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土地利用主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土地流转,多元主体,“利益制衡”机制
土地利用主体论文文献综述
王竹,孙佩文,钱振澜,徐丹华[1](2019)在《乡村土地利用的多元主体“利益制衡”机制及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面对土地流转、土地利益相关者多元复杂的乡村发展趋势,针对农民在此过程中利益受损的问题和风险,建构了由内生应对作用和外力制衡策略两部分构成的土地利用多元主体"利益制衡"机制。研究提出在产业用地规划中以溢出承接和精明保权策略增强"能人经纪"的内生力量;在宅基地规划中以生计优化策略响应乡村局部倒逼的内生应对,并以存量留用、渐进增长、营利放活、保障稳健等策略,整体上刚柔并济导控乡村土地开发和产权变动,以此形成的"利益制衡"机制对于发挥规划引领乡村振兴的作用意义重大。(本文来源于《规划师》期刊2019年11期)
赖志柱,戈冬梅,张云艳[2](2019)在《基于自主体的城市土地利用方案模拟》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利用自主体模型分析不同情景的影响及土地利用的备选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考虑研究区域周围环境为确定型和随机型两种模式,提出了一种生成城市土地利用备选方案的自主体模型,该模型中的自主体代表不同的土地利用专家,每个自主体都根据自己对土地利用的期望效用来构建个人目标状态信念。开始时随机生成一种土地利用方案,所有自主体根据个人目标状态信念表达自己的要求,群体决策时将这些要求整合成一个作业指派,自主体群体对这个作业指派进行评估。如果该作业指派不能满足不同指派的比例阈值要求,则更新每个自主体的个人目标状态信念并进行迭代。最后,通过研究案例分析了研究区域周围环境的不同和邻域半径的变化对土地利用备选方案的影响,以及测试了模型中若干参数变化的影响。(本文来源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袁军[3](2018)在《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是现行重要的空间规划,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技术相对较为成熟,并且各自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齐全。在实际的工作中,指导作用巨大,两种主要规划的范围是城乡的土地空间。近年来,实施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也是对土地空间的一种规划,主要负责规划的范围是国家的土地空间,叁种规划在一定程度上会有内容的重迭和矛盾。本文先是对目前国内已有的空间规划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后又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展开了深度的探讨,此次探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理清叁者规划间的关系,对合理划分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城乡土地空间提供有效的参考。(本文来源于《工程技术研究》期刊2018年15期)
吴思,胡守庚,熊婷,邹谢华,朱繁[4](2018)在《长江中游经济带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国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背景下,区域土地利用转型模式设计对缓解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的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选取长江中游经济带为研究区,以325个县(区)作为基本研究单元,采用遥感和社会经济等数据,从土地利用形态(显性/隐性)转换的视角构建以耕地、建设用地和林地为典型地类的转型模式要素体系,并在此基础上解析新时期新目标对土地利用转型的要求,甄别不同类型土地利用转型方向,进而遵循可持续发展和主导性原则,总结归纳不同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研究结果表明:长江中游经济带城市化地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包括规模与产出能力适度提升型(D_u+R_u+主导型)、规模控制而产出能力适度提升型(D_uR_u+主导型)等四种;农产品主产区转型模式包括规模和产出能力稳定型(D_cR_c主导型)、规模稳定而产出能力提升型(D_cR_c+主导型)等四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型模式包括规模增加型(D_f+主导型)和规模稳定型(D_f主导型)两种。模式研究有望能为进一步推动长江中游经济带各主体功能区城乡融合发展和促进各县(区)土地可持续利用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资源科学》期刊2018年11期)
张婧[5](2018)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 举一反叁规范土地利用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1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邹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传达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省政府警示约谈会及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工作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雅安市奋战4个月打赢2018年冬季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送审稿)》。会议指(本文来源于《雅安日报》期刊2018-09-19)
王冠珠,李浩川,孟祥辉,白雅卿,王铎[6](2018)在《主体功能区规划条件下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对主体功能区对土地利用提出的要求及土地集约利用内涵演进进行分析基础上,探究了主体功能区规划条件下的优先、重点及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的土地集约利用内涵。其中优先开发的土地集约利用表现在对其空间结构的优化、改善基础设施、升级产业结果及约束资源环境使用上。重点区域表现在对人口积聚程度进行提高,完善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并进行生态环境的约束工作。主体功能不同的区域,它所承载的土地集约利用内涵也存在差异,因此对土地集约利用进行评价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文主要分析了主体功能区规划条件下土地集约利用的实际内涵,为以后同等类型工作提供借鉴。(本文来源于《中国高新区》期刊2018年09期)
