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手机出版着作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手机出版,版权保护,着作权保护原则
手机出版着作权论文文献综述
张冠男[1](2016)在《着作权保护规则在新技术下的变化——以手机出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手机出版在智能手机愈发强大的背景下有着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同时出版的着作权原则也越来越受到冲击。在此以手机出版为例,谈一谈技术的进步与着作权保护原则之间的博弈和变化。(本文来源于《传播与版权》期刊2016年04期)
陈越[2](2014)在《手机出版中的着作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文明与理智走到近代以后才发展起来的,然而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运用却往往走在规则之前。面对无线多媒体手机传播技术对传统着作权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冲击,现行立法在短期内难免会呈现一定程度上的不适应,强行套用现有法律框架来规制存乎于手机之上的着作权问题,也难免有力不从心之感。手机出版领域需要法律进行规范,以鼓励创作,促进作品的流通和使用。或是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或是增设相关的独立条款,探索出适合手机出版自身发展的道路。(本文来源于《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张如[3](2011)在《手机出版中着作权的侵权特征》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突破以及无线网络的平台支持,手机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工具受到了更多的注目。而手机出版成为继网络出版之后的又一全新的出版样态,其传播的同步性、贴身性、交互性、离散性、私人性等特征使出版业超越了传统(本文来源于《新闻论坛》期刊2011年02期)
张晓艳[4](2009)在《手机出版传播特征引发的着作权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09年1月7日,绐国务院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第一批国内3G牌照发放给叁家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叁家分别获得TD-SCDMA牌照、CDMA2000牌照、WCDMA牌照。2009年是中国的3G元年,我国正式进入第叁代移动通信时代,同时也标志着手机出版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用户使用手机就可以完成以前只能在电脑上做的事情,如网上信息浏览、下载电影、看电视和视频聊天等。手机逐渐成为大众获取信息的一种阅读终端,手机出版成为继网络出版之后的又一全新的出版样态。3G技术的逐渐成熟,使得手机出版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但是上升到制度和合法性的高度,手机出版也给中国出版管理体制带来了新的问题。作为网络出版的延伸,手机出版以其简便、高速、低成本复制等优势和技术上的瓶颈必然对合理使用构成冲击,从而对着作权人构成侵权。针对目前手机出版中的无序化状态,该论文将从传播学和法理学的角度切入,力图从着作权的合理使用、集体管理以及传播技术叁个方面对手机出版中的着作权保护做一个比较完善的疏理,并从自律和他律两个方向对我国如何更好地规范手机出版的运作提出有建设意义的方案,有望规范我国的手机出版业,助推其跨入绿色手机出版时代。(本文来源于《华中师范大学》期刊2009-04-01)
于晓丽,高云鹏[5](2009)在《手机出版活动中的着作权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手机出版作为一种全新的出版业态,具有传播与更新速度快、信息量大、出版环节少、价格便宜等特点,因此应用前景广阔。但是却给着作权保护带来难题:即出版主体不明确、出版监管难度大、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尚不成熟。为此,本文提出了手机出版中着作权保护措施:1.完善互联网出版的相关立法;2.积极推行数字版权自愿登记制度;3.建立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4.加强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本文来源于《泰山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1期)
高云鹏,赵燕瑚[6](2008)在《手机出版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手机出版的迅速发展,拥有着作权的传统唱片业、出版业、影视业等,必将成为主流内容提供商。手机出版物的形式及其传播方式与传统出版物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手机出版中着作(本文来源于《中国编辑》期刊2008年06期)
谭小军,周安平[7](2008)在《手机出版相关着作权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可以大胆的预计,在不久的将来,手机出版会成为继纸质出版和网络出版后又一主流的出版媒体。面对手机出版这个潜力无限、方兴未艾的市场,我们的出版界、信息产业服务界都在摩拳擦掌,准备迎接一场新的挑战,那么,我们的法律应该从哪些方面去修改和完善,本文从着作权法的角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29期)
手机出版着作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知识产权制度是人类文明与理智走到近代以后才发展起来的,然而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运用却往往走在规则之前。面对无线多媒体手机传播技术对传统着作权理论与实践的巨大冲击,现行立法在短期内难免会呈现一定程度上的不适应,强行套用现有法律框架来规制存乎于手机之上的着作权问题,也难免有力不从心之感。手机出版领域需要法律进行规范,以鼓励创作,促进作品的流通和使用。或是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或是增设相关的独立条款,探索出适合手机出版自身发展的道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手机出版着作权论文参考文献
[1].张冠男.着作权保护规则在新技术下的变化——以手机出版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6
[2].陈越.手机出版中的着作权问题研究[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3].张如.手机出版中着作权的侵权特征[J].新闻论坛.2011
[4].张晓艳.手机出版传播特征引发的着作权思考[D].华中师范大学.2009
[5].于晓丽,高云鹏.手机出版活动中的着作权保护[J].泰山学院学报.2009
[6].高云鹏,赵燕瑚.手机出版着作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编辑.2008
[7].谭小军,周安平.手机出版相关着作权问题探讨[J].法制与社会.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