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法律保护制度,行政诉讼,行政法院,诉讼程序,临时救济,财产保全,行政诉讼程序,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给付之诉
行政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西南政法大学,张明[1](2020)在《德国行政诉讼暂时性法律保护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临时法律保护制度,是指在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前,法院可依申请或依职权而采取的防止被诉行政行为执行、或一定条件下的先予执行、或一定条件下的财产保全等临时性法律保障措施,以有效保护当事人权利或公共利益的法律制度,在德国称暂时性法律保护制度,在法国称临时处(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20-01-17)
刘强强[2](2019)在《一个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公益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公益复议制度是中国一项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其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行政复议制度的固化以及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不信任。中国行政主体的广阔性与司法队伍的有限性必然导致行政公益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而行政公益复议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弥补传统行政复议的局限而且可以有效解决行政公益纠纷。这是因为行政公益复议的行政相对人的合理扩大、受案范围正当扩张以及建立科学的复议委员会更加适应时代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行政公益复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对应衔接将会大大地提高行政公益纠纷的解决效率。(本文来源于《宜宾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9期)
王玮[3](2019)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法律问题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法律规制、理念更新、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配套机制改革等方方面面。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未完全摆脱运动式、形式化的迹象,行政审批仍然存在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困扰。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围绕取消审批、放(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9-08-20)
冷涛[4](2019)在《行政措施与法律制度的有机融合:“河长制”持续改进的理性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河长制"作为当下重要的水污染防治机制,行政措施与法律制度的张力关系贯穿于"河长治污"的始终。依赖行政措施推动治水的"河长制"确实使水质得到实质性改善,但有限的责任承包、容易衍生反邻避行为等局限性使得"河长制"政策成效的持续提升受到影响。两类治水工具不存在孰是孰非的问题,关键在于二者的融合与细化,具体可从构建立体式法规体系、推动水资源管理机构改革、依靠"制度治水"等方面推动"河长制"的持续改进。(本文来源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梁松[5](2019)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及因应之道》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全球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背景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容懈怠。对此,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将发挥重要作用。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及行政相对人等的制度"需求侧"而言,互联网金融存在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从作为行政主体等的制度"供给侧"而言,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的"自私举动"及无法避免的"管制俘获"也一再加剧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潜在的各类风险。在因应之道上,要着重革新行政法理念、重构监管主体、完善准入立法、强化处罚立法、健全救济体系。(本文来源于《行政管理改革》期刊2019年08期)
张文杰[6](2019)在《浅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的法律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的行政许可改革工作中,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一直是一个重点方向,这是现代政府坚持行政过程过程中的精简,统一和效率的必然选择。行政机关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因此我们必须对其所依据的法律基础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改革才能稳定和进一步地深化。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本文来源于《知识文库》期刊2019年14期)
李立丰[7](2019)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之实质化建构——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制度落实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我国立法规定的实然状态,以及相关制度创新的应然向度来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存在本质差别,而检察机关在两种公益诉讼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样迥异。通过对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进行制度建构,实现从形式前置到实质前置的转换,可以使其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落实机制,扭转将行政公益诉讼本身视为法律监督手段甚至单纯法律救济手段的误读,让诉讼回归常态,成为检察机关行政监督权的一种保证方式。唯如此,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对目前的行政公益诉讼活动提供最大化的合理性解说;才能让发动行政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从"我像谁"的制度茫然中,找回"我是谁"的制度自信;才能厘清围绕公益诉讼制度出现的种种迷思,让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步入理性发展的轨道。(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程丹[8](2019)在《证监会:投资者应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开板在即,昨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可能存在的风险要素,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避免遭受难以(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6-29)
王顺[9](2019)在《“黑名单”制度法律属性探究及其行政法规制——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25条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发展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得到不断的发展,且日益呈现出泛化的趋势,各行各业都试图通过制定各种类型的"黑名单"制度来达到其加强监管的目的。2018年7月2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其中第25条规定了关于社会信用治理的方式,即通过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这一制度便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黑名单"制度。第25条中只明确规定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范围,但对于具体的失信惩戒措施尚不明确。如何依法合理地设定具体惩戒措施,首要前提便是清晰界定其制度属性,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行政法层面的法律规制,使之成为政府加强监管的合法有效手段。(本文来源于《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S1期)
易芳[10](2019)在《我国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法律援助制度能保障经济困难的群众在行政纠纷中获得免费的法律帮助,它作为一种法律救济制度能够平衡行政纠纷中行政机关与行政受援人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关系,可以引导和支持人民理性表达诉求,在行政纠纷的解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虽然我国的行政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在这一背景下,开展对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现状研究,有助于行政相对人通过正当途径反映诉求,减少暴力抗法、上访、缠访等事件的发生。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现状、原因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难点,分析得出我国在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背景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都需要增强,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可以弥补信访制度的不足,让困难群众也能平等的享受法律的“阳光”;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内容、性质、特征以及行政法律援助制度设立的理论依据,为下文行政法律援助现状以及改变现状的对策做了铺垫;第叁部分以广东省乐昌市法律援助处为例提出了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援助制度面临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分析可以了解我国行政法律援助制度在制度保障、人才队伍建设、行政诉讼律师代理、行政法律援助宣传等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提出作者自己的建议。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行政法律援助的分析得出我国在行政法律援助建设方面的不足,从而引起社会的关注,为我国行政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湖南工业大学》期刊2019-06-04)
行政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行政公益复议制度是中国一项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其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传统行政复议制度的固化以及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不信任。中国行政主体的广阔性与司法队伍的有限性必然导致行政公益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地解决,而行政公益复议制度的构建不仅可以弥补传统行政复议的局限而且可以有效解决行政公益纠纷。这是因为行政公益复议的行政相对人的合理扩大、受案范围正当扩张以及建立科学的复议委员会更加适应时代需求,更为重要的是,行政公益复议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对应衔接将会大大地提高行政公益纠纷的解决效率。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西南政法大学,张明.德国行政诉讼暂时性法律保护制度[N].人民法院报.2020
[2].刘强强.一个缺失的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公益复议[J].宜宾学院学报.2019
[3].王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法律问题浅析[N].江苏法制报.2019
[4].冷涛.行政措施与法律制度的有机融合:“河长制”持续改进的理性思考[J].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5].梁松.互联网金融监管行政法律制度构建必要性及因应之道[J].行政管理改革.2019
[6].张文杰.浅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的法律基础[J].知识文库.2019
[7].李立丰.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之实质化建构——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创新制度落实为视角[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8].程丹.证监会:投资者应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N].证券时报.2019
[9].王顺.“黑名单”制度法律属性探究及其行政法规制——以《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第25条为视角[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10].易芳.我国行政法律援助制度研究[D].湖南工业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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