马涛,高卓群,黄印[7](2018)在《基于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主体功能实现研究——以北京市2007—2014年土地利用结构变动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主体功能区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基础性和长期性制度框架,如何保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效果已经成为首当其冲的重要问题。本研究以卫星数据为基础数据,建立了北京市主体功能区主体功能对功能性用地类型变化的基础对应关系框架。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以产业集聚与人口承载为主的主体功能实现对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水域设施用地保持稳定或适当增长;耕地、林地、园地和牧草地面积保持稳定或适当减少。在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集聚和特定产业类型主体功能的实现往往伴随着相反的土地利用变化。通过用地面积变化的统计分析和结构性偏移量的大小来判断相应功能区各用地结构的变化和未来的增长性,来判断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效果,并推断在未来的发展中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现情况。结果表明,从主体功能区功能总量和功能空间总体来看,北京市四类功能空间仅有小部分的增长情况和增长性优势与规划完全相同,总体上各个用地类型的主体功能实现情况并未明显呈现主体功能实现趋势变动。从用地类型与结构变动来看,土地利用管制唯一性和功能多重属性在主体功能实施的实际作用效果和机制并未得到清晰揭示。如何依规促进发展要素集聚与合理流动,科学决策与政策调整,从而实现相应的主体功能真正落地应是未来的研究重点。(本文来源于《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Z1期)
谢勇[8](2017)在《不同主体功能区农户生计活动选择及其土地利用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不同区域的环境资源禀赋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确定区域主体功能,是我国区域治理的新思路。区域的功能定位,决定了区域开发目标和对应的配套政策。各区域的自然条件和区域管理政策,深刻的影响着当地居民的劳动力流向、生计方式以及土地利用行为。研究课题组深入到浙江省不同主体功能区进行实地调研,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和优化开发区共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18个样点村,通过参与式农村评估法(PRA)获取农户层面的调研数据。考虑到农户群体内部实际存在的分化趋势,依据劳动力流向及其收入构成结构,对农户群体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分析浙江省不同主体功能区的农户生计活动选择与土地利用特征情况。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1)比较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与优化开发区区位条件,梳理相关区域政策。(2)农户生计活动行为研究。不同主体功能区区位条件、发展目标及政策导向的不同,会导致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显着的差异,进而导致农户不同生计策略。在描述不同功能区各类型农户特征的基础之上,对农户生计活动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其各项生计活动的选择情况、生计多样化程度和生计活动的组合规律特性。(3)农户层面土地利用。分析浙江省不同主体功能区各类型被调农户土地资源禀赋差异,农户的作物选择及种植结构,以及叁十年间被调农户的农作物种植结构变迁,最后分析各主体功能区被调农户土地流转交易特征,和农户土地的要素投入状况。研究结果显示:(1)浙江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与优化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和人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均落后优化开发区,同时地势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浙江省区域管理规划实践过程中,对欠发达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长期的扶持政策,并且非常注重沿海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山区的协作共同发展。(2)不同主体功能区农户在农业类和非农类生计活动选择上存在明显差异,优化开发区域被调农户更偏好非农类生计活动,而重点生态功能区偏好农业类生计活动。(3)可供农户选择的生计方式,会对农户家庭的劳动力和资金产生竞争,形成不同的生计组合方式。重点生态功能区农户生计组合呈现以粮食作物种植和非农打工为核心,优化开发区域农户则倾向于以非农打工和经济作物种植作为其核心生计方式。(4)获取更高的利润是农户的普遍追求,重点生态功能区与优化开发区被调农户种植结构重心转移方向是相同的,均从偏好粮食作物种植转移至经济效益更好的作物,重点生态功能区被调农户种植结构重心转移的程度比优化开发区被调农户大。(5)土地流转的方向是从生计策略较多依赖二、叁产业的非农型及兼业偏工农户类型,流转至纯农、兼业偏农型这两类农业类生计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类型。(6)优化开发区土地流转租出市场明显更加发达,流转方式多样,承包方类型丰富,政府引导行动更加积极。(本文来源于《浙江工商大学》期刊2017-12-01)
汤永辉[9](2017)在《基于主体功能区划的县域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土地作为人类日常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它既可以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和居住生活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空间,也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生态服务空间。由于区域自然条件、经济发展和社会条件的不同,人类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时,对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也存在着不同,进而表现出区域之间的差异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协调”和“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发挥好主体功能区划的基础作用,以实现在不同空间尺度下区域的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同时要协调好国土空间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成。目前,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不断加剧、生态环境压力加大、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亟需优化和空间开发质量有待提升的局面。为此,需要依据区域的差异性来科学、合理地划分不同的土地利用分区,以实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目的。