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典型劳动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劳动关系,非典型化,演变,法律回应
非典型劳动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李茜[1](2019)在《劳动关系非典型化的演变及法律回应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典型劳动属于从属性较弱的一种用工形态,近几年,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促使其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前进。文章首先介绍了非典型化劳动关系的演变历程,然后分析了非典型劳动具有的法律属性,最后围绕着非典型劳动的法律调整展开了探究,内容涉及细化劳动关系法、平衡安定性和灵活性等诸多方面。(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李秋霆[2](2019)在《共享经济视域下非典型劳动关系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典型劳动是因经济全球化而兴起的一种新兴用工形态,是对传统用工方式的变革。在共享经济迅速崛起的时代,非典型劳动在劳动市场中占据愈来愈重要的地位,令人无法忽视。非典型劳动关系以其灵活性见长,不仅受到共享经济平台的青睐,也成为许多劳务提供者的选择。共享经济时代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的定式,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危机也相伴而生。因我国传统劳动法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滞后,加之共享经济非典型劳动关系本身的不固定性、不可预测性,致使许多共享经济平台将其异化为规避法律的工具。在司法实践中亦存在同案不同判、认定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共享经济时代非典型劳动关系并非仅在中国发生,而是一个世界性的共有问题。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共享经济对于非典型劳动关系的影响均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共享经济时代的非典型劳动关系对于劳动法是一次重大的挑战,虽然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法对此已做出一些回应,但这些措施对于劳务提供者与共享经济平台的保护与规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长效法律机制已迫在眉睫。(本文来源于《江苏大学》期刊2019-05-01)
段晓军[3](2018)在《非典型劳动关系演变及认定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用工形式更加趋于灵活多样,非典劳动关系能够缓解就业压力,正确认定非典型劳动关系及其法律调整,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产业与科技论坛》期刊2018年24期)
谢伟坛[4](2018)在《论寺庙与义工间的非典型劳动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义工为寺庙提供各种劳动,通常这些劳动都是无偿的,义工并没有获得任何劳动报酬。文章认为,寺庙与义工,二者都具备劳动关系中的主体资格,义工对寺庙有人格及经济上的从属性,虽然这种从属性较弱,但二者之间仍成立非典型劳动关系。义工与非全日制工相似,在专门针对义工的法律尚未出台时,对义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可以参照非全日制工的有关规定。但现有的非全日制工规定较少,可以通过完善相关规定来实现对义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7期)
王丽[5](2018)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与审理要点——以一起非典型用工关系案件为分析样本》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特别是涉及非典型用工关系案件中,存在裁判思维不明晰、认定标准不统一、审理要点不突出等显着问题。为此,应当以实践中出现的裁判问题为导向,全面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充分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地位、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结合具体案情和平衡各方利益作出恰当认定。审理时应当注意该领域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定,根据个案的不同恰当处理举证责任的细化分配和在当事双方之间的转移,同时关注到确认劳动关系裁判对劳动者后续维权的影响,特别是在否定劳动关系后如何具体认定承包发包关系与承揽关系等的区别,以此确保为劳动者维权肃清障碍,同时确保不对用人单位施加法外之责。(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司法案例)》期刊2018年02期)
聂天吉[6](2018)在《劳动法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适用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于非典型劳动关系有着一定的空白,这个空白就是不少企业进行捡漏的地方。由于我国法律在制度上对非典型劳动关系并没有对应形成系统的法律进行保护,因此只能够从现行《劳动法》里寻找可以使用在非典型劳动关系上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文重点旨在对高中生比较接近的勤工俭学学生与农民工的《劳动法》适用性进行思考。(本文来源于《散文百家(新语文活页)》期刊2018年01期)
杨治朋[7](2017)在《分享经济背景下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思——以网约专车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分享经济方兴未艾,参与提供服务人数以及平台员工人数不断上升,但是分享经济背景下网络劳务提供者与网络平台的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却陷入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争。对比劳动关系确认案件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网络平台的责任,发现相同的案件因为考虑不同的保护主体而判决不同。联系分享经济背景下网络劳务主体资格放松、从属性弱化、双方关系多元化的特点,必须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进行修改,才能适应新经济形势下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保护。