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情形论文-丁晓华

撤销情形论文-丁晓华

导读:本文包含了撤销情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事实认定,工作年限,特殊工种,审查标准

撤销情形论文文献综述

丁晓华[1](2019)在《法无明文规定情形下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事实认定的审查标准——胡某某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不予认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胡某某。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胡某某向市社保中心提出认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申请,理由是1981年10月至1985年11月、1987年11月至1993年1月期间,其在工厂从事细磨抛光工工种,而该工种被工厂登记为有毒有害特殊工种。为证明上述事实,胡某某在申请时提供了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职工登记表、新职工转(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车轶婳[2](2019)在《文旅部划“红线” 7种情形可撤销非遗传承人资格》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5月以来,宜兴紫砂"制壶大师"钱丽媛染指"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检察机关公诉的消息,把以紫砂名人为代表的行业大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钱丽媛涉黑恶案,揭开了紫砂行业"名人找枪手代工做壶"的造假乱象,暴露出行业内盛行已久的一些潜规则——为了尽快实现"名人效应"带来的品牌溢价和经济利益,一些行业大师利用自身职称或荣誉称号,铤而走险、不惜造假。(本文来源于《茶博览》期刊2019年10期)

谢金益[3](2019)在《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情形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鼓励全民创业的支持,很多新兴企业的出现使得订立合同成为企业间交易来往的越来越重要的渠道之一,因此对合同在立法上的不断完善对个人、企业以及整个社会的长期发展都是很有必要的。在某化工公司诉计某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例中,双方当事人主要是围绕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情形的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显失公平情形,对计某某的股权出让行为是否成立欺诈,以及撤销合同的主张是否超过法定期间产生争议。从显失公平制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结合“双重要件说”和“单一要件说”分析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存在的显失公平情形;从欺诈的构成入手探析股权出让方计某某的欺诈行为;从《民通意见》到《合同法》对撤销权的不同规定分析撤销权的行使应适用《合同法》,因此没有超过除斥期间。接着分析了原审法院裁判中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举证责任分配方面的不足之处,结合《民法总则》分析显失公平制度在立法上的进步之处,同时明确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时只能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的弊端以及撤销权行使应适用的部门法,最后提出了显失公平制度在立法上应采用抽象化和具体化相结合,恢复可撤销合同可变更性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类似案件的分析提供一点参考。(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9-05-01)

魏僖[4](2019)在《工伤认定前签订的调解协议被撤销情形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5月,原告魏某到被告公司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次月魏某在车间操作时,右眼被铁水溅伤,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调解。被告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等合计50000元,双方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补偿请求。后经劳动相关部门认定(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19-02-27)

刘子锌[5](2018)在《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情形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是我国行政诉讼判决体系中的核心判决形式,它最直接制约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平衡行政权日益扩张带来的负面后果。同样,在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中撤销判决亦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分析撤销判决,从当前案例来看,实际运用偏向性明显,从全国数据反映来看,整体运用情况有逐渐下滑趋势。从具体适用情形来看,撤销判决具体适用情形规定本身较为笼统,导致具体适用存在困难。因此有必要对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情形进行研究,以便更好的规范撤销判决,发挥撤销判决的监督与保障作用。本文结合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案例,拟从四个部分来阐述行政诉讼撤销判决,对撤销判决的适用情形作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提出相应的建议。第一部分为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基本论。通过基本论来认识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基本内涵及其可撤销性、形成判决、撤销内容的可分开性和撤销结果的可附带性等特征,并且从本质、范围和内容等方面来区分撤销判决与确认违法判决、确认无效判决之间的不同。第二部分为国外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情形的介绍及启示。这一部分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的撤销判决适用情形作介绍。通过对英美国家的令状制度和撤销适用条件的介绍和对大陆法系国家撤销判决适用情形的阐述得出完善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情形的启示。第叁部分为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情形在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这是本文的重点之一。这一部分从新法颁布后的案例数据出发,分析我国撤销判决适用情形的现状,并指出其存在程序违法的法律界限模糊、滥用职权面临法律与现实的双重困境、重作判决欠缺明确的适用情形和明显不当适用范围存在分歧及判断标准模糊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为下一步完善建议做铺垫。第四部分是明确我国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情形的若干建议。针对第叁部分提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分别为明确程序违法的法律界限、细化滥用职权法律适用、明晰“明显不当”适用范围及标准和明确重作判决的适用情形等。(本文来源于《海南大学》期刊2018-05-01)

