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贺莉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贺莉

导读:本文包含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循环经济,绿色贸易,法律制度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贺莉[1](2019)在《循环经济视域下我国绿色贸易法律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逐步提升,在循环经济理念下,进行绿色贸易法律制度的构建体现了我国生态文明五大体系中的生态经济体系的建立。文章以绿色贸易法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研究如何将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绿色贸易法律制度规范地结合,从而有效地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推动可持续发展经济的进步;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生产水平和生产标准;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提高核心竞争力,获得国际消费者的认同和青睐;有利于提高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让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共存,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本文来源于《企业科技与发展》期刊2019年04期)

程蓉[2](2018)在《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刍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最终导致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并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期望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可持续发展型经济模式的确立能有所裨益。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对循环经济发展有规范、引导、推动的重要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21期)

付健[3](2018)在《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但根据近年来的不完全的统计,循环经济项目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仍然偏低。在"差别对待,有保有压"的经济环境政策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包括:明确信贷支持和禁止支持的项目、严格贷款准入标准、信贷监督等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律激励和处罚手段缺失、政策性信贷支持力度不够、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完善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应当健全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惩罚制度,提高商业性信贷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共享制度;扩展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监督主体。(本文来源于《法学杂志》期刊2018年07期)

张文妍[4](2018)在《推行循环经济,健全我国EPR制度——评郑艳玲同志《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与政策体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下简称EPR制度),最早可追溯到瑞典1975年关于废物循环利用和管理的议案提出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思想,即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考虑,产品生产者有责任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适当处理,同时建议生产者在产品生产前就应该考虑产品在生产过程与产品消费后废弃物如何处置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由开始关注废弃物的末端治理,企业的清洁生产与全过程管理,逐渐发展为源头预防(本文来源于《传播力研究》期刊2018年10期)

严静雍[5](2018)在《论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在生产活动中耗费的各种资源总量与日俱增,造成了经济发展极度依赖环境的状况。同时由于我国目前非集约型的经济的发展模式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超过了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危害甚大。作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贯穿在社会经济与环境生态之间,得到了国务院以及各省市的密切关注。《循环经济促进法》出台后,全国各地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试点实践。但是在法律实践及试点试验中均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国外的循环经济法制度发展较中国而言时间较早,法律体系也相对完善,可以通过对国外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为解决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发展实践中存在问题提供成熟的思路。本文综合运用各类研究手段,通过发现问题,经过剖析,最后针对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期刊2018-04-01)

李妍蓉[6](2017)在《循环经济视角下税收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等环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础发展的经济模式被称为循环经济,是一种“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经济增长模式。进行经济结构调控,促使循环经济更好的发展,是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稀缺资源,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循环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都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要让企业转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资源循环利用落实到实处有一定难度。主要是由于资源循环利用需要有较高的转换成本,但给企业带来的回报并不高。因此需要依靠政府作为主导和驱动力量来推行循环经济。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财政、金融、法律、税收等。在这些宏观调控措施中,最基础的手段便是财政政策,而在财政手段中,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属于最直接与有效的一类方式。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之中,企业是关键,而税收优惠对企业有一定激励作用。对于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降低其税负,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使用环保设备、综合利用资源的积极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增加其税收负担,可以刺激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研发环保技术,为循环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文章对国内有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展开探究,在对国内已有的相关法律的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通过对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创建示范县-云南省易门县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进行调研,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对我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法律提出完善建议。(本文来源于《云南大学》期刊2017-12-01)

潘庆[7](2017)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实施的法律问题探析——以百色市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确立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作为规划发布机关向隶属部门、下级政府部署规划期内工作任务的制度,它通过各级规划文件之间的衔接,以及"倡导性""约束性"、"激励性"叁机制的相互补充,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在百色市的实施状况进行了考察,认为该制度一方面在基层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仍然存在制度化保障欠缺等问题。对此,未来我国应当着眼于该制度在基层的更有效落实,来进行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1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期刊2017-08-25)

李玉蕾[8](2016)在《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循环经济倡导对资源进行优化合理的循环利用,以求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和谐的理想状态。发展循环经济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是人类在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前的过程当中,为解决资源与环境问题,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而探寻出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化,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已经得到了许多国家的公认。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资源与环境形势都面临着严峻挑战,永续发展也已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但是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不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和主体界定不清晰,循环经济责任分担制度系统性较差,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备,循环经济监管制度不健全,这些问题都不利于我国循环经济的有序快速发展。因而,我们应当秉承可持续发展观,立足于当前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本文简要介绍了循环经济的内涵、产生和发展,阐明了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概况,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同时考察了德国、美国和日本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对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提出了详细的可行性建议。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要建全专项立法,要加快制定并公布强制回收名录与管理办法;健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扩大发展规划的制定主体范围,增设发展规划制定和审议年限的规定;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中生产者的延伸责任和主体;增强循环经济责任分担制度的系统性;改进循环经济信息公开制度,扩大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内容;建全循环经济监管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建立监督的多维视角。(本文来源于《河北地质大学》期刊2016-12-01)

