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纳瓦霍族“和事佬法庭”为例
杨光明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2009级博士生北京100081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1)12-0000-01
摘要:本文简单介绍并评价了美国印第安人最大分支之一纳瓦霍部族富有民族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和事佬法庭。和事佬法庭是部落法庭的补充,它摈弃了英美对抗式的诉讼辩论,代之以在和事佬主持下的协商解决。和事佬法庭推行有利于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民族的构建。和事佬法庭的成功经验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少数族裔大有裨益。
关键词:印第安人;纳瓦霍族;和事佬法庭
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推行所谓行政以来,在大量的印第安保留地上就建立起了现代英美式的印第安部落法院,迄今已70余年矣。关于美国印第安部落法院的研究是个大课题,不在本文叙述范围之内,但诸部落法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虽然法院的形式是英美法系的,法院所接纳的案子是当前的,但在部落法院里,在法官的思想深处,部落的法院是个强加的概念和制度设计,如何在部落法院里贯彻落实和体现本部落的习惯传统,则主要地取决于部落本身、特别是部落法院的法官们。有论者指出,无论是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上,部落法院里大量引用印第安人传统的习惯和规则。①数百年来,纳瓦霍人沿袭使用一种以社区为基础的争议和冲突解决机制,②这种机制集智慧、技巧和各参与方的看法与一体,以便通过不伤和气的、非强制性的的方式来解决各种纠纷,从而尽可能维持社区的和谐与健康发展
纳瓦霍部落是美国印第安诸部落里最大的部落之一,是拥有部分主权的印第安部族,其保留地面积超过25000英亩,主要居住在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和犹他三地,其人口超过22万人。纳瓦霍部族政府有三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司法部门包括一个地区法院和一个高级法院。地区法院是一审法院,在审案时他们更青睐纳瓦霍习惯法和制定法,只有在出现立法空白时,才会使用联邦法或州法。③
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纳瓦霍部落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纳瓦霍普通法计划”,该计划旨在在了解、收集并运用纳瓦霍人的智慧、方法和习惯,以便在解决纠纷时加以运用。该计划的执行者们很快注意到了长期以来在纳瓦霍部落流行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受尊敬的社区成员帮助争议各方和利益攸关者通过协商的方式,非强制地达成争议解决方案。于是,该方案的参与者将他们的发现提交给纳瓦霍部族司法委员会,该委员会对此非常之兴奋,因为他们也正苦于找到一种能够替代英美对抗制的传统争议解决方法来实现正义。1982年,纳瓦霍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和事佬法院”(或调解法院,PeacemakerCourt),后来又被称为和事佬法庭,(或调解法庭,Peacemakerpision),专门用纳瓦霍传统的方法来解决纠纷,化解冲突。和事佬法庭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修复式正义的方式来达到个人之间社区之间的和谐状态(Hozho)。
尽管纳瓦霍部落自己的司法部门有一套基于英美法的成熟的规则和体系,但纳瓦霍族的平头百姓和官吏普遍认为,他们自己传统的争议解决机制更符合本族的风俗习惯,而且也更有效率。1987年,纳瓦霍部落最高法院声称,在普通法(commonlaw)、习惯法(customarylaw)和传统法(traditionallaw)三个词语之间,他们更愿意使用普通法一词,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词能更精确地表明纳瓦霍人的习惯和传统是“法”。法官们注意到,大量的社区纠纷诉讼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对于大多数纳瓦霍人来说,诉讼成本高昂而且耗费事件,况且文化程度较低的纳瓦霍人并不熟悉这一套,故而在一套陌生的诉讼体制中,他们并不处于有利位置。还有一个原因不可忽视,在持续面临同化压力时,印第安部落法院的法官们深感头痛的问题是,如何在这个过程当中保持乃至复兴自己的传统文化。他们意识到,作为部落的一员,他们有责任发挥积极的作用,利用部落法庭这个舞台来应对外来挑战。④特别是将他们自己不成文或习惯法介入被强加给他们的英美法院系统之时,在这个进程中,纳瓦霍部落法院走在最前面,因为他们自身也有内在需求。
在纳瓦霍和事佬法庭手册里,专门列举了一些适合在和事佬法庭处理的争议情形,比如:家庭纠纷、邻里矛盾、家庭成员或邻里之间因饮酒引起的纠纷、性不当行为以及侵权行为等,以及标的在1万5千以下的商业纠葛,以及任何地区法院法官认为应该也能够通过和事佬法院解决的其他矛盾和纠纷。
和事佬法庭的这个和事佬或由当时双方推举,或地区政府或者地区法院挑选。和事佬通常是一个社区领袖或宗教领袖或受人尊重的长者,他们主持主导纠纷各方的讨论。有时候和事佬也会提出自己的简介,特别是当事关本族传统价值伦理时。无论如何,调解过程中绝对不会求助于法院。
下面以一个例子来佐证:
这个案例是一对年轻的夫妇的婚姻家庭纠纷。这对夫妇面对面坐下来,互相倾听对方的观点。调解人坐在两个人的中间,耐心听取双方的发言。尽管一方常常会因对方发言太长而显得急躁,但除非是调解人同意,否则他不会讲话。这场对话不时会陷入紧张当中,期间也会允许家庭成员讲话。新郎的姐姐严厉斥责他的弟弟把家庭搞得一团糟。但即使气氛很紧张,大家都会以文明的方式说事。从大家眼眶中盈出的泪水里,可以断定当着和事佬的面,大家都没有丝毫保留。有工作人员拿出了一盒面巾纸。人人都有发言的机会就事件发表个人意见,而且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律师给他们提问,也没有法官因话语不切题而打断发言。经过差不多90分钟的时间,调解结束了,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互相握手言欢,这对年轻的夫妇重归于好,商定用最大的努力来挽救他们的婚姻,为了他们自己,为了他们的孩子,也为了他们的家庭。⑤
和事佬法庭的调解效率究竟如何?曾经的纳瓦霍族和事佬弗雷德·李曾估计,在1991年一年里,80%的调解会议成功达成和解协议。但也有人对和事佬法庭的作用提出质疑,认为本该发生更大的功效。在公认的调解成绩最好的智利地区,1998年只采用了11回和事佬法庭。但不管怎样,纳瓦霍族的和事佬法庭提供了一个样板,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代表纷至沓来,一探究竟,以期为自己的法律体系寻找某些替代性元素,一些少数族裔的代表性更想加以效仿,在一个现代化的法律体系里,如何寻求保持自己的传统。
注释:
①RobertD.Cooter&WolfgangFikentscher,IndianCommonLaw:TheRoleofCustominAmericanIndianTribalCourts,TheAmericanJournalofComparativeLaw.Vol.46.No.2
②HowardL.Brown,TheNavajoNation’sPeacemakerpision:AnIntegrated,Community-BasedDisputeResolutionForum,AmericanIndianLawReview,Vol.24,No.2.
③HowardL.Brown,TheNavajoNation’sPeacemakerpision:AnIntegrated,Community-BasedDisputeResolutionForum,AmericanIndianLawReview,Vol.24,No.2.
④TomTso,TheProcessofDecisionMakinginTribalCourt,31ARIZ.L.REW.225.
⑤DanielL.Lowery,DevelopingaTribalCommonLawJurisprudence:TheNavajoExperience,1962-1992.AmericanIndianLawReview,Vol.18,No.2(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