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足球联赛论文-刘天彪,马成全,张丹,刘津均,白旭

职业足球联赛论文-刘天彪,马成全,张丹,刘津均,白旭

导读:本文包含了职业足球联赛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成绩排名,赛季初

职业足球联赛论文文献综述

刘天彪,马成全,张丹,刘津均,白旭[1](2019)在《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的资金投入和比赛表现与赛季末成绩排名的相关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分析参加中超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的比赛表现与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末成绩排名的相关性,并且分析这一相关性是否与职业足球俱乐部不同的预算额度有关,以及从这一角度把握我国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资金投入与赛季末成绩排名之间的规律。以参加2011—2016赛季的中超联赛的所有职业足球俱乐部为研究对象,收集了这些职业足球俱乐部在统计赛季初的比赛表现及计算赛季初预算额度的相关数据,以统计学方法将这些职业足球俱乐部按预算额度分为3类,并建立回归模型。结果发现: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的表现越好,赛季末成绩的排名就越好;但这一结果与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预算额度相关。中超联赛低预算职业足球俱乐部的赛季末成绩排名与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比赛表现的显着相关。中高预算职业足球俱乐部在中超联赛赛季初的排名与赛季末成绩排名的相关性不显着,可能会存在开局不利的情况,但赛季末成绩排名与赛季初比赛表现的相关性较小。(本文来源于《首都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6期)

