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项目管理与建筑企业管理

浅论项目管理与建筑企业管理

朱小慎(温岭佳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岭317500)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对项目管理工作的日益重视,个别建筑企业出现了重项目管理轻建筑企业管理。甚至有以项目管理取代企业管理的倾向。这一问题比较复杂,既涉及相关的理论,也影响着具体工作的实施,应该给予应有的重视。项目管理具有特定的适应范围,只有正确认识它在建筑中可以发挥效用的领域,才能保证项目管理工作健康地深入发展。

关键词: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建筑企业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0244-02

1项目管理与建筑企业基础工作

建筑企业的基础工作包括标准化、定额、计量、信息、责任制度和培训工作六个方面。

它是组织社会化、现代化大生产的依据,是提高建筑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做好建筑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筑企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建设,在建筑企业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有效地实行项目管理,离不开基础工作。没有坚实可靠的荃础工作,项目管理工作就无法制订明确的细分目标,项目决策就缺乏科学的依据。

合同计价就缺乏共同的基础,绩效考核就没有系统的标准。投资效益就难以进行客观的评估。的确,基础工作是搞好项目管理的根本和起点。

近年来各建筑企业在大力推行项目管理的同时,都不同程度地投入了一定的力量加强基础工作。在客观上形成了开展基础工作是推行项目管理工作组成部分的局面,但也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基础工作属于项目管理的错觉。

应该指出,基础工作不仅是项目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基础工作的加强不等于项目管理的实行,而只能说为项目管理的实行创造了一定的条件。那些已经做了大量基础工作的建筑企业,应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在不断理顺各种关系的同时,逐步把项目管理的技术和方法系统应用于勘探、开发和建设项目的管理。

2项目管理与建筑企业管理

项目管理和建筑企业管理同属于经济科学中的管理学科。由于大量投资发生于建筑企业,故而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重要的不同。

从广义而言,建筑企业管理应包括两大部分。

一是对重复性的工作及相应的供、产、销各环节和人、财、物进行管理;

二是对投资即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如此,项目管理则属于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

然而,从狭义上理解项目管理却不包括在建筑企业管理之中。这不仅因为两者是各有独立体系的学科,还因为项目管理产生和发展的主要环境并非在建筑企业,而是在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经济衰退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才为建筑企业广泛接受的,它并不是所有企业在运行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更具体一点讲,项目管理和建筑企业管理有如下共同之处:

其一,两者都研究生产要素的合理组织问题。都以少投入、多产出、高效益作为最终目的;

其二,两者的理论基础基本相同,诸如系统理论、决策理论、组织理论、行为科学等等都是两者的方法论;

其三,管理职能基本是一致的,都具有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和激励职能。

项目管理和建筑企业管理的不同之处包括:

(1)两者研究的具体对象不同。

如前所述,项目管理是研究一次性任务的管理问题,而建筑企业管理则研究重复性工作的管理问题;

(2)两者涉及的运行机制不同。

重复性工作主要靠职能管理,而一次性任务则需要相对独立的机构或独立机构与职能相结合的矩阵管理;

(3)两者的管理重点不同。

项目管理突出组织、计划与控制,并强调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和快速处理问题,强调应急管理,而建筑企业管理并未特别突出这些方面;

3项目管理与深化建筑企业改革

项目管理是边缘科学,它没有国界,其技术方法和运行机制既可为发达工业国家创造财富,也可在我国发挥效用。但是,也要看到,项目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其有效运行需要相应的外部环境。

这样,在建筑企业实行项目管理,除了对其不适合国情和不合理的部分予以剔除或改造之外,还要进行全面的配套改革,为项目管理的实行创造条件。

从某种意义上讲,要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效用,不进行全面的配套改革是不行的。同时,也应该明确,改革的目的是为了释放建筑企业潜能,提高经济效益。

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物质财富,而不是为实行项目管理而进行改革。

同样,实行项目管理虽是深化建筑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的关键,但却不能用项目管理来取代企业改革。深化企业改革涉及的内容很广,它不但涉及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及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的眼前问题。还涉及深层次的建筑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机制间题,而这些问题是不能依靠实行项目管理来全面解决的。

项目管理与建筑企业改革存在着密切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是辩证统一的。

在新的形势下,实行项目管理呼唤建筑企业改革的深化,建筑企业改革的深化又为项目管理的有效实行创造了契机。

4项目管理与承包

承包经营是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建筑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的一种形式,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理论的指导下搞活国有建筑企业的一种途径。在一定时期内,承包经营对国有建筑企业内在潜力的挖掘和转轨变型起了积极的作用。

适应改革的需要,建筑企业也在内部实行了层层承包,并提出了逐步形成以二级单位为承包主体、经营主体、投资主体、收益主体及责任主体的改革思路。使工业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承包是在我国特定的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的改革内容之一它和项目管理原本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但由于承包可为实行项目管理提供内部环境。且大型复杂项目也涉及工程承包问题,从而许多同志把承包看作实行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甚至仅仅搞了承包就名其曰实行了项目管理。

不论将承包等同于项目管理,还是把承包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都有一些问题值得讨论。

首先,承包并非项目建设所特有,在经济生活中一切具有确定边界的工作都可采用承包的方式予以管理,各行各业都有其发挥效用的领域。

其次,承包在项目建设中的应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并非所有的项目都需要承包,适应承包的只是那些规模较大、内容复杂、涉及多种技术和多个专业而投资者又不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项目。

最后,承包只是项目建设特定阶段的工作内容,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来看,承包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5项目管理与合同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它是指契约双方为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项目建设涉及到合同问题是与工程承包联系在一起的,凡需要承包的项目同样需要相应的项目合同。一个时期以来,有些建筑企业把纵向承包与横向合同等同于项目管理。项目管理与甲乙方合同制作为相互联系的并列概念也多次见诸于各类文件资料,以致于使有些同志错误地认为项目管理并不是新事物,他们在五十年代就搞过。

孰知,五十年代末期,现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作为一新兴的学科在发达国家刚刚得到承认。与承包间题一样,合同只是复杂项目有效管理的若干手段之一。不论从理论来看,还是从实际工作来看,两者既有交叉的一面,又有各自独立的体系。在项目建设领域里,不能将承包与合同等同于项目管理。把合同和项目管理并列而论也是欠妥的。

项目管理有着完整体系的管理科学,从项目酝酿到项目竣工都有相应的理论和技术。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既不能以偏盖全以点代面,也不能割裂各部分的内在联系。同时还要将它放在建筑企业系统或更大的社会系统来认识。

经过多年艰苦的探索,各建筑企业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能再停留在创造条件、理顺关系的层次上。而应在正确思路的指导下探索,将项目管理的理论与技术系统全面地运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实践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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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文杰,林知炎,伍戈.对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模式优化的探讨[J].基建优化,2000(4).

[3]贺国海,陈新葵.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在大型企业技改活动中的应用探讨[J].管理工程学报,2005(1).

[4]王子宗.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发展趋势[J].建筑经济,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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