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非全日制用工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非全日制用工,认定标准,劳动合同,均等待遇原则
非全日制用工论文文献综述
刘雪文[1](2019)在《论提升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性》一文中研究指出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优势在于增加就业率及促进劳动力的流通,但由于立法缺位,劳动者就业安全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我国可以在结合现实国情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的合理经验,设置非全日制用工工作时间的浮动上限,此种用工模式应当以书面形式为主,口头协议为例外,并将均等待遇原则作为确定劳动者薪酬的核心准则。(本文来源于《铜陵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章辉[2](2019)在《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立法完善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非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所占篇幅不大,但并不能否认这一用工形式的重要性。如果以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立法理念为标准检讨我国非全日制立法内容,则会发现,相关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需要完善之处。未来,我国应以倾斜保护理念为指导,在非全日制用工适用范围,合同形式要求,以及解雇保护等方面做出必要调整,以更好地保护非全日制工人的劳动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7期)
柳姗姗[3](2019)在《做“小时工”,这些权益要记清》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来,以“小时工”“钟点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越来越多,特别是在餐饮、超市等地方。不同于传统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不仅适应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的需要,还有利于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然而,用人单位滥设试用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09-10)
陈艳[4](2019)在《签订非全日制协议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曹某于2017年3月17日进入上海某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负责食堂保洁工作,双方签订《小时工聘用协议》,约定曹某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工资按照小时计算,每半个月以现金形式结算一次工资。但实际上班后,公司安排曹某负责公司食堂就餐服务、食堂餐厨具、环境卫生清洁、整理等工作,每天实际工作时间在7~8小时左右,工资也是按月发放。2018年7月23日,公司给曹某寄送了通知书,内载:"因为食堂(本文来源于《中国工会财会》期刊2019年08期)
王伟,赵萌萌[5](2019)在《非全日制用工有规范,用人单位须遵守》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服务业特别是“节假日服务”对经济的贡献份额越来越高,非全日制用工从业人员队伍也越来越庞大。但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规范不甚了解,劳动争议时有发生。为此,江苏省总工会发布“五一”维权预警信息提示,用案例解读提醒用人单位:非全日(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9-05-01)
陆雪[6](2019)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认定标准的一些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新常态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劳动力市场对用工形式的灵活性需求显着增加。非全日制用工很好地适应了我国当前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促进就业、满足企业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由择业需求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国非全日制用工起步较晚,相关法律规范不够完善,在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解决这些争议的前提,就是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明确的界定。在此,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认定标准进行一些探讨。(本文来源于《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期刊2019年03期)
向春华[7](2019)在《将全日制用工改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持人:我1972年起在供销系统基层做了24年搬运工;自1996年起在食堂做厨工5年;自2001年起,被聘为县供销社机关勤杂工,依法签订了全日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天弹性工作5小时左右,每月约定工资400元按月发放,工作尽力尽责,劳动合同正常履行。2008年1月,供销社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由,利用本人对新法的无知,未经协商将本人执行了7年的"全日制劳动合同"改签为"非全日制"钟点工协议。实际工种未变,工作量未减,而最低工资标准、"五险一金"等规定则被规避得一无所有。2018年8月,供销社将我辞退。在此期间,我多次要求恢复事实上的(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保障》期刊2019年03期)
张晓[8](2019)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制定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用工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很好地满足了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同时为广大下岗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面临的问题,并根据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涵盖的内容,提出了完善合同制定的策略,希望能够为相关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来源于《智库时代》期刊2019年04期)
曹媛[9](2019)在《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之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通过规定劳动时间的上限来定义非全日制用工制度,但对具体工作时间、劳动合同应采取的形式、社会保险的缴纳等实质权益方面的规定明显不足,容易造成形式与实质的不公平现象,侵害非全日制工的权益。应明确劳动时间界限,平衡劳资双方举证责任,实现非全日制工经济权利的制度化,建立非全日制工与全日制工转化机制,完善非全日制用工制度,更好地保护非全日制工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1期)
何登香[10](2018)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发生工伤,权益如何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吴某于2015年6月2日进入某水泥厂工作,双方约定吴某为非全日制工,每日工作半天,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并约定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该厂为吴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2015年7月14日,吴某在该厂工作时不慎砸伤左手食指,后于2015年9月3日被认定为工伤(本文来源于《中国劳动保障报》期刊2018-12-25)
非全日制用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尽管非全日制用工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所占篇幅不大,但并不能否认这一用工形式的重要性。如果以倾斜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立法理念为标准检讨我国非全日制立法内容,则会发现,相关制度设计方面存在需要完善之处。未来,我国应以倾斜保护理念为指导,在非全日制用工适用范围,合同形式要求,以及解雇保护等方面做出必要调整,以更好地保护非全日制工人的劳动权益。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非全日制用工论文参考文献
[1].刘雪文.论提升非全日制用工的安全性[J].铜陵学院学报.2019
[2].章辉.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立法完善对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3].柳姗姗.做“小时工”,这些权益要记清[N].工人日报.2019
[4].陈艳.签订非全日制协议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吗?[J].中国工会财会.2019
[5].王伟,赵萌萌.非全日制用工有规范,用人单位须遵守[N].工人日报.2019
[6].陆雪.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认定标准的一些思考[J].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9
[7].向春华.将全日制用工改为非全日制用工是否合法[J].中国社会保障.2019
[8].张晓.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制定研究[J].智库时代.2019
[9].曹媛.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之反思[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
[10].何登香.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发生工伤,权益如何保障?[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