杨涛,羿翠霞,张鲲,崔鲁祥[2](2019)在《基于共生理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利益相关者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不同的目标载体,有着不同的目的,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采取不同的定位,并且在有限资源分配中的利益驱动性,各个目标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需要进行协调和交易,又彼此相互依赖,导致中国足球的职业化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针对中国职业足球职业化过程中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种协调的结构关系,建立一种公平的参与和分配机制,使各利益主体在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这一特殊商品中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形成一个互惠、稳定的一体化共生系统。因此,本研究试图引入共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共生的视角系统解析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利益相关者在不同职业化阶段相互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共生对策及建议,以期对中国职业足球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影响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开展或被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包括政府、中国足球协会、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职业足球俱乐部、媒体、赞助商、投资商、供应商、观众、社区等等。它们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整个利益共同体的核心和根源。2)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一个高度利益共生的系统,通过职业足球联赛这一特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共生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存在的原动力。对于职业足球联赛而言,参与的协会、组织、企业或俱乐部就是基本共生单元,包含俱乐部之间的同质共生单元和媒体、企业、俱乐部、足球协会、足管中心等的异质共生单元;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所处的制度和市场环境就是其共生环境,包括社会经济制度、足球发展政策、体育市场资源等;共生模式是联赛的合作和运作模式,即寄生、偏利共生、互惠共生叁种模式,其中互惠共生模式是最为稳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模式;市场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叁要素之间的共生界面。3)我国职业足球联赛是一种以行政型职业体育联盟为组织形式的联赛。所谓行政垄断型职业体育联盟,就是指由我国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具有准政府性质的体育协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经营,由职业体育俱乐部参与的关于职业体育联赛的一种管理模式。4)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与中国政府之间是一种明显的寄生关系。经济利益是维持足管中心、足协与俱乐部叁者之间的纽带,在职业化的初创期和职业化发展初期,他们之间是一种偏利共生关系,俱乐部的相关权益被限制,无法获取尽可能多的既得利益,不断有投资商、赞助商退出足球市场;俱乐部更名、转让的事情频繁发生。进入职业化发展中期,随着职业化的不断深入,完全实行市场化运营,服务型政府、社会和协会,足协与俱乐部发展成为互惠共生关系,俱乐部获得经济利益、足协获取经济和社会双重利益。5)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中超公司叁者之间的共生关系,主要通过利益分配来体现。中超公司受足协和俱乐部的委托,全面代理联赛的市场运营开发,由于足协对赛事运营有绝对的掌控权,它与俱乐部和中超公司之间是典型的偏利共生关系,是最大的收益方;随着职业化的推进,以及足协的经营权下放及职能的转变,职业联赛无形资产产权的归属将明晰化,俱乐部将成为最大的收益者,叁者之间将形成协调合作共享的互惠共生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赞助商、投资商之间是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他们的权益与俱乐部的盈亏相挂钩,是一种互惠共生模式。6)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地方政府、社区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是一种互惠共生关系。首先,地方政府、社区为联赛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场地、设施器材、人力资源;其次,赛事的成功举办,增加了城市就业机会,带动了城市相关产业的发展;再次,地方政府也需要借助赛事,提高场馆的利用率,同时传递正能量,推动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发展;最后,赛事文化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补充,提升了城市及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地方政府争取了荣誉。7)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职业足球运动员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职业化初创期,市场培育阶段,两者是一种寄生关系或偏利共生关系;职业化发展期,两者发展成为互惠共生关系。足协与职业足球运动员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业运动员进行比赛必须在足协注册。两者之间在职业化初创期,是一种偏利共生关系,在职业化发展期是互惠共生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观众之间是一种纯粹的交易关系,也是一种互惠共生的模式,职业足球联赛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球市的上座率,具体反映在门票收入上。8)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发展需要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均衡发展;"服务型"政府、协会、企业实体协调推进;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质的足球竞赛活动;构建政府监督、企业开发、社区参与、多方协作的职业足球发展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和协调机制。(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郑志强,刘兵[3](2019)在《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股东利益博弈分析——基于协同治理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借助协同治理理论对中超联赛股东之间协同关系进行分析,并构建中超联赛股东(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博弈模型,结合模型对股东利益博弈状态分析。结果显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身份、地位、利益目标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联赛协同治理。联赛大股东有利益侵占的动机,随着协同收益增大,侵占动机表现得越明显,最终影响联赛整体商业价值。因此,要加强联赛内部激励和监督机制,约束大股东减利益侵占行为,建设完善的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股东间协同效应。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伊戈尔.安索夫提出"协同作为企业战略的重要因素",即"企业的整体价值大于企业各独立组成部分的简单总和"。随后,"协同"被学者们应用到组织治理中的竞争、合作、协调、协同和控制等各个维度中,形成了连续性的关系。在组织实践治理领域,协同要高于协调与合作的概念,协同更趋向于是协调与合作的融合体。协同治理理论包含着"合作"、"协同"等核心要素。所谓协同治理,"协同"是其关键的要素,其被普遍认为是不同主体之间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相互协调合作的策略,强调的是共同协作、合二为一的特点。在我国职业体育改革中,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差异化,体育资源的稀缺性,导致了各种性质的体育利益矛盾。尤其是联赛股东之间(足协和俱乐部)之间的利益冲突最为突出,影响也比较广泛。在联赛利益具体的分配中,足协往往充当的政府的利益代表,忽视了俱乐部的利益诉求,俱乐部对"投入-受益"不均衡现状极为不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俱乐部会联合起来与足协相抗衡,争取属于自身更多的权力,而中国足协也会与俱乐部在联赛产权方面展开博弈。当前我国职业体育利益博弈中存在的性质模糊、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政府和市场信息不对称、博弈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行政决策权过于模糊,使得联赛治理越来越复杂。深化足球改革,必须走协同治理的实践路径。协同治理意味着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协调联赛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提升各利益主体的自治能力,在各方共同参与、相互合作的公平环境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国内关于职业体育协同治理的研究,学者们分别从协同治理对职业体育的功能、协同治理与职业体育的关系视角进行了初步探索。如张宝华(2017)认为,协同治理对对职业体育利益纠纷、联赛不道德行为、诚信缺失等有重要作用。南音(2017)从合作博弈视角深度剖析我国篮球改革问题,并提出建立一个良性的合作博弈机制,通过公平谈判,打破信息不对称,逐步形成改革目标共识;建立强制性契约,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进而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李军岩,张春萍(2018)提出,构建联赛利益均衡机制是化解利益主体冲突的有效手段。利益共生视角:利益补偿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共赢机制。荣霁,崔鲁祥(2019)从组织结构、制度设计、资本投入、运行环境等要素分析了我国职业体育协同治理面临的问题。认为:要实现职业体育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必须转换政府职能、深化协会实体化改革、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各利益相关者投资利益最大化,建立中国特色职业体育联盟,形成网络互动的协同治理组织结构,健全俱乐部治理结构、完善职业体育制度设计,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框架与对策。综上,现有研究已初步构建了职业体育协同治理概念,但对两者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深入,缺乏新问题、新矛盾与新视角,如何将协同治理有效地应用到我国职业体育治理的具体问题中,如我国职业足球利益冲突、利益相关者内部关系、联赛治理结构改革等问题,都是影响职业体育协同治理的重要问题。本文认为,对于职业体育联赛股东利益关系的研究,协同治理为多元利益主体在达成资源共用、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识下,为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进行相互协调、彼此合作、共同治理的管理方法论。其不可或缺的要素概括为主体多元、治理协同、结果飞越。其中"结果飞越"即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创造"1+1>2"的协同效应。因此,本研究以中超联赛股东利益博弈问题为研究对象,借助职业体育协同治理理论,就如何平衡联赛股东利益关系,构建中超联赛完善的利益协调监督与激励机制提供参考建议。(本文来源于《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期刊2019-11-01)

