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人民医院宁夏银川750100)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中医院宁夏银川750100)
【摘要】目的:分析奥硝唑不同用药方案治疗慢性盆腔炎的临床效果与安全性。方法:将2016年3月—2018年3月我院接治的56例慢性盆腔炎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前后应用奥硝唑联合头孢呋辛治疗;后者应用奥硝唑联合左氧氟沙星治疗。分析两组疗效和不良反应。结果:治疗组的总有效率为92.86%,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29%,相比于对照组,差异均具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奥硝唑联合头孢呋辛治疗慢性盆腔炎的临床效果显著,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奥硝唑;盆腔炎;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R4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8)36-0181-01
盆腔炎(PID)是一种高发于中年、青年女性的妇科疾病,有急性、慢性之分,当患者罹患急性PID后,若治疗不彻底、不及时,则可进展为慢性PID,久之可诱发腰腹疼痛、月经紊乱、阴道分泌物和白带增多、异位妊娠、不孕等情况,严重影响女性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1]。在本研究中,笔者将28例慢性PID患者应用奥硝唑联合头孢呋辛治疗,并与奥硝唑联合左氧氟沙星治疗相比较,现作如下报告。
1.临床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2016年3月—2018年3月我院接治的56例慢性PID患者按照数字随机法分为两组。治疗组28例,年龄24~56岁,平均(40.86±6.74)岁;病程1~8年,平均(4.77±1.32)年。对照组28例,年龄26~59岁,平均(41.09±7.25)岁;病程2~10年,平均(5.16±0.97)年。两组的一般资料均可比(P>0.05)。
1.2治疗方法
两组均采取营养支持治疗等措施。另外,治疗组口服奥硝唑,0.25g×12s/盒(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30148),0.5g/次,2次/d;口服头孢呋辛,0.25mg×6s/盒(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00400),0.1g/次,3次/d。对照组口服奥硝唑,用法和剂量同治疗组;并口服左氧氟沙星片,0.5×4s/盒(左氧氟沙星片,国药准字H20040091),0.1g/次,3次/d。治疗10d后,分析两组疗效和不良反应。
1.3疗效评定
当患者的症状、体征均基本消失,恢复正常的实验室指标,B超检查显示盆腔、附件均恢复正常时为显效;当症状、体征改善,B超检查显示液性暗区减少且回声缩小时为有效;当症状、体征无好转,实验室指标无改善,B超检查显示液性暗区增加且异常回声无缩小时为无效。
1.4统计学方法
运用SPSS19.0软件分析两组结果,计数资料表示为百分率(%),行卡方(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疗效分析
治疗组的总有效率为92.86%,相比于对照组的67.86%,差异具统计学意义(χ2=5.5434,P<0.05),见表1。
3.讨论
PID主要是因革兰氏阴性菌、厌氧菌等感染所致,故首选治疗药物为硝基咪唑类药物;然而,最新研究表明支原体、淋病奈瑟菌、沙眼衣原体等外源性病原体也会诱发该病的发生[1]。故临床治疗时应选择对上述致病菌均有效、抗菌谱可覆盖厌氧菌的用药方案。目前有两种静脉药物治疗方案:硝基咪唑药物联合头孢呋辛等头孢菌素、硝基咪唑药物联合左氧氟沙星,其中常用的硝基咪唑类药物为奥硝唑,它衍生自硝基咪唑,在无氧条件下可将硝基还原为氨基,并能在形成自由基的同时与细胞成分发生作用,抑制厌氧菌DNA复制,杀灭病原体[2]。
本研究分析奥硝唑不同用药方案治疗慢性盆腔炎的临床效果与安全性。治疗组所用的头孢呋辛可结合细菌细胞膜上的青霉素结合蛋白,阻碍细胞生长和分裂,并可增加细菌细胞壁厚度,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从而杀灭细菌[3]。对照组所用的左氧氟沙星是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可抑制细菌DNA解旋酶的活性,中断DNA链再次封接过程,阻碍DNA的合成和复制,促使细菌凋亡[4]。研究结果显示,治疗组的总有效率和不良反应率相比于对照组,差异均具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奥硝唑联合头孢呋辛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奥硝唑联合头孢呋辛可有效治疗慢性PID,且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高,具有临床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李宜萍,吕强.宫炎平胶囊与奥硝唑联合治疗慢性盆腔炎的效果研究[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7,9(13):184-185.
[2]陈振连.妇可靖胶囊联合奥硝唑分散片治疗慢性盆腔炎的临床研究[J].现代药物与临床,2017,32(2):307-310.
[3]王昕雯,张慕玲.3种奥硝唑用药方案治疗慢性盆腔炎的疗效与安全性比较[J].中国药房,2017,28(33):4664-4667.
[4]王琼瑶.不同奥硝唑用药方案治疗慢性盆腔炎的疗效与安全性比较[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48):13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