并对其影响作一种长距离的考察,则将发现事实有时又会反向催变法律。从理论上厘清法律与事实的这种双向关系,既可能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司法过程,也可能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法律(之治)是一种实践理性"这一经典命题,还可能有助于我们处理法治的普适性与正义的地方性两者间的困境。(本文来源于《求是学刊》期刊2012年06期)

张曙光[6](2010)在《一种“事实关系”型行为——刑法中持有之规范论描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经过多年的研究,目前学界对于刑法中的持有揭示得还不是很清楚。一个主要的、惯常的理论叙事是:在对刑法中持有给出一个定义后,即从"持有属于行为"的基本命题出发,在行为方式的意义上对持有进行把握。其结果,"由于持有独特的存在论特征",学界"陷入"了"作为说"、"不作为说"、"择一行为说"和"独立的行为形式说"四种观点的长期聚讼。(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期刊2010年01期)

严峻嵘[7](2009)在《未续签属事实关系不愿签视案情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一 2006年9月,张师傅至上海某钻石厂任厨师,双方签订自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张师傅仍从事原工作。 2008年2月2日,张师傅外出时因交通事故受伤。3月14日(本文来源于《人才市场报》期刊2009-05-19)

田文利,张筱薏[8](2007)在《法治实践中价值、规范与事实关系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是存在于价值、规范和事实叁个不同界域中的统一体。在这叁种界域当中,法律中分别以价值形态、规范形态和事实形态存在。法的这叁种形态既有明显区别、彼此独立,又互相连接并互相转化。从这一基本原理出发,可以揭示出法治的新结构与新内涵,即法治是一个包括立法、守法、执法和司法及其后的反思评价叁个不同阶段及其不同内容的完整统一体。(本文来源于《法学论坛》期刊2007年05期)

张铁国[9](2007)在《未办收养手续 难领住房补贴》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村里出具了证明,可我就是拿不到养父3万多元住房补贴款!”昨天,仓山盖山镇中山村的村民黄文光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村民:养父去世,住房补贴款难领取 黄先生说,20年前,由于同村老人黄吓俤孤身一人,膝下无子女,他家和老(本文来源于《福州日报》期刊2007-06-25)

殷秀丽[10](2007)在《诉讼证据认定标准之我见——从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关系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司法实践中,以“客观事实”还是“法律事实”作为认定证据的标准,一直存在着模糊的认识,实践中许多法官把“客观事实”作为裁判依据,这不符合司法的基本原理。用“法律事实”作为裁判依据不但能充分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及时地审结案件,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同时也限制了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对防止错案的发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事实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历史理解是全面理解和认识历史的思想方法,是学生历史学科素养的重要内容。历史学科的特点决定了历史理解的建构必须从还原历史事实、探究史事关系走向历史价值体悟,建立基于事实、关系、价值叁位一体的历史理解,形成对历史的整体认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事实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陈继东.论营业资产转让中事实关系的移转规则[J].河北企业.2019

[2].马维林.基于事实、关系、价值叁位一体的历史理解建构——以《发达的古代农业》一课的教学为例[J].中小学教材教学.2018

[3].陈闻高.案件事实关系论[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

[4].吴永毅.刑事证据与事实关系辨析——以李久明案事实认定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6

[5].周赟.论司法过程中的法律-事实关系[J].求是学刊.2012

[6].张曙光.一种“事实关系”型行为——刑法中持有之规范论描述[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0

[7].严峻嵘.未续签属事实关系不愿签视案情而定[N].人才市场报.2009

[8].田文利,张筱薏.法治实践中价值、规范与事实关系初探[J].法学论坛.2007

[9].张铁国.未办收养手续难领住房补贴[N].福州日报.2007

[10].殷秀丽.诉讼证据认定标准之我见——从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关系谈起[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

标签:;  ;  ;  ;  

事实关系论文-陈继东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