郗来军,曹卫华[4](2019)在《中、日、韩职业足球联赛竞争平衡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竞争平衡如今已引起各职业体育联盟的广泛关注。本次研究采用"洛伦兹曲线-基尼系数"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两种测量方法,比较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日本J联赛、韩国K联赛的竞争平衡状况。结果表明:中超联赛的竞争平衡曲线波动幅度最大,表明其竞争平衡稳定性较差,联赛冠军最集中。日本J联赛的竞争平衡相对最好,但各联赛的竞争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均有向好的趋势。(本文来源于《体育世界(学术版)》期刊2019年07期)

王壮,刘翠萍,赵世壮[5](2019)在《中超职业足球联赛罚球点球统计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通过对录像的统计与分析发现上半场30~45min以及下半场的75~90min阶段是全场罚球点球的高峰期;判为罚球点球是防守中在可判为罚球点球的区域内动作过大或者故意手球犯规;判为罚球点球区域主要集中在小禁区两侧附近;通过对2017年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罚球点球特征统计与分析,建议中超足球运动员在今后训练中加强防守训练和体能训练,以提高队员防守时的心理素质和防守能力、个人技术,防守时动作要干净利落,避免不必要的犯规。(本文来源于《当代体育科技》期刊2019年20期)

杨铄[6](2019)在《职业足球运动员出场年龄特征问题研究:国家队、联赛与U23政策》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2010-2017年期间,中国、法国、德国、日本等8个国家5 615名高水平职业足球运动员在国家队与联赛中出场年龄特征的统计分析,得出以下职业足球运动员出场年龄的主要特征:1)各国国家队运动员出场年龄主要集中在24~28岁,这也是各国运动员竞技水平发展的巅峰期;2)各国国家队运动员大都在22岁前获得联赛首次出场,其中,各国国家队重要成员几乎全部在21岁前实现职业联赛首次出场,并在24岁前实现国家队首次出场;3)随着联赛首次出场年龄的提升,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和成为国家队重要成员的概率都会不断下降,21岁之后才开始获得联赛出场的运动员,这两项概率都会低于全部运动员的平均值。(本文来源于《中国体育科技》期刊2019年04期)

