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科系云南芒市678400
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基督教从英殖民地缅甸传入中国德宏。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碰撞和交融,基督教已经在德宏景颇族群众中扎根并完成了初步的民族化变迁。对景颇族基督教信仰的探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德宏景颇族基督教信仰
景颇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在中国主要聚居于云南省德宏州。同时,景颇族也是一个跨境民族,在国外主要分布在缅甸和印度。历史上,景颇族信仰传统的原始宗教。
一、景颇族的原始宗教文化
景颇族原始宗教文化的全部内容,表现为在“万物有灵”基础上的鬼神崇拜,并且延续至今。他们相信世间万物都具有灵魂,称“纳”,是各种“纳”不断干预或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是景颇族原始信仰与崇拜的核心。景颇族原始宗教巫师——“董萨”,在对大自然的崇拜过程中,创造出“木代鬼”、“天鬼”、“地鬼”、“家鬼”等180多个有名有姓的鬼神,这些鬼神都具有鲜明的自然属性。董萨把自然界的各种物体都赋予人的品格,认为它们都是有灵魂的东西,将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神秘化。
景颇族把各种病症和灾难的根源,归结到鬼神的身上。为了求得鬼神的保佑,免除恶鬼带来的灾害,人们祭献各种鬼。祭献鬼是景颇族的一项重要生活内容,战争、婚丧、疾病、节日、播种和收获等都要祭献鬼,甚至做了不好的梦也要祭献各种鬼神。出于祭祀活动的需要,诞生了原始宗教的专业神职人员——巫师“董萨”。“董萨”不仅是景颇族社会中的宗教祭司,同时还是景颇族中的知识分子,是景颇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播者。董萨也有等级高低的区分和宗教职能的分工,不能逾越。最高一级叫“斋瓦”,他们能记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神话传说,能主持隆重的“目瑙纵歌”,有很高的宗教权力和社会威望,同时也是山官的政治顾问。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基督教也来到了德宏景颇族地区。
二、基督教在德宏景颇族地区的传播历程
1907年,基督教浸礼会缅甸克钦族传教士德毛冬,到瑞丽登戛传教并建立教堂,开创了景颇族信仰基督教的先河。之后,欧洲各国的浸礼会教士纷纷到德宏景颇族聚居区传教。外国传教士在德宏景颇族中培养了许多传教士,其中最著名的是司拉山牧师。
1914年,瑞丽弄岛乡等嘎建立了景颇族历史上第一所教会学校,开创了景颇族近现代教育的先河。1923年,基督教浸礼会缅甸八莫教会的牧师陆珊来到陇川县景颇族地区活动,在广山村等地建立教堂,传教时间达10年之久,鼎盛时有123户景颇族入教。1928年,英籍传教士英格兰和英格朗姆也来到等嘎传教,并成功的吸引了等嘎的景颇“大董萨”接受了基督教信仰。之后,基督教会在瑞丽地区发展迅速,先后在坎南、芒丙、邦达、俄揆、弄贤等地建立起10余座教堂,并在等嘎、麻店、般领、弄厢、户育、芒丙等地办教会小学,发展信徒2000余人,约占当时景颇族人口的24%。
抗战结束后,德宏基督教又有了新的发展。1947年5月,缅甸浸礼会在陇川广山村成立“海洋教会”,统一领导陇川、瑞丽、莲山(今盈江)的教务工作,教会有了较快的发展。1949年春,在缅甸八莫召开数千人参加的教牧人员会议,将德宏景颇地区的教会统一归属海洋教会,由司拉山负责。从此,陇川广山变成了当时德宏基督教传教活动的中心。
1956年10月,德宏地区的基督教会在陇川广山成立了“中国基督教浸礼会广山总会”,与境外教会割断了联系,走上独立自主办教会的道路。
1980年以后,教会的活动开始恢复,信徒的数量得到很大发展。到1989年,全州信教户有3172户,信徒18457人,教堂148座,牧师8人,传道员20人。根据2011年的调查,全州有基督教堂228所,信徒达10万余人。
三、德宏景颇族基督教信仰的展望
改革开放以来,景颇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当德宏从原来的偏僻地区变成国家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后,国外各种思潮、文化和生活方式风涌而来,冲击着传统的景颇族社会。
随着社会发展,需要对经济、政治和法律进行调整,也需要对文化、意识形态进行调整。景颇族是个受宗教影响较大的民族,自然也需要宗教方面的调整。
当前,德宏景颇族基督教信仰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受到境外教会分裂势力较多地影响和干扰,这妨碍了我们坚持“自治、自办、自养”的“三自”原则。宗教往往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必须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越是扩大开放,就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宗教,做好防止境外宗教渗透的工作,坚持在社会主义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也好,目的都是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往传教布道的内容应该革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现代化的冲击下,景颇族的民族心理、价值观和宗教文化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仅仅靠基督教原有的终极关怀、靠对虚无的天国的寄托,已经不能应对。基督教必须为景颇族信教群众营造有利于他们积极发展经济、创造财富的环境氛围。
道德教化是基督教最贴近社会生活的功能,必须使基督教更好地融入当代景颇族社会。“基督教有丰富的道德资源和实践经验。在各种文化背景的长期传播中,基督教吸取人类世俗道德中的积极成果,形成了自己的宗教伦理道德体系,如爱人如己、谦恭温和、宽容饶恕、离恶行善、助人为乐、和睦邻里、尊老爱幼、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等等。”这些与我国提倡的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有相通之处,故可以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益补充。
德宏景颇族基督教要发挥基督教文化道德中的合理成分,丰富发展基督教伦理道德思想,并与景颇族传统民族道德中的积极因素、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思想结合起来;自觉革新教规、教义中那些与社会主义不相适应的部分,对教义、教规做出符合时代要求的解释。
注释:
吕大吉、何耀华总主编:中国各民族原始宗教资料集成﹒桑耀华主编:《景颇族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134-137﹒
祁德川﹒景颇族董萨文化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5):61-66﹒
张建章主编.德宏宗教[M].芒市:德宏民族出版社,1992.39.
韩军学.基督教与云南少数民族[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57.
同注释4:55.
罗竹凤.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宗教问题[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67.
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