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失票救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空白票据,善意取得,挂失止付,公示催告
失票救济论文文献综述
杨虹[1](2014)在《空白票据失票救济实务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制度归根到底会受到效益原理的支配,法律安排实质上是以效益为轴心的。空白票据的产生到经济生活中的实际应用的过程是对经济往来中追求效益的典型体现。我国的票据立法过程中对空白票据有严格的限制,各项具体制度目前都尚未做出完善的规定。票据在交易和流通过程中会出现失票的可能性,空白票据而言,基于其特殊属性,部分非必须填充内容空白,容易发生利益冲突和纠纷。本文从空白票据失票救济实务研究这一小的视角为出发点,第一部分将综合对空白票据的失票法律效力进行界定,在第二部分将对我国目前对票据丧失救济途径进行梳理,包括遗失声明、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程序。第叁部分本文针对救济方式在立法及实践中所产生的问题,通过对境外票据立法经验的学习,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的程序,诉讼救济程序提出的多角度,全方位的完善方案。空白票据的实务研究中必然少不了对善意第叁人的保护,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都通过通过单独的成文票据立法对善意第叁人进行了保护。因此文章的第四部分对空白票据失票救济中善意持票人的保护进行了探讨,以期方案能够全面对我国空白票据失票救济实务研究加以完善。(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4-05-20)
上官玉馨[2](2010)在《银行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以票据失票救济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往往被认定为金融法律关系中的强势方,不需要特别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而事实并非如此。在银行业务中涉及票据时,银行也有可能成为受害人,也会遭遇法律风险,需要法律制度保护。(本文来源于《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0年06期)
陆利[3](2010)在《我国票据失票救济途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市场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工具,票据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多种重要作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兴起和发展,票据被提出了更多功能的要求。相应的,票据制度也被逐步加以规范和完善。法律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保障了票据的有效流通和利用;另一方面,则赋予了票据事项的不同法律效力。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理念的大力倡导,随着紧闭国门的逐步打开,我国票据制度也得到了慢慢恢复。目前,大量的票据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被企事业单位广泛使用,并且使用有据。随着票据在我国的推广使用和流通,出现了一些亟需解决和规范的问题,特别是在票据失票救济领域。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中,对于票据失票救济存在不甚明了甚至自相矛盾的规定,导致我国失票救济实务操作中存在某些争议。本文将从商法基础理论着手,综合运用结构分析、系统分析及实证分析等研究手段对我国票据失票救济途径进行法律分析与论证,并采取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等票据失票救济规定的比较法研究,在借鉴我国有关法学专家的相关研究分析成果、结合银行实务基础上,对一些操作模糊的问题作出个人解释,最后对我国票据失票救济制度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将按逻辑顺序,以递进式结构分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将分析失票救济在我国的实然法路径,对我国叁种票据救济途径的概念、特征、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和比较。第二章将围绕我国票据失票救济途径的立法以及实务缺陷进行展开分析。首先区分立法以及实务操作两方面,对失票救济途径的缺陷进行逐一罗列,最后一部分则围绕实务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阐述,发现问题。第叁章主要是对国外以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票据失票救济途径的立法体例进行探究和分析,并且提出可以借鉴的做法。第四章为本文重点。将着重探讨我国票据失票救济程序的可行性构想。通过立法对比、借鉴境外相关票据制度和规定,提出完善我国票据失票救济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期刊2010-03-01)
成彦亮[4](2008)在《论我国的失票救济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失票救济制度涉及到票据丧失补救问题。本文阐述了该项制度的基本概念,通过与英、法、德叁国的失票救济制度对比,分析了我国现行票据立法上失票救济制度的弊端,并且在区分票据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形下,对我国失票救济制度进行了具体考量。对完善我国失票救济制度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2期)
王鑫[5](2007)在《失票救济途径之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对我国的失票救济制度进行了全面介绍,并重点对公示催告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同时提出建议,为健全我国的失票救济制度提供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7年11期)
邱鹏[6](2007)在《失票救济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最初是商人为克服长途携带大笔现金的不便而创设的准货币,随着近现代商业的进一步发展,票据又进一步发挥着支付工具、信用工具等作用。如何既保证票据的流通性,又保证票据的安全性成为了各国票据制度必须面对的问题。失票救济制度作为票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票据顺利流通及票据权利人合法利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票据制度得以存在的重要保证,各国法律无一例外对失票救济制度加以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方式,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票据诉讼的方式。我国在制定《票据法》之时,基于广采西方成熟经验的考虑,既保留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的救济方法又规定了票据诉讼的方法,形成了独特的集两种制度于一身的失票救济体系。