本文以江西省袁州区为例,从县域层面角度出发,在综合相关学者对于主体功能区划的研究成果以及结合袁州区土地利用现状特征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主体功能区划评价指标体系,并依托叁维魔方评价模型,划分袁州区主体功能区;与此同时,通过选取相关指标来构建土地利用初步分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得出了土地初步分区结果,并结合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将袁州区划分为6个土地利用综合分区;最后,综合考虑各个土地利用分区的产业集聚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情况,提出相应的土地利用优化和建议。主要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本文以乡镇作为评价单元,从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未来发展潜力叁个方面选取15个指标构建主体功能区划评价指标体系;在确定指标权重方面运用熵值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并运用综合指数法计算得到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未来发展潜力的综合评价值。其中,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综合分值的范围0.2864~0.7252,分值最低的是城区,而最高的是温汤镇;现有开发强度的综合分值的范围是0.0769~0.9826,分值最低的是飞剑潭乡,而最高的是城区;未来发展潜力的综合分值的范围是0.1086~0.8582;分值最低的是楠木乡,而最高的是城区。(2)其次,文中在综合现有主体功能的研究成果,通过引入叁维魔方评价模型对资源环境承载力、现有开发强度、未来发展潜力叁个方面的综合分值进行分等评价,将袁州区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其中,优化开发区域包括城区、金园街道;重点开发区域包括下浦街道、叁阳镇、彬江镇、温汤镇、湖田镇、洪江乡、芦村镇、渥江镇、西村镇、新田镇;限制开发区域包括柏木乡、慈化镇、飞剑潭乡、洪塘镇、金瑞镇、辽市乡、楠木乡、新坊镇、水江乡、天台镇、寨下镇、竹亭镇、南庙乡。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依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从上述叁种主体功能区中划定一定数量的重要生态功能和生态敏感性区域,主要涉及明月山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部分区域。(3)紧接着依据袁州区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效益、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因素四个方面选取14个指标构建土地利用初步分区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SPSS软件中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对袁州区25个行政单元进行了聚类分析,并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的分区方案以及各乡镇自然资源优势,将袁州区土地利用划分为6大分区,分别是都市商贸中心区、工业发展集中区、休闲旅游产业区、农林产业主导区、生态环境限制区和禁止开发区。(4)最后,文中依据各区的土地利用现状特点、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结合袁州区“十叁五”规划中的产业布局,对不同的土地利用综合分区进行探讨,提出了土地利用优化模式和建议,为今后袁州区土地利用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本文来源于《江西农业大学》期刊2017-06-01)
赵宇航[10](2017)在《竞争性配置模式释放电力改革红利》一文中研究指出合理的价格机制是引导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关键。回顾历史,我国光伏产业经历了从“事前补贴”的模式到单位电量定额补贴的时代。自2006年起,《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2009年,《可再生能源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构建(本文来源于《中国改革报》期刊2017-05-23)
土地利用主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利用自主体模型分析不同情景的影响及土地利用的备选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考虑研究区域周围环境为确定型和随机型两种模式,提出了一种生成城市土地利用备选方案的自主体模型,该模型中的自主体代表不同的土地利用专家,每个自主体都根据自己对土地利用的期望效用来构建个人目标状态信念。开始时随机生成一种土地利用方案,所有自主体根据个人目标状态信念表达自己的要求,群体决策时将这些要求整合成一个作业指派,自主体群体对这个作业指派进行评估。如果该作业指派不能满足不同指派的比例阈值要求,则更新每个自主体的个人目标状态信念并进行迭代。最后,通过研究案例分析了研究区域周围环境的不同和邻域半径的变化对土地利用备选方案的影响,以及测试了模型中若干参数变化的影响。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土地利用主体论文参考文献
[1].王竹,孙佩文,钱振澜,徐丹华.乡村土地利用的多元主体“利益制衡”机制及实践[J].规划师.2019
[2].赖志柱,戈冬梅,张云艳.基于自主体的城市土地利用方案模拟[J].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2019
[3].袁军.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互关系研究[J].工程技术研究.2018
[4].吴思,胡守庚,熊婷,邹谢华,朱繁.长江中游经济带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转型模式研究[J].资源科学.2018
[5].张婧.落实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举一反叁规范土地利用管理[N].雅安日报.2018
[6].王冠珠,李浩川,孟祥辉,白雅卿,王铎.主体功能区规划条件下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分析[J].中国高新区.2018
[7].马涛,高卓群,黄印.基于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的主体功能实现研究——以北京市2007—2014年土地利用结构变动为例[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
[8].谢勇.不同主体功能区农户生计活动选择及其土地利用分析[D].浙江工商大学.2017
[9].汤永辉.基于主体功能区划的县域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研究[D].江西农业大学.2017
[10].赵宇航.竞争性配置模式释放电力改革红利[N].中国改革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