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未婚同居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未婚同居,同居关系,私域,非法同居,抚养权,人身关系,破坏军婚罪,诈骗罪,财产问题,婚姻家庭
未婚同居论文文献综述
舒圣祥[1](2019)在《未婚同居私域自治或是最好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日前在回答有关“未婚同居”的问题时表示,从目前情况看,法律上明确规定同居这个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现行法律暂未作出明确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将维持这一做法。对于未婚同居,人们常用的另一种说法,叫做“非法同居(本文来源于《人民政协报》期刊2019-10-22)
聂晓龙[2](2019)在《未婚同居财产纠纷之财产定性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未婚同居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其中最为明显的问题便是未婚同居所引发的财产纠纷,主要是由于未婚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认定不明确造成的。基于此种现状,本文建议以是否稳定性共同生活为标准来确订未婚同居财产的归属性质,并完善相关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制建设,试图为我国的未婚同居财产纠纷提供一条解决之路。(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5期)
陈一筠[3](2019)在《未婚同居的那些坑》一文中研究指出男女两性,既有相同的智慧,又有不同的体格;既有相同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有不同的对世间万物的感悟。只有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才能和谐相处。不久前,某名牌大学一名大四女生到医院做大月份引产,手术不顺利,医生建议摘除子宫。她流着眼泪苦苦哀求医生保住她将来做母亲的能力,但医生还是告诉她:只能保住她的生命,无法保住子宫。(本文来源于《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期刊2019年08期)
颜梅生[4](2019)在《解除未婚同居关系后财产何去何从》一文中研究指出同居男女分手后,财产处理无疑是双方争执的焦点。那么,财产究竟应当何去何从呢?同居前一方财物,按个人财产论处刘女士在与肖先生同居前便拥有一套住房。肖先生与之同居后,即搬入该房居住。叁年后的2019年1月,两人因为工作变换互不相让,最终不(本文来源于《中国妇女报》期刊2019-05-15)
颜东岳[5](2018)在《未婚同居能否享受对方工亡抚恤金》一文中研究指出问我与男友林某由于多种原因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达11年之久。2014年,我因中风导致瘫痪在床后,林某不仅对我不离不弃,还努力赚钱供养我。2017年,林某在工作时不幸身亡,并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可当我据此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要抚恤金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与林某虽有夫妻之实,但并无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请问: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其余与夫妻没有任何区别,也真的(本文来源于《湖南农业》期刊2018年08期)
赵璐[6](2018)在《未婚同居:当代都市流动青年的亲密关系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以80后、90后都市流动青年为研究对象,采用"主体建构"视角,通过调研35位受访者的未婚同居实践,阐述他们对自身同居关系实践的体会和解读,探究未婚同居这一亲密关系的实践方式在当代社会、经济、文化情境下的多重意涵。研究发现,在当代亲密关系的缔结、维系和转化的过程中,未婚同居实践领域至少存在以下叁种动机倾向:工具主义的(性、物质、情感方面的暂时满足)、理想主义的(因崇尚爱情而抗拒婚姻制度的"不婚")和规范主义的(遵循传统角色规范但由于种种结构性压力而被迫"等婚")。在第一种倾向中,我们看到了未婚同居关系在全球化和城市化的时空剧变中对"工具性"功能的满足;在第二种倾向中,我们看到了亲密关系实践在商业化逻辑冲击下依然保持"理想性"基底的可能性;在第叁种倾向中,我们看到了在"家庭主义"文化价值观的统摄下,一些亲密关系实践实际上隐含地表达了对"规范性"目标的追求。因此,从人类能动性的视角来看,未婚同居关系使得都市流动青年成为主动追求欲望满足的自发主体;同时也成为其完成城市身份认同转型的适应性策略,成为其性赋权(sexual empowerment)的一个重要场域,成为其遵循传统婚姻规范的一种特殊形式。(本文来源于《宁夏社会科学》期刊2018年02期)
扶笃庆[7](2017)在《未婚同居男女 财产怎样分割》一文中研究指出2013年元月,原告曹某(男)与被告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开始恋爱,而后同居生活。因曹某与李某一直系租房居住,双方遂于2013年9月在某小区按揭购买了商品房1套,由曹某转账支付首付款10万元,房屋产权证落在李某名下并由李某按揭还款。2014年春节前夕,该房屋装修完毕,被告即将该房屋钥匙给予了原告,(本文来源于《农村新技术》期刊2017年06期)
李彦,何翠[8](2017)在《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调查及不良影响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大学生未婚同居问题"是目前高校管理的一大难题,大学生未婚同居导致感情受挫而引发自杀,他杀,自残等案件日益增多。现为了解大学生婚恋观以及对未婚同居的态度、产生后果的解决方案等进行了调查研究,然后从法律层面,社会道德层面和个体发展叁个方面的分析大学生未婚同居所产生的影响。(本文来源于《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关振瑛[9](2017)在《法院:育有子女只退还彩礼60%》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实习 关振瑛)刘先生与刘女士同居一年且生有一女,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近日,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女儿刘某彤随其母亲刘女士生活;刘先生一次性支付刘某彤的抚养费56700元,同时刘女士退还刘先生彩礼及车辆上(本文来源于《山西法制报》期刊2017-03-27)
曙明[10](2017)在《高校规制未婚同居,这个可以有》一文中研究指出秋日,下午,阳光洒满大学操场,足球场上的他正挥汗如雨。她走到操场边,把他叫过来,说了几句。他傻了一样,呆呆立在那里……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他和她是我的大学校友。据知情人后来讲述,她当时跟他说的,是怀孕一事被学校发现了。因为这事,已上(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7-01-05)
未婚同居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未婚同居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其中最为明显的问题便是未婚同居所引发的财产纠纷,主要是由于未婚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认定不明确造成的。基于此种现状,本文建议以是否稳定性共同生活为标准来确订未婚同居财产的归属性质,并完善相关财产纠纷的法律规制建设,试图为我国的未婚同居财产纠纷提供一条解决之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未婚同居论文参考文献
[1].舒圣祥.未婚同居私域自治或是最好选择[N].人民政协报.2019
[2].聂晓龙.未婚同居财产纠纷之财产定性探析[J].法制博览.2019
[3].陈一筠.未婚同居的那些坑[J].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2019
[4].颜梅生.解除未婚同居关系后财产何去何从[N].中国妇女报.2019
[5].颜东岳.未婚同居能否享受对方工亡抚恤金[J].湖南农业.2018
[6].赵璐.未婚同居:当代都市流动青年的亲密关系实践[J].宁夏社会科学.2018
[7].扶笃庆.未婚同居男女财产怎样分割[J].农村新技术.2017
[8].李彦,何翠.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调查及不良影响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7
[9].关振瑛.法院:育有子女只退还彩礼60%[N].山西法制报.2017
[10].曙明.高校规制未婚同居,这个可以有[N].检察日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