来鲁振,李娟丽[7](2019)在《2016赛季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广州恒大队攻防特征统计与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文献资料法、录取观察法、数据统计法等方法,对2016赛季中国超级足球联赛广州恒大队的30场比赛进行统计分析,探讨广州恒大队的攻防特征和规律。研究结果表明:广州恒大队在比赛中主要采用4-2-3-1阵型为基础;进攻以控制球权的战术打法为主,使用快速的传切配合为手段控制比赛节奏;广州恒大队在30场比赛中射门514次,进球时间为上半场及下半场开始15min,这些阶段是进球的最重要时刻,是比赛中的进球效率最高的阶段;进球方式以推射和抽射得分为主,射门得分区域主要集中在禁区内;进球主要由中前场队员完成射门得分,在62个进球中,有35个进球来自前卫队员,有24个进球来自前锋队员,3个进球来自点球;防守采用4后卫压迫式防守体系,防守弱点主要是防守时盯人不紧和漏盯。(本文来源于《体育世界(学术版)》期刊2019年02期)

刘晓华[8](2019)在《部署2019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大连赛区各项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刘晓华)根据中国足协统一安排,从叁月份起我市将承办中超、女超、中乙、足协杯、五超等赛事。昨天,市长谭成旭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9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大连赛区各项工作,副市长张志宏、温雪琼,市政府秘书长衣庆焘参加会议。会上,大连赛区(本文来源于《大连日报》期刊2019-02-14)

陈波,王刚,王鑫磊,林晓军,陈鹏[9](2018)在《英国职业足球联赛运营模式研究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对英国职业足球运作模式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英国金字塔职业足球联赛中,上层联赛由俱乐部发起组建,基层联赛由英国足协负责组建;联赛商业运动除电视转播权和冠名权外,均由各俱乐部独立运行;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在普及的基础上形成了各俱乐部自身的青训体系。反思中国职业联赛:要明确职业足球俱乐部在联赛中的主体地位,理顺职业联赛与足协的关系,建立确保俱乐部利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以及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本文来源于《吉林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徐延维[10](2018)在《中国与阿根廷职业足球联赛管理体制对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中国与阿根廷职业足球联赛管理体制进行对比研究发现:分别从中国与阿根廷职业足球联赛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足球协会性质职业联赛发展目标、联赛职业化管理政策和法规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相比较阿根廷足球联赛的扁平化管理体系,中超足球联赛等从赛事组织到发掘青少年人才,都难以以技术型教练为主导地位。中超联赛管理体制的政府主导和俱乐部权力有限等因素导致足球管理的行政和足球训练竞赛等事务产生不可避免的错位和矛盾。中国足球的管理体制是政府对国内足球资源占有绝对优势,国家利益在足球项目中占据统治地位。(本文来源于《体育风尚》期刊2018年08期)