但无论是我国目前劳动关系的认定还是域外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认定,都不能脱离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实质。国际劳工大会《关于雇佣关系的建议书》以及美国加州最高法院确认的Borello规则都是对劳动关系认定因素的不同考量,既有的劳动关系认定叁要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分享经济背景下的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劳动关系认定诸要素理论反而更能厘清其中区别。鉴于就业主体两分的传统思路不能很好地回应当下分享经济中非标准劳动关系认定的新问题,增加中间型保护主体,不仅解决了网络劳务提供者的身份尴尬,更是为解决非典型劳动关系的认定提供了新思路。在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应当坚持劳动关系或民事关系可以选择,但是劳动者权益应当保障这一核心原则。(本文来源于《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摘要集》期刊2017-10-29)
章辉,贺志丽[8](2017)在《非典型劳动关系法律规制困境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典型劳动关系发展有助于活跃劳动力市场和促进就业,但是作为新型用工形式,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威胁到了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以应对。(本文来源于《大庆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田思路[9](2017)在《劳动关系非典型化的演变及法律回应》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典型劳动关系是使用从属性不完全或相对较弱的劳动用工形态,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逐步衍生并呈现出多样的表现形态。非典型劳动关系对劳动用工具有弹性调节作用,可促进劳动力供需结合的有效发展,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也可为劳动者提供多元的就业选择。但是,由于用工主体法律性质和地位不够明确、责任义务尚不清晰,加之相关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保护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亟需先明确非典型劳动关系的法律属性与地位,使其发挥机制活性。在复杂多样的劳动关系中,通过使用从属性的强弱对劳动关系的适用范围加以区分,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加以明确等方法实现对非典型劳动者的多元化保护,方能达致劳动关系自治与管制、弹性与安全之间的平衡。(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7年06期)
李云峰,王伟[10](2016)在《论劳动法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从司法实践来看,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关于调整对象的规定存在缺失之处,劳动法的规定能够适用一般的典型劳动关系,但没有考虑到非典型性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对于雇主与雇员身份混同、非法经营无照单位的用工、公司"高管"与公司、运动员与所属单位等特殊劳动关系,劳动法的规定或存有立法空缺,或有悖于立法目的与立法价值。劳动法对此应作出必要调整,以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6年12期)
非典型劳动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非典型劳动是因经济全球化而兴起的一种新兴用工形态,是对传统用工方式的变革。在共享经济迅速崛起的时代,非典型劳动在劳动市场中占据愈来愈重要的地位,令人无法忽视。非典型劳动关系以其灵活性见长,不仅受到共享经济平台的青睐,也成为许多劳务提供者的选择。共享经济时代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传统劳动关系的定式,增加就业机会的同时,危机也相伴而生。因我国传统劳动法对于劳动关系认定的滞后,加之共享经济非典型劳动关系本身的不固定性、不可预测性,致使许多共享经济平台将其异化为规避法律的工具。在司法实践中亦存在同案不同判、认定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共享经济时代非典型劳动关系并非仅在中国发生,而是一个世界性的共有问题。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共享经济对于非典型劳动关系的影响均有不同程度的呈现。共享经济时代的非典型劳动关系对于劳动法是一次重大的挑战,虽然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法对此已做出一些回应,但这些措施对于劳务提供者与共享经济平台的保护与规制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长效法律机制已迫在眉睫。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典型劳动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李茜.劳动关系非典型化的演变及法律回应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9
[2].李秋霆.共享经济视域下非典型劳动关系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江苏大学.2019
[3].段晓军.非典型劳动关系演变及认定探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
[4].谢伟坛.论寺庙与义工间的非典型劳动关系[J].法制与经济.2018
[5].王丽.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裁判思路与审理要点——以一起非典型用工关系案件为分析样本[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8
[6].聂天吉.劳动法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适用思考[J].散文百家(新语文活页).2018
[7].杨治朋.分享经济背景下非典型劳动关系认定思——以网约专车为例[C].湖北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摘要集.2017
[8].章辉,贺志丽.非典型劳动关系法律规制困境与对策[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7
[9].田思路.劳动关系非典型化的演变及法律回应[J].法学.2017
[10].李云峰,王伟.论劳动法对非典型劳动关系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