除《票据法》之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分别在一定范围内对失票救济作出了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失票救济体系。这一系列制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票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我国票据流通的顺畅。现在距《票据法》颁布已超过十年时间,通过长期法律实践,我们也发现当前的失票救济制度还比较粗糙,有很多方面还有待完善,因此有必要在分析研究先进国家和地区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联系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对失票救济制度进行重新的构建。笔者主要运用比较法学的方法,在对比我国失票救济制度与欧美国家、我国台湾地区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共分成四部分:本文第一章通过对票据丧失的概念、构成要件的分析对传统的二要件学说进行了补充,对票据丧失进行了概念上的重构,划定了研究的范围,并从理论上对票据丧失制度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述,为进一步探讨相关问题打下了基础。本文第二章对各国的失票救济制度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将我国的失票救济制度与之进行了对比,以便找出两者间的差异。本文第叁章通过对挂失止付的概念、法理、适用范围、挂失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分析揭示了我国挂失止付程序存在适用范围过于狭窄、概念混淆、金融机构间缺乏信息共享等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建议。本文第四章主要就公示催告程序、票据诉讼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了票据诉讼当前存在的问题,建议在扩大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并借鉴台湾地区票据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废除票据诉讼方法,使公示催告成为我国失票救济的唯一途径以达到防止法律冲突,提高救济效率的作用。(本文来源于《四川大学》期刊2007-04-05)
宋智慧,袁雪[7](2004)在《我国法律有关失票救济规定的不足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是票据权利的载体。票据丧失 ,持票人就失去了行使票据权利的物质依据。失票人必须及时依法采取有效的救济措施 ,才能使票据权利最终得以实现。我国现行法律对票据丧失规定了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提起诉讼叁种救济方式 ,但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为此 ,针对这些问题 ,对失票救济规定提出完善设想 ,以期维护失票人的合法利益。(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04年04期)
戴凯[8](2004)在《对《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一文的几点看法》一文中研究指出编辑同志: 贵刊2003年第11期发表胡红军同志《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一文。在此就文中的观点提几点看法,供参考。 一、在银行承兑汇票丧失的问题上,文章提出“作为失票人,商业银行丧失票据一般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在叙做票据贴现后发生失票。其二是作为承兑人收到提示付款的票据但尚未付款前发生失票”。其后的论述与分析(本文来源于《金融会计》期刊2004年03期)
胡红军[9](2003)在《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办理结算业务中,商业银行会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票据(这里指银行承兑汇票,下同)丧失。作为失票人,商业银行丧失票据一般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在叙做票据贴现后发生失票。其二是作为承兑人收到提示付款的票据但尚未付款前发生失票。本文仅就上述两种情形展开讨论。我国的《票据法》及其相关法规虽然对于票据丧失后的补救方法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但是如何恰当地采取补救措施以维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探索的问题。这里,笔者就商业银行作为失票人应当如何进行失票救济谈谈自己的看法。(本文来源于《金融会计》期刊2003年11期)
胡红军[10](2003)在《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办理结算业务中,商业银行会由于某种原因发生票据(这里指银行承兑汇票,下同)丧失。作为失票人商业银行丧失票据一般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在叙做票据贴现后发生失票。其二是作为承兑人收到提示付款的票据但尚未付款前发生失票(本文仅就这二种情形展开讨论)。我国的《票据(本文来源于《金融纵横》期刊2003年10期)
失票救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往往被认定为金融法律关系中的强势方,不需要特别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而事实并非如此。在银行业务中涉及票据时,银行也有可能成为受害人,也会遭遇法律风险,需要法律制度保护。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失票救济论文参考文献
[1].杨虹.空白票据失票救济实务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
[2].上官玉馨.银行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以票据失票救济为切入点[J].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
[3].陆利.我国票据失票救济途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0
[4].成彦亮.论我国的失票救济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8
[5].王鑫.失票救济途径之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
[6].邱鹏.失票救济制度研究[D].四川大学.2007
[7].宋智慧,袁雪.我国法律有关失票救济规定的不足与完善[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8].戴凯.对《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一文的几点看法[J].金融会计.2004
[9].胡红军.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J].金融会计.2003
[10].胡红军.商业银行失票救济方法探析[J].金融纵横.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