孙国祥[6](2017)在《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未取得新生效实体法律文书情形下不能执行回转》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原申请执行人F公司申请执行S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根据当时生效的N市法院判决,被执行人S公司应返还定金4500万元。依原申请执行人F公司申请,N市法院于2012年强制执行完毕。2014年,上级法院以该案事实不清(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12-13)

聂欣[7](2017)在《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种情形撤销等级》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聂欣报道 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规范和加强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江苏省安监局日前印发《江苏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本文来源于《中国安全生产报》期刊2017-07-18)

余彬炎[8](2017)在《不可抗辩情形下合同撤销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保险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拒赔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由于严格的陈述与保证制度,保险公司一旦发现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便可以径行解除合同。为改变这一现状,限制保险人解除权,提升保险人的形象,促进保险市场的拓展,立法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修正案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本文围绕着"符合不可抗辩情形下的合同撤销"展开,共分叁部分。第一部分是不可抗辩条款的概述,主要介绍了不可抗辩条款的相关背景知识,包括不可抗辩条款的定义、历史发展和法理基础,并阐述了诚实信用原则、信赖利益保护理论和谈判能力理论作为不可抗辩条款的法律基础的原因,为第叁部分对问题的分析讨论进行了理论的铺垫。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学者和法院对于符合不可抗辩情形下合同撤销问题的主要观点及理由。主要分为两种观点,即肯定保险人拥有撤销权和否定保险人拥有撤销权。第叁部分为解决问题部分。第叁部分开头便明确了本文观点——符合不可抗辩条款下,不得允许保险人撤销合同。首先对不可抗辩条款的"不可抗辩"进行了功能性的比较,得出结论认为不可抗辩实为不可解除;其次,在对《合同法》上的解除权与撤销权进行了比较,得出结论认为二者根本上属于同一权利;再次,根据前述结论,得出二者属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因而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从而排除撤销权的适用;再次,通过黄茂荣先生所提出的相对的"特别与一般"的认定方法,对解除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进行了对比,得出二者符合相对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既对前—部分的结论进行了证成,又对本文的观点进行了证成;最后,通过假设允许保险人撤销合同下,对保险活动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推理,得出结论认为若如此将会导致不可抗辩条款的立法目的落空,从而完成对保险人不得撤销保险合同的观点的证成。(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7-03-01)

宋钧[9](2016)在《叁类情形可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宋 钧)伴随连日多个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文件陆续发布,省会房地产市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出台了《关于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已解除购房合同”等叁种情(本文来源于《石家庄日报》期刊2016-11-16)

侯艳[10](2016)在《民法总则草案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北京讯 民法总则草案二审稿10月3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草案如何加大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引起热议。从2013年的南京饿死女童案,到去年的南京虐童案,让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撤销监护人的(本文来源于《团结报》期刊2016-11-01)

撤销情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今年5月以来,宜兴紫砂"制壶大师"钱丽媛染指"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检察机关公诉的消息,把以紫砂名人为代表的行业大师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钱丽媛涉黑恶案,揭开了紫砂行业"名人找枪手代工做壶"的造假乱象,暴露出行业内盛行已久的一些潜规则——为了尽快实现"名人效应"带来的品牌溢价和经济利益,一些行业大师利用自身职称或荣誉称号,铤而走险、不惜造假。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撤销情形论文参考文献

[1].丁晓华.法无明文规定情形下司法机关对行政主体事实认定的审查标准——胡某某诉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撤销不予认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车轶婳.文旅部划“红线”7种情形可撤销非遗传承人资格[J].茶博览.2019

[3].谢金益.股权转让合同可撤销情形的认定[D].西南科技大学.2019

[4].魏僖.工伤认定前签订的调解协议被撤销情形的认定[N].江苏经济报.2019

[5].刘子锌.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适用情形研究[D].海南大学.2018

[6].孙国祥.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未取得新生效实体法律文书情形下不能执行回转[N].人民法院报.2017

[7].聂欣.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四种情形撤销等级[N].中国安全生产报.2017

[8].余彬炎.不可抗辩情形下合同撤销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9].宋钧.叁类情形可申请撤销商品房合同备案[N].石家庄日报.2016

[10].侯艳.民法总则草案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N].团结报.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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