李卫平[9](2016)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德国、日本、美国在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建设上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好的叁个国家,而我国与它们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特别是在思想认识上、法律制定上以及配套制度建设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对于德国、日本和美国的先进经验,我们应当予以借鉴,使得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建设能够少走弯路,迅速发展。(本文来源于《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5期)

王洪颖[10](2016)在《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中国时代发展的主题,也是世界经济发展所遵循的重要准则。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时代已经到来。所谓的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流动型经济,企业在制造、生产、消耗、废弃的过程中实行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原则,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按照自然生态系统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以粗放型经济发展为主,一直实行传统经济模式,即“资源——产品——废弃物”的模式,该模式决定着想要创造更多的资源或能量,就会产生更多的废弃物。未来的经济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时代,要发展“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为主要生产特征的循环经济,必须采用使经济社会系统与生态自然系统的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相互和谐的生产模式,在尽可能获得最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兼顾对环境资源的负面影响,尽可能少的消耗资源和能量,最小化的资源和环境成本最终实现物质资源的永续与循环利用。我国目前以环保清洁生产的经营活动方式发展薄弱,并没有实现对资源以及产生的相应废弃物再次利用,导致经济发展重复利用率低,资源和能源流失与浪费现象严重。银行作为企业的主要融资方,既出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又鉴于对地方政府各种压力,仍然给这些粗放型发展企业融资贷款,甚少考虑循环经济的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解决我国经济高效发展与物质循环流动型经济的必然途径,因此本文对循环经济信贷支持制度展开一系列的研究,较直观的阐述其现状以及在理论和实践中凸显的问题,并以此为据提出较全面的不仅限于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法律制度研究。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概括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及研究意义。以我国目前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背景,以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法、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提出要尽快完善和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制度,倡导人们厉行节约,减少消费,减少污染,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部分首先提出了循环经济及信贷支持的内涵,即: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信贷一般是指在经济金融的参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出与融入关系,参与主体中资金借出方也称为债权人,在初期让出资金的使用权,到期获得本金和利息,而资金融入方也称为债务人,在初期获得资金并投入经营,到期还本付息。在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引出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实行信贷支持制度的必要性。第叁部分主要分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分析,目前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现状与问题首先是缺乏专门的立法支持与规制,银行业的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都对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方面明显缺乏与不足;其次缺乏明显的信贷评价标准,循环经济的信贷制度并没有对银行在具体实施信贷业务中提供具体的标准与杠杆;再次,信息披露不完全且监管信息不对等;最后对循环经济信贷支持只监督不奖励。我国循环经济信贷支持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循环经济信贷支持与政府政绩观之间的矛盾,政府唯经济发展主义,忽略循环经济的发展。二是循环经济信贷支持与产业经济结构之间的矛盾,国家经济结构发生改变,国家经济会受到巨大冲击和影响。第四部分对我国与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循环经济信贷支持制度与实践进行比较研究,阐明我国与发达国家绿色信贷还有很大差距,值得我国借鉴。第五部分讲明完善我国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的建议。首先完善现有法律制度,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及金融法律法规中加入循环经济信贷部分,明确银行核查义务;其次建立循环经济信贷支持评价标准体系,其中包括贷款项目对循环经济影响的分类标准、评估体系及信贷审批的法律标准体系;再次完善循环经济信息沟通与信息披露机制,加强政府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企业自身的信息披露:最后完善循环经济信贷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6-05-01)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长期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最终导致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并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期望对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可持续发展型经济模式的确立能有所裨益。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对循环经济发展有规范、引导、推动的重要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贺莉.循环经济视域下我国绿色贸易法律制度的构建[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

[2].程蓉.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刍议[J].法制与社会.2018

[3].付健.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信贷支持法律制度[J].法学杂志.2018

[4].张文妍.推行循环经济,健全我国EPR制度——评郑艳玲同志《生态文明建设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法律与政策体系研究》[J].传播力研究.2018

[5].严静雍.论完善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D].甘肃政法学院.2018

[6].李妍蓉.循环经济视角下税收法律制度研究[D].云南大学.2017

[7].潘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实施的法律问题探析——以百色市为视角[C].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1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17

[8].李玉蕾.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D].河北地质大学.2016

[9].李卫平.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比较法研究[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10].王洪颖.循环经济信贷支持的法律制度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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