职业足球联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利益相关者作为不同的目标载体,有着不同的目的,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和采取不同的定位,并且在有限资源分配中的利益驱动性,各个目标之间既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需要进行协调和交易,又彼此相互依赖,导致中国足球的职业化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和冲突。针对中国职业足球职业化过程中的现象和行为,必须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一种协调的结构关系,建立一种公平的参与和分配机制,使各利益主体在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这一特殊商品中找到利益平衡点,从而形成一个互惠、稳定的一体化共生系统。因此,本研究试图引入共生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共生的视角系统解析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利益相关者在不同职业化阶段相互之间的关系,并提出一些可行性的共生对策及建议,以期对中国职业足球的可持续发展有所帮助。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利益相关者是指任何能影响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开展或被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包括政府、中国足球协会、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职业足球俱乐部、媒体、赞助商、投资商、供应商、观众、社区等等。它们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整个利益共同体的核心和根源。2)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一个高度利益共生的系统,通过职业足球联赛这一特殊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共生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存在的原动力。对于职业足球联赛而言,参与的协会、组织、企业或俱乐部就是基本共生单元,包含俱乐部之间的同质共生单元和媒体、企业、俱乐部、足球协会、足管中心等的异质共生单元;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所处的制度和市场环境就是其共生环境,包括社会经济制度、足球发展政策、体育市场资源等;共生模式是联赛的合作和运作模式,即寄生、偏利共生、互惠共生叁种模式,其中互惠共生模式是最为稳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模式;市场是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叁要素之间的共生界面。3)我国职业足球联赛是一种以行政型职业体育联盟为组织形式的联赛。所谓行政垄断型职业体育联盟,就是指由我国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具有准政府性质的体育协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经营,由职业体育俱乐部参与的关于职业体育联赛的一种管理模式。4)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与中国政府之间是一种明显的寄生关系。经济利益是维持足管中心、足协与俱乐部叁者之间的纽带,在职业化的初创期和职业化发展初期,他们之间是一种偏利共生关系,俱乐部的相关权益被限制,无法获取尽可能多的既得利益,不断有投资商、赞助商退出足球市场;俱乐部更名、转让的事情频繁发生。进入职业化发展中期,随着职业化的不断深入,完全实行市场化运营,服务型政府、社会和协会,足协与俱乐部发展成为互惠共生关系,俱乐部获得经济利益、足协获取经济和社会双重利益。5)足协、职业足球俱乐部、中超公司叁者之间的共生关系,主要通过利益分配来体现。中超公司受足协和俱乐部的委托,全面代理联赛的市场运营开发,由于足协对赛事运营有绝对的掌控权,它与俱乐部和中超公司之间是典型的偏利共生关系,是最大的收益方;随着职业化的推进,以及足协的经营权下放及职能的转变,职业联赛无形资产产权的归属将明晰化,俱乐部将成为最大的收益者,叁者之间将形成协调合作共享的互惠共生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赞助商、投资商之间是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他们的权益与俱乐部的盈亏相挂钩,是一种互惠共生模式。6)职业足球俱乐部与地方政府、社区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是一种互惠共生关系。首先,地方政府、社区为联赛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场地、设施器材、人力资源;其次,赛事的成功举办,增加了城市就业机会,带动了城市相关产业的发展;再次,地方政府也需要借助赛事,提高场馆的利用率,同时传递正能量,推动群众体育和学校体育的发展;最后,赛事文化成为城市文化的重要补充,提升了城市及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地方政府争取了荣誉。7)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职业足球运动员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通过合同来进行约束。职业化初创期,市场培育阶段,两者是一种寄生关系或偏利共生关系;职业化发展期,两者发展成为互惠共生关系。足协与职业足球运动员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业运动员进行比赛必须在足协注册。两者之间在职业化初创期,是一种偏利共生关系,在职业化发展期是互惠共生关系。职业足球俱乐部与观众之间是一种纯粹的交易关系,也是一种互惠共生的模式,职业足球联赛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球市的上座率,具体反映在门票收入上。8)中国职业足球联赛的发展需要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均衡发展;"服务型"政府、协会、企业实体协调推进;组织、开展不同级别、不同年龄、不同性质的足球竞赛活动;构建政府监督、企业开发、社区参与、多方协作的职业足球发展方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和协调机制。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职业足球联赛论文参考文献

[1].刘天彪,马成全,张丹,刘津均,白旭.中超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赛季初的资金投入和比赛表现与赛季末成绩排名的相关性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9

[2].杨涛,羿翠霞,张鲲,崔鲁祥.基于共生理论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利益相关者关系研究[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3].郑志强,刘兵.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股东利益博弈分析——基于协同治理视角[C].第十一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论文摘要汇编.2019

[4].郗来军,曹卫华.中、日、韩职业足球联赛竞争平衡比较研究[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9

[5].王壮,刘翠萍,赵世壮.中超职业足球联赛罚球点球统计与分析[J].当代体育科技.2019

[6].杨铄.职业足球运动员出场年龄特征问题研究:国家队、联赛与U23政策[J].中国体育科技.2019

[7].来鲁振,李娟丽.2016赛季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广州恒大队攻防特征统计与分析[J].体育世界(学术版).2019

[8].刘晓华.部署2019中国职业足球联赛大连赛区各项工作[N].大连日报.2019

[9].陈波,王刚,王鑫磊,林晓军,陈鹏.英国职业足球联赛运营模式研究与反思[J].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8

[10].徐延维.中国与阿根廷职业足球联赛管理体制对比研究[J].体育风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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