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范跑跑事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生
范跑跑事件论文文献综述
刘欢[1](2014)在《责任、选择与道德——“范跑跑”事件的道德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汶川大地震时,正在课堂教学的范美忠老师率先逃跑,并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详细描述自身的心路历程,掀起轩然大波。事情发生后,社会各界对其行为口诛笔伐,网友因此给他封了个绰号"范跑跑",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师德"的道德讨论。本文结合自身教授《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实际,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角度浅析"范跑跑事件"对中职学生的道德启示。(本文来源于《教育教学论坛》期刊2014年33期)
李慧芳[2](2012)在《浅谈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感于李桂林、陆建芬事迹和“范跑跑”事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教师李桂林和陆建芬夫妇的感人事迹传遍祖国大江南北。而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中弃自己的学生于不顾的"范跑跑"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深远的。对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解读,运用价值观的分析方法对两种事件的价值实践主体、价值实践行动进行分析和探讨,期望得出事件中深层次的价值观根源,并得出相应对策。(本文来源于《南方论刊》期刊2012年02期)
左强[3](2011)在《从“范跑跑事件”看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一文中研究指出曾经广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范跑跑事件"告一段落,然而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它折射出当代教师群体中有许多人在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本文结合实际分析一下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一些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希望对提高当今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科技风》期刊2011年19期)
郭映芬[4](2011)在《从“范跑跑事件”看权利的限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治的发展促进了权利思维的普遍化,用权利话语思考社会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常态。这可在"范跑跑"事件中体现出来。"范跑跑"事件存在"权利论"和"道德论"两种观点。但是,从权利的根本属性来看,范美忠的行为既是权利的,但又不完全是权利的;既是道德的,但又不完全是道德的。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实现社会合作的基本要求。权利的享有并不是绝对的,还应当承担适度的责任——来自道德的、社会的责任要求。(本文来源于《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3期)
柏欢欢[5](2010)在《试析“范跑跑”事件中的师德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师德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汶川大地震后,"范跑跑"事件备受关注,体现了精神文明视域下人们对师德建设的时代忧思与人文关怀。对"范跑跑"事件折射出的师德问题做深入分析,承载着时代对师德建设的探索与启迪。(本文来源于《学理论》期刊2010年35期)
杨晓见[6](2010)在《范跑跑事件——写在五·一二之后的《一虎一席谈》观后》一文中研究指出首先这不是道德问题,道德只是一个时代的流行色彩。如曾经风靡一时的叁纲五常与后来的妇女解放,从一夫多妻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它们在历史长河的宏观视野中都恰似一段段时尚而已。(本文来源于《飞天》期刊2010年11期)
程玲[7](2010)在《人性与规范之间的张力——从“范跑跑事件”谈起》一文中研究指出"范跑跑"的言行引发了一场举国的或法律或伦理道德的大批判,但批判的正当性何在?"汶川大地震"已作为一个历史事实存在于人们的印记中,这个事件折射出了人性与规范之间的张力。幸福是个人的终极目的,但幸福既具有涉己性也具有涉他性,由幸福的涉他性衍生的是一条公正原理,规范是公正原理的外化形式。人性在完全涉己时是与规范分离的,而只有在人性涉他时才与规范相合。之所以会产生人性与规范之间的张力,在于规范对个体人性的强势模糊了人性的涉己和涉他的界限。(本文来源于《江苏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3期)
薄明华[8](2010)在《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范跑跑”事件和“普世价值”争论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发生的"范跑跑"事件和"普世价值"争论启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必须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原则、方法和策略问题。唯有如此,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主流意识形态、打牢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确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取向,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基。(本文来源于《南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2期)
张亚宁[9](2009)在《从范跑跑事件谈媒体良知》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范跑跑那篇着名的帖子出现到6月29日对范的议论戛然而止,39天,每天都有各大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论坛一窝蜂地跟进报道、密切关注、深度追踪,密集讨论……笔者认为对范影响巨大的有这么几步:(本文来源于《现代视听》期刊2009年S1期)
曾琳[10](2009)在《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平衡——有感于“范跑跑事件”》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通常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不能把较高的道德要求法律化。对于普通的公民而言,最低限度的要求就是遵守法律,不违背法律的规定。然而,教师职业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种特殊的行业对于教师的道德要求就不仅仅限于最低限度的道德,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有着不同的要求,但也绝对不能把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相混淆。(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9年36期)
范跑跑事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人民教师李桂林和陆建芬夫妇的感人事迹传遍祖国大江南北。而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中弃自己的学生于不顾的"范跑跑"事件,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深远的。对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进行解读,运用价值观的分析方法对两种事件的价值实践主体、价值实践行动进行分析和探讨,期望得出事件中深层次的价值观根源,并得出相应对策。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范跑跑事件论文参考文献
[1].刘欢.责任、选择与道德——“范跑跑”事件的道德启示[J].教育教学论坛.2014
[2].李慧芳.浅谈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感于李桂林、陆建芬事迹和“范跑跑”事件[J].南方论刊.2012
[3].左强.从“范跑跑事件”看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的提高[J].科技风.2011
[4].郭映芬.从“范跑跑事件”看权利的限度[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
[5].柏欢欢.试析“范跑跑”事件中的师德问题[J].学理论.2010
[6].杨晓见.范跑跑事件——写在五·一二之后的《一虎一席谈》观后[J].飞天.2010
[7].程玲.人性与规范之间的张力——从“范跑跑事件”谈起[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
[8].薄明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范跑跑”事件和“普世价值”争论的启示[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
[9].张亚宁.从范跑跑事件谈媒体良知[J].现代视听.2009
[10].曾琳.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冲突与平衡——有感于“范跑跑事件”[